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噶瑪巴尊者

宣說彼四種善知識的法相:

佛陀:由斷除二障故即是斷圓滿,由證得二智故即是智圓滿。諸住地上菩薩,從一地至十地之間有種種斷和智,特別是住八地以上的菩薩,具有十種純熟攝受他眾的自在力,即命自在、如是心、資具、業、受生、解、願、神力、智和法自在。
其中:
◊命自在:即可以隨意住世,
◊心自在:即能隨己所願入於平等三摩地,
◊資具自在:即可以為諸有情降下無量資具珍寶雨,
◊業自在:即可以將諸界、地、眾生、生處其餘分位感受業轉作其餘,
◊受生自在:即可以住於禪定中不退轉,能於欲界受生,於彼處受生後,比之過患亦不能沾染。
◊解自在:則可以隨勝轉變地大和水大等。
◊願自在:即可以隨所欲樂而發圓滿自他二利之願,並且現前成就。
◊神力自在:即可以因眾生發願故而示現無量的神變
◊智自在:即可以究竟通達法、義、言詞和辯才等,
◊法自在:即可以於任何眾生前,以其餘或諸餘名身、句身和文身安立經等法已,一時以同一音聲演法而令相應各自言語之心皆得滿足。

《解脫莊嚴論第六堂課》
時間:2014年1月25日上午8:30至11:00
地點:德噶寺大殿、第一屆谶摩比丘尼辯經法會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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