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狐禪」是中國佛教史上一個著名的公案,源於著名的禪宗大師、佛教禪林制度的創始人百丈懷海禪師。

 

故事講的是百丈禪師每日上堂講法,經常有一個老人聽法,講法完畢後並隨眾散去。有一天卻站著不去。

 

百丈禪師於是問道:「立者何人?」

 

老人說:「我於五百年前曾住此山。有學人問:大修行人還落因果否?我說不落因果。結果墮在野狐身。今請和尚代一轉語。」

 

禪師說:「汝但問。」

 

老人便問:「大修行人還落因果否?」

 

師云:「不昧因果。」

 

老人言下大悟,辭別禪師說:「我已免脫野狐身。住在山後。乞師依亡僧禮燒送。」

 

第二天百丈禪師令眾僧到後山找亡僧,眾人不解,師帶眾人在山後大盤石上找到一隻已死的黑毛大狐狸。齋後按送亡僧禮火化。後來「野狐禪」就用來代指那些不悟道、生妄念的修行者。

 

「不落因果」與「不昧因果」,一字之差,為何結果迥異呢?

 

先 讓我們來考察一下「昧」字的含義。《說文解字》上說:「昧,爽旦明也。從日未聲。一曰闇也。」段玉裁注說「旦」當為「且」之誤,並說:「且明者,將明未全 明也。」《尚書·牧誓》上說:「時甲子昧爽。」陸德明《經典釋文》說:「昧爽,上音妹。爽,明也。昧爽謂早旦也。馬云:『昧,未旦也。』」「闇」是「昧」 的原始義,其引申義就是「糊塗,不明白」的意思。「不昧」就是「不糊塗,明白」。

 

「不 昧因果」就是明白因果的道理,不被因果的道理所矇蔽。「不落因果」就是擺脫因果法則,不受因果律的束縛。這是很愚昧的。因果法是三千大千世界的總法則,一 切眾生都不能擺脫它的約束。不論是佛、菩薩,還是凡人,乃至於一切事物都是如此。佛、菩薩之所以異於凡人及其他一切眾生,能夠不墮輪迴,原因之一就在於他 們識得並明白這個道理,也就是所謂的「覺」或「悟」。

 

佛 是什麼意思?就是「覺」的意思。當然,「覺」的內容很多,但認識因果輪迴的道理就是其中之一。那些想通過修習佛法或其他的修行方式以求達到擺脫因果律束縛 的人,簡直就是海中撈月,到頭還是一場空。更甚者,不但達不到目的,還會越陷越深,離修成正果愈來愈遠。就像故事中所講的那個老人,只因沒有悟道,只因一 句「不落因果」就墮入輪迴五百年。而當禪師告之「不昧因果」時,言下便悟,免脫野狐身。所以,「不落因果」與「不昧因果」雖僅一字之差,卻是代表了悟與迷 兩種狀態,真可謂「差之毫釐,謬以千里」。這也就是悟道與迷妄的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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