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是佛陀言教,通俗講,就是佛陀宣說過的道理與修行實踐方式。但這種方式是以某種團體方式傳承,這種團體加內容的留傳,整體叫佛教。佛教必不可少的三要素,或者說佛教最初自己給自己定位的三個必不可少的條件——教主(佛)、教主留下的達到其本宗教目標的理論與方法(法)、認同、遵守、實踐並宣傳教主所傳下的內容的團體(僧)。缺少其中之一,都不屬於佛教范疇。

  佛法的本意是指佛教中的法這一部分。廣義上,一切符合佛陀所講的道理的事物,都歸於法的范疇。

  佛學是脫離實踐部分,把理論部分單獨提出來進行探討,或是借鑑於其他學科與活動中。比如通過佛教道理與儒家道理的相通處,對這類道理進行比較分析,並加強對這個道理的認同或推廣。借鑑的方式,有點類似於把《孫子兵法》或《三國演義》的原理應用於商業經營,如運用於金融管理;但《孫子兵法》與《三國演義》的作者在與這些書的時候,絲毫沒有想過要專門為了金融公司的經營而寫作。

  

  佛教的目的是解脫無常之苦;佛法的目的是作為達到佛教的宗教目的之最佳工具;佛學的目的是把佛法在保留原有名稱及理論的情況下,轉成另外目的的學科。

  

  佛學的目的有可能完全是佛教所破斥的,比如我們可以運用佛學(即使用佛教講解的一些普遍規律)完善人際關系,以達到現實中更好的提高物質生活條件,提高生活水平;但佛教對世俗的態度是完全的批判的。

  又如,有些唯物論者,使用一些佛教中的道理,補充一些哲學研究,完善自己所信仰的唯物論思想體系,但唯物論在佛教中,被稱為最低劣的思想,也是完全批判的。

  

  所以,佛教、佛法、佛學,是有著一些差異的,甚至有些之間在具體的情況下,可能完全是背道而馳的。

  

  社會上量容易出現的問題是佛學與佛教混同,以及對佛教整體的體系結構不了解,很多人對佛教一知半解,稍讀幾部經論,或是跟著學者的研究,就大談佛教是什麼,應該如何,其實是用佛學代替佛教。很多內容,以偏概全,或錯解曲解,甚至與佛教已經完全不相干。

  舉個例子——佛教是入世的。這就是典型的以偏概全,佛陀在《阿含經》《佛遺教經》等經中,一再強調遠離世俗社會環境。並不是佛教的內容全是主張和提倡入世,入世,是在某些具體情況下,提出的一種對應當時情況的方式。並非無條件的。

  再比如——佛教中無論是佛陀親口宣說的經典,還是菩薩論典,在涉及整體佛教內容的論述時,緣起是根本,一切佛法內容都是以緣起為最根本點的。這在教內是共識性的,但學者從佛學的角度,標新立異,會提出一些其他看法,這些其他看法,如果僅從某些側面,尚可自洽,但就佛教的整體及考察佛陀所講內容的本意,則可能相去甚遠,甚至完全背離。

  還有一種情況是對古代文字及翻譯用語的詞不了解,通過自己知道的有限的詞語理解,去理解一些內容,結果導致經論文獻中這個詞原來的意思,被理解成另一種意思,甚至是完全相反的意思,並且可能還以訛傳訛,導致眾多的人道聽途說,比如「明心」、「見性」這兩個詞,在中國出現時,並沒有任何經論依據,但很多人誤認為這是佛說的內容。

  以偏概全和詞義不明,最典型的就是所謂「了義」問題,某些經中寫了這是「了義」,很多人就理解為最正確。其實「義」在佛教唯識中,作為一個專業術語,更多的時候是「境」的同義詞,而且「了義」與最正確、最透徹等內容也不相干,如果安正確性的表述,佛教中用來表述最正確和徹底的詞是究竟。

  以上是常見的一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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