聖嚴法師

情,維繫人間的活動與存在,它好比是潤滑劑,使人活得更有意義。

但是,從學佛的觀點來講,我們必須要一層一層地把情化解,進入理的狀態。

所謂「主觀的態度」,便是不管他人的想法,不設身處地為當事人想,只在乎自己的想法、看法,這叫作「情」。

反之,處處為他人著想,要求自己把自私自利的心理和行為漸漸減少,即是「理」;

為自己設想的時候,也同時要協助他人得到利益、得到幫助;

好比是在同一條船上,我們把船的性能改良好、維修好,讓船上所有的人都能早點到達安全的地方,而我們本身就在船上,也一定會到達安全的彼岸。

我們的心量越大,幫助的人越多,自己所得到的進步與成就也越大,所以,雖然不為己,結果得到最多利益的是自己。

這種方式叫「無所為」,卻是最大的有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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