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物的客觀規律性——因果論
從因緣所生的緣起觀出發,必然形成動機、行為與效果一致的因果規律的理論,這是佛教重要學說之一,它對促進個人品德,自覺抵制不良習氣,大公無私,遵紀守法,從而改善社會風氣等方面,具有積極的教化作用。
我們在日常生活中,一舉一動,一言一語,都含有因果的道理。例如你惡言傷人,人家便會用惡毒的言詞來回敬你,或者伺機報復;如果你熱心助人,當你遇到困難時,便會有人來幫助你。同樣,你對社會有大的貢獻,就會得到社會的尊重。從信息論的角度看,惡口罵人,被罵人心中發生的怨恨必然反饋不良信息到罵者身上,反之則是良性信息的反饋。
佛經上曾說:「害人得害,行怨得怨,罵人得罵,擊人得擊。」孟子曾說:「殺人之父,人亦殺其父,殺人之兄,人亦殺其兄。」這些都是因果律的反映。俗話說:「種瓜得瓜,種豆得豆」,這也是因果律的生動說明。但在現實生活中,往往出現為善的終身潦倒,作惡的反尊榮富貴的現象,在傳統學說中往往無法解說,引起人們對因果報應的懷疑。
佛教的「三世因果論」傳入中國後,便突破了哲學思想上的困境。佛教說明生命的信息流,不僅限於一世的生死,因為反應在心理方面的因果關係是比較複雜,超越時間的限制,它是通於過去、現在、未來三世的。儒家不也曾說:「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嗎?佛教更具體說明善惡報應的嚴肅性、規律性,真所謂「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辰未到。」佛教三世因果學說,是以身、口、意三方面造作的能力(業力)不失作為理論根據的。概括說明因果關係的教理是「四諦」——苦諦、集諦、滅諦、道諦:
(1)苦諦:這是佛教對人生的價值判斷,是說明人生多苦的真理。一般說來,人生有八種苦:生、老、病、死、愛別離(與親人別離)、怨憎會(和不可愛的人會合)、求不得(得不到所欲望的東西)、五陰熾盛(心身日夜如火熾盛燃燒)。人類文明發展到今天,真是科學猛進,知識爆炸,逐步邁入了信息社會,但對人生所產生種種痛苦的解脫,仍是無能為力。像日本是一個科學技術比較發達的國家,但據前二年的報載,這個國家一年內曾自殺二萬多人。最近報載:「據統計,法國每年有一點二萬人自殺,自殺未遂和有自殺企圖者,更是高達十二萬人,精神空虛,生活無望,是自殺的主要原因。」這些現象值得人們深思!
(2)集諦:「集」就是集合、聚集,是說明受苦根源的真理。人生由貪、瞋、痴等煩惱的因,促使身、口、意三方面進行顛倒活動,形成了業力——一種看不見的潛在力量,惑、業結合,便會招集種種苦果。這就是所謂「因惑造業,因業受苦」!
(3)滅諦:是說明滅苦的真理。滅除了惑和業以後,就進入了安樂、清淨狀態,也即上面所說的「涅槃寂靜」。
(4)道諦:是說明要解脫痛苦,必須修道的真理。佛法實踐的法門無量無邊,但都是以持戒、修定、開慧為實踐的總綱:以持戒對治妄作妄為;以修定對治散亂不安;以開慧對治愚痴顛倒。分別來說,就有三十七道品、六度、四攝等無量法門。
上面所說的「四諦」中,「苦」、「集」二諦是講世間的因果,「滅」、「道」二諦是講出世間的因果。大小乘佛法都是以「四諦」為理論基礎。進一步說明三世因果關係的,是造成生命循環的「十二種緣起」,這裡從略。
錄自 徐恒志居士 佛教的形成、教理和人生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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