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豈必承負罪厄?

釋昭慧(玄奘大學宗教學研究所教授兼應用倫理研究中心主任)

台北市政府連續七年編列預算補助同性戀活動,九月底更將有三十對同性伴侶,在市府舉辦的同志公民運動中完婚。二十六日報載:多名宗教人士為此公開抨擊北市府放任同性婚姻合法化,將助長「亡國滅種」,甚至讓愛滋病毒加速擴散,家庭倫理淪喪。這則新聞讓人觸目驚心,同為宗教人士之一,筆者忍不住要為同志(同性戀者)說幾句公道話。

平心而論,愛滋病毒加速擴散,家庭倫理淪喪,並不必然與同性戀有絕對關聯,異性戀日益加劇的性氾濫,反倒難辭其咎。「亡國滅種」的指控,實在是太過沉重了!宗教人士即使基於神學信念,對同性戀行為不以為然,是否也可多抱持一點悲天憫人的情懷,不要任情恣意地將同志妖魔化,讓同志在一夕之間,彷若成了人民公敵。

其次,並非所有的宗教,都將同性戀當作是必須予以遏止、懲罰或改造的罪惡。依佛法觀點,同性戀與異性戀有其共同特質:

一、情欲是生理與心理的綜合反應,生理的訊息固然會擾動心理,但心理的欲念也會導致生理的渴求。

二、情欲是自體愛所延申出來的境界愛,是我愛所拓展出來的我所愛。在諸種欲望之中,情欲繫縛眾生的力量最為猛烈,它能覆障解脫,但並不是罪惡,因此被歸類為「有覆無記」法。

三、中國古諺云:「萬惡婬為首」。原因是:情欲本身雖無罪,卻可能因縱情恣慾或獨佔心態,而導致傷己傷人的罪行。

四、因此,修道者必須戒絕情欲,專修梵行,以獲致心靈的超脫;世俗人雖不必戒絕情欲,卻必須節制情欲(不邪淫),以保障家庭的和諧,配偶與後代的福樂。

五、眾生名為「有情」,因此情欲是大多數眾生的自然反應。在修學佛法的過程中,情與欲可依戒學以節制之,依定學以遠離之,依慧學以超脫之——透過戒律的規範,可以讓人節制情欲的發展。透過禪定的修習,可以讓身心輕安,自然離欲。透過智慧的觀照,可以將情感轉化,並昇華為疼惜眾生的大慈悲心。

異性戀與同性戀,同樣都是情欲,因此擁有情欲的共同特質——兩者都是動物本能,並沒有神聖與罪惡的分野,也沒有蒙受祝福與承受詛咒的殊遇。兩者的情欲,同樣構成繫縛身心的猛烈力道;同樣會因縱情恣慾或獨佔心態,而導致傷己傷人的罪行;同樣可予以節制(如忠於配偶)或予以戒絕(如獨身修行);同樣可予以轉化或予以昇華(如廣慈博愛)。以異性戀的立場來指摘、歧視或質疑同志,不過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

也因為佛法對情欲有如上見地,因此在佛教中,同志較未受到宗教性的壓迫與詛咒,也並未被視作需要「矯治」的病患;同志的情感生活,並未受到眾多的注目與討論。至多是「不習慣」旁觀同志戀人的親蜜動作,但話說回來,吾人又何嘗「習慣」旁觀異性戀人大剌剌的親蜜動作呢?

夫物不得其平則鳴。既然在佛教中,鮮見類似其他宗教對同志不利的神學論述,不曾出現「到底是要接納同志,還是要改變同志(的性傾向)」的兩造辯論,自然也就不會產生同志們強烈的不平之鳴。大家似乎很有默契地將同志的性取向,劃歸個人生活慣性,禮貌地保持著緘默態度,而不會就著道友或信眾的性傾向,作出主動的調查或訪談。

然而,難免還是有些負面的聲音,出現在佛教圈裡。此中最常聽到的就是業障論,聲稱同志的性取向,來自惡業的招感。然而我們要問:

一、同志較諸異性戀者,真有較為深重的罪業嗎?是殺、盜、婬、妄的哪一樁,足以與同志產生必然的因果關聯?要知道,同志的身心狀態,大都良好;同志本身,並不因其性傾向而受生理或心理之苦;只要對他們不施以歧視、壓迫,他們是可以自得其樂的。同志之所以受苦,更多時候並非來自其罪業,而是來自異性戀主流文化的社會壓力。

二、同樣的荒謬邏輯,出現在對待女性、殘障、病患、災民、奴隸與動物的身上。好像她(他、牠)們屈居弱勢而承受苦迫,是活該報應似的。這種濃厚宿命論氣息的「像似佛法」,廣泛流傳於佛教界,以紫奪朱。持此論者,不但無心幫助眾生離苦得樂,而且經常對受苦眾生「傷口抹鹽」,讓她(他、牠)們倍增二度傷害。

三、退一步言,即使同志的性取向,真有來自惡業招感的成分,但試問無始生死以來,誰能保證自己沒有惡業?各種不同的惡業,招感不同的苦異熟果。面對眾生的苦異熟果,佛弟子理應學習佛陀的「護生」精神,悲憫、拔濟、協助其離苦得樂,斷無視其苦為「惡業招感」而予以壓迫與詛咒之理。

四、惡業有種種,歧視、壓迫以惱害眾生,正是惡業之一。準此,同志未必會製造干犯眾生的惡業,反倒是對同志的歧視、壓迫與惱害,肯定就是惡業;社會中如果存在這種共同偏見,那就是惡法「共業」。因此歧視同志的異性戀者,應該斷除如是惡業,並以「平等對待一切眾生」的清淨共願,來改變歧視同志的惡法共業。

異性戀主流文化對同志所施加的惡業,只要一日不改,那麼,同志將自己的性傾向當作是一種深邃的秘密,就成為無可避免的心理自衛機轉。這或許也導致許多同性戀情,因於當事人的焦慮感、不安全感,以及欠缺社會性支持,而無法免於悲劇性的結局,乃至造成了部分畸形發展的性泛濫現象。世人面對此諸同志悲情,不但無法體會「我不殺伯仁,伯仁因我而死」的道理,反倒有意無意地將這些戀情失敗的悲劇與性氾濫的現象,拿來證明同志在品格與生、心理方面,確乎較為卑劣,這當然更激發了同志的憤懣之情與不平之鳴。這種惡性循環的互動模式,於是攪拌出了更多的惡業與苦迫。

為了改善前述惡業與苦迫循環無已的不良現況,同志運動實有其必要。作為一個「眾生平等論」的服膺者,佛弟子應大力支持同志爭取平等對待的權益,如同支持性別平等、階級平等與物種平等一般,而不祇是保持高度禮貌的緘默而已。

 

 

 


中流砥柱,在彩虹下與紅潮中

釋昭慧(玄奘大學宗教學研究所教授兼應用倫理研究中心主任)

九月,初秋燥熱的季節,在同性戀(同志)運動彩虹旗幟飄舞的天空下,在反扁運動紅潮洶湧的聲浪中,原本就已擾攘不休的台北天空,更增添了強烈的躁動與不安!

同志並不算是「少數族群」。依《金賽性學報告》在1948首次發表的數字顯示:全世界有百分之十的同性戀者。[1]依此類推,台灣應有兩百萬以上的隱性同志人口。但他們很少願意出櫃(公開其同志身份),原因無他,同志在社會上,依然保受汙名化之苦。同志似乎是恥辱(乃至罪惡)的標誌,出櫃不但讓自己遭來異樣眼光,甚至會讓家人感到抬不起頭來。於是,有人為了確保自己免受歧視,自是不願出櫃;有人為了不捨親人傷心痛苦,更是不忍出櫃。

同志不願出櫃,並不代表他們就可平安無恙地潛隱在異性戀機制的社會裡。原因是,屬於個人的性傾向與同性戀情,或許還可以在私領域裡,保持個人絕對的隱私權;然而一份不受親友與社會祝福的感情,卻很難在因緣變動不居的社會裡,持久經營而不墜;即使倖得持久,由於沒有婚姻名份,因此也無法擁有正常夫妻在資源分配與財產繼承方面的法定權利。這使得同志人口雖然龐大,依然無法改變「弱勢族群」的處境。

同志越是不肯出櫃,他們所遭遇到的艱難處境,就越是潛而不顯,也就越是讓社會大眾認定:那些專為異性戀者所打造的觀念思想、法律政策與活動空間,才是「天經地義」的,捨此便是「不倫不類」,活該受到忽略與懲誡。

為了改變這樣的現況,同志,最起碼出櫃後的處境還可以差強人意的同志,有必要勇敢出櫃,跨入公領域振臂高呼,蔚為一種社會運動,在觀念上打破「同性戀等於罪惡」的迷思,提醒社會:同志一樣擁有「免受歧視」的人權,並且在法律與政策層面,獲得公正的待遇。

然而今年台北市的同志運動,卻意外出現了宗教界強烈的反彈聲浪。這讓吾人不禁憶起,自古同志之所以飽受歧視與迫害,宗教正是壓力來源之一。許多宗教將同性戀當作「罪惡」,甚至堅信:愛他們就要改變他們——要讓他們改變其性傾向。偏是依現實狀況以觀,即使有心接受「改造」,成功率也確乎不容樂觀;更何況還有為數龐大的同志,堅定地認同自己的同志身份,無意接受「改造」。於是,同志往往無法領略宗教的廣慈博愛,反倒常被這股帶有強迫性的「愛」,逼得喘不過氣來。

佛教界雖然在這波爭議之中保持緘默,但是佛教又當如何看待同性戀者與同志運動?這同樣是無法規避的問題。因為,倘若在台灣,(廣義的)佛教徒真的有八百萬,那麼,數十萬人口的同志佛教徒,在佛教中是否受到了公正的對待?是否與女性一般,淪為被貶抑的「第二性」乃至「第三性」?我們理應關切。更何況,佛法的慈悲與公正,亦應如甘露一般普為潤澤蒼生。於是我們不禁要問:當那些包括非佛弟子在內的同志,因不公正的對待而身心受苦之時,難道我們能做的,就只是保持緘默的風度而若無其事嗎?

因此我們決定在教界開風氣之先,為同志處境與同志運動,作一些佛法觀點的論述。這只能說是「拋磚引玉」,甚至可能引來眾多的咒罵,但是我們既然「歡喜做」,就已有「甘願受」的心理準備。

要求陳水扁總統下台的紅衫軍,在台北街頭蔚為狂潮。許多人問我:值此亂世,佛弟子應如何自處?我說:無論你是哪一種政治立場,都不要忘了依佛法觀點而作內省,依佛法精神而作回應,這才能在多變時局的驚滔駭浪之中,形成一股「中流砥柱」。

為此筆者在共修會中勉勵佛子,也在答覆「倒扁」學生的信函中,表達了筆者的觀察與反思。這同樣是「拋磚引玉」,引起了網路上乃至海峽彼岸的熱烈迴響,但也無可避免地招徠了幾封倒扁人士的黑函,就與筆者過往撰文批評陳總統時,必會招徠幾封挺扁人士的黑函,如出一轍。

較諸數十萬人的倒扁紅潮,同志運動相形之下反倒成了「小眾」,兩者所匯聚的能量,所引起的關注,被媒體所報導的篇幅,完全無法相提並比。然而吾人反倒選取了「同志運動的佛法觀點」作為本期專題,原因有二:

一、政治浪潮有起有落,相形之下,同志人權卻是普世性的問題,不但不退流行,而且與時具進。

二、在「佛教與政治」相關議題方面,筆者時有論述,本刊亦曾製作專題,反倒是吾人第一回為同志議題而發聲,意義非凡。

因此,即使身邊的紅潮滾鼓,我們依然凝眸注視炫麗的彩虹,祈願同志因佛法而心靈解脫,和喜自在!

九五、十、十二 凌晨於尊悔樓


男女本無性不應受歧視 

近期國內的“女女”與“男男”同志婚禮,引起眾人探討與爭議,且以佛教觀點來討論同性戀議題。

在歐洲國家雲游參學數年的開定法師認為,同性戀這議題是不能迴避的,這是良性乃至人性的議題,他以宗教情操來看待同性戀情結……

1. ◎達賴喇嘛說,站在藏傳佛教角度不認同同性戀,但在社會層面應包容接納。而星雲大師則以“不可說,不可說”,巧妙回應引起爭議的同性戀與同志結婚課題。

請問開定法師,佛教如何看待同性戀?

佛法講的是慈悲,慈悲就是圓融,圓融即是平等對待。佛陀成道時,在菩提樹下說:“奇哉!奇哉!大地眾生皆有如來智慧德相,只因妄想執著而不能證得。”因此,眾生皆平等,不論男人或女人同性戀,他們都是有情眾生,在這種情慾的支配之下,他們也有選擇本身生存的條件,要尊重他們。

這就好比有些死囚,之前雖做了滔天大罪,乃至被判死刑,但在佛法的角度,我們還是以慈悲心來對待他們,而不是抱著一種歧視或嗔恨之心看待。對于同性戀者,也應以這樣的態度對待。

世間至今普遍上還有人認為同性戀者罪有應得,在造孽;在佛法上,並沒有這樣的看待,因為基于眾生皆平等,我本身的觀點,也是回歸到眾生平等心的角度,來解讀同性戀情結。

每個眾生都是平等的,佛性本清淨,也無分男女相,無論同性或異性戀,其內在的佛性,是不應受到歧視及壓逼的。

無論同性或異性戀的情慾執著,我們稱為“同修伴侶”,佛教允許在家居士能夠過一種夫妻上的生活。在佛陀時代,已存在男人和女人的同性戀問題,只是社會上普遍接受的程度不同。如果當時的領導者或周圍人士都能夠接受同性戀者,他們就能夠自由生活,過著和普通人一般的生活。

同性戀者都是凡夫俗子,除非他們證果證覺。在整個過程之中,他們也是可以過著一般“同修伴侶”的生活,因為佛法講人身難得,修行更加難得,既然他們能夠有機緣碰在一起,至少不要忘記修行,這才是比較重要的一點。

我是宗教家,我以宗教情操來看待同性戀議題,以良性、人性的層面來尊重同性戀者,尊重個人權利與有權追求個人幸福。

2. ◎台灣的昭慧法師大力支持同志運動爭取平等權利,您認同同志運動──同性戀合法化嗎?

每個國家都有不同的民情與立法,我曾看過一篇報導,一位來自馬來西亞的牧師,本身是同性戀者。他在美國的教會沒有問題,但是當他回到馬來西亞要成立一個教會,申請政府註冊,就面對問題了。

我想以另一種觀點,即“以生存的層面”來探討:就好比一條蛇,當它面對高樓大廈、四面鋼骨水泥,爬行在馬路上,即會被殺害。就像同性戀者,生存的環境不被認同的話,也會被殺害,因為這是弱肉強食的社會。這也是為什麼有些國家的同性戀者,會去爭取法律上的認同。

我在歐洲國家,也有一些信眾是同性戀者,家人、朋友、同事都可以接受、認同他們,過著一般人的生活,他們都可以“出櫃”。這也是為什麼西方與東方人的觀點、思想模式不大相同之處,西方更加尊重人權,而東方卻抹煞人權。這也是東、西方文化教育之間的不足。

基于人性上的尊重,同性戀者都是同修伴侶,他們可以一起禪修、誦經、拜佛、討論佛法,一樣可以修行。

他們可以透過修“不淨觀”,也可以通過在食物上、生活作息上調整,自然就會慢慢超越情慾,念頭轉移,精進修行。

同性戀者修行不是問題,關鍵在于他肯不肯用功,就好比異性戀者,如果他在佛道上懈怠的話,也是不能夠獲得成就。

3. ◎針對平面、網絡媒體報導同志婚禮,有人支持也有人反對媒體大事報導同性戀課題,您對媒體在這課題上扮演的角色有什么看法?

媒體始終要回到良知、良性以及人性化報導,才不會誤導眾生。一般上,所謂公正,就是沒有偏袒任何一種真理的存在。

近年來天災人禍持續不斷,媒體若只一味做負面報導,就會導致更多人內心不得安寧,而佛法的觀點,則是促成眾生安寧。因此,媒體要扮演良知、良性的角色,淨化人心,安定人心。

4. ◎請開定法師談談您近期回馬,成立“慈護苑”──僧伽護理中心的因緣與理念……

人口老化是當前乃至未來的世界性問題,為了因應這個現實的趨勢,迎接未來教內人口嚴重老化,提早做好準備工作是必須的,所以,籌建佛教僧伽護理中心,是“慈護苑”的長期計劃。

人生于世,誰都難免老病死等憂悲痛苦,身披袈裟尋求自他解脫的僧伽亦然。許多僧伽在走過默默修行、奉獻道場的悠悠歲月后,也不可免來到這無奈的境地。

“身安方能道隆”,僧寶也是社會人民之一,儘管現今社會福利提供多數人的生活保障,但現實中卻有部分僧伽,未獲得充分的醫療照顧,以致身陷困頓。要如何照顧這些全心奉獻佛教的僧伽,莊嚴地走過這一世的娑婆人間?為此,我期望有一個跨寺院的僧伽醫護組織,來為僧團服務。

佛教在近代普及的結果,國內醫界有不少誠敬三寶的醫護及行政人員,願為僧伽提供妥善的服務。唯因缺乏整合的緣故,各僧伽普遍上所知不深。

為了提供僧伽共享這份醫療資源,我們將優先整合這份中、西醫療資訊。從佛法確知,臨終一念是決定下一期生命去向的關鍵,而臨終一念又絕對受現世一生的串習力所左右。出家人一輩子的努力內修,也無非希望能掌握得住自己臨死的最后一念,以期能正念往生。因此,對于那些乏人照料的病危僧伽,我們願意陪伴他,莊嚴地走完他的余生;給予適當的臨終關懷,幫助他克服種種痛苦與恐懼,隨正念捨壽。對那些喪葬事宜有困難的亡僧,他的后事,自然也是我們樂意承擔的工作。

這粒關懷僧伽切身問題的種子即將播種,讓我們就從下種做起。竭誠希望您一起來灌溉,助它成長、茁壯。有關“慈護苑”──僧伽護理中心活動詳情,可電郵:revkaiding@gmail.com聯絡。

【法師提醒】:

 “我是宗教家,我以宗教情操來看待同性戀議題,以良性、人性的層面來尊重同性戀者,尊重個人權利與有權追求個人幸福……”

【開定法師簡介】

1995年依止文健長老座下,于檳城洪福寺出家。

1998年于緬甸受南傳比丘戒,隨后于歐洲國家雲游參學。

目前回大馬籌備「慈護苑」之僧伽護理中心。

 

發布日期:2011年09月25日星期日晚上9.00p.m

資料來源:中國報第20版

 

http://junlingcom.blogspot.tw/2011/09/blog-post_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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