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一切都歸咎於「往昔所做」是最簡單不過了!談《雜阿含經》之宿命論

文:持然法師 

她突然中風了,右邊身體無法自主。雖然學佛了一段日子,也具善良的根性,但是面對突如其來身體的轉變,現階段還處於無法接受,更加別談能正面思考了。如她說寧願自己患的是癌症末期,因為至少看到路的盡頭;但中風者要漫長的時間復健,從新學習行住坐臥。再加上日常生活的種種不便,無法自理,凡事都需要依靠他人,讓她頗為氣餒。看不到也想像不到,前面還有多遠的路要走,心灰意冷的當下,說:「師父!您幫我選一條路吧!」筆者開玩笑地回答,師父當然希望幫你選那條馬上康復出院的路,那麼師父也不必每次來罰站,一站就是一個多小時。

最讓她想不通的是,為何自己會突遭橫禍,不能看透就只好將現時的狀況,歸咎於前世所造的「業」。皆因她今生不只沒有造惡,還去行善,時常幫助有需要的人。隨著她的抱怨,且根據之前的幾次談話所對她的了解,提醒她說,拼搏了大半生,生意已經上了軌道,現在都交給女兒打理;儲蓄了一大筆錢,讓自己及先生後半生無憂,這樣的能力,過去這些年,有好好對待自己的身體嗎?她底下頭承認說:沒有。

在《雜阿含經》第九七七經,提到我們今世所受,未必完全來自於前世所做。經中提及苦行的外道尸婆,請問佛陀說:有些人認為,因為往昔造了許多業,若想消過去所造業,必須修諸苦行,同時也不再造新的業。消了舊業、造新業的因緣也斷了,於未來世再也沒有煩惱,隨著煩惱業也盡,就能達到究竟的苦邊。

佛陀告訴尸婆,這樣的見解是愚痴錯謬的,因為有好幾種原因,使到我們覺知(感受),並不完全都是過去世所造業。令「身憂苦」的有:「或從風起苦,眾生覺知,或從痰起,或從涎唾起,或等分起,或自害,或他害,或因節氣。」

一、四大不調——風、痰、唾及三者混合所引起的苦。

二、自害——行諸苦行,殘害自己,如:拔髮、拔鬚;常立舉手、蹲地、或一足而立,身隨日轉;臥棘刺或臥水中;乃至一日洗澡三次。

三、他害——遭他人以手、石、刀、杖等害身。

四、氣候的變化(節氣)——如寒冷的冬天、炎熱的春天、忽冷忽熱的夏天等天氣的變化。

佛陀繼續說到,令「心憂苦」的包括:「謂因貪欲纏,緣貪欲纏,生心法憂苦;因瞋恚、睡眠、掉悔、疑纏,緣瞋恚、睡眠、掉悔、疑纏,生彼心法憂苦。」五種覆蓋眾生心性,遠離戒定慧,阻礙善法生起的煩惱——貪、瞋、睡眠、掉悔及疑蓋。遠離五蓋,修八正道,就能令心不生憂苦。

以上經文說到,外道對於覺知(感受)的錯誤理解,將之歸納為完全由過去世的業力所引起,也就是「宿命論」。而在現實生活中,病痛往往磨滅了人的心智,也忽略了誰應該去承擔出現的問題。對他們來說,將一切責任歸咎於「往昔所做」,那是最好的解決方法了。

作者 - 持然法師

釋持然,馬來西亞人,2006年於台灣新竹壹同寺,依止上如下琳長老尼剃度出家,同年進入壹同女眾佛學院就讀,2014年於壹同研究部畢業。


佛學對宿命論等的破斥

四川大學宗教所教授陳兵

佛學從緣起法則出發,闡明業力因果,強調善惡有報、業唯心造,對宿命論等不符合緣起法則的「異論」邪見,進行了破斥批判。《增一阿含經》說世間有三種邪見,信之者即使德行無虧,也必然對自己的行爲不負責任。這三種邪見是:一、認爲人的苦樂貴賤等際遇純粹由前定的宿命論;二、認爲人的命運都由神的安排之神意論;三、認爲人的命運純由機會運氣決定的機運論。《雜阿含經》卷三載佛駁斥這三種外道之說爲邪見。此類邪見,佛典中歸之於「邪因論」。——其所認決定人命運的原因,是錯誤的、片面的、不正確的。據佛經講,此類邪見,是當時印度的修道者們各依禪定中所發宿命通的不究竟直觀,加上推理不當而陷入理論誤區。此類邪見,不僅當時,就是在現代社會,持之者尚大有人在。

宿命論,佛典中漢譯爲「宿作因論」、「宿業論」,佛世的苦行(無系)外道、尼乾子(耆那教)等,即持此見,認爲今生所受的苦,悉爲宿世惡業之果報,只有勤修苦行,「吐盡宿業」,現世不再造新的惡業,待宿業由主動發起的苦行消盡,便得解脫涅盤。實際上,一些對佛法業論缺乏完整、正確理解的佛教徒,也往往由廣泛流傳的「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一倡墮入現世一切遭遇均由宿世之業前定的宿命論。這種見地不僅可能導致以苦行消宿業、盲目折磨自己的愚蠢行爲,而且有使人對一切逆來順受,不想去改變現實社會不合理現象的消極作用,容易被封建統治者利用爲麻痺人民反抗意志的工具。

從緣起法則看,宿作因論的錯誤,在於把今生一切果報之因機械地、片面地全部歸諸宿業,違背了緣起法因果念念相續、念念有新因能生果報的規律,違背了果依衆緣、報通三世、非一切果皆由宿因,尚有現因生現法果(士用果)的定律。若今生一切唯由宿因,則今生所作唯招來世之果,應無生活中大量存在的現前作事現前得受用、果報的道理,如此則農民種地應無收穫,工人工作應無產品,學生學習應不得知識,其果實只有等來世的另一個人去用,這顯然不符合事實。《成實論》卷八說:「外道說苦樂好醜但是先業果報,然則不應復假現在因緣,而實見萬物從現在緣生,如種子等。故不得言一切皆從先業因緣。」《瑜伽師地論》卷七批判印度無系外道的宿作因論和苦行解脫論說:「若唯有宿世業爲因,則由現世的苦行消盡宿業而致涅盤,應無理由;若說由「現方便」(今生所作業)爲因,則否定了今生所受苦果唯由宿因的主張,是爲自相矛盾。該論指出,唯宿因、唯現因兩種極端,皆屬片面。正確的說法應該是:「或有諸苦,唯用宿業爲因」,這指天生即定的生惡道、生貧窮人家等異熟果。然生於貧窮人家,只是決定其今生命運諸多條件中的一種,非唯一的而且未必是起決定性作用的條件,如雖出身貧寒,也不乏「朝爲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和發財致富的;「或復有苦雜因所生」,如人以「邪方便」(不正當的方法技巧)務家、經商、劫盜、服務於國王等,有成功獲福者,也有失敗遭殃者,其中原因複雜,宿因、現因都可能有,如有人違法經商而致富,也可能是其前世宿因福報,也可能宿因、現因都有;「或復有法,純由現在功用因得」,如今生新造的重業及聽聞修學佛法、學習工藝技術等,都能現世因得現法果。《那先比丘經》記述那先羅漢解答彌蘭陀王關於業因的疑問說:「比如一塊土,被人擲向空中,復落於地,這純屬現在因得現法果,非大地之宿因所招致。由此應知,佛傳中所載佛陀之足曾被嫉妒他的提婆達多暗中推石擊傷,這並非佛陀前世惡業之果報,而屬現因」。「復如人死,有因先業力盡而死,亦有由現行故能毀先業,非時而死,或及時而不死。」說人的死亡壽數,也並非皆出前定,有壽數到了老死的,也有因不善保養及意外橫禍等現因不到天年便夭亡的,也有因積善學佛及攝養有方等現因而延壽添福,超過天年還不死的。

與宿作因論相近的邪因論還有多種,如認爲人的命運由生辰八字、星相、面相骨相、陰陽宅風水等所決定,即現在頗爲流行的各種算命、看相、風水諸術的基本理論依據。佛學認爲,這些見地都違背緣起法則,不符真實,比宿作因論更爲錯謬,更爲有害。《優婆塞戒經·淨三歸品》批駁衆生業果由時節(生辰)、星宿(星命)決定的邪見說!

「若以時節、星宿因緣受苦樂者,天下多有同時、同宿,云何復有一人受苦,一人受樂,一人是男,一人是女?天、阿修羅有同時生、同宿生者,或有天勝阿修羅負,阿修羅勝、諸天不如;復有諸王同時同宿俱共治政,一人失國,一人保土?」

若命運由生辰八字、星宿(生時所值之星)決定,那麼同時同宿生的人,天下不知有多少,其性別、命運、愚智便都應相同了,這很容易被事實證僞。還有一種認爲惡年惡星會帶來厄運、應修善法以禳解的說法,經中認爲也屬沒有根據的迷信,強調「一切衆生皆由自作善惡業之因受苦受樂,非由年、宿。」一個受過三皈依的佛教徒,若相信此類邪見,算命、占卦等,便犯了三歸依中的皈依正法戒。《般舟三昧經》載佛言:三歸依的佛弟子,「不得拜於天,不得祠鬼神,不得視吉良日。」

神意論,又譯「自在所作論,」自在,即自在天,爲婆羅門教等一神教所信仰的造物主,被認爲是本來即有、不依他存的至上神、唯一神,天地萬物、人類等都是此神的作品,由此神的意志所主宰決定,人的命運,當然亦系之於神,唯有敬畏神、愛神,獲得神的歡心,方有好運,否則便會受到神的無情懲罰。所有一神教,都以這種意義上的神爲教義主幹,爲萬物產生的動力因。一些中國人心目中能決定人命運的老天、上蒼,也多少具有這種至上神、自在天的性質。

佛典中對神意論、自在所作論批駁頗力,認爲它與宿作因論有同樣的消極作用,在理論上是站不住腳的,不難以理性思維證僞。龍樹《十二門論·觀作者門》破斥自在天創造萬物的邪見說:「若萬物從自在天生,皆應似自在天,是其子故。」若衆生系自在天所創造,自在天便不應拿苦給他所創造的子女受。若一切皆由自在天主宰、安排、決定,則只要信仰供養自在天,便都應滅苦得樂,不信自在天者則應唯苦無樂,然現實卻並非如此,不信仰自在天者如佛教徒、無神論者等,也有過得很幸福的,信仰自在天的人,也不乏受苦受難,多災多病的。若說自在天不能使所有衆生都受樂,那就非全能、非可隨意主宰一切,豈能稱得起「自在」;若說自在天故意不賜給一些人幸福,則豈非有所偏心,而非慈愛平等?又,所謂自在,乃不依任何條件而自己獨立存在之義,如此則不應有所須,若有所須如供養等,則不名自在,若說自在天創造(「作」)萬物,則一切創造,須依仗因緣,藉助條件,如人慾造器物,須有工具、原料等,既然有所創造,則必依仗因緣,依仗因緣則非自在,有所創造者既屬因緣中物,亦必別有創造它自己者,「若自在作衆生者,誰復作自在;」若說自在天從本便有,不依因緣,那麼它便不可能有所創造。「若自在自作則不然,如物不自作,若更有作者,則不名自在。」還有,若一切皆由自在天創造主宰,則衆生的善惡苦樂,應不作而自來,人應不勞動工作,便坐享現成,只要祈禱仰賴神恩就行了,持戒行善修德修道,都成了多餘之舉。這樣豈非破壞了世間的事業,否定了人的自由意志和主觀能動性的發揮,其消極作用自不待言。而且,若一切皆屬神的創造,皆出神意安排,則世間的苦難、罪惡,種種汙穢缺陷,人們的種種醜惡行爲,社會的種種弊病毒癰,豈非應統統責咎於神,如此則神有何偉大可敬?人倒是有了推卸罪責的藉口。《成唯識論》卷一駁「有執有一大自在天,體實遍常,能生諸法」的邪見說:「若法能生,必非常故,諸非常者必不遍故,諸不遍者非真實故。體既常遍,具諸功能,應一切時、處,頓生一切法。待欲或緣方能生者,違一因論。或欲及緣亦應頓起,因常有故。」立一萬物的創造者、自在者,在哲學上必難應答種種理論詰難。

多神論者所信奉命運由多神主宰,如民間所奉五斗衆神、東嶽大帝等,其消極作用亦同一神主宰說,只不過理論上更爲粗俗罷了。相信神明有主掌人吉凶禍福之權,向神獻供設祭以求宥免自己罪過,賜福降吉祥,甚至爲讓竈神爺上天曹只言好事,不如實匯報人們的惡行,特在他上天之日供上麥芽糖,好把他的嘴粘住講不成壞話,這種信仰和風俗,完全是中國人那一套賄賂官吏以謀其私的陋習和民族劣根性在宗教信仰上的反映,是官吏專權缺乏民主的社會體制的產物。神明們若真能因人納貢獻祭便免罪賜福,滿其所願,豈能稱得上聰明正直的神明?

機運論,認爲人的命運決定於運氣、機會,純屬偶然。如南北朝著名反佛者范縝說,人之有貧富貴賤,就像樹上的花,隨風而墮,有的落在茵席之上,有的落在籬笆牆頭,有的還落在廁所糞坑中(《南史、范縝傳》)。現代人中,認爲成敗純由運氣機會者,也不在少數,成功了慶幸自己命好,敗落者怨自己命殊數奇。這種見解,屬佛典中所破斥的「無因論」、「自然論」的邪見,認爲果報純出自然或偶然,沒有必然的因。其錯誤在於違背緣起法則最基本的因果相續而生、果必有因的規律,因而必然是違背真實、不符實際的。既然無因,亦應無果,這樣一切現象便都沒有了存在的理由。機運論的社會教化效果,和宿命論、神意論一樣,也有貶抑人主觀能動性的作用,既然一切皆出自然,則行善修德,又有何用?作惡多端,亦屬其天性自然,或社會現象之自然,合情合理,沒有理由受到指責,其助惡抑善的害處比神意論、宿命論還要大。

總之,佛教因果說以簡明而不可證僞的緣起法則爲理論依據,進行嚴密的邏輯推論,剖析了宿命論、神意論、機運論等邪見的理論錯誤,指出了其社會教化的消極作用。佛學依理性推論,破斥斷、常等邊見,論證善惡有報爲自然規律,倡言果唯業感,業由心造,苦樂等際遇,唯是自作自受,命運系由自己創造,完全可由自己主宰,將責任承擔者只歸於行爲主體自身,肯定人的自由意志,其主旨在鼓勵人發揮主觀能動性,如實觀察業報因果,掌握因果律,做自己命運的主人,行善積德,提高精神境界和生命層次。其精神頗爲積極,其信念極富理性,避免了社會上長期、廣泛流行的宿命論、神意論、機運論等信念的弊端,於精神文明之建設,自有其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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