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並非勸所有的人都割愛出家,對男女間的愛情、婚姻也並非一味否定。

如佛陀在《善生經》中,就教導夫妻之間理應相敬如賓,丈夫應以五事愛敬妻子,妻子應以十三事敬順丈夫,如此才能夫妻異體同心,家和萬事興。

---索達吉堪布

arrow
arrow

    菩提煉心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