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法師:共業與別業

在印光大師78歲那年,有位夢庵居士到報國寺去見他,請教了一個問題,是夢庵居士當地發生的一個真實事情。

那裡曾經發生了一個車禍,客車里坐了四十幾個人,司機夜行開車,不小心就從山路上衝到水里去了。四十多個人包括這個司機,都遭受了滅頂之災。

第二天很多人前去營救。他們發現江邊的岸上坐著一個三十多歲的女人。大家就問,你是怎麼回事?她說她就是車上的乘客。但其他人都死了,她怎麼一個人坐在岸上?

她卻說不清楚,問什麼她都不知道。但是她確實是在岸上,身上還沒有濕。對這個事情大家都感到很難理解,當地報紙都將此作為一個奇聞進行報道。

這個居士就把這樁事情拿來問印光大師,這到底怎麼回事?在場還有其他人,都聽到了,當時印光大師沒有怎麼回答。

在傍晚的時候,印祖讓侍者給他帶去一個紙條,大概意思是此女人命不該死,佛天鬼神把救她的方法預先準備好了,想必如是。

這寥寥數語包含意味無窮呀!一個人,如果宿世有很大的善德,她不應該遭受共業,她可能有她特殊的別業,她不該死。說明善神佛天鬼神要幫助她,要救她。

因為這些佛天鬼神知道這樁事情肯定是要發生的,因為他們是沒有過去現在未來時間概念的,有宿命通,所以知道這樁事情。

當車衝到水里的時候,這個女人她自己是絕對沒有辦法來拯救自己的,這是共業。然而佛天鬼神有力量,一股力量把她揚到車外,揚到岸邊上。

世間的很多因果都是這樣的一個原理。你看那些世間的善人,佛天鬼神預先把救助他的方法都準備好了,把他絕對不能解決的問題給他順當地解決了。

那你說,法藏菩薩五大劫的思惟,無量劫的積功累德,要拯救每一個眾生生死輪回的苦難。而輪回的緊急生死關頭,我們神識是最容易昏迷的,無量劫的惡業種子在沸騰的時候,是最容易被業力牽到六道中的三惡道裡面去的時候,也是最需要佛來幫助的時候。

難道阿彌陀佛還沒有一種預先把幫助這個眾生的方案實施好的能力嗎?眾生由於業力的種種死亡,在佛菩薩的眼裡都是正常的。他們知道你在什麼時候要走,所以一定會給你施設好讓你穩妥往生的方法,這就是不可思議。

在這張紙條上,印祖還用很平淡的語言講述了另一個事情:這是民國十幾年的時候,山東有一個寺院,建成以後開光慶祝,請了一個戲班子唱戲,很多人都去了。

其中有個居士帶著小孩,也去看大戲。寺院裡面有口井,小孩坐在井沿上,噗通一下掉到井里去了。這下大家就慌了,做父母的趕緊派人用竹竿打撈,井水不是很寬卻感覺不到有人。打撈了很久,也沒有孩子的下落。

做母親的很傷心,回到家裡,卻看到她的兒子正睡在床上,全身都是濕的。她一看這個很驚喜,就在那口井旁邊蓋了個亭子,立了一塊碑,寫了「聖井」二字。

這個居士還將「聖井」這兩個字的拓片送給了印光大師,印光大師讓報國寺的當家師找了個地方掛了起來。這是我們現在的科學知識所能解釋的嗎?但是他確確實實是存在的事情。


佛教常說的「業」是什麼意思?

佛教常說的「業」是指有情之行為。梵語karman,音譯羯磨,為「造作」、「行為」之義。此「業」之思想,原是印度獨特的思想,在印度人中相當普及,並以之為招致輪迴轉生之一種動力。佛教沿用此語,謂以此「業」為因,能招感苦樂染淨之果。而得眾生與器界之報;若於迷界而言,由煩惱起業,由業招感苦果,現出迷界之依正二報。佛教認為一切萬法無不基於因果之法,不僅眾生之種種苦樂果報,其依報──世界之淨穢等,亦悉由業所感。

業之種別甚多,大別之,不出身業、語業、意業三種。此身語等業又可依表、無表之標準加以區分。能表示自心之善等以令他人知曉之業,稱為表業;不能表示自心之業,稱為無表業。依《俱舍論》卷十三所載,表業、無表業俱以色性為體,故身語二業各有之。意業非色,不能表示,故不稱為表;無表故亦無無表。依此說,業總有五門,即身表業、語表業、身無表業、語無表業、意業。然若依《成實論》卷七所說,意業亦有無表。另外,《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三(末)載,大乘亦有人謂意有表、無表二種。又,《成實論》卷八分別作業、無作業、非作非無作業,謂業有此三種,其中非作非無作即是意業。

此外,諸經論中將業分別為思業、思已業二種。「思業」是所謂心所之思,即意業;「思已業」又稱思所起業,謂思之所作,即身語二業。此中,說一切有部說身語二業系以色聲為體,故思已業即為色業,然而經量部及大乘謂三業皆以思為體,故思惟思(即「審慮思」、「決定思」二思)為思業,作事思(即動發勝思)為思已業。

此外,又可約三性,而將業分為善業、惡業、無記業三種。或約界之上下及感果之可愛、非可愛,分為福業、非福業、不動業。或約苦、樂、舍三受,分為順樂受業、順苦受業、順不苦不樂業三種;又,此三受業各有定、不定之異,故可再分為決定業、不定業二種;又,決定業中由於受報之時限不同,故可分為順現法受業、順次生受業、順後次受業三種,此三種與不定業合併為四業;又有將不定業分為時分不定異熟定、時分不定異熟不定二種,合併前三種決定業而稱五業;又可將三種決定業各分「時分異熟定」與「時分異熟不定」二種,加上前述二種不定業,總計為八業。此外,又有多種分類法,文繁不具。

關於業之感果,亦有多說。綜言之,斷道之有漏業具有五果,即異熟果、等流果、離系果、士用果、增上果。斷道之無漏業唯有四果,即除去異熟果。其餘非斷道之有漏善及不善業亦有四果,即除去離系果。其餘非斷道之無漏及無記業唯有三果,即除去異熟與離系二果。一一諸業准之可分別其果。

此外,業為感果之因,故稱業因;牽引業之力,稱為業力;業之作用,稱為業用;系縛有情,令不自在,稱為業縛、業系或業繩;其所感之果報,稱為業果或業報。

1、業因:我們再造作時,所做的行為,以及所做的事,稱為業因。然而真正的業因是煩惱,如果沒有它,我們就不會造作,故煩惱才是造作(業)的真正之因。

2、業力:我們造作的行為會形成一股力量,將來使我們承受各種果報。比如說我們罵人一分鐘,這一行為(業因)一分鐘後就已消失,但他有力量存在著,到將來有因緣時,它就形成果報,此稱為業力。業力本身沒有控制者,沒有主宰者,是行為本身形成的力量。比如說天下雨,大地自然被它淋濕,它有一股令草木旺盛的力量存在著;我們造作各種行為之後,自然會形成一股力量,將來我們就得要承受各種果報,此為自然界的現象。

3、業果:既是業報。我們過去造業,因緣成熟,就形成果報,稱為業報。


共業:眾生共通的業因,能招感自他共同受用的山河、大地等器世界,這是依報的業,稱為共業。

又譬如天災、地震等,大家共同感受到的災難,就是眾人的業報所招感,此稱為共業。

共業中又分共中共的業、共中不共的業。譬如山河日月、風霜雨露,人人同霑共沐,有相同的感受,就是共中共的業。

又如一車的人同遭車禍,有的人大難不死,有的人血肉模糊,這就是共中不共的業。

不共業:個人的業因,能招感個人受用的五根等正報的業。也就是別於群眾共業的個人業力,稱為不共業。

譬如每個人的待人接物、喜怒哀樂會有所不同,此即不共業。

不共業中也有不共中的共業和不共中的不共業。

譬如同一家人,不免優戚與共,禍福同享,彼此有共業的關係,這就是不共中的共業。

相反的,兩個陌生人,對於彼此的喜怒哀樂,很難感同身受,缺乏共鳴,就是不共中的不共業。


「別業」與「共業」

佛法所講的「業」,有「別業」與「共業」之分。

別業是個別的眾生造了個別的業,使不同的眾生,接受各自的果報;

共業是不同的眾生在不同的時空,造了同類的業,

使得不同的眾生共同接受同類的果報。

 

例如:家族有家族的別業及共業,公司有公司的別業及共業。

別業則是個別的自己所造,仍由個別的自己承受;

共業是共同所造的,亦由眾生共同承受。

 

很多事被世人看成偶發的個案,事實上必定是多種因緣所促成,

與整體均有關係的。故在別業中有共業,在共業中有別業。

 

大家不要忽視了各自的心力,須知每一個人

在任何一個念頭的發生,都必須非常的留意、謹慎、小心。

 

師父:我們產生的每一個念頭,都與上下古今有關係,一言一行的表現,都會對自己及他人,有多方面的影響。

故我們的行為若不小心謹慎,將會自害害人,不負責的結果,便很可能為許多的眾生帶來了災難。

 

整個宇宙的時間及空間,都是在循環中進行的。

在時間方面,佛法講「三世因果」,若不解脫,永遠流轉。

此生是由過去而來,也將通向未來世去,果報還自受,

一己所造之業,定會在生命的遷流之際呈現出來。

 

在空間方面的彼此關聯,也是相同。

任何一件事,都不是孤立的,互為因緣,賓主相倚,息息相關,

沒有一人、一事、一物是可以自外於世界而存在的;

所以對己對人,不論是為了自私的理由或道德的理由,

都須負起責任,這便是禪修精神。


共業和別業

夫妻之間要有共識,才能共組家庭;朋友之間要有默契,方能合開公司;一個團體彼此要有共同的理念,才會聚集在一起。眾人因集體意識、共同業因,招感共同的果報,佛法稱為共業。

好比我們人道眾生有人的共業,所以招感的世界相同,都生活在地球上,對於山河大地的認知一樣,共同享受陽光、空氣、水等。但人道所見的,不ㄧ定與其他道眾生相同。

以水為例,水是所有眾生所共見。在人類看來,水就是水;但在天人眼裡,水是琉璃;餓鬼所見,水為濃血;對於魚蝦來說,水則是牠們的家。眾生因業力不同,對水的認知也產生差異。

然而,共業中又有別業,即共業中的不共業。一個家庭因為共業才會成為一家人,但子女發展各有不同,職業有別,就是共業中的別業。又如遇到大災難,是眾人的共業,但也有人因別業不同而倖免於難。

《六度集經》中有一則故事,有艘船入海採寶,遇上暴風雨,眾人倉皇失措時,只有一名苦力定心誦念三皈依,此不思議力量,頓時風平浪靜,船也定住不動。

然而,船無法啟動,令商人不安,夜裡夢見一位白鬚老人,和他說明船無法前進的原因,就是因為這位苦力的關係。商人醒後,便召集眾人商議此夢境。

苦力為了不讓大家煩惱,於是要求乘小竹筏先行離去,豈料苦力漂遠後,風浪又起,海中大魚游聚,將船撞翻,眾人皆落海為魚所吞……

苦力與眾人有共渡一艘船的共業,卻因信奉三寶的別業而能逃離災難。

業分善、惡業,共業亦有善惡。我們可以凝聚大眾力量,集體創作,為人間造福。例如共同建造一座寺院,讓許多人有禮佛修行的地方,所有建寺院的人因為善的共業,未來都獲善果。

如果處於惡的共業中,也可以創造出自己善的別業,如地球暖化是人類共業,但我們可以實踐環保,珍惜資源,也能處處有善的福報。


談共業與別業   

佛陀在楞嚴經卷第二中說:「一切眾生輪迴世間,由二顛倒分別妄見,當處發生,當世輪轉。云何二見?一者眾生別業妄見;二者眾生同分妄見。」意思是說,人們的一切不如意的事,均產生於這個惡濁的世間;而世間輪迴的存在,都是由世間人們本身的業力所造成的。因此,只有業力才是導致人們受苦的根源。佛陀將其分為兩類:即共業之力與別業之力。

佛法中,共業之力指人因某種共同的思想行為而產生某種對客觀的存在的影響力。有了這種影響力,人們生存空間的好壞,基本上就被決定了。就一九九八年 七至九月,長江中下游濁浪滔滔,洪流滾滾,城鎮鄉村被淹沒,房屋人畜被捲走,雖人民和戰士苦戰保家園,但損失是慘重的,代價是昂貴的。究其因:人類的活動 範圍越來越大,全球氣溫逐漸升高,這就造成了洪水泛濫成災的結果。像這樣大面積的災難,就可以稱之為共業。之所以會產生這樣的後果,是因為人人都有自己的 別業。

別業是相對於共業而言的,指的是人們根據各自的思想、性格、生活等背景而必然在行為上所表現出來的特徵。佛書中如《因果錄》、清汪道鼎著的《坐花志果》,這些個人的天災人禍,對個人的遭遇起著無形的力量,我們就叫它為別業之力。

然而,不論是共業與別業,他們都可以單獨存在,而且還不斷地相互作用,相互影響。比如洪水災區,有人損失大,有人損失小,有人全家淹沒無一幸存,有的全家安祥健康,就可以證明任何共業都得以別業為基礎。如果離開了各人個別之業,也難形成共業。如一人砍樹,人人砍樹。如果沒人開頭濫砍濫伐則不能形成集體人人濫砍濫伐,共業

就失去了它賴以生存的依據──於是乎,一座古木參天的大山,很快就成為了禿嶺。也就是由一人濫砍濫伐,引起了眾人濫砍濫伐的結果。如果沒有了共業,人與人之間,也就不會存在任何形式上的聯繫。正因為有了這兩種形影不離的業力之存在,眾生才會受輪迴之苦,世界也在輪迴中相續。這兩種業力,不論哪一個,都互相作用。

從洞庭湖告急、鄱陽湖告急、武漢九江告急、嫩江、松花江告急──長江中下游千里大堤告急的嚴重洪水災情中,證明了輪迴的痛苦,根源是個人濫砍濫伐的 別業和集體的濫砍濫伐的共業在起作用。從楞嚴經第一卷中云:「一切眾生不成菩提和阿羅漢,皆由客塵煩惱所誤。」水災之輪迴,人們之痛苦都來源於二業作用下 的客塵煩惱。而人們之所以被客塵煩惱所誤,說到底,還是人們缺乏智慧,目光短淺,貪圖個人眼前利益,自己為自己掘墳墓。大災之後的慘相難道不足以喚醒人們 趕快學佛修行,以智慧去待人接物,去修正日常生活嗎?正由於缺乏日常生活的智慧,所以才會對身邊所發生的事,很難作出正確的判斷,因而種種不明智的作法便 隨之而來。如砍樹,只貪圖個人眼前的小利,不顧全大局,小錯不改,釀成大錯,小洞不補,大洞吃苦,砍光大樹,洪水如虎...種種由此可知,任何錯誤的思想行為,都必然會導致嚴重的後果。決勝三江、防洪搶險,就是證明。

目前,洪水大災已過去了。我們要接受教訓,人人親近佛法,個個用佛法去對人對事,努力持好五條基本戒: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用 實際行動減少別業和共業。美、英兩國武裝襲擊伊拉克,能否引發第三次世界核子大戰?世界上每年有四千萬人死於饑荒,其中大部分是小孩。然而,我國較富人家 小孩吃包子,有的只吃心子,外面白花花的灰面,隨地亂扔,大人也有的亂倒飯菜;世界上有三分之一的食物拿來餵牲畜,這一切的一切,既有共業的因,也有別業 的因與果。所以,希望我們人人都獻一點慈愛心,世界將變成美好的人間。倘若人人都生起無私的大悲心,世界將變成人間淨土。

「不經一番寒徹骨,怎得梅花撲鼻香。」在新世紀的曙光中,讓我們都用佛法洗去內心的不潔,以純潔的愛心去擁抱新世界,犧牲小我,以廣博無邊的慈愛心 對待萬事萬物,努力消除人我、物我之間的對立,盡最大的力量,減少因貪瞋痴、煩惱、嫉妒、痛苦等等所帶來的生命內耗,在修習淨化中讓生命蓬勃健康地發展。


定業和不定業、共業和不共業、引業和滿業都分別是

濟群法師1984年畢業於中國佛學院,隨後至福建佛學院、閩南佛學院參學任教。多年來,教書育人,學修並重,為溈仰宗第十代傳人。現任戒幢佛學研究所所長,閩南佛學院研究生導師,並受聘為蘇州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兼職教授,廈門大學宗教研究所高級顧問、客座教授,中國社科院佛教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員。法師長期從事唯識、戒律的研究及講授,出版並發表各類著述、論文兩百餘萬字,如《真理與謬論》、《菩提心與道次第》、《人生佛教叢書》等。

業力,是直接推動生命延續的力量。在有情生命延續中,它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佛法中所說的業力,簡單地說,有善業、惡業兩種類型;還有定業和不定業、共業和不共業、引業和滿業。

1、定業和不定業

業受不受報,有兩種情況,即定業和不定業。有一種業是固定的,將來一定要受報的,稱為定業。還有一種業是否要受報,或者報輕報重都不一定,那是不定業。判斷定業和不定業,可以通過兩種情況:一是看你造業的行為是不是故意的,如果是故意的,這就屬於定業。反之,無意造的業力,譬如無意踩了一個蟲,無意傷害了別人,雖然也造下了業,但這種業力是不定業。將來可能受報,也可能不受報,可能報得重,也可能報得輕。

還有一種情況,當我們造了業之後,假若懺悔了,即使是定業,也會變成不定業。相反,假若沒有懺悔的話,那就是定業了。這是根據懺悔和不懺悔來區分的。所以,佛教提倡懺悔法門,它能消除業障。一個人造了業之後,只有通過懺悔,就像幹了對不起他人的事,只要去道歉、賠不是,人家或許會原諒的。假如原諒,業力也就消除了。如果不原諒,或者你也不去求懺悔,甚至還為自己犯下的罪行,自鳴得意,對方就會加深對你的仇視,將來得到的報應就更重了,所以通過懺悔,可以消除業力。

2、共業和不共業

佛教又把業分為共業和不共業。共業和不共業,主要是根據它的結果來說明的。由共同感受到的生活環境,如大家都生活在蘇州,一樣的天時,一樣的空氣污染,刮颱風的時候,大家都一樣的遭殃,這就是共業。至於不共業,是個人所能感受到的,譬如個人身體的美醜、強弱,居住的條件好不好,收入高不高,這些都屬於不共業。共業取決於共同的行為,或者叫相似的行為,或是利益相關的行為。

譬如同在殺豬場工作,不是說每一個人都殺豬,有的人殺豬,有的人是財會人員,財會人員雖然沒有直接參與殺豬的行為,認為殺豬的罪業,肯定與他沒有關係。其實,他也有一份。為什麼呢?因為,他雖然沒有直參與殺豬的行動,但每月開工資的時候,他也照樣拿一份。那麼,將來招感果報的時候,他也要承擔一份。所以,他只要參與了殺豬場的工作,得到了共同的利益,將來感受業力的時候,他是逃脫不了的。

有的人在烤鴨館或燒雞店工作,他也可能沒有直接參與烤鴨燒雞的具體工作,但由於他參與了烤鴨店或燒雞店的工作,在領工資發獎金時他也得到一份,將來招感果報的時候,他也肯定有一份。又比如說,你參加了一個詐騙集團,雖然你沒有直接參與詐騙活動,但是詐騙集團也給你了一份利益,將來招感果報的時候,你照樣有一份。這些都屬於共業。不共業,是自己造的,跟別人沒有關係的行為。所以,業力有共業和不共業,由共同的業力招感共同的果報,由不同的業力招感個別的果報。大家共同生活的環境,譬如說交通混亂,喧鬧不堪,社會不安定,這都是共業的結果。

我去了三次澳洲,有很深的感觸,覺得澳洲的自然環境真好。很少有地震或颱風光顧,整個國家都處於風調雨順中。澳洲的社會環境為什麼搞得這麼好呢?後來我發現,澳洲人對自然界(包括很微小的動物)有一顆真誠的愛護心,他們不會去傷害動物,乃至一草一木,大自然回饋給澳洲人的環境是安靜、平穩。反之,我們不懂得愛護動物,愛護大自然,一天到晚,一會兒在這裡開發,一會兒又在那裡開發,結果會怎麼樣呢?把大自然的生態環境給破壞了,把森林給破壞了。所以今天這裡發大水,明天那裡刮颱風。

3、引業和滿業

業力又分為引業和滿業。什麼叫引業和滿業呢?根據業力招感的果報有總報和別報,引業招感的是總報。在有情生命的延續過程中,生到天上、人間,或下地獄、做畜生,是由引業決定的。引業牽引我們去投胎,就象火箭推動衛星上天一樣。大家知道,衛星上天,必須要有火箭,假如沒有火箭,衛星根本就不可能上天。同樣,有情的生命生到哪一道中去,要有引業的推動,假若沒有業力,生死也就結束了。在《唯識三十論》裡有這樣兩句話:「前異熟既盡,復生余異熟」,前面的業力結束了,新的業力又產生了;新的業力結束了,更新的業力又產生,業力無盡,生死無窮。因為眾生從無始以來,不斷地造業,業力也就沒完沒了地推動著有情去招感生死果報。所以,只要有業力,就有生死。

滿業,作為有情生命來講,同樣是人,人與人不一樣,有的人長壽,有的人短命;有的人貧窮,有的人富貴;有的人莊嚴,有的人醜陋;有的人處境好,有的人處境不好。這就是說,人與人是千差萬別的,這是因為滿業的關係。滿業決定有情命運的差別。

有情造了業力,並非馬上就能招感果報。根據因緣的不同有現報、生報、後報、不定報。有些業力造下以後,現世就能招感報應,叫現報;有些業力造下以後,要等到來生才能受報,叫生報;還有些業力造下以後,要等到無窮無盡的生,乃至很長很長的時間才能受報,叫後報;前面講的有一種不定業,它招感的報應沒有一定的時間,就叫不定報。從造業到招感果報,重要的因素是因緣。有情造了業力,就象播下的種子。種子要等待因緣,等待水份、陽光、泥土等條件充足,才能發芽、紮根、長苗、開花、結果。

同樣,有情造了業力之後,它也需要等待因緣的充足,業力才能招感果報。因緣什麼時候成熟,卻沒有一定的時間。有的可能馬上成熟了,馬上就招感果報。像一個人犯了罪,立即被公安局逮捕,那就是現報。而有的人犯罪後,可能公安局一時抓不到他,過了十年、二十年才把他逮捕,那他要十年、二十年後才招感果報。還有些人做了案之後,公安部門根本就發現不了,這一生沒有招感果報,他覺得很得意,知情人也很羨慕他。於是,有的人就會抱著一種僥倖的心理去幹壞事,認為某某人作案沒有被公安局破獲,他也跟著去作案。其實,從佛法的角度來說,雖然今生報不了,但來生來世總會招感果報的。「善惡到頭終有報,只爭來早與來遲」。我們造下了善業或惡業,它總會招感果報的,只是受報時間的早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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