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經對同性戀的開示

首先,可以肯定地說,同性性行為是「邪淫」之一種。

佛告諸比丘:「若優婆塞,與人女、非人女、畜生女,三處行邪淫,犯不可悔。若人男、非人男、畜生男、黃門、二根、二處行淫,犯不可悔。若發心欲行淫,未和合者,犯下可悔。若二身和合,止不淫,犯中可悔。」

「若優婆塞有男子僮使人等,共彼行淫二處,犯不可悔罪。余輕犯罪同上說。」

——引自《佛說優婆塞五戒相經》淫戒第三

(五戒)優婆塞(居士)於男子二處(口處.大便處)行淫,犯戒不可悔(即破戒),不再是優婆塞。需要懺悔清淨後,重新受戒,方可稱(五戒)優婆塞。

不止同性性行為,文中提到的其它性行為,都屬於「邪淫」的範圍。

按《地藏經》上說,邪淫的果報是「雀鴿鴛鴦報 + 後墮地獄」。所以,同性性行為的罪業,是邪淫的罪業。

另外,《正法念處經》卷第六中,對「合地獄多苦惱處」的描述:

「又彼比丘,知業果報。次復觀察合大地獄,為當更有異處以不?彼見聞知,復有異處。名多苦惱,是合地獄第六別處。眾生何業,生於彼處?彼見有人殺盜邪行,樂行多作,墮合地獄多苦惱處,殺生偷盜業及果報,如前所說。何者邪行?謂男行男。」

在這個地獄受苦的眾生,所造的惡業是「殺.盜.邪行,樂行多作」,即是喜好殺生.偷盜.同性淫亂之人,後面的條件請注意——「樂行多作」。

個人見解:

又,在《佛說大乘造像功德經》中,世尊對男同性性行為的果報也有所開示,並且慈悲的開示了懺悔改過的方法。

世尊的慈悲智慧,讓人感動的無以言表了。

「彌勒!有四種因緣,令諸男子受黃門(男根毀損)身。

何等為四?

一者 殘害他形 乃至畜生。

二者 於持戒沙門 嗔笑謗毀。

三者 情多貪慾 故心犯戒。

四者 親犯戒人 復勸他犯。

若有男子,先行此事,後起信心,造佛形像,乃至成佛,不受斯報,常作丈夫,諸根具足。

 

彌勒!

有四種業,能令丈夫受二形身(同時擁有男性生殖器和女性生殖器的「陰陽人身」),一切人中最為其下。

何等為四?

一者 於尊敬所 而有烝穢。

二者 於男子身 非處染著。(即指同性性行為)

三者 即於自己 而行欲事。

四者 詃賣女色 而與他人。

若有眾生,曾行此事,深自咎責,悔先所犯,起淨信心,造佛形像。乃至成佛,不受此身。

 

彌勒!復有四緣令諸男子其心常生女人愛慾,樂他於己行丈夫事。何等為四?(為何今生受同性戀果報)

一者 或嫌或戲謗毀於人。

二者 樂作女人衣服莊飾。

三者 於親族女行淫穢事。

四者 實無勝德妄受其禮。

 

以此因緣,令諸丈夫,起於如是「別異煩惱」。若悔先犯,更不造新,心生信樂,作佛形像,其罪既滅,此心亦息。

此經提及的同性性行為的果報,是受「二形身」。補救的辦法是「深自咎責,悔先所犯,起淨信心,造佛形像。」就可以「乃至成佛,不受此身」了。

所以,末學在此勸請各位gay/les同修,儘早懺悔改過,發心造佛形像,免受惡報苦楚。

「邪淫(包括同性戀)」只是我們人道眾生的壞習慣的一種,我們克服修正這些壞習慣的過程,就是修行的過程。

世尊用柔軟語,為我們指出了缺點的所在,從來沒有責怪和訓斥過我們,並且慈悲的為我們開示了改正這些缺點的方法。我們只要按照指引努力去做好就是了,這就是修行。

我希望我們能把一個正信,寬容,慈悲的佛教介紹給所有人。千萬不要斷章取義,把世尊的教導扭曲了。


佛教對同志及不邪淫戒的看法

 
● 聖嚴法師,台灣佛教法鼓山創辦人:
「同性戀者不快樂,是因為自己習性和一般人不同,所以和人格格不入;如果大家不以為他們是異類,那也就沒有什麼問題。當孩子告訴你,他是同性戀,做父母的只有接受。」(摘自聖嚴法師著《方外看紅塵》) 
 
 
● 詠給明珠多傑仁波切,藏傳佛教噶舉派第七世活佛:
「問:請問仁波切,藏傳佛教對於同性戀的看法是什麼?是因為具有極大的罪障嗎?答:他們是不是比較具有罪障呢?關於這一點,我沒有看到他們是比較具有罪障的。所以,應該是和我們每一個人一樣的。」(摘自佛子論壇《海濤法師專訪詠給明珠多傑仁波切》 
 
 
● 釋昭慧法師,台灣玄奘大學宗教學研究所教授:
「為了改善前述惡業與苦迫循環無已的不良現況,同志運動實有其必要。作為一個眾生平等論的服膺者,佛弟子應大力支持同志爭取平等對待的權益,而不只是保持高度禮貌的緘默而已。」(摘自佛教頻道《『同志』議題的佛法觀點》
 
「惡業有種種,歧視、壓迫以惱害眾生,正是惡業之一。准此,同志的性取向,是否有來自惡業招感的成份,尚未可知;但是對同志的歧視、壓迫,肯定就是惡業;社會中如果存在這種共同偏見,那就是惡法『共業』。」(摘自佛教頻道《『同志』議題的佛法觀點》
 
「異性戀與同性戀,同樣都是情欲,因此同樣擁有前述共同特質——兩者並沒有神聖與罪惡的分野,也沒有蒙受祝福與承受詛咒的殊遇。」(摘自佛教弘誓學院院刊《「同志」豈必承負罪軛?》
 
 
● 達摩難陀尊者,馬來西亞佛教大長老:
「我們沒有權利去譴責那些與我們想法和做法不同的人,特別是當自己也身為其它感官娛樂的奴隸這種情形下。我們知道,我們一只手指指向別人,就有三只手指指向自己。總之,同性戀與異性戀一樣,都起源於無明,而並沒有基督教意義上的『有罪』。」(摘自佛教頻道《達摩難陀尊者與一位同性戀者的通信》
 
 
● 楊惠南,法光佛教文化研究所教授:
「佛典中確實對同性戀者采取歧視的態度。這就像對女性采取歧視的態度,因而制定『八敬法』一樣。在目前這個講求平權的時代,這些不合時宜的戒條,實有重新檢討的必要。」(摘自佛教弘誓學院院刊《我所知道的台灣同性戀佛教徒》)
 
● 宗薩仁波切
很想了解同性戀性行為有什麼樣的果報?
宗薩仁波切答:同性戀性行為只是另一種形式的執著,它不應該被視做比有些人喜歡吃披薩,有些人喜歡檸檬飯糟糕。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喜好。

佛教徒-對同性戀及不邪淫戒應有的認識與看法

基本上:

1我們應對同性戀者表達同情慈悲憐憫的態度,不應對其輕視採取無禮輕蔑的眼光。

2我們不應該讚同同性戀者的行為,因其行為是不符合佛法的,因此如果許可的話,我們應加以勸導歸正(聽不聽就隨緣了)、使其有一正當且良好的生活;如果不行的話,至少我們要能寬容但不盲從,否則我們一但盲目順從的話,將會造成整個國家社會價值體系的混淆、甚至造成了我們的共業了。

因此如果我們的家人同事朋友有人是同性戀者,我建議採取以下方法:(這是善財在五十三參中遇到善惡知識所用的處理方法)

一、禮敬諸佛、稱讚如來(恒順眾生、隨喜功德):但前題你認為這件事是對的(符合佛法)。

二、禮敬諸佛(但不盲從):也就是說,當你這為這件事是不對的(不符合佛法)。

*禮敬諸佛:即禮敬對方內在佛性,而不加以輕視,因為眾生皆有佛性,皆有可能成佛所以必須加以禮敬*

 

因此身為佛教徒我們必須對佛法有深刻的了解與認識、才不會人云亦云、隨波逐流、別人造業自已也跟著造業而不自知了。所以接下來我們來看:同性戀符合佛法嗎?

1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九雲:(邪淫包括)一切男及不男,屬自屬他皆不應行。除產門外,所有餘分,皆名非支。……如是皆名欲邪行罪。

2四分律:佛教明禁同性之間的性行為,同性戀被嚴格禁止出家,已出家者擯出(驅出)

3法華經說:菩薩不應親近五種不男之人以為親厚. 正謂此五種也  生不男、犍不男(手術或受傷的不男。如古時的黃門,現在的變性手術)、妒不男(心態上的不男。如同性戀者特別喜歡或鍾愛同性的某人)、變不男(打扮上的不男。如喜歡男扮女裝之類或邪淫的人)、半不男(雙性戀者)

4 正法念處經:男同性戀的地獄苦報:何者邪行。謂男行男。彼人以是惡業因緣。身壞命終。墮於惡處合大地獄多苦惱處受大苦惱。- 作集業力。於地獄中。見本男子。熱炎頭髮。一切身體皆悉熱炎。其身堅猶如金剛。來抱其身。既被抱已。一切身分皆悉解散。猶如沙摶。死已復活。- 以本不善惡業因故。於彼炎人。極生怖畏。走避而去。- 墮於嶮岸。下未至地。在於空中。有炎嘴烏。- 分分攫斲。令如芥子。尋複還合。然後到地。既到地已。- 彼地複有炎口野幹而噉食之唯有骨在。複還生肉。既生肉已。閻魔羅人。- 取置炎鼎。而複煮之。如是無量百千年歲。- 煮之食之。分之散之。乃至惡業未壞未爛。- 業氣未盡。於一切時與苦不止。若惡業盡。- 於多苦處爾乃得脫。若於前世過去久遠有善業熟。不生餓鬼畜生之道。若生人中同業之處。失無量妻。不得一妻。究竟如是。設自有妻。則厭離之。喜樂他人邪行業因餘殘果報。

女同性戀的地獄苦報:於姊妹等不應行處。而行淫欲。彼國法爾。生處過惡。- 彼人以是惡業因緣。身壞命終。生合地獄何何奚處。受大苦惱。- 所謂彼處地獄之中。常被燒煮。- 閻魔羅人之所撾打苦毒吼喚。其聲遍滿五千由旬。- 彼地獄人。未到地獄。在中有中。聞彼吼聲。- 吼聲極惡。不可得聞。彼顛倒故。聞彼啼哭。- 則是歌聲。拍手等聲。種種話聲。惡業力故。- 聞之愛樂。生如是心。令我到彼如是聲處。- 如是念已。速生彼處。何因緣有。取因緣有。- 彼中有中。何處何處發心悕取。則生彼。- 心取彼心已。則生彼處。既生彼處。- 即於生時得地獄苦。即聞地獄自體惡聲急惡苦惱。- 無異相似。不可譬喻。受大苦惱。既聞惡聲。- 心重破壞。受大苦惱。所謂鐵山。名烏丘山。- 其山炎燃。其炎極高五千由旬。在虛空界。- 彼有鐵樹。樹有鐵烏。烏身炎然。滿彼樹上。- 彼山火然。間無空處。惡業力故。常有炎火。- 熾燃不滅。以惡業故。

5 佛陀叫我們應以戒為師:同性戀以及同性之間的性行為,違背了佛教基本五戒中第三條戒規(邪淫戒:除了合法的夫妻男女之間的關係之外皆叫邪淫)

因此同性戀不僅不符合佛法且違反社會善良風俗,因此就連基督教,回教等各宗教皆持反對的態度,而且同性戀者所引發的價值體系的混淆、愛滋病的漫延不可謂不大。或許有人說,現今歐美許多國家皆持贊同的態度、並允許其結婚,我們應跟進潮流,殊不知現今是末法時期,各種魔說橫行,到處是以盲引盲,一入地獄,後悔莫及。就連被受景仰的宣化上人也指陳同性戀的危害,身為佛教徒的我們怎能盲從,而不加以導正呢?


宣化上人法語:

1愛死病,是亡國滅種的一種病,我希望我們國家不要亡國,不要跟西方學這一類的行為。

2學佛的人,要清心節欲,不要重欲,這是要緊的,這是健康根本的問題。

3修道要有正知正見,不可顛倒是非,黑白要分清楚,不可魚目混珠,不可濫竽充數,否則,就是邪知邪見,永不成佛。


佛教有關同性戀及性的數點忠告

曾經詢問藏傳佛教的喇嘛多位,得到的普遍性的答覆如下:

(1)佛教從來沒有否定精神性的同性戀(又稱同性愛),但對同性性行為並不鼓勵。尤其是禁止男同志搞肛交。

(2)在佛教中,肛交是是一種很大的禁忌。任何一位佛陀有權制定禁止肛交戒。

(3)佛教很注意出家後要禁欲,尤其是對比丘及沙彌之間的性行為相當注意。因此,佛教對比丘及沙彌的同性性行為的要求很嚴厲,也比比丘尼、沙彌尼及式叉摩尼更為嚴厲。

(4)補充第一點,佛教認為純粹精神層次的同性愛沒有問題,但同性愛很難不涉及貪欲,仍然要注意。

(5)另外,佛教對手淫(或自瀆)亦是勸止的。這一點不分同性戀或異性戀皆適用。

(6)雙性戀是一種過渡性質比較明顯的性傾向,不要太執著,順其自然,就會自然消失。因為年紀慢慢增長,自然什麼戀都會消失。而三種性傾向包括異性戀、雙性戀及同性戀都是自然地存在的。不論同性戀或異性戀,都是貪欲的一部分,都要避免。

(7)佛教不鼓勵看能刺激性欲的色情媒介,尤其是不鼓勵看電子色情媒介,因為刺激更大。所以佛教很反對網絡上的色情網站。可惜在所謂好奇心及言論自由的驅使下,使人很容易造作惡業。也有少數人因為看到色情材料而得到精神病的。

(8)不要強制不射精。要順其自然。抑制射精會造成反效果。

(9)佛教不鼓勵婚前性行為及婚外情,包括不鼓勵婚外性行為。鼓勵一夫一妻互相扶持,一生長相廝守。佛教亦鼓勵女性好好保守貞操。

(10)性傳染病是因為性開放下的濫交的結果,也包括濫用娼妓的現象在內。所以有使用男用避孕套的必要。但最安全的性行為是一夫一妻之間的婚姻下的正常性生活。

(11)愛情比性更重要。沒有愛情的性生活只能得到短暫的性快感,但沒有得到真正的性滿足和感情上的滿足。而且使用男用避孕套不如使用女用避孕藥或自然避孕法更佳。造愛的要訣其實相當簡單,並非如外界的性指南所指稱的那麼花巧。如日本式的性愛指導書有四十多種性愛姿勢,便是極具誤導性!

(12)愛滋病或HIV是男同性戀的剋星。因為男同性戀很難避免使用肛交的方式。這才是要害。

(13)面對同性戀或雙性戀的問題,向佛教或耶穌教等數種大宗教尋求協助與治療,可以有效減輕性傾向帶來的困擾。

(14)女性在嫁給丈夫後,要盡量做到從一而終,切忌隨便離婚,見異思遷。

以上是很少喇嘛願意提及的數點忠告,極為珍貴。

(A)五戒的作用以戒絕身業及口業的不良行為為主,大乘戒才涉及意業的淨化。古人比較清心寡欲,所以連口交也不重視,基本上以男女的異性性行為為主,壞影響不大。但現在人與人之間的性關係比古代隨便得多,所以不能用禁止口交的辦法,一般以不鼓勵的語氣為主。但肛交的起源是來自男人對其他男人的雞姦(雞奸),所以有禁止肛交的必要。但遺憾的是,釋迦牟尼佛沒有特別講明肛交的危害。事實上,肛交對修行非常不利。這一點許多男同志不知道。許多人不知道這一項規律:肛交是通往地獄的捷徑。

(B)至於五戒的適用範圍,除了飲酒戒外,其他四戒都是性戒。你受不受戒,一樣要受五戒的無形約束。因為五戒是根據宇宙間的善惡業報、三世輪迴的業力因果律制定的。所以五戒十善是各教共通的。耶穌教的十誡也是跟佛教的五戒差多。

不邪淫

所謂「邪淫者」就是非正式夫妻以外不正常的結合。如男方違背妻子或女方違背丈夫做不正當的苟合,都屬之。姦邪的行為不但擾亂社會,且破壞風化,所以佛法特別將之視為罪惡,在家人不論學佛與否,夫妻間雖不能徹底的斷除淫欲,但最低限度要遠離邪淫,因邪淫為人類社會中一大罪惡。「孽海茫茫,首惡無如色欲。」邪淫為萬惡之端始,若犯之近則身敗名裂,遠則招愆致墮。

佛制邪淫戒有其特殊制意:

一、邪淫者,壞亂人倫,為眾惡之源。

二、一切眾生皆以淫欲各正生命,故淫業為生死輪迴之本。

三、邪淫損害個人道德,妨害風化。

四、邪淫者非但不能入正道,且易落魔網。

五、欲火薰心,擾亂禪定,令失正念,障證菩提。

邪淫具下列四條件為重罪不可悔:

一、非夫婦:非自己之妻子、丈夫而苟合淫欲。

二、樂於行淫,如飢得食。

三、入餘處:於口道、小便道、大便道行淫。

四、成淫事:助長男女二根相接,造成淫事,如胡麻之類刺激物。

正式夫妻雖屬正淫,但若不論時間,不管地處行淫,亦皆為邪淫,故以下之情況亦屬邪淫:佛菩薩聖誕、每月之齋日、父母生日及父母兄弟忌日、女人懷孕、月經期間、產前產後等。行淫處則於房間外之場所行淫亦為邪淫。以下二者則為開緣:(即犯性罪,未犯戒罪,此處指未受戒者而言)

一、女眾被強姦時,若無快樂之感則不犯戒,但如有快樂者則屬犯戒。

二、若行淫為金錢之交易,未犯邪淫之「戒」,但犯邪淫之「罪」。

邪淫亦分三品罪:

一、與父母、兄弟、姊妹等六親眷屬行淫為上品罪,死墮地獄。

二、與夫妻以外的男女行淫為中品罪,死墮餓鬼。

三、夫婦於非時(佛菩薩聖誕、齋日)非道(陰道之外)行淫為下品罪,死墮畜生。

四分律戒經

一、以艷詞穢語誨人淫亦犯邪淫罪,後報墮地獄。

二、閱讀淫書及黃色電影亦犯邪淫罪。

三、穿著暴露服裝出入佛寺聖地亦犯邪淫罪。佛言人於世間。不犯他人婦女。不念邪僻。從是得五善。何等五:一者不亡費。  二者不畏縣官。三者不畏人。四者得上天,天上玉女作婦。   五者從天上來下生世間。多端正婦。今尊者見有若干婦。端正好色。皆故世宿命不犯他人婦女所致也。如是分明。慎莫犯他人婦女。     


佛教是如何看待同性戀的

大安法師

問:佛教是如何看待同性戀的?同性戀可以往生淨土嗎?該如何生活、工作、修行?

大安法師答:對於同性戀的問題,雖然有些國家將它合法化,有些人將同性戀作為一種時尚,但從中我們可以看出五濁惡世眾生的迷惑顛倒是很深重的。佛教對同性戀持非常深重的批判態度,認為是邪婬中的邪婬。

有這麼一種情形,當人的壽命在減劫時,從八萬四千歲,每一百年減一歲,到了人壽兩萬歲的時候,也就是迦葉佛時,開始進入五濁惡世。

從那時直到人壽一百歲時,釋迦牟尼佛降誕在這個世間,示現八相成道。這期間,人壽平均在五百歲的時候,出現了同性戀,在人壽五百歲之前,是沒有男男、女女這些同性戀的事情的。同性戀的現象出現這個時候,馬上就令人的平均壽命由五百歲一下子降到了二百歲。你說同性戀的罪業有多大?

現在艾滋病等各種深重的病,往往在同性戀之間發病率最高,因為它太不符合於天道了,所以一定會感召到一個奇特的災禍的。在傳統社會,有些文人雅士戀男色的,往往一生坎坷;有些皇帝戀男色的,可能連皇位都保不了,現生就能看到果報。站在因果的角度看這些搞同性戀的,奇禍就在等著他。

在這一點上,佛教有一個明確的態度,就是反對同性戀,因為這種邪婬的罪業很大。這樣看來,同性戀是嚴重地跟佛心相悖,如果還不去改邪歸正,何能往生淨土啊?

所以,有同性戀的傾向或事實的眾生,一定要懸崖勒馬,過正常的生活。如果是社會人士、居士都可以有正常的婚姻、家庭,但一定要是在異性之間。


釋昭慧法師開示

一個戒律問題的解析:同志是否犯「邪淫」

在家五戒的立戒宗旨是「護生」。就在家居士而言,無論同性戀或異性戀,只要犯了以下二種之一,就構成了「邪淫」。

1. 對「無辜他者」構成負面影響。
2. 對感官的運用不當。

就第1點而言,若同志兩人間是很單純的伴侶關係,沒有影響到其他無辜他者,就不構成「邪淫」。

就第2點而言,所謂「對感官的運用不當」,主要是指過度依賴感官刺激。原來,感官享受很快就會麻木,這時,不是需要加重刺激,就是需要變換花樣,否則無以享受感官帶來的愉悅。這是同性戀或異性戀都得面對的生命課題。

佛教界有些反同、恐同者,往往會拿「非道行淫」,來證成同志「犯邪淫戒」,那種解釋是有問題的。

首先說明,「道」在此指的是性根(性器官),這原本是律典中對出家者的規範。作為修習梵行的僧侶,無論「是道」(性根)、「非道」(非性根的其他身體部位),都不得拿來行使淫慾。也就是說,他不能用其他方式來滿足淫欲,卻以「非道」為藉口,自認為沒有犯淫。

後來有些持律者擴大解釋,把出家律典中「非道行淫」的定義與範疇,直接轉用到在家的「不邪淫戒」。這種做法,個人認為極不妥當。許多在家的異性戀者,就因曾「非道行淫」而充滿著罪惡感。

事實上,欲的滿足,無論「是道」、「非道」,只要不傷及自、他,通通都是本能。恩師印順導師,曾於對筆者的回函中,就此提點云:

「凡屬本能的,不能說是善是惡。如食草的牛、羊等,不能說有『不殺生』的美德;蜘蛛結網捕蟲而食等,也不能說是專造『殺生』的惡業。如煩惱依本能而起,率性而動,無記* 所攝。所以在世間法中,飲食男女是正常的,否則人類都要下地獄了。」

既然異性戀與同性戀都有可能犯邪淫戒,因此從佛法的角度,佛弟子實在沒有理由到「反同、恐同」場合去湊熱鬧、背書,更沒有理由以「邪淫」之名打壓同性戀,反對同志婚姻。

* 無記,指非善非惡的意念與言行。

 

佛陀開示同性戀產生的原因、解決辦法

「同志」豈必承負罪厄?

達賴喇嘛對同志的演講

我所知道的台灣同性戀佛教徒

什麼叫邪淫?邪淫的種類和過患?

何謂邪淫與正淫?

同性戀能否學佛?

佛教如何看待同性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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