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佛要自我增上,而不是非難他人

佛教倒底有沒有支持同性戀?或是反對同性戀? 其實這個問題一開始就問錯了;佛教其實有分次地的。

如果你只想要過一般人的生活,那就專心做好一個人的本份。

如果你想要往生天上,那就多做善事。

如果你想要走解脫道,離開輪迴,那就是要捨棄所有的染著。

如果你想要走菩薩道,那就要想辦法戒行圓滿,自覺、覺他。

至於法師可不可以支持同性戀?那就要看看法師站在哪個角度?如果是為了拔濟迷茫眾生離苦,方便施設也無不可。但如果面對的是出家眾,所代表的是「離欲尊」、「眾中尊」、「兩足尊」的身份,自然也就只剩下戒律嚴謹的規範了。 簡單說,不要隨意抓一個標準就視作為佛教的標準來看,因為佛教的標準是有次地的;對不同等級的人或是修行人,標準是不一致的。 比如說這個正法念住經當中的開章說的內容:

又修行者,內心思惟,隨順正法,觀察法行,云何邪婬? 此邪婬人,若於自妻,非道而行;或於他妻,道非道行;若於他作,心生隨喜;若設方便,強教他作。是名邪婬。 云何邪婬得果報少?若邪婬已專心懺悔不隨喜他,遮他邪婬,示其善道。彼邪婬業不具足滿,離邪婬意,修行善戒。如是邪婬,得果報少,不決定受。 如是三種身不善業,得果報少,果報輕軟。如是外道遮羅迦波離波闍迦所不能知,非其境界;并天世間若魔若梵沙門婆羅門,一切世間諸天人等所不能知。除我聲聞,從我聞故,知業果報,更無教者。

這段經文是「正法念處經」的開章的經文,講述的是一群新出家比丘遇到外道問難:「我們聽說你們的老師釋迦沙門瞿曇這麼說過:為不善行,是不可愛、不可樂、不可意的蠢事。對於他人所做的惡行也不應隨喜。但我們教派也有同樣的教義。你們的老師釋迦沙門瞿曇所教授的教義,跟我們的又有什麼不同?難道還有比我們更深奧、更優越的地方嗎?釋迦沙門瞿曇曾自稱他是一切智人,但在我們看來,也不過如此啊!」

這些比丘修行時間尚短,無法回應,所以覺得很悶。回去後跟長老舍利弗訴怨;長老舍利弗就跟他們說:「沒有遇到我,如果遇到我他們就知道錯在哪裡了。而現在佛陀在這裡,你們可以去請問佛陀。」

所以佛陀對於邪淫舉例:

「又修行者,應內正思惟,隨順正法,觀察法行,法次法向。什麼叫做邪淫?也就是對於自己的妻子或女友,以非道而性交【譯按:『非道』是指妻子及女友不願意性交,竟以性虐待、強姦等暴力及不正常之手段,違反其意願而性交,又或者性需索無度,結果造成妻子及女友身心上的傷痛與折磨】。或者是對於他人的妻子及女友,不論是出於兩相情願的通姦,抑或是強姦。或對於他人所為的邪淫,心生隨喜。或者教導他人邪淫的方法。或者協助他人達成邪淫的目的。又或者逼迫他人作邪淫之事。以上都叫做邪淫。」 「又什麼樣的情形,雖然有邪淫,但未來的惡果很微小?就是某人雖曾做過邪淫,但事後專心懺悔,也不隨喜他人的邪淫,勸阻他人邪淫,並闡示其善道。這種情形就是邪淫業不具足,因為此人已遠離邪淫之意,修行善戒。此人未來所得之惡果報很微少,甚至不一定會承受惡果報。」 「以上就是三種身不善業,未來所得的惡果報很少,甚至不一定成熟,就算成熟了,其惡果報也很輕軟。」 「以上的真理都是外道遮羅迦波離波闍迦教派所不能窺知,因為他們沒有這種智慧,也沒有這種神通與境界,甚至可以說世間的諸天、魔天、梵天、沙門、婆羅門,及一切世間諸天人等都無法窺知其箇中奧秘,除非是我的聲聞弟子,因為他們都是從我這裡聽聞正法的緣故,才能明白業力果報的因果關係。」

所以,業力和果報之間,不是一對一的關係,如果不管怎樣都是決定受同等業報,那就是非法說了。

所以今天如果有人用正法念處經來質疑,可見得連開章的「法數」都沒看清楚就亂用了。

至於佛教對同性戀的看法,其實在某方面也是過去因緣積就的果報;並不是每個人都有能力解脫的。同樣的,就算異性戀也差不多的意思。如果要拉到最高究竟解脫的次地來看,不管同性戀或是異性戀,最終都是要昇華、捨棄的。

所謂的「有因有緣才得果,有因無緣不得果,無因有緣亦無果,無因無緣必無果」,現在所擁有的都是過去的業力所做。如果每個人都那麼簡單就可以擺脫業果,現在娑婆世界已經是極樂世界了;但,顯然不是。

當然,佛陀也是「離欲尊」,在教法上還是傾向以離開束縛為主軸;但眾生無緣也無法度,眾生善根資糧不足也無法領會。這個時候還是應該先「安住其心」,令其漸次增上,而不是增加他的熱惱。

所以應該要拿佛經或是戒律來非難嗎?其實可以省起來了。雖然佛教整體上來說是以離欲為標準,但對於沒有大智、大慧、大力、大行、大願、大慈、大悲可以離欲的,還是可以包容,同時給予不同的教法,讓他可以漸次累積離欲資糧;這個過程稱為「成熟眾生根器」

除了淫欲,而其他的種種業報,佛陀也有分別提示:

有五種特殊的因緣,客觀上雖是殺生,但並無殺生的罪業。這五種情形分別是:

因走路、或經行時不慎踩死螻蟻,因無心殺傷地上的蟲蟻等性命,所以不構成殺生罪。

若拋擲鐵槍等,不慎斷送了他人或動物的性命,因無心殺生,故不構成殺生罪。

醫師因治病,為了病人的健康利益著想,而給與病患藥物,但卻因給錯藥或用藥不當而斷送了病人的性命。雖有醫療疏失,但因醫師是出於善意,並無殺人的惡意,所以不構成殺生罪。

父母因慈心,為了懲戒及教育子女而打小孩,卻不慎把小孩給打死了,這種情形不構成殺生。

燃火點燈,造成飛蛾撲火。因點燈之人無心殺蟲,但蟲飛入火中而被燒死。

以上五種情形,客觀上雖有斷他人或動物及昆蟲的生命,卻都不構成殺生罪。

又修行者,應內正思惟,隨順正法,觀察法行,法次法向。什麼樣的情形構成偷盜罪?凡有人以肉眼看見,或以天眼所見,明知某物為他人所有,卻出於不法所有的意圖而盜取,這種情形就是偷盜。又什麼樣的情形雖有偷盜,但得到的惡果報很少?分別是:

為了孝養父母,救助病人及窮人【譯按:劫富濟貧】,供養緣覺、阿羅漢、阿那含人、斯陀含人、須陀洹等聖人,或是因自己貧病交加快活不下去等不得已的緣故而偷盜,因以上的偷盜惡業不具足,其未來的惡果報非常的微少【譯按:這種情形就是雜染業,也就一種行為裡混雜了善與惡,黑與白。世尊在其他經典裡很明白地表示應捨棄這種雜染業!】。

雖曾犯偷盜罪,但事後專心懺悔,既懺悔已,以後不再犯,勸阻他人偷盜,復教導他人不盜戒,並闡示其善道,令其住於善法,遠離偷盜惡業。這種情形也是偷盜業不具足。

什麼樣的情形構成偷盜業具足?分別是:

有人私下作詐欺之事,做生意時偷斤減兩,或偷工減料,這就是偷盜業具足。

明知某物為他人所有,出於不法所有之意圖而盜取。

偷盜以後,心中歡喜隨喜,樂行偷盜,多作偷盜,不知慚愧還向他人炫耀,又教其他持不盜善戒者去偷盜。

以上就是偷盜具足。其餘偷盜業的情形,所得的惡果報就很微少。

什麼是口惡業不善行?口惡業有四種,分別是:妄語、兩舌、惡口、綺語。

什麼是妄語?也就是內心明知與事實不符,故意對他人作出反於真實的陳述,不管是否以賭咒或發誓的方式為之,而在公務員、檢察官、法官的面前作出與事實相反的言論,造成他人的痛苦、焦慮、煩惱,或造成他人被打,或造成他人被捆縛,或令他人輸掉財物。以上都是妄語具足。構成妄語業者,來生將於地獄中受苦。

還有一種口惡業名為兩舌,所謂兩舌係指明知他人關係及感情很和睦,卻出於破壞他人和睦的目的,故意說出挑撥離間的話,這種情形就是成就兩舌。

什麼樣的兩舌,未來所得的惡果報很少?就是當有人犯了兩舌以後,心中生悔,反省自己是因為愚癡,而作出兩舌的惡行,並專心懺悔,亦阻止他人作破壞語,又示其不兩舌的善道,這種情形就是兩舌業不具足,此種兩舌的惡業不重。

另外,還有一些兩舌業不具足的情形,也就是或出於煩惱,或因酒醉,總之非出於惡意而向他人說出破壞語,這就是兩舌業不具足。

什麼叫做『業道相應成破壞語』?若有人以惡意破壞他人間的和睦關係事後又隨喜讚嘆,這種情形就叫做『業道相應成破壞語』。

什麼叫做『此業決定成就破壞語說』?就是某人作出兩舌惡業,作已隨喜,復教他人也作兩舌,並隨喜讚說,還喜樂貪著於兩舌惡業,不離於心,常懷惡心,因而人人避之唯恐不及,不敢與之來往互動。被他人所譴責,仍不知羞恥,無慚也無愧,不思反省,這就是破壞語業。

什麼是惡口業行?不管你們是以眼耳所見所聞,或是以天眼所見,都可以發現如是惡口能生熱惱,令聞者心生不悅,造成他人的自尊或人格受損。惡口業的果報有可能重,也可能輕,不管是亂開玩笑,或因瞋怒,都會獲得無量的惡報。最嚴重的惡口業,來生會墮入地獄。至於輕惡口業,則不一定受報。以上就是第三種口惡業。至於惡口業是不是具足相應,就如同前面所說的情形一樣,你們可以自行類推。

什麼是第四種口惡業?就是無義綺語。所謂綺語,就是說話自相矛盾,沒有條理,雜亂無章,前後相違,不相應說。綺語的果報是否決定受,你們可以自行參照前面的說明。

意惡業有幾種?你們應該可以經驗到,意惡業有三種,分別是:貪、瞋、邪見。什麼是『貪』?若見他人有錢,享有高級或名貴的財物,心中就希望也能得那些財物,這就是意貪業。

所謂『瞋嫉』,是指見他人富貴,享有財物,心中便生惡意與嫉妒,希望他人失去一切,這就是意嫉妒業。

所謂邪見,就是心中產生顛倒見。邪見業有二種,第一是『不信』,也就是不相信布施、五戒、八關齋戒、孝敬父母、善有善報及惡有惡報等。第二是『失』,也就是認為世間一切的苦樂皆是上帝所創造,不是因為業力果報之故。如是二種見解,都名為邪見。

比丘們,這三種身口意的惡業,可細分為十種類型,總稱為十惡。如果有人樂行多作,此人一定會受惡報。但何種業果會於現世中受報?又何種業果將於來生受報?又何種業果會於多生多世的餘世受報?又會於世間的何處而受生?這些有的可以經驗得到,有的必須以天眼才能看得見。

凡殺生者,只要樂行多作殺生,來生必將墮於地獄、畜生、餓鬼。若轉生於人間,一定會短命。若是因貪心而獵殺動物,則此人會轉生為豬、鹿、雉雞、迦賓闍羅鳥等動物,被獵師圍兵所殺害。甚至投生作魚,被鉤釣所殺。這都是因為此人前生所作的惡業,也曾如此殘害過其他的動物,故而今生會承受相似的因緣果報,常在其中生死。如果他有其他的善業令其轉為生人類,也會短命。就算他有更大的善業得以生天,也不得投生在安樂的好地方,他在天界裡還是必須面對很多的戰爭,很快地被其他的惡神所殺【譯按:阿修羅】。殺生之惡報,有下、中、上等三種等級。

以上是佛陀對十種惡業的大略分別。

至於戒法,是用來協助斷滅離欲進程上的阻礙用的,不是用來恐嚇人的。而業果,也因為「具不具足」而有差別;就不用在這種別人的事項上面執著了。

雖然有些只是微罪,或不具足;比如說不小心踩死螞蟻這種,雖然沒有殺業,但是未來也未必可以閃過以後這隻螞蟻如果在輪迴路上看到你就是不爽,對你有敵意的可能性;或是哪一天換你變成螞蟻,你也不小心被踩死。所以,還是要對眾生多一點慈悲心吧!

佛陀的德性「眾中尊」,也是要由戒行清淨才有的。如果想要成佛,戒行還是要遵守。但如果未曾發心,而只是想要好好當個人,就不要留難別人了吧!留難別人也是也業報的。

簡單說,佛教沒有支持也沒有不支持,畢竟「眾生自度,佛不能度」。自己決定吧!如果想要學佛,就要「撐起自己的生命」,解決「自己生命當中的一切困境」,佛陀只能給予種種讓自己更好的教育方法,但要不要做?或是做多少?怎樣做?終究還是個人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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