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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宵節原自佛教

農曆“正月十五”,也就是俗稱的“元宵節”。這是咱們中國人的傳統節日,一家人得和和美美地坐在一塊兒,吃元宵(湯圓),晚上還得看花燈。這一天過了,春節才算正式結束。

不過,你知道元宵節的來歷嗎?也許會讓你大吃一驚——原來,“元宵節”是佛教的節日!

“元宵節”與“神變節”

在佛經中記載,佛陀曾在正月中以神通大破六師外道,尤其在正月十五這一天顯示種種神變。因此,正月又被稱作“神變月”,而正月十五這天,更被佛教徒們隆重紀念。

在古印度,僧人們會在正月十五這一天觀佛舍利、點燈供佛。

東漢時,漢明帝開始信仰佛教,他聽說了正月十五的佛教傳統後,便命令這一天夜晚在皇宮和寺廟裡點燈敬佛,令士族庶民都掛燈,也就形成了元宵賞燈。

漸漸的,這種佛教禮儀節日,逐漸形成民間盛大的節日。所以,“元宵節”經歷了由宮廷到民間,由中原到全國的發展過程。

在漢文帝時,已下令將正月十五定為元宵節。漢武帝時,也將“太一神”的祭祀活動定在正月十五(太一:主宰宇宙一切之神)。司馬遷創建“太初歷”時,就已將元宵節確定為重大節日。

元宵節的節期與節俗活動,是隨歷史的發展而延長、擴展的。就節期長短而言,漢代才一天,到唐代已為三天,宋代則長達五天,明代更是自初八點燈,一直到正月十七的夜裡才落燈,整整十天。與春節相接,白晝為市,熱鬧非凡,夜間燃燈,蔚為壯觀。特別是那精巧、多彩的燈火,更使其成為春節期間娛樂活動的高潮。至清代,又增加了舞龍、舞獅、跑旱船、踩高蹺、扭秧歌等“百戲”內容,只是節期縮短為四到五天。

 

供燈的意義

佛法能破除一切愚癡的黑暗,就像燈能照亮黑暗一般。所以,“燈”在佛教中,有著“智慧”“光明”的象徵意義。

《施燈功德經》中說:“燃少燈明,所受福報不可得說,無量無邊不可算數,唯有如來乃能了知。”

《業報差別經》中說:“奉施燈明得十種功德:一者照世如燈,二者肉眼不壞,三者得於天眼,四者得善智慧,五者除滅大暗,六者得智慧明,七者不墮黑暗,八者俱大福報,九者命終生天,十者速證涅槃。”

在供燈的時候, 我們應當觀想燈火如須彌山高,燈身如大海廣闊,其光所照之處,眾生見者,煩惱和痛苦全部消除;身體健康、智慧增長,如法所求悉皆獲得。


你知道嗎?元宵節張燈習俗起源於佛教

編者按:農曆正月十五是“元宵節”,是我們中國的傳統節日。民間有掛燈、打燈、觀燈的習俗,故也稱燈節。但是您知道嗎?其實元宵節張燈習俗起其實源於佛教。

元宵節的起源

元宵節源於佛教正月十五僧人觀佛舍利,點燈敬佛。東漢明帝時期,明帝提倡佛教,聽說佛教有正月十五日僧人觀佛舍利,點燈敬佛的做法,就命令這一天夜晚在皇宮和寺廟裡點燈敬佛,令士族庶民都掛燈,也就形成了元宵賞燈。以後這種佛教禮儀節日逐漸形成民間盛大的節日。該節經歷了由宮廷到民間,由中原到全國的發展過程。

在漢文帝時,已下令將正月十五定為元宵節。漢武帝時,“太一神”的祭祀活動定在正月十五。(太一:主宰宇宙一切之神)。司馬遷創建“太初曆”時,就已將元宵節確定為重大節日。

元宵節的節期與節俗活動,是隨歷史的發展而延長、擴展的。就節期長短而言,漢代才一天,到唐代已為三天,宋代則長達五天,明代更是自初八點燈,一直到正月十七的夜裡才落燈,整整十天。與春節相接,白晝為市,熱鬧非凡,夜間燃燈,蔚為壯觀。特別是那精巧、多彩的燈火,更使其成為春節期間娛樂活動的高潮。至清代,又增加了舞龍、舞獅、跑旱船、踩高蹺、扭秧歌等“百戲”內容,只是節期縮短為四到五天。

傳燈的意義

很多人都聽說過“傳燈”這個詞,尤其是在佛教當中,《景德傳燈錄》《東域傳燈錄》《延寶傳燈錄》《傳燈法師列傳》《天聖廣燈錄》《靖國續燈錄》《道明聯燈錄》《嘉泰普燈錄》等等等等,以傳燈命名的典籍非常多,為什麼以“傳燈”命名呢?

《般若經》中說:“諸佛弟子凡有所說,一切皆承佛威神力,與諸法性常不相違。依所說法,精勤修學,證法實性,故佛所言如燈傳照。”這是佛經當中記載關於傳燈的最初概念,即把佛法一代代的傳承下去,傳法於他人,如同燈燈相傳、心心相印,故名傳燈。法能破暗,如燈能照明。將法傳下去,如同把解脫的光明傳給弟子,以譬喻命名為傳燈。

《維摩經》中說:“譬如一燈燃百千燈,冥者皆明,明終不盡。”這是說傳燈的作用,能使佛法永不停止,且發揚光大,普及到任何一個地方,所謂法輪常轉。藉此實質的傳燈,暗喻佛法的弘揚將無邊無盡。同時,以燈燈相傳、光光互照,燃起我們的心燈,使大慈大悲的大愛傳遍世界的每個角落,把佛法的甘露妙雨灑遍每個人的心中。

因為佛法猶如明燈,能照破世間黑暗,所以把傳法稱為傳燈。《大智度論》中說:“為令法不滅,當教化弟子,弟子展轉教,如燈燃余燈。”可見,傳燈能使佛陀的法脈展轉相傳而不絕,代表佛法延續不斷、永不窮盡。

先前,歷代傳承上師、祖師大德們,以他們的慈悲和智慧,給我們傳來了解脫的希望;如今,我們也同樣以我們的真心和力量,把解脫的種子傳向世人。讓佛法給大家帶來無限光明、無限溫暖、無限祥和、無限美滿,這就是傳燈。

燈,燃燒自己,照亮別人,破暗為明;佛法,是讓菩薩們犧牲自己,利益眾生,以佛智慧破除眾生的愚痴暗障。

傳燈法會,就是把這種象徵具體化,以實質的形式表達出來,大家手捧蓮花座燈,相互傳遞,將光明傳向四方;象徵將釋迦牟尼佛的智慧光明傳遍十方,具有代代薪傳的意義。

尤其在末法時期,眾生根性更加愚鈍,惡業更加深重。人們在貪、嗔、痴三毒的指引下,難得片刻安寧。只有佛燈的光明,才能照破迷惑顛倒的我執,開發我們的智慧,堅定我們的勝解。有燈光的地方,諸佛菩薩慈光自然攝照。我們應當觀想燈火如須彌山高,燈身如大海廣闊,其光所照之處,眾生見者,煩惱和痛苦全部消除;身體健康、智慧增長,如法所求悉皆獲得。

傳燈的功德

《施燈功德經》中說:“燃少燈明,所受福報不可得說,無量無邊不可算數,唯有如來乃能了知。”《業報差別經》中說:“奉施燈明得十種功德:一者照世如燈,二者肉眼不壞,三者得於天眼,四者得善智慧,五者除滅大暗,六者得智慧明,七者不墮黑暗,八者具大福報,九者命終生天,十者速證涅槃。”傳燈的功德不是凡夫所能臆測,這是諸佛以方便勉強宣說。傳燈具有這些實際的意義,真誠希望能以一燈破開千年暗,佛陀正法傳十方!

(轉載)

消災免難:稱念“南無阿彌陀佛”第一功德

學佛為成佛,一向專稱南無阿彌陀佛,不懷疑不夾雜,乘佛大願業力決定往生

在此懺悔我所犯的一切惡念惡口惡行,懺悔我所犯一切邪淫重罪;願分享此文的一切功德,皆悉回向給文章原作者、學佛網、轉載者、各位讀者;此文若有錯謬,我皆懺悔,若有功德,普皆回向,願斷惡修善、廣積陰德,發菩提心、行菩薩道,持戒念佛、求生淨土!


元宵節:以佛法的燈種來點亮我們自性的明燈

元宵節是中國的傳統節日,這一天不僅要闔家團圓,還要吃元宵賞花燈。元宵點燈的習俗可以追溯到東漢時期,對於佛弟子來說,點燈又有什麼特殊的意義呢……

春節期間,一般佛教寺院都會舉辦法會,比如拜三千佛,或是其他的懺會,但也有很多寺院,尤其是修習凈土法門的寺院,會舉辦念佛法會,很多佛教徒,都會利用這段假期到佛寺參加各種活動。

如果是一般民間信仰的話,往往都會到廟宇或寺院燒香、拜佛,或者點平安燈、光明燈,安太歲,期盼佛菩薩或者神明保佑,使他們這一年身體健康,平安吉祥,能夠萬事如意,逢凶化吉、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一般人虔誠點平安燈能夠獲得平安,但也隨著他虔誠心的深淺,以及本身福報的大小、業障輕重而有不同的感應。

但如果我們虔誠念佛的話,則必然會得到彌陀適如其分的護佑,消災延壽,這主要是因為我們是靠佛的力量;因為我們平日靠佛、念佛就已得到佛的護佑,此時供佛,只是借有形的物質來表達無形的感恩之心,所以,這與一般人的點平安燈,祈求這一年的平安,在心情與成效上是很不同的。

真正的供養在無形的內心,不是有形的物質。經典上說:「自燈明,法燈明。」

「自燈明」,以自己本身的佛性為燈、為光明,依靠自己佛性的光明;「法燈明」,法就是佛法,以佛法為燈、為光明,依靠佛法的燈明,不依靠任何,不依靠其他,這是一般學佛人供燈的目的。

因為燈本身就是光明,光明象徵著智慧,有了智慧就能夠破除愚痴的黑暗,所謂「一燈能除千年暗,一慧能破萬年愚」。我們以燈、以光明來供佛,這是藉此因緣提醒我們自己點燃智慧心燈,因為佛本身就有光明了,而且佛光照天照地,遍滿宇宙,充塞法界,不需要我們為他點燈他才有光明。

古代沒有電燈,晚上都必須要點油燈,一方面使大殿明亮,一方面也使人能夠瞻仰到佛像的慈悲莊嚴,而生起恭敬禮拜之心;甚至晚上在外面點一盞燈,就能夠為來來往往的旅行者照亮前途,所以有了燈光就不會模糊,有了燈光就不會走錯路,有了燈光就有了前途。

因為燈,所以有光明,並給前途帶來了希望;燈有溫暖,讓人感受到滿滿的幸福,這是燈的另一種含義。

「燈」象徵著智慧,因此經典中說佛的光明是佛智的外顯。

一般人點燈供佛,一方面是求佛加持、保佑,一方面也希望借著供佛的功德開啟智慧,破除愚痴。這種愚痴並不是一般講的智商低,沒有學問,而是指對宇宙人生真相的無知。但是對我們念佛人來講,一切都是靠彌陀的救度,功德完全都在這一句名號當中,不在名號之外再去追求任何的功德。

所以,善導大師要我們一向專稱彌陀佛名,即使是供香、供花、供燈,也不離開一向專稱彌陀佛名,完全依靠彌陀的功德。

因為這一句名號已是萬德洪名,所有的功德──供花的功德、供燈的功德、供香、供茶……種種供養的功德就通通在裡面了;乃至三藏十二部的功德、十方諸佛的功德、一切菩薩的功德、八萬四千陀羅尼的功德,都含藏在這句名號當中。所以不離開名號,也無所祈求,這是我們念佛的人必須要了解的。

前面講「自燈明,法燈明」,以佛法為我們的智慧,以佛法作為佛種來點起我們自性的智慧,點亮我們心靈的光明。

一切法不離自性,所謂「何期自性,本自具足」,只是我們的佛性被貪瞋痴、妄想煩惱、分別執著蓋住,必須藉由佛法的智慧來破除我們愚痴的執著,顯發我們自性的明燈。

當然,本身如果有德行的話,自己本身就有光明,可是我們深知自己完全無能為力,一定要以佛法的燈種來點亮我們自性的明燈──點什麼燈呢?

點一盞「對彌陀恭敬信順」的燈;

點一盞「恩慈體貼、謙卑柔和」的燈;

點一盞「敦倫盡分、閑邪存誠」的燈;

點一盞「奉公守法、為世良民」的燈;

點一盞「不說是非、不聽是非、不傳是非、不較是非」的燈;

點一盞「慈念眾生,加厚於人」的燈;

點一盞「凡事為他人著想,凡事肯吃虧不計較」的燈;

點一盞「彌陀如何為我,我便如何為人」的燈……

點燈的意義就在這裡。只要我們這些燈點明了,自然逢凶化吉、遇難呈祥;一整年都會吉祥平安、萬事如意。

經典上說:「光明遍照十方世界,念佛眾生攝取不舍」。

只要我們念佛,就有佛光來照我們。

又說:「念佛人有四十里光明燭身,魔不能犯」。

這「四十里」是一種表達方式,並不是局限於數目上的四十里,意思是只要我們念佛,就有滿宇宙的光明照在我們的身上。

其實每個人都有光明,善心有光,惡心也有光,只是惡的人光是黑暗的光,善的人隨著善心的大小,光明的熾盛度也顯現出大小的差別。

不只是人有光明,動物、植物也都有光明,凡是一切活著的,都會有光,都會有溫暖。

知道這樣的道理,就會諸惡莫作,眾善奉行,儘量自凈其意,散發我們自性的佛光,同時一方面也專一虔誠地稱念「南無阿彌陀佛」。

讓阿彌陀佛的光明跟我們的光明,我們的光明跟阿彌陀佛的光明「燈燈相照,光光互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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