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佛法認為此生的財富與過去累積的福德有關:衣食充足的在家人,有閒暇修行;而財物匱乏的居士,則必須廣行布施,以累積福德。因此,在家眾除了善盡家庭與社會責任之外,還須全心全力投入修行,以自利、利他,行善、積德。
2.成功人士之所以能夠獲致財富,是因為他們在過去透過布施的行為,種下了致富的種子。
3.在家居士必須賺錢以維持生計,這是生活不可避免的。有 關在家 居士的財富觀念,大致有四個準則:
一、少欲、知足,
二、善盡照顧家庭責任、社會義務,
三、必須布施、供養,
四、用於資生(購買賺錢的工具、材料)以及儲蓄。
4.這是世尊鼓勵在家人,以正確無誤的心態來看待賺取金錢、擁有財富的需求。為的是使在家人不貪著物質享受,而在賺取生計的同時,也能累功積德,修學佛法。
5.佛教徒累積財富或者是花錢、消費,不僅必須運用智慧,深思熟慮,並且還要能夠在生活中累積福德資糧。
6.此外,錢財的獲得必須如法如律。因此佛說:「如法求財,不以非法。」以及「菩薩摩訶薩無有不正求財而行布施。」
7.一個沒有人、我之別的人,才是真正能夠行布施、供養而於未來獲得無盡財富的人。《像法決疑經》上云:「有諸眾生,見他聚集作諸福業,但求名聞,傾家財物以用布施,及見貧窮孤獨,呵罵驅出不濟一毫,如此眾生名為顛倒作善,癡狂修福,名為不正作福。如此人等甚可憐愍,用財甚多,獲福甚少。善男子!我於一時告諸大眾:若人於阿僧祇身供養十方諸佛并諸菩薩及聲聞眾,不如有人施畜生一口飲食,其福勝彼百千萬倍無量無邊,乃至施與餓狗蟻子等,悲田最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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