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與禮俗規範
婚喪喜慶是人類生活中重要的一環,每一個民族基於不同的文化背景,發展出各具特色的婚喪喜慶儀式。佛教信仰在我國歷史悠久,早已深入民間,融入生活;然 而一般人誤以為佛教是度死的宗教,只有等到人往生時,才需要請法師來誦經超度。其實,佛教與人民生活關係非常密切,一個人從出生、週歲、入學、成年、立 業、高昇、婚嫁、生子及年節喜慶、喬遷,乃至老死祭祀等整個生命的過程,佛教都有一套完整的儀式與辦法,能使人心無論在何時何地都能有所依歸,而不致迷失 徬徨,並從而建立起一種勤奮進取、惜福感恩的人生觀,不但使一己受益,也形成社會安定進步的原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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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與「道」之間
佛教於東漢明帝永平七年(西元六十四年)傳入中國,而起初佛教東來,也形成了一股風潮,故到了魏晉南北朝時,就已出現了許多的「禪僧」。當時禪宗尚未傳入中國,故喜愛禪修習定之出家僧眾,我們稱之為「禪僧」。因此當南北朝的智者大師弘法之時,禪修已經非常普及了,畢竟「禪定」也是六波羅蜜之一,修禪習定能發慧命之光,故當時亦有許多傳統道家之修行者,接觸佛家法門後,也開始習禪修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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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到許多人折、燒紙蓮花. 有的說可以祈福. 有的說可以招財. 有的說可以作功德. 更有說能轉運. 轉靈.
傳聞人生在世能得為人多向陰司借錢投生. 多用壽生錢 ( 紙錢一種. 印有壽生等字樣 )折成蓮花. 實在是過去一本邪偽之經. 所欺騙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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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嚴法師
所謂民間信仰,是跟民俗相關的宗教行為,也是原始型態的宗教現象,自從人類文化開始以來,即已普遍地發生在各個民族之間。那是為了疏解心中的困擾、家庭和社會的糾紛、自然環境的折磨,在一時間無法以人的體能、智慧所能解決的情況下,唯有訴求於神明的指引、援助、救濟、保佑,利用求籤、問蔔、降靈、牽亡、扶鸞、犧供、許願等方法,以達到與鬼神溝通的目的。這種行為,在一神教的立場看,乃是異端的迷信和邪術,佛教也不主張類似的行為。
民間信仰是諸神雜糅的,宋以後即有儒、釋、道三教並收,神、仙、佛、菩薩不分之勢。清末民初以來,更有增加耶、回二教所謂五教同源的民間宗教,通過靈媒、術士、鸞壇、乩童,以及靈簽、筊杯等的人員和道具,請到自稱為是某神、某仙、某聖、某賢、某菩薩、某古佛的無名鬼神,來為祈願的民眾抉疑指點,以滿足他們的需要。漸漸地,佛教也開出了若干方便法門,以適應民間信仰的需求。所不同的,佛教是以理性疏導,修善積福、懺悔誦經,來達到祈求的目的;民間信仰則以盲目的依賴及媚神的行為來達成他們的希望。此在一神教的信仰者也有類似的目的和作用,不過卻是以唯一的神,做為祈求的物件。民間信仰也將各宗教的教主等,當作諸神崇拜。所不同的是各大宗教,均有其教主、教史、教理、教儀、教團的傳承;民間信仰則是東拉西扯、七並八湊的多神崇拜。
從人類文化史的考察而言,民間信仰雖屬於原始民族的宗教型態,卻為人類身心弱點之所需;歐美社會經基督教近二千年的洗刷清理,迄今仍有民間信仰的蹤跡在到處活動。所以站在佛教的立場,也宜有適當程度的容忍。不過如果為了投合民間信仰的要求,而降低佛教信仰的層次,甚至將民間信仰的各種鬼神,提升為佛菩薩的化身和權現,就會為佛教帶來名存實亡的命運,也會遭受到理性的批判和指責。所以,正統的佛教寺院不應設置籤筒、鸞壇、筊杯,也不供奉各種地方色彩的諸神偶像,以免染上了民間信仰的色彩,而被誤為多神的崇拜就是佛教,佛教就是民間信仰的流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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