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回母親家,看到我大姐從南部回來,聽她說了一些她家中的事,聽了很無奈,簡直是冤親債主共聚一堂。婆婆愛刁難,老公愛喝酒又酒品不好又妯娌問題及一堆,大姐觀念保守,想只要忍忍就好了,弟子只能很無奈的勸她念南無觀世音菩薩並迴向給冤親債主,比起來,真該知足了。哎~~人生真苦~~當女人真慘....
佛子 您好 阿彌陀佛:
依佛陀的戒律來說,並沒有提到{是否可以勸人離婚}這個問題!
不過,戒律學上,倒是有提到出家人不能為男女雙方作媒人,因為,佛法的根本精神在教導我們要去除種種的煩惱,而{淫慾}其實就是生死的根本,也是許多煩惱的起源,所以,能夠儘量昇華就要儘量昇華,這樣子,心裡面才能比較清涼自在!
夫妻結婚之後正當的男女關係在佛教裡面是認同的,甚至可以說,一個在家居士結婚之後,還要更盡心盡力去負起家庭的責任,除了基本的生活溫飽之外,還要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妻互相敬愛,悉心教育兒女...等,這些都要用心去完成才行!因為佛法是最超越最圓融的生活藝術,在家的佛弟子如果做得比一般人還差,那不是太沒面子了嗎?
在家居士要修行佛法,是比較困難,因為{多惡因緣所纏繞故}!所以,一定要學習{火燄化紅蓮}的功夫才行!
釋大寬 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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