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不承認基督教所說的「原罪」,所以也不以為嬰兒的罪惡性,如果嬰兒有罪,那是他們在過去生中的行為造作,薰附於他們的生命主體──八識田中,佛教稱之為「業」。

 




 



所以,嬰兒不會由於出生的理由而繼承了人類的「原罪」。

 




 



嬰兒期間,尚沒有自我判別的能力,信仰佛教的皈依儀式,必須是出於自我意志的宣誓,否則便不算皈依。佛教主張,七歲以上的兒童才可以出家,準此而言,皈依三寶的儀式,也該到七歲以上並且已有自我判別的意志之時,才可以舉行。

 




 



不過,佛教深信功德的迴向作用,所以佛教鼓勵大家在嬰兒出生的前後,以及為了慶祝嬰兒的滿月及週歲等時節,應該齋僧布施或念佛誦經,為嬰兒的福壽智慧而祈禱(例如《增一阿含經》卷二五〈五王品〉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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