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說關於居士嫖妓的因果惡報

1、《優婆塞戒經》受戒品第十四:

複應語言。善男子。受優婆塞戒。有五處所所不應遊。屠兒淫女酒肆國王旃陀羅舍。如是五處汝能離不。若言能者。複應語言。善男子。受優婆塞戒。複有五事所不 應作。一者不賣生命。二者不賣刀劍。三者不賣毒藥。四者不得沽酒。五者不得壓油。(1、唱令家:歌廳舞廳;2、沽酒家:酒店;3、淫女家:妓院。社會上流 行的一些不幹淨的地方,什麼洗腳城、桑那浴,這些地方去不得;4、國王家;5、旃荼羅羯恥那家:占相吉凶、算卦這些地方。總之對修行人造成譏嫌,造成身心 有染汙、有傷害,對修道沒有幫助、有障礙的地方都不能去。這種因緣都要遠離、都要遮止,不要貪染、不要去追逐,這些地方就象吸毒一樣,一墮落就回不來 了。)

2、《妙法蓮華經》中所說:「諸淫女等,盡勿親近。」

3、《發起菩薩殊勝志樂經》
:「是名眾務過。是人多愛染。往來淫女家。如鳥入樊籠。」「不依契經,不依戒律,猶如倡妓(約指歌舞女子),戲弄之法。」

4、《大般涅槃經雲》:善男子。譬如長者唯有一子。遣至他國市易所須。示其道路通塞之處。而複誡之。若遇淫女慎莫親愛。若親愛者喪身殞命及以財寶。弊惡之 人亦莫交遊。其子敬順父之教敕。身心安隱多獲寶貨。菩薩摩訶薩為諸眾生敷演法要亦複如是。示諸眾生及四部眾諸道通塞。是諸眾等以聞法故。遠離諸惡具足善 法。」(末學理解,佛陀告訴我們嫖妓是惡事,這裏佛陀通過長者菩薩的話警示我們,如果去嫖妓,會減損財命,就會削減自己的福報、壽命、財產,嚴重者還會喪 身殞命的。這和中國民間神道設教的說法相似,損福折壽。)


「出入遊行不淨之處。所謂沽酒淫女博弈。如是之人我今不聽在比丘中。」「愛之淫女亦複如是。愚人無智與之交通。而是愛女奪其所有一切善法。善法既盡驅逐令墮三惡道中。唯除菩薩。是名淫女。」

5、《佛說長壽滅罪護諸童子陀羅尼經》(卍續藏部150冊,742頁):

複次文殊,我滅度後,濁惡世時,一切眾生,或奉王敕,或父母教,而於他國及險道處,以商為業,求諸珍寶,為財利故,我慢貢高,圍棋六簙,樗蒱投壺,親近淫女,交惡知識,不用王敕,及父母誡,嗜酒耽淫,喪身殞命。

6、《大寶積經》三律儀會第一之一
   大唐三藏法師菩提流志奉詔譯:

不往淫女寡婦處女之家。不近他妻。亦不親近羅捕魚鳥畋獵魁膾旃荼羅等。
《大寶積經》卷第二大寶積經卷第三:

複次迦葉。在家菩薩。有三種法所不應作。何等為三。不應往彼淫女之家。不應親近諸媒媾者。不住屠殺牛羊等處。如是三法所不應作。爾時世尊而說頌曰:不至淫 女家 專行穢欲者 速致世譏嫌 親近下欲故 尊者知其往 便即起嫌訶 招疾害其身 以之令壽盡。

(嫖妓者會喪失良好的名聲而遭人輕視、甚至會招來致命的性病而死亡。這都是凡夫能看到的明顯的因果報應。推而論之,淫欲、惡因緣的薰染力量,極有 可能會阻礙、腐蝕、消亡善因結成的善果,壽命、功名利祿等幸福會因而喪失。使你一生變得坎坷不平、貧窮潦倒。後世還會墮入惡道受苦。所以佛說:貪淫之人。 身壞命終如擲貝珠頃。報應夠快的吧!多麼可惜啊!戒之!戒之!)

7、《華嚴經》卷十《離垢地第二》雲:"離於邪婬。自足妻色。不求外欲。屬他女人。尚不生心。何況從事" ,已經暗含了不要做嫖妓之類的邪淫行為。《十住經》的異譯《漸備一切智德經》,其〈離垢住品〉雲:又舍愛欲邪淫之行。不欲重習。自於妻室而知止足。未曾興 心慕樂他妻。心不思想不幹他室。奉清白行不為穢濁。如母如姊如妹如女無異。清淨鮮明而無沾汙。無有二心況犯色耶。

8、《大方廣十輪經》卷7<遠離譏嫌品>:

複次善男子。菩薩摩訶薩終身遠離邪婬。一切眾生皆為欲流之所沈沒。而能施於無畏無嫉無熱惱害。於己妻色恒生知足無非法欲。(邪淫多欲的眾生一定會因為業力的牽引而墮落。)

9、《前世三轉經》西晉沙門法炬譯:時有一男子至其淫女人舍。欲與共作非法。(雜阿含經:殺生乃至邪見,具足十不善業因緣故,婆羅門!是非法行,危嶮行,身壞命終生地獄中)


10、《大乘大集地藏十輪經》唐三藏法師玄奘 奉詔譯:佛言:「善男子!假使有人為財利故,置十淫坊,一一坊中,置千淫女,一一淫女種種莊嚴,誑惑多人,恒為欲事,如是相續,至滿千年,此人獲罪不可稱計,算數譬喻所不能及;如前十輪壓油人罪,等一淫坊所獲罪業。

(末學理解:開妓院的罪過很大,等於壓油人罪過的10倍,而壓油人的殺業罪過很大的,是所獲罪業不可稱計!那麼可以推理,嫖妓也是有罪的!)

11、《佛說屍迦羅越六方禮經》安世高譯:「一者出入當敬於婦。二者飯食之。以時節與衣被。三者當給與金銀珠璣。四者家中所有多少。悉用付之。五者不得於 外邪畜傳禦。」(「邪畜傳禦」之「邪」可做「不正」解,如「[廣韻]邪、不正也。論語曰、思無邪」(林尹高明1973:14569);「畜」,「養也」, 可做「蓄妾」解(林尹高明1973:9515&9516);「傳」,可做傳喚、召喚解;「禦」可做「禦人」之一意的「婦人」解,另外其他諸意亦可 參考,如「侍夜勸息也。幸也。[禮記、內則]必與五日之禦。[注]禦、謂侍夜勸息也。[文選、張衡、思玄賦]斥西施而弗禦兮。[注]禦、幸也」,還有「進 奉於天子曰禦。[獨斷、上]天子所進曰禦、禦者、進也、凡衣服加於身、飲食入於口、妃妾接於寢、皆曰禦。[後漢書、安帝紀、論]雖稱尊享禦、而權歸鄧 氏」(林尹高明1973:5128&5129)。對照回《大藏經》(1994)新文豐版,冊1,頁251下麵的注,「傳禦」之「傳」=「傅」,是 為明本所注,但是未釋其義。)

《佛說善生子經》支法度譯:是以夫當以五事正敬正養正安其婦。何謂五。正心敬之。不恨其意。不有他情。時與衣食。時與寶飾。

東晉僧伽提婆譯的《中阿含.善生經》夫當以五事,愛敬供給妻子。雲何為五?一者,憐念妻子;二者,不輕慢;三者,為作瓔珞嚴具;四者,於家中得自在;五者,念妻親親。……

《長部.教授屍伽羅越經》:居士子!依五理由,夫婿應奉侍西方之妻女:依敬意、依禮儀、依不邪行、依與主權、提供裝飾品。


陳美華的《佛教的婚姻觀》:在安譯有「不得於外邪畜」,(「不得於外邪畜傳禦」,意指「不應在外蓄養女人或召妓」。)支譯作「不有他情」,晉譯作 「念妻親親」,南傳作「依不邪行」,英譯作by faithfulness。這是指不應有婚外情,須對妻子愛情專一、忠心不二。(王開府2000:74~75)

12、《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第三百三 初分魔事品第四十之一》 三藏法師玄奘奉詔譯:

複次善現。住菩薩乘諸善男子善女人等。書寫受持讀誦修習思惟演說如是般若波羅蜜多甚深經時。若起惡賊惡獸念。若起惡人惡鬼念。若起眾會遊戲念。若起淫女歡娛念。若起報恩報怨念。若起諸余無量異念。皆是惡魔之所引發為障般若波羅蜜多。當知是為菩薩魔事.

13、、《彌勒難經第七》:作禮畢就座。以偈問佛言

 淫欲著女形  大道解癡根
 願受尊所戒  得教行遠惡
 意著淫女形  亡尊所教令
 亡正致睡臥  是行失次第
 本獨行求諦  後反著色亂

14、嫖妓之人一定是貪淫、好色、淫亂之人!他已經違反了十善業道,是非法行、危嶮行,喪失了善男子資格。

《大般涅槃經》卷第四 北涼天竺三藏曇無讖譯:我又示現於閻浮提入淫女舍。然我實無貪淫之想。清淨不汙猶如蓮花。為諸貪淫嗜色眾生。於四衢道宣說妙法。然我實無欲穢之心。眾人謂我守護女人。


貪淫好色之人的果報如何?請看佛陀的的開示:


(1)耽醉淫欲者,當懸劍樹林。譬如以猛火,燒然彼鑊湯。投之以麻麥,隨沸而漂沒。如是耽欲人,不識於善路。死當墮惡道,煎煮鑊湯中。——《大寶積經·卷九十七》《大正藏》第十一冊頁546中

(2)《觀佛三昧經》雲:「多淫眾生,命終感一高銅柱,狀若火山。下有猛火焰熾,焚燒其身。驚怖下視,見鐵床上有端正女。(女則見男)心生愛著從銅柱上下,至鐵床上男女三根俱時火起。有鐵嘴鳥從二根出入,一日一夜九百次生死。」


(3)《首楞嚴經》中雲:多淫眾生,淫習交接,染心會合研磨不休,精血耗散積而成火。火旺水落石出竭,現生多感神志委靡,畏風寒炎熱,多病短命。命終感鐵 床銅柱之報。」。」(按:手淫者、老嫖客、邪淫他妻者一定迷戀淫欲不能自拔,業力感召,多病短命。前世的善因不能成熟,福壽消損,且現受報應。)

(4)<受十善戒經> 雲:淫有十過患。何等為十。。。。。。。。


八者貪淫之人為淫所使。心如大火亦如鐵聚。直當陷墜破滅梵行必墮地獄。

九者貪淫之人。身壞命終如擲貝珠頃。必定當墮赤銅地獄。赤銅地獄縱廣正等七千由旬。如銅花林。下有鐵床。床上複有百千由旬熱銅八楞柱。柱端有鏡。鏡中自然有諸女像或作男形。淫人愛念動諸情根同時火起。銅花化為大熱鐵釘。銅柱變成沸銅鑊湯鐵床火然。。。。

(5))《佛名經》:淫欲之罪,能令眾生墮於地獄、餓鬼受苦;若在畜生,則受鴿、雀、鴛鴦等身;若生人中,妻不貞良,得不隨意眷屬。

(6)《出曜經》節錄:佛告比丘:『淫火熾盛,便能燔燒諸善之本。

《大乘日子王所問經》節錄:貪著淫欲常稱讚,不了愚迷糞袋身,晝夜恒行下劣行,薄福沉淪於惡趣。

(7)天中大系縛,無過於女色,女人縛諸天,將至三惡道。若心貪女色,是欲最尤甚,女色欲燒心,後受大苦惱。

現在所作業,貪欲自迷心,癡心不能覺,女欲之所迷。——《正法念處經·卷二十九》《大正藏》第十七冊頁169中-下


複次善現。住菩薩乘諸善男子善女人等。書寫受持讀誦修習思惟演說如是般若波羅蜜多甚深經時。若起惡賊惡獸念。若起惡人惡鬼念。若起眾會遊戲念。若起淫女歡娛念。若起報恩報怨念。若起諸余無量異念。皆是惡魔之所引發為障般若波羅蜜多。當知是為菩薩魔事。


嫖妓罪過有多大?

1)、根據《太微仙君善過格》的數字推斷,在妓女業合法的國家裡,一次嫖妓的罪過約相當於:殺害4 個無力報答人的牲畜;或者殺害10 個弱小的生命。嫖妓10 次,等於邪淫一個良家婦女,會大幅度削減福德壽命,死後入地獄如箭!筆者推斷:在妓女業違法的國家,上述罪過至少加一倍,即:一次嫖妓的罪過約相當於殺害8 個無力報答人的牲畜;或者殺害20 個弱小的生命。嫖妓5 次,就等於邪淫一個良家婦女。

2)、根據明朝高僧蓮池大師推薦的功過格,數學推理:嫖妓一次相當於對1 人重疾求救不救( 有能力救而不救罪,見死不救罪) ;嫖妓5次,就等於邪淫一個良家婦女;嫖妓10 次等於墮胎1 次( 殺人命1次)。【這只是一般數學理論的推斷,勉強對比參考而已,其實嫖妓的罪過要大得多,對陰德有極大的虧損!否則,如果嫖妓罪小,就不會有人因為嫖妓而染上性病、艾滋病了!】
   
3)、漢陽別樵居士編纂《家庭寶筏》指出:宿窩婦,挾妓,俱五十過。
   
4)、《冥罰淫律》說:淫一娼妓:減壽半年,染惡疾者,減壽一年,若能改悔,免去減壽;遺一子女,為獸一世,若能改悔,免為走獸。
   
5)、《淫報啟示錄》說:男女苟合,金錢交易,已喪失人格,成為淫魔之徒。是造成淫風之罪人,將破壞正常的家庭體制,怎可以說是無罪!這樣好色邪淫的男人,將遭到今世精神業報,而精神業報,就是因婚姻關系造成的復雜感情觸礁。若不知悔過,死後,因淫業報重的關系,將轉輪公豬( 豬哥)、公雞、或是淫蟲之類,甚至變成妓女,過著出賣皮肉生涯。

2、嫖妓為什麼有罪?
《關聖帝君戒淫經》上說:“縱以銀錢交易,靈性難免污穢。雖無旁觀耳目,暗室自感虧心。邪思既起,惡念滋生,身家喪失清白,心田毒苗生根。萬世孽業從此糾纏,累劫輪回無休矣!”

故事:生前風流,陰間受拘。

倓虛法師在《影塵回憶錄》中說了一個餓鬼報應的故事:

某大少奶奶很年輕,男人又剛死過,心裡正在很哀痛的時候,也很想把他( 指鬼魂) 
招來見見面,說說話,安慰一下自己的心。就是花上五六百塊錢,也算不了一回事。於是就把死者的生辰八字,以及死的日期開好,一切都准備好了以後,洋人( 做法者) 重行登壇去作法。登壇不一會工夫,鬼就來了。來的時候,先在桌子底下哭了一頓,以後又說話。他的女人問道:“你是某人嗎?”“是!一點不錯。”“你在陰間怎麼樣?”“因為我剛死過不久,還在疏散鬼之類,未受拘禁,過幾天恐怕一點名,就要受拘禁了。唉!我在世間的時候,整天花街柳巷,吃喝嫖賭,不做正經,造下這種孽,覺得很對不起你。現在我已經走到了這步田地,也沒辦法,除非你們能做功德念經超度我。在我那件衣服裡,還有一張支票,你可以到銀行取出來,家裡的事,你多費心,要好好照管孩子。”

有人到那件衣服裡找一找,果然在口袋裡有一張支票。這時候在旁邊看的人,又把他的小孩子抱來,故意讓他問:“你是我父親吧

“是!乖孩子,你好好聽媽媽的話。”這時,鬼也哭,家裡的人也哭,弄的客廳裡一片哭聲。尤其是他的女人,幾乎哭的不成聲。

3、嫖妓四大害:
1)、害心術-- 淫念一生,種種惡念都生,以致惡行昭彰,身受惡報。
2)、害陰骘-- 骘是定說,上帝冥冥中有安定人的道理,那就是本善的性,和做人的根源。如淫亂了倫常之道,敗德喪行,傷天地,滅良心,截斷了陰骘之理,子夭孫絕,潦倒終生。
3)、害名利-- 天地諸神,無時不隨身察人善惡。若犯邪淫,天地必不能容。即是命該富貴也要被削奪,何況那沒有福分而犯淫亂的人,恐將事發而禍隨至。
4)、害壽命-- 鬼神剝奪人壽命,以淫惡為最。況因好淫而欲火焚燒,精神耗損,骨髓枯竭。又或淫亂被發覺,致驚恐死,或淫欲過度致患勞瘵死,或生毒瘡而致死。故犯邪淫者,必不能壽終正寢,而是死於意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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