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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者:2011/7/17 上午1:38社團法人台灣青少年性別文教會

出處:2011/07/06《台灣立報》

 

by:王晧安

 

佛教是怎麼看待同志呢?許多人對這個問題感到好奇,更想知道自己皈依的師父是如何看待同志情慾?

 

在佛教的戒律中,對於已受五戒的在家眾,舉凡夫妻間性行為以外的性行為,包括自慰,都是犯戒的。但並無針對一般非持五戒的大眾作討論,尤其沒有「同性性行為」、「同性伴侶關係」的討論。在佛教十二因緣的概念下,我們每個人都因「無明」而有「五蘊」的種種運作與感受,因為執著感受而生出「愛」,區別出「恨」,接下來有各種的行為、想法,導致「生死」輪迴。

 

在佛教觀點下,情欲是無高下的,無論是異性間或是同性間的情欲。南傳佛教達摩難陀長老曾針對佛教對同性戀的態度作簡單的表示:「目前人們對同性戀的態度,其主要影響來自基督教對聖經有關部分的看法。……人會渴望各種各樣的享樂(不僅僅是性),……假如我們硬要抵抗,當它們為罪孽,就好像用強力壓制天性,這是有害的。……性事本身沒有什麼錯。錯誤的是對它的執著與受它的奴役,以為耽於性事可以帶來最終的幸福。……對那些沒有選擇獨身的佛家子弟,性事並不禁止。……佛教並不把同性戀看成是『錯誤』,而異性戀就『正確』。……佛教並不譴責同性戀,就如同佛教並不譴責任何錯事。……總之,同性戀與異性戀一樣,起源於無明,當然沒有基督教意義上的『有罪』。」

 

聖嚴法師則提醒:「如果大家不以為他們是異類,那也就沒有什麼問題。當孩子告訴你,他是同性戀,做父母的只有接受。以佛法來講,對於同性戀或異性戀都不應該有差別歧視。」聖嚴法師並鼓勵陳俊志等社會運動者,不管有多少人接受或肯定,要堅持做下去,這樣小的力量會變成大的力量,小眾也能變成大眾。

 

在台灣佛教大師們眼中,看到的是自古以來同志存在的事實,對於同性戀是與異性戀相同都是情慾,情慾可能帶來煩惱,因此既不鼓勵,也不反對。但佛教研究者中常誤將「黃門」與「同志」混為一談,就像大部分民眾有「同性戀」與「跨性別」視為相同的迷思,以為同性戀就是性別氣質另類或想變性。佛教中有戒律談到黃門,唯規定黃門不能受出家戒,其餘與大眾無異。原本黃門也是可以出家的,亦不乏黃門證阿羅漢的例子。

 

台灣比較著名的佛教同志研究者是楊惠南,但他總是錯誤地將「黃門」等同為「同志」。在佛教中,黃門的概念可能是天生下來沒有完整的生殖器,或生殖器遭受割切,或因為看到他人行淫欲而生起欲望者,或無法發生性行為的人。前兩種比較接近「陰陽人」或「生殖器受損」,後兩者一個是情慾高張,一個是無性慾的人。但同性戀、雙性戀、流性戀並不等同跨性別,也不等同於陰陽人,更不是無性慾的人。怎麼把可以「同志」誤當作「黃門」呢?

 

正如釋昭慧法師所言:「在佛教中,同志較未受到宗教性的壓迫與詛咒,也並未被視作需要『矯治』的病患。」因此,也不曾出現「到底是要接納同志,還是要改變同志(的性傾向)」的辯論。昭慧法師更積極倡導:「佛弟子應大力支持同志爭取平等對待的權益,如同支持性別平等、階級平等與物種平等一般,而不只是保持高度禮貌的緘默而已。」

 

(台灣青少年性別文教會秘書長、台灣女性學學會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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