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界法師:佛弟子不管有没有受戒,千萬不要支持安樂死!
在《梵網經》菩薩戒本裡提到: 「若佛子,若自殺、教人殺、方便殺、讚歎殺、見作隨喜,乃至咒殺,殺因、殺緣、殺法、殺業,乃至一切有命者不得故殺。是菩薩應起常住慈悲心、孝順心,方便救護一切眾生。而反更自恣心快意殺生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若佛子」,這個地方是說明,要持戒的對象是誰呢?主要的對象是針對發了菩提心、受了菩薩戒的菩薩。這個地方包括了凡位菩薩,也包括聖位的菩薩。身為一個發了菩提心的佛子,這當中有:第一個你所要斷的,第二個你所要修的。每條戒都有斷惡跟修善。從斷惡來說,它有一個犯罪的事相跟犯罪的因緣。
【殺生的六種事相】
首先,我們看必須斷除的犯罪事相。佛陀在戒律當中講出了六種情況是你要斷除的:
第一個,「若自殺」。殺生的第一種情況叫做自殺。這個自殺有兩種內涵:第一種,就是你自己親手去做殺生的行為。你可能拿刀、拿杖等等去把對方殺死,犯重罪,失戒體;第二種,是你自己殺害自己,你把自己的生命結束了。在菩薩戒上說,你殺別人是犯重,你把自己殺死了是犯中品。因為你傷害的是自己,所以比較輕。傷害自己不犯重,犯中品而已。
第二個,「教人殺」。你教唆別人去殺,你自己沒有殺,但是你用手勢、用書信、用電話,種種的暗示去教唆別人去殺。那麼別人果然去殺了,這時兩個都犯重,教唆的人也犯重。
第三個,「方便殺」。方便殺就是說,我不殺伯仁,但是伯仁卻因我而死。比如說,我把一個人關起來,不給他飲食,結果他餓死了。你說:我沒有殺他,他自己餓死的!但是你把他關起來,這叫方便殺。他的死是因你而起的,菩薩犯了重罪,因為你創造一個讓他死亡的因緣。
第四個,「讚歎殺」。讚歎殺就是說,這個人本來沒有想要自殺,但是你鼓勵他自殺,說:你呀,你看你這個樣子,活在人世間也沒什麼意思,趕快去死算了。你鼓勵他去死亡,結果他果然去死了。菩薩犯重,因為你讚歎的緣故他才死的。讚歎對方死亡,犯重。
第五個,「見作隨喜」。前面的讚歎殺,是這個人他本來沒有自殺的心,你鼓勵他,所以他自殺了。見作隨喜是說,這個人本來就不想活了,他活得很痛苦,他可能有很多的疾病纏身,然後你說:啊,你這樣子,倒不如死掉算了!你鼓勵他。他經過你的鼓勵以後,果然採取行動,也自殺死亡。 菩薩犯重。
【不管你有沒有受戒,千萬不要支持安樂死】
身為一個佛弟子,不管你有沒有受戒,你千萬不要支持安樂死。菩薩對於死亡的事情,在任何情況下,都絕對不准讚歎,因為生命存在就有它的價值。所以,從菩薩道的角度,不允許有任何理由,去鼓勵一個人死掉。不管這個理由是多麼的冠冕堂皇,都不可以。因為結束一個人的生命是不能有任何理由的。
第六個,「乃至咒殺」。「咒殺」,我們一般人做不到的,一般都是外道用那種比較邪惡的咒語,用一個針,做一個什麼模型,然後去念咒把對方害死。雖然說:欸,我沒有殺你,你自己死的。但是你用咒語去殺他,也犯重。
自殺、教人殺、方便殺、讚歎殺、見作隨喜,乃至咒殺,這個地方提出了六點殺生的事相,是菩薩要斷除的。
【自殺沒法讓業力消失,佛門中有很多解脫苦的法門,勿勸人安樂死,勿造讚嘆自殺的殺業】
有一種殺業,就是你嘴巴上鼓勵人家去自殺,讚嘆自殺,乃至教人如何自殺,別人也真的去做了,如此一來,就等同 造殺人業。
這種讚死、讚殺在戒律中是非常嚴重的行為,屬根本戒,有些人不小心就造了這樣的大惡業,後果極為嚴重。
我們有時會看到一些名人,他因為自己生命困擾過不下去了,有的去安樂死,有的用其他方式了結自己的生命,甚至有人還誘導大家「安樂死的各種過程其實非常寧靜輕鬆,一切的問題都解決了!」有的嘴上說得也不多,但關鍵性的講了幾句讓人覺得這是值得學習的行為,鼓勵人去仿效,說的人都要 #扛上許多殺人的業果。
為什麼呢?因為本來有些人沒想自殺,但看到這樣的範例,他會因為一時想不開,也跟著模仿,所有仿效去自殺的人的自殺業總量,這些帶頭的人的都要擔上一分,因為他的行為或言語「鼓勵、引導」了這樣的人去自殺。
因此,當我們聽聞到這類任何與讚嘆自殺相關的話語,千萬不要再去隨喜,跟著說這樣死是很好的,活著是多受苦,乃至任何鼓勵與暗示性語言也不要隨意脫口。
例如:「這樣是對自己負責,我們不要身後給人留麻煩」、「這樣是勇敢的表現」、「人老了,這樣做就解脫了,老了病了,至少不用再承受一些痛苦,挺好的」、「這樣是為自己的生命作主」等等直接或間接鼓勵自殺的話語,別人若因你的話語去自殺,一旦成功了,即刻你就造了殺人的大業。
不少人在年老時,身體的確會出一些狀況,有些年輕人甚至會說我不要活太久,最美麗、帥氣的時候綻放就好了,我不需要活到人老珠黃,我六、七十歲我就要去自我了結,隨意對待自己的生命,講得還好像很有個性一樣。
還有一種造殺業的機緣,就是當有人得了憂鬱症,心情非常不好,有厭世傾向,你就說「哎呀!真的這麼痛苦,結束自己的生命不是件壞事,是一種解脫」。
還有一種是網路暴力,有些人真的生病,心裡有很多痛苦,但自己卻在網路上跟人起哄,說「你別裝了,有本事你死給我看看啊!」若對方被你的話刺激,真去自殺了,你造的業是你難以想像的。
如此去勸自殺、讚嘆自殺,來世會墮入地獄中,自己定會 多病、短壽,乃至 冤家增多、恒受苦惱、多作惡夢、智慧愚昧等諸多難忍的果報。
《分別善惡報應經》:
復次十惡,獲果有十。
何等為十?
殺生十者:一冤家轉多,二見者不喜,三有情驚怖,四恒受苦惱,五常思殺業,六夢見憂苦,七臨終悔恨,八壽命短促,九心識愚昧,十死墮地獄。
《正法念處經》:
彼殺生者,若殺善人、
若受戒人、若善行人,
有他眾生、有眾生想、
有殺生心,斷其命根,
此業究竟,心不生悔,
向他讚說而復更作,
復教他殺、勸殺隨喜、
讚歎殺生,若使他殺;
如是癡人,自作教他,
罪業成就,命終生於活地獄中。
另外,我們在跟人相處時,不管是夫婦、情侶、父母、公婆,或者自己在教育小孩時,就算心情糟糕,也不要脫口就說「你去死吧!」「怎麼還沒死!」這類這類嚴重的話語,你不知道聽的人是怎麼理解這句話的!就算是開玩笑也不要如此,這會形成習氣與極不好的緣起。
這樣開玩笑的惡口習氣,往往會發生在你最不想造業的對境上,當你遭遇到聖者或大修行人時,因為自己習氣的關係,無法控制的又脫口而出,佛經中有很多這種例子,導致自身五百世墮入畜生等等的慘境。
當然,我們更不能詛咒他人,真心的要人死亡,這樣的業力會形成詛咒業,未來你也會遭遇他人詛咒。
業力不會因為自殺就消失了
從業力的角度來看,不少人都會經歷老、病的階段,因個人的業力,會有各自不同的顯現,如果我們選擇去自殺,其實業力尚未消完,又因為你自殺後墮入三惡趣,#這些業力很可能會在三惡趣成熟,到時候難受感絕對比人間強烈許多,因此,就算我們想遠離痛苦,自殺其實是一種極為不智的行為。
當我們還有人身的時候,你遇上任何問題,佛門中絕對有解決的辦法。
佛陀有為眾生開示許多懺悔的法門,如《#大通方廣懺悔滅罪莊嚴成佛經》(藏稱《聖大解脫經》),《三十五佛懺》,金剛薩埵名號與百字明等等,#光是念誦就能消大極大的罪業,更何況是加上各種細節的發露懺悔,乃至佛身與淨罪的觀想,我們若遭遇到老、病之苦,乃至各種業果現象,應該利用尚有的人身,趕緊把罪業懺淨。
消業仰賴佛開示的懺悔法門
導致身心痛苦的根本就是罪業,因此,我們最該做的正對治,就是該多去淨業, 當世的身心痛苦必會大大減少。
我們甚至能把未來多世要遭遇的苦也一同懺悔乾淨,懺悔的力量就是如此廣大,不可思議。
現今任何的佛教徒,事實上都該把懺悔法門當作日常的功課來行持,有過失馬上懺悔,不讓業力日夜增長,導致果報成形。
佛陀為所有眾生也開示了各種解決苦的辦法,當我們看到方法後,一定努力行持,不能再以自己的個性行事,卻忽略了業果的可怕性。
事實上,這才是對自己最負責的行為。
如果我們真的想長壽、健康,身心喜樂,護持不殺就是最有效的辦法,其根本的心態就是「愛護」生命,對保護生命要發起更深度的理解與關懷,不虐不殺,不隨意囚禁,令大小生命於種種困境下獲得保護與解救,善待他人與自己的生命。
當我們對十善中的不殺生有著清晰的理解時,我們能察覺事實上我們時時刻刻都能護持生命,勸人不殺,我們實際去做,就必能得長壽、健康,少有病痛,身心安寧,常為天人守護,冤家自解,常無惡夢,業果道理就是如此。
《十善業道經》:
龍王!若離殺生,即得成就十離惱法。
何等為十?
一、於諸眾生普施無畏;二、常於眾生起大慈心;三、永斷一切瞋恚習氣;四、身常無病;五、壽命長遠;六、恒為非人之所守護;七、常無惡夢,寢覺快樂;八、滅除怨結,眾怨自解;九、無惡道怖;十、命終生天。是為十,若能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後成佛時,得佛隨心自在壽命。
佛法的很多精華,都藏在十善的道理中,我們若努力去行持十善,不論是世間福報,乃至獲得出世間的果位,皆須仰賴十善而得。
#佛說一切都佛法都要仰賴十善,方得成就。
勸請大家多行十善,依佛所說,自己不管是現在、未來,都能獲得大安樂與大歡喜心。
《十善業道經》:
龍王!當知此十善業,乃至能令十力、無畏、十八不共一切佛法皆得圓滿。
是故汝等應勤修學!龍王!譬如一切城邑、聚落,皆依大地而得安住;一切藥草、卉木、叢林,亦皆依地而得生長。
此十善道亦復如是,一切人、天依之而立,一切聲聞、獨覺菩提、諸菩薩行、一切佛法,咸共依此十善大地而得成就。
比丘洛桑蔣千
2025/07/12
南無金剛薩埵
大安法師:安樂死並不安樂
問:世間很多人都認為安樂死沒有痛苦,只是在倫理上去討論該不該安樂死。安樂死在佛教看來,實際上也屬於殺人與自殺行為。弟子很想知道,安樂死真的沒有痛苦嗎?接受安樂死的人,肉體和精神到底會是一種什麼樣的狀態?安樂死之後,是否基本可以判斷會墮到三惡道中去呢?
大安法師答:「安樂死」現在是生命倫理學所討論的一個問題。在海外,宗教團體基本都會反對「安樂死」。據說有的國家對「安樂死」也開始在法律上高抬貴手,這也是眾生的共業。
「安樂死」雖然用了「安樂」兩個字,但死得真的「安樂」嗎?我們認為,本質上一點都不安樂。
這是由於現在眾生的業障重,生病之後,忍受不了肉體的痛苦,就想採取一種方法麻痹自己,讓肉體舒服一些。但是他的心裡(神識)實際上都是一些毒素。注射嗎啡,劑量重了就是毒素,人的神識就會完全處在一種顛倒的狀態。
唯物主義者可能會覺得「安樂死」很正常,因為他們認為人死燈滅,就只關心自己這一世的身體是不是舒服;但如果他們知道有輪迴、有神識的話,就會關心所謂的「安樂死」,注射鎮定劑、嗎啡這些讓人麻痹、致死的東西對神識的危害。只要認真考量一下,他們就會害怕了,因為這些毒劑會讓神識顛倒。
神識顛倒本來是下要三惡道的。如果有神識清醒,還能夠選擇走哪條道路好。如果神識顛倒,處在昏迷狀態,因為沒有判斷、選擇能力了,就會認為三惡道很好,從而直接墮落了。這就屬於非正常死亡。
選擇非正常死亡,說明在痛苦面前你沒有勇氣承擔自己造作的業力所帶來的痛苦,因為害怕而做了一個逃兵。
我們多生多劫以來所造作的惡業實在無法形容,用《華嚴經》的話來說,就是「若此惡業有體相者,盡虛空界不能容受」;《地藏經》也說,閻浮提眾生「業力甚大,能敵須彌,能深巨海,能障聖道」。
因此要知道,我們生病了,尤其是生重病,得絕癥,很難忍受,甚至感到痛不欲生,生不如死,這其實是在消業障。我們的身體越痛苦,消業障就越多,我們的神識才越清明。
肉體和精神之間的苦和樂,形成了一種鏡像關係,你越注重肉體,就越禁錮、昏迷了自己的精神;越對這個肉體有一種痛苦感,你的精神就越超越,業障就消得越多。
我們是相信輪迴的,所以非常注重神識的清明,注重命終之時要到哪裡去。要想去得好,就要注重臨終階段生命的自主權。要想臨終有自主權,就必須保持神識的清明。
如果打這些讓你能「安樂死」的東西,你選擇的權利沒有了,也沒有辦法去選擇了,基本上是處在一個無作為的狀態,昏迷了,顛倒了,睡著了,酣睡了。就好像一個人酣睡在那裡,叫都叫不醒,那結果是什麼呢?只能是古德所說的「如人負債,強者先牽;心緒多端,重處偏墜」了。
你如果「安樂死」了,眼耳鼻舌身意全都昏睡了,這時候冤家對頭過來了,愛怎麼擺布你就怎麼擺布你,想怎麼宰割你就怎麼宰割你。如果這時候你是清醒的,那就不一樣了,你可以對抗啊,可以找出很多解救的方法。如果你曾聽說有一句阿彌陀佛,至少能趕緊念一句阿彌陀佛,這些冤家對頭都跑掉了啊!
所以,從生命的真實利益來看,要知道「安樂死」並不「安樂」,反而恰好是引導我們到三惡道裡面去的一個重要因素。
「安樂死」也確實代表著你的一種膽怯、逃避,是不能面對自己業力的一種怯弱行為,那就是自殺。自殺想要投生都很困難啊!按民間傳統的說法,自殺的人得找個替身才能再去投胎,否則連輪迴都很難。
人是萬物之靈,因此我們一定要對自己的真實生命負責,也一定要勇敢面對自己的業力所導致的種種痛苦,然後在痛苦當中得到真實的解脫。
你真是生病受不了的時候,就趕緊念阿彌陀佛。阿彌陀佛名號是一副最好的鎮痛劑。就是痛得「哎喲哎喲」,你在「哎喲」裡面也要趕緊補一句阿彌陀佛,就叫「哎喲,阿彌陀佛…… 哎喲,阿彌陀佛……」,絕對有效果。
宗薩欽哲仁波切:自殺——十分難破壞的習氣
在一些西方國家,醫生協助死亡現在是合法的,儘管得到了最好的照護,一些長期患病的佛教徒仍然表示希望能有這個選擇。
佛教的臨終安養院應該如何回應尋求「協助死亡」的人?對於這個敏感話題的公開對話,最好的參與方式是什麼?
這個生世的這個自然中陰所帶來的修持機會,使得活著成為一件非常寶貴的事。
活著的時候,你可以選擇修持具有覺知、意識、正念、慈悲和善良;但是如果你選擇輔助死亡以便無痛地死去,則是在冒一個巨大的風險。
如果你的頭髮著火,你會立即嘗試滅火。同樣地,佛教徒一發現自己養成一個新的壞習慣時,立即反應應該是破壞那個習慣。
佛教徒積極阻礙所有的習慣,無論好壞,因為習慣是危險的,尤其是那些給自己和他人帶來疼痛和苦難的壞習慣。
自殺是一種我們可以很快養成的習氣,而且十分難破壞這個習氣。它有點像是酒癮,無法拒絕喝酒。在界定未來轉世的時候,習氣扮演著重大的角色。
一旦你養成了在情況變得艱難時就結束自己生命的習氣,你在未來生世中,將會越來越快速地以自殺作為自己的出路,學習過業力和轉世相關教法的佛教徒應該知道這一點。
當然,如果你不是佛教徒而且你不相信轉世,這個論點就行不通了。如果你認為死亡是一切的終點,這個論點也不管用。
對於密續行者來說,刻意結束自己的生命簡直是不可想象的。密續視五蘊為五方佛的壇城,故意破壞這些壇城直接違反密續法則。
身為佛教徒,即使你一直處於持續不斷的疼痛中,沒有復原或緩解的希望,即使在這樣的情況下,你也應該盡一切可能地利用自己的處境,這很重要。
例如,你可以經由自他交換法來為一切有情進行修持,如此作想:通過這個可怕的疼痛,願造成一切有情疼痛的業,悉得窮盡。
成熟的修行人經常發現急性疼痛令他們的覺知變得鮮活。許多偉大上師都說過,疼痛就像一把掃帚,掃除你所有的業。
苦害有諸德,厭離除驕慢,悲愍生死眾,羞惡樂行善。從佛教觀點看來,這些方法全都殊途同歸。
想要結束一個人的疼痛和痛苦,這麼做的背後動機我完全理解,但刻意結束生命並不是一個選項。
也許佛教安寧照護中心可以做的是,教導臨終者如何通過迴向而將自己剩餘的生命力供養給一切有情眾生。
相較於讓人使用過量的藥劑終結自己的生命,這是一個更好的長期解決方案。
淨界法師:插管維生的病人可以安樂死嗎?
問:師父慈悲,我有一個問題想問,就是對那些老人家,已經病了很久很久,在醫院或者療養院那種,他們插著那個管維生的那種,但是有時候他們的家屬家人看到很難受,就提議把管子拿掉,安樂死,這種情況是怎麼去理解?
淨界法師答:這個不可以。諸位要知道,我們講到殺生的時候,我們講到定義,什麼是斷有情命?諸位還記得嗎?從初識到後識,一個人進入植物人狀態他的神識還在,他只是神經系統破壞了,他的器官破壞,但是他那個明瞭的心識還在,所以他是一個有情,他是有感情的,只是他表達感情的工具那個器官破壞了。
他是個有情,你把他殺死了,犯殺罪。因為他的業報還沒有享盡,他今天會生長在你的家裡,會讓你痛苦,萬般皆是業,半點不由人。你們的業緣沒有了,你不能透過人為因素把他殺死。殺死,我跟你保證百分之百犯殺罪。這個跟那個就不一樣了,這個是犯殺罪,而且是殺人喔,只要你把他的管路拔掉。
但是有一種例外,就是說,諸位我們要知道,他已經應該死了,他是靠機器在維持生命。就是說他正常情況應該要死掉了,他是靠後天的東西在維持生命,你把這個東西拿掉,只是讓他保持正常,這個不算殺罪,你懂嗎?
就是他本來就該死了,結果他是靠呼吸器在維持生命,這是可以拔管的,因為醫生宣告無效了,因為你是靠醫療器材在維持他的生命,你可以讓他保持正常狀態。
但是他好好的,他只是植物人而已,你用藥物把他殺死,這個就犯殺罪喔,這兩個不一樣。
請問師父,對於安樂死有何見解?謝謝師父!
佛子 您好 阿彌陀佛:
植物人雖然不能說話動作,可是只要他還有生命的跡象,那就表示他的靈魂(第八意識)還是存在體內維持著生命的延續。佛教的觀點是絕對尊重每一個人的寶貴生命,絕不允許我們以任何方式去傷害一個人的生命!
佛教是絕對不讚同安樂死的!
依佛陀教導的因果定律來說,一個人會變成植物人或是遭受極大的病苦,都是因為過去生或這輩子所造的惡業所致,其中最主要的是{殺生}的深重罪業。 不知道有多少人生重病躺在病床上,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受盡人世間極大的病苦折磨...! 無奈的是,病苦的{業力}如果還未盡,就無法得到解脫。 而那些病人的家屬與病人之間則是一種{共業}的緊密牽連,因此,依佛法的角度來說,絕對不認同{安樂死},佛陀的戒律講得很清楚:「不論以任何方法手段殺人,或是用言語教唆殺人,甚至是對病人說:{為什麼要活得這麼痛苦?不如死了還比較好!} 如果病人因為我們這種勸死的言語而自殺,依佛陀戒律的角度而言,這樣子就已經犯下了殺人的破戒重罪,所以,絕對不能實行安樂死,甚至連贊同都不行,這一點千萬要小心才好!」
我們只能多誦經、持咒、唸佛、拜懺、放生、修諸功德...,回向病人早日離苦得樂、消除病苦、盡此一報身、能往生極樂淨土...! 透過佛菩薩慈悲的加被,以及殊勝的功德回向,通常都能讓病人減輕病苦。舉個實例來說,幾年前有蓮友恭請我們精舍的出家法師到澎湖,去舉行一場藥師寶懺及甘露施食的法會,原因是那位蓮友的妹妹罹患了很嚴重的癌症,已經住院躺在病床上非常久了,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受到極大的病苦折磨。那位蓮友不忍心妹妹受那麼大的痛苦,於是恭請出家法師為妹妹消災祈福並且超度冤親債主。說來真是有點神奇,就在開始拜懺之後沒多久,剛剛起讚而已,醫院突然就打電話來,說病人的血壓突然下降,已經快病危了,希望家屬趕快過去...! 病情急轉直下,讓大家都覺得不可思議! 結果,那位蓮友一趕到醫院,妹妹已經安詳捨報了,於是將妹妹的遺體載回家中助唸佛號。本來的消災祈福法會用的是紅色的長生祿位,一下子就改成了黃色的超度亡者的往生蓮位。這個明顯的感應事蹟,值得我們借鏡,業力與冤親債主都是真實存在的!
釋大寬 合十
(附錄相關資料:)
地藏菩薩本願經雲:「複次普廣。若未來世有男子女人。久處床枕求生求死了不可得。或夜夢惡鬼乃及家親。或遊險道或多魘寐。共鬼神遊。日月歲深轉復尫瘵眠中叫苦慘悽不樂者。此皆是業道論對未定輕重。或難捨壽或不得愈。男女俗眼不辨是事。但當對諸佛菩薩像前。高聲轉讀此經一遍。或取病人可愛之物。或衣服寶貝莊園舍宅。對病人前高聲唱言。我某甲等為是病人。對經像前捨諸等物。或供養經像或造佛菩薩形像。或造塔寺或然油燈。或施常住。如是三白。病人遣令聞知。假令諸識分散至氣盡者。乃至一日二日三日四日至七日已來。但高聲白高聲讀經。是人命終之後宿殃重罪至於五無間罪永得解脫。所受生處常知宿命。」
何為《不殺生戒》?
生是指生物,包括了一切有生命的動物。斷除一切有生命的動物之生命,叫做殺生。佛陀制戒不得殺害有生命的眾生,叫「不殺生戒」。
「上至諸佛聖人、師僧父母,下至蜎飛蠕動、微細昆蟲,但有命者,不得故殺。」,「諸佛」通指十方世界一切佛,佛本萬德具備,一切人天魔外所不能害。所謂殺者,噁心出佛身血,即召殺佛之罪。如提婆達多推石害佛,為護法神所擋,碎石飛來,傷佛足指,即名殺佛。若末世眾生,去佛久遠,凡以噁心毀佛像者,等同出佛身血。「聖人」有世間聖人與出世間聖人之分,這裡所指是出世間三乘聖人。「師僧」者,師指剃度恩師,戒和尚、阿闍黎、親教師等,僧通指一切比丘僧。「父母」是生育自身的恩人,上來諸佛聖人師僧父母等,皆屬恩田,應當念恩圖報,若反加以殺害者,犯逆罪,不通懺悔死墮大阿鼻地獄,受燒煮之苦,永劫無盡。「蜎飛」是空中飛行之小蟲。「蝡動」泛指地上爬行之小蟲。「微細昆蟲」肉眼能見之小蟲。此三句,概括一切蟲類。牠們雖然體形不同,都有生命活力,知道貪生怕死,抑且都有佛性,都可能成佛。所以佛制「但有命者,不得故殺」。
這裡說:上至諸佛,下至昆蟲,其中間當然包括天、人、龍、神、鬼、畜等,皆不得殺。既不得殺,亦就不得墮胎,破卵也。
若殺人,犯重罪、失戒體,不通懺悔。殺天龍鬼神,犯中罪。殺畜生昆蟲,犯輕罪,許懺悔,滅犯戒罪。但殺業未了,因緣會遇時,仍須償命。若殺人不死,犯中方便可悔罪。若無心誤殺眾生者,不犯戒,然有誤殺之業報,應立即給他唸佛、念往生咒,助他往生西方,令解怨釋結。並到佛前至誠求哀懺悔,一誤不得再誤。若見他殺,有力能救者、應救。設不能救,當起慈心,念佛持咒,祝令解冤釋結,永斷惡緣。
以戒律的開遮持犯來說:「若自己殺、若教他殺、若見殺隨喜,均犯殺生戒。」
如果是從市場買殺好的生物來食用,非自己殺、非教他殺、非見殺隨喜,所以並不犯殺生戒,雖不犯戒,然有食肉之業報,應多唸佛、多念往生咒,助他往生西方極樂淨土,以求解怨釋結,永斷惡緣。
殺生的定義與犯殺生戒的條件如下:
殺生的定義:斷命曰殺,有情曰生。斷有情命,是曰殺生。
犯殺生戒的條件:
具五緣(條件)成犯。
一、 是眾生。
二、 眾生想。
三、 起殺心。
四、 興方便(以種種方法)。
五、 眾生命斷。
持守五戒是來世能否獲得人身的標準。
祈竹仁波切:佛教如何看待安樂死
問:現代醫學常常辯論有關安樂死的道德觀念,佛教的觀點是站在哪一方呢?
答:一個生命在什麼時候完結,是該生命的業力及因緣所生,並不應由另一個人決定,其他的宗教及社會觀點我不欲多言,我也不太知道佛教以外的人如何處置這個問題。
由佛法的角度去看,任何殺生的行為,包括自殺都是佛陀禁止的不善業,由輪迴的角度來說,一位眾生的痛苦並不限於今生,這些痛苦源自他的過去業力,所以最終也必須一己承擔,旁人是幫不上忙的。
即使我們基於悲心,把他的生命終止了,並不代表我們就解決了他的痛苦,業力是逃不了的,這些苦報在他的下一生或未來生一樣會再呈現,單單把他殺了並不能解決問題的根源,而且還會為他的未來生帶來更大的痛苦。
我不是在說這些人是活該受苦的,我們三寶弟子要培養自己的悲心,但悲心還要配合智慧才有用處,如果你明白輪迴及業力的規則,便會知道把病人或自己殺死並不能帶來幫助,只會把痛苦增加及拖延而已。
以上乃依佛法中之輪迴及業力的教法而說,如果不依輪迴及業力去說,又不視這種行為是殺生的話,我也就無話可說了!
聖嚴法師:不可「安樂死」
本年五月十二日,中華民國立法院司法委員會,舉行了全院的委員會議,由立委李宗仁、謝生富聯合主持,從法學、醫學及道德的立場,來討論「安樂死」的問題。會中似乎沒有邀請宗教界的人士列席,雖然討論的結果,也認為根據中華文化及倫理的原則,均不應該予安樂死以合法化,但是,既由政府的最高立法機構,主動地召集會議,表示了此一問題存在已久,討論亦相當普遍和受重視。
所謂「安樂死」,是針對所謂「植物人」採取的處理方法。由於現代人的生活方式及社會環境的轉變,如果一個家庭裡面,有了一位久病不癒的患者,就會連累到整個家庭的生計。近年以來,因病或意外事件,而致人於昏迷不醒的情況,屢見不鮮,有的可以治好,有的一拖幾年,乃至於十年、二十年,既未死亡,也無恢復神智之望,形同植物。其實比植物更糟,因為,他還是活人,所以仍然需要飲食、醫藥以及衛生等的照顧;對他們本身而言,無求生或求死的選擇能力。「安樂死」,只是為了病人家屬及社會求取解脫負擔的方案,但是,如果給予合法化,無異於承認合法的謀殺
據說在某種原始的部落,若基於糧食不足的原因,老人可以求死自殺,乃至於被殺,此種風氣,從來沒有行之於文明的世界,當然不會在我們中國發生。「植物人」的問題,不僅僅發生在臺灣,歐美各國也有所聞,並且也被法學界所討論。提出安樂死的問題,多半是根據經濟學的立場;若基於社會學的立場,也是難以贊同的,更何況任何一個宗教,亦不會贊成安樂死的。所謂:「天地之大德卅生。」孟子說:「見其生,不忍見其死。」我們不僅不能殺人,乃至要給予一切生物有平等求生的權利
從佛法的立場說,我們生到這個世間,有兩大任務:一是受報,一是造業。所謂受報,是由過去無量世來,所作所為的業因而感受到此生的果報。但生命過程中的苦樂、貧富、貴賤等際遇,可以用後天的努力,來改善尚未發生的果報,卻無法使得業因消滅而逃避果報。植物人,是他們個人的業報,也是他們的家族以及他們所處的社會大眾共同的果報,他們自身已經無法改變自己的命運,只有我們來共同接受這種事實,並給予適當的照顧,以盡他們的天年
在數月前,曾見新聞報導,臺灣有位善心人士,為了減輕和減少植物人家屬的負擔,成立了「植物人病院」,並且購買了植物人專用的病床,以自動化的機械,代替人工的照顧,來為植物人服務,這實在是值得鼓勵,值得受到社會大家熱烈支持的事。因為,植物人本身已經無法造業,而我們生活在和植物人同樣環境中的大眾,還可以努力,以物力與智力,來為植物人服務,並減輕我們的負荷,既是我們的果報,我們要接受它,也要改善它。
另外,人的死亡一定是從肉體的死亡,作為標準,植物人還是活人,只是無法表達他們的意見,我們還是要尊重他們跟我們同樣的也是人;如果允許把失去神智的人,予以所謂「安樂死」的待遇,會帶來許多不良的後遺症,比如說,站在優生學的觀點,或站在減輕人口壓力的立場,或站在種族歧視的角度,都可以合法地叫人上電椅、進瓦斯房、注射毒藥水了!其實,植物人為人類社會製造的問題,是微乎其微的,比起各種手段和目的的犯罪案件,個別或集體的造成社會國家乃至整個世界的恐懼和動亂,實在是微不足道的。
佛法講「慈悲」和「智慧」,我們應當以慈悲心來對待植物人,也以慈悲心來對待受植物人連累的家庭,所以「安樂死」不可考慮,要考慮的,應該是如何運用智慧來為他們解決看似個別,實際上是我們共同的問題。(一九八六年八月十五日《人生》三六期)
佛教對「安樂死」的看法
主持人:星云大師
英文翻譯:妙光法師
對象:新加坡國立大學醫學院畢業執牌醫生及在學的准醫生,暨該校文學院、哲學院及南洋大學、義安理工學院學生千餘人。
一、佛教對安樂死有什麼立場?
答:『安樂死』能否施行?這是現代舉世同感關心,卻又倍受爭議的問題。現在有些國家立法准許安樂死,有些國家抱持保留的態度,有些國家則斷然否決。
中國人的思想一向認為『上天有好生之德』,即使是一個垂死的病人,也只能儘量幫助他延續生命,怎麼可以幫他提早結束生命呢?由於人把生看成是歡喜的、是寶貴的,死亡是悲哀的、是不好的,因此惜生畏死,這是正常的心理。其實如果我們能重新認識生命的意義,重新調整對生死的觀念,知道生未必是喜,死未必是悲,我想對安樂死的爭議就會減少。
現在講施行安樂死,誰才有權利決定?誰有資格讓一個人接受安樂死?在法律上又應該負有什麼刑責?這是個複雜的問題,必須要先探討解決。也就是說,即使法律准許實行安樂死,那麼決定安樂死的人,是他自己呢?是醫生呢?還是他的親屬呢?我在想,最愛他的人應該有權利來做此決定。但世界上無論什麼事情,雖然在愛的前提之下,應該是好事,而不是壞事;問題是誰可以證明這個人是完全愛他的呢?這是個關係重大的問題。
台北有一名婦女,很有錢,身體也很好,最愛她的兒女卻希望她早一點死,因為如此一來他們就可以早一點分得財產。最愛父母的兒女希望健康的父母早一點死亡,這個愛的標準從何界定呢?看來還是由最接近他的人成立一個委員會,推舉最愛他的人來作最後的決定吧!實在說,要求安樂死的人必定是很痛苦的,因此有人把死亡也看成是解脫。
二、醫生在面對臨終病人要求給他注射一針來結束生命時,應該如何安撫與應對?
答:在戰場上,一個負傷的將軍怕被俘虜後受到屈辱,因此拿槍命令部下一槍把他打死,以保持自我的尊嚴。一個臨終的病人,也希望在臨終時保有生命的尊嚴。一個人健康的時候像英雄,有病了就像狗熊,甚至覺得病容難看,不希望被人看見。所以人死以後,家屬都會用布幔、床單,把亡者覆蓋,不希望給人看到死相。
有一些病人知道自己的病已是藥石罔效,他也不希望拖延時日,只盼早一點結束痛苦的生命,因此要求醫生給他一針,以求得解脫。但這不是醫生可以決定的,即使醫生是出於慈悲、愛他、可憐他而給他一針,以幫助他解脫痛苦。但是縱使你有這種想法,在法律上你並沒有立場,因此要由家屬或將來立法,才能獲得解決。
有時一個病患看似病得很嚴重,也許醫生已宣告他的生命只剩半年、一個月,甚至一個禮拜就要死了,但其實也不一定。有一些人被送到太平間,卻又活了回來,這種實例我就親眼見過好幾個。如果這時你給他一針,讓他安樂死,他就沒有機會重獲生命了。所以安樂死牽涉的問題很複雜,最重要的是要減輕病患的痛苦,對臨終的病人要安慰他、鼓勵他,給他求生的意志與力量,讓他心理上不痛苦,這是最重要的,至於是生是死,那是自然的結果。
三、根據以上論點,為什麼說最愛他的人有權決定要不要給予安樂死?
答:佛教講不殺生,這是絕對的,但也不是必然的。有時候一個壞人殺了許多好人,站在慈悲,站在維護公理和正義之下把這個壞人殺掉。殺了他之後,我有功,也有過,殺人終究要受罪業的果報,但相較之下,殺人的罪過比較輕,維護公理正義的積極功德是比較大的。
有在佛經裡,佛陀於因地修行時,曾為了救五百個商人而殺了一個壞人,所以殺生有時候也可以看成是一種慈悲。只是小乘佛教對於殺生的問題,往往寧可捨生也不去傷害蟲蟻;反之,大乘佛教則會權衡輕重,為所當為。例如在國與國發生戰爭的時候,為了救國,他會挺身殺敵,或是為了慈悲救人,他也寧可自己擔負業報而犧牲自己去殺生救人。所謂『有愛則可平於天下,無愛則家庭不和』,所以在愛與慈悲之下決定許多事情,就如大乘佛教裡所說的『饒益有情』。
索達吉堪布
問:我是哲學系文學專業的,想請教您一個關於安樂死的問題。
當一個人到了生命末期,如果疾病對他造成了很大的痛苦,對於佛教徒來說,也許能依靠修行佛法來面對;但非佛教徒可能覺得,結束生命是一種解脫,因此他會申請安樂死,就是請求醫生的協助來結束生命,也叫醫助自殺。
佛教提倡大慈大悲,那麼當醫生看到患者極其痛苦時,如果根據他本人的請求,而幫助他結束生命,這對醫生來說,是在造惡業,還是做了一件功德?
答:按照佛教的觀點,無論在什麼情況下,都不提倡安樂死。即使病人正在遭受巨大的痛苦,如果我們採取措施結束他的生命,就有殺人的極大過患。
從表面上看來,似乎通過安樂死,可以讓病人解脫病痛。但對病人來說,現在的痛苦是以前的惡業所感,承受這種痛苦可以消盡惡業,並不是沒有任何意義的。如果對他施以安樂死,惡業就無法以此消除,那他以後還會感受更大的痛苦。因此,安樂死並不能真正除苦。
所以,即使病人很痛苦,我們也不提倡結束他的生命。如果在病人的強烈申請下,醫生實施了這種行為,對我們來說,也只能隨緣了。
---- 華中科技大學問答 2011-11-20
佛教對安樂死的態度
由於安樂死在現代的語義牽涉到人為死亡,有「殺自」和「殺他」的事實存在,而「戒殺」是佛教自始以來至高無上的原則。儘管大乘佛法興起後,有生死一如、慈悲利他的入世精神,但對安樂死的觀念始終保持在:設立病僧安置的場所(無常院、塔寺),訂定「瞻病」之種種規定與制度。亦即侷限於臨終安寧照顧的範疇。因此要了解佛教以何種立場回應「安樂死」的倫理挑戰,需先檢視佛教對殺害生命的基本態度。
1.佛教論「殺生」
佛教為何戒殺生?如何算殺生?
在早期的佛典中(如:《雜阿含》卷47、《善見律毘婆沙》卷11、《俱舍論》卷5等)可以發現嚴厲禁止殺生的教導,殺生,為四波羅夷之一,十重禁之一,五戒之一,八戒之一,十戒之一。凡親自下手殺害人命,或持刀予人而勸人自殺,皆屬犯波羅夷(極重罪)。
佛教戒殺生,主要是基於對每一個生命個體的尊重。「愛生惡死」是每一個生命的本能,當生命受到威脅時,自然會有保護、防衛、反擊、報復的行動。為了不惱害眾生,於是有戒殺生的制定。
殺戒中,以殺人為重。而殺人,又以五個條件的完具與否來判定輕重:是人、人想、殺心、興方便、前人命斷。[9]亦即殺人罪輕重的論定是以:對象是不是人、知不知道對象是人、有殺人動機或是無意之失、殺人的方法、結果是否殺人致死。
安樂死的實施,在上述五項條件中,「是人、人想、前人命斷」這三者應無疑義,略過不表。此處僅就「動機」與「方法」來討論。從殺人動機來論罪責,則有下述幾種差別:
一、為了殺人而有放火、置毒……等施設動作致人於死,則罪重;致畜生死,則罪較輕。
二、為了殺畜生而施設動作,致人於死,罪亦較輕。
三、不定對象,遇到人就殺人、遇到畜生就殺畜生,則致人於死,亦是重罪。
這裡面,沒有談到「基於仁慈而起殺心」的那種動機。
殺人方法,有:親自殺、勸人自殺、教人殺人、派人殺人等類別。「親自殺」包括殺人,以及自殺。佛教不只是禁止殺人,自殺也在禁絕之列。自殺似乎是厭棄生命、捨離生命;但實際卻是深細的戀著生命。並不是對生死沒有愛著,而是深深地愛著生命、愛著自體,所以對自己不滿意。是以佛教反對自殺,因為自殺不但無法解決各種煩惱,還會增加問題。
然而,也有某些自殺情形,在佛教是作例外處置的。
如佛陀有弟子闡陀、跋迦梨,都是因為身罹重病不堪其苦而自盡。佛陀對他們的評論是: 「我不說彼有大過。若有捨此身餘身不相續者,我不說彼有大過。」 「若於身無可貪無可欲者,是則善終,後世亦善。」
也就是說,已經達到相當的證悟程度,能不起愛貪、瞋惡的,佛雖不鼓勵,至少是默許的。如何算是「相當的證悟程度」?也許可以有個簡單的判別標準:如果是不必使用工具的,或者是已能生死自在的,因為已不受後有煩惱的侵擾,故可以有許可。
2.佛教對安樂死的態度
了解佛教對「殺生」的基本立場,便可以得知,在四種安樂死中,佛教對非自願的安樂死,不論是「非自願的積極安樂死」或是「非自願的消極安樂死」,都無法許可。因為那違反了愛生惡死的眾生本性,代作主張而致之死地,會引發眾生更大的抗拒和不安。有人會質疑:「也許當事者原就希望有人能協助其安樂死,只是無法表達罷了。」也許是,也可能不是;如果無法確知,是否應採取比較保留的立場。如惠敏法師依據原始教典,認為:
佛教戒律應該是反對所謂「仁慈助死」之行為,更何況是「仁慈殺死」?
進而說:
依佛教的倫理觀,主張「仁慈助死」、「仁慈殺死」的方法而「使人們早日脫離痛苦」的理由是不能成立的。
佛教蓮花臨終關懷基金會董事長、臺灣安寧照顧協會理事長陳榮基醫師也說:
佛教的諸多戒律中,「不殺生」是第一大戒,狷飛蠕動都不可殺更何況是「人」。「安樂死」不論用意是好是壞都是「殺人」,嚴重違反佛教徒的戒律。佛教徒必然反對以任何方式「致人於死」。佛教徒不但反對「殺人」,也反對「自殺」,一息尚存,不管他的身體機能有多大的缺陷(如長期昏迷或植物人),都是「生命」,不可以任何理由處以「安樂死」。
但由於有佛陀弟子闡陀、跋迦梨因為不堪病苦而自盡的前例,於是現代佛教大德在面對安樂死的議題時,也有持不同態度的。
藏傳佛教的格西,頂果欽哲仁波切,[17]在被詢及有關消極被動安樂死問題時說:
當一個人沒有痊癒的機會時,使用維生系統是無意義的。讓他們在安詳的氣氛下自然去世,並代替他們採取正面的行動,是一件很好的事。當裝上維生系統,卻沒有一點希望時,那麼停止機器就不是罪惡。
卡盧仁波切對那些「自己決定拿掉維生系統而結束生命的人」,慈悲地表示:
人們如果自己認為受了夠多的痛苦,希望獲准死亡時就是處在不能稱為善或不善的情況下。我們絕對不能責怪任何人做了那個決定。這不是一種惡業,他只是希望避免痛苦而已,這正是一切眾生的基本願望。另方面,這也不是特別善的業,…這不能算是結束生命的願望,而是結束痛苦的願望。因此,他是無記業(中性的行為)。
他進一步討論「仁慈助死」的業報:
如果病人要求治療者拿掉維生系統時,會讓治療者處在困難的地位,因為直覺也許會告訴他們:『如果這個人還裝上維生系統,他就可以活下去。如果拿掉,他就會死。』業報決定於治療者的動機,因為治療者是在剝奪某一個人繼續活下去的方法,即使那是病人叫我們這麼做的。如果治療者的基本動機一直是要幫助和利益那個人,並解除他的痛苦,那麼這種心態似乎不會產生什麼惡業。
達賴喇嘛也說:
在極端狀態中的人,允許自殺;……不可避免的殺人不能算是惡。
但他也非常謹慎地說,每個案例都必須個別處理,很難定出通則。
幾位藏傳大德的言論,一則築基於晚期大乘佛法的見地:視死亡為解脫的極佳契機,再則也可能是從戒律上討論罪責形成來自行為的意圖、對象、方法、結果等,因此,只要目的不在殺而在死,動機是慈悲(與樂拔苦)而非瞋恨,拿掉維生系統這樣的行為似乎藏傳仁波切並不是全然不予許可。
南傳佛教的態度亦同。因為「拿掉維生系統」也是殺業的五個條件之一的「興方便」,因此唯一的可能就只賸下「動機」。甦諦果比丘據巴利律及南傳論典,更從中仔細分辨道:
當事人必須謹慎地檢查自己是否有「殺心」(想讓對方提早結束生命的心念)。若有,必須淨化直到完全消除為止,不管其動機是善或惡,只要有「殺心」存在,就有可能犯下「殺生業」(殺人)並成就不善業道。
但是由於動機肇端於心,而與解脫相應的清淨心或與輪迴相應的染心極難被一般人明確區分──病患如何區分「瞋恨病痛」與「真心歡喜接受死亡」之間的微細分別;仁慈助死者對自己應站在慈悲病患、慈悲家人、或珍惜社會資源以福利更多人的哪一個角度,恐怕也是為難萬端。所以,面對「安樂死」能否執行、誰有權執行的爭議時,當事者平常的「修行力(真正利他的慈悲心)」仍被視為最重要的檢驗考慮。
中華佛學研究第8期 (p279-293) (民國93年),臺北:中華佛學研究所
安樂死是解脫還是殺生?
南普陀寺
「安樂死」能否施行?這是現代舉世同感關心,卻又倍受爭議的問題。現在有些國家立法准許安樂死,有些國家抱持保留的態度,有些國家則斷然否決。
中國人的思想一向認為「上天有好生之德」,即使是一個垂死的病人,也只能盡量幫助他延續生命,怎麼可以幫他提早結束生命呢?由於人把生看成是歡喜的、是寶貴的,死亡是悲哀的、是不好的,因此惜生畏死,這是正常的心理。其實,如果我們能重新認識生命的意義,重新調整對生死的觀念,知道生未必是喜,死未必是悲,我想對安樂死的爭議就會減少。
就比如在戰場上,一個負傷的將軍怕被俘虜後受到屈辱,因此命令部下一槍把他打死,以保持自我的尊嚴;一個已死的人,家屬會用布幔、床單將其覆蓋,不希望被人看見,以保有生命的尊嚴。
雖然安樂死牽涉的問題很繁雜,但最重要的是要減輕病患的痛苦,對臨終的病人給予安慰、給予鼓勵,給予求生的意志和力量,讓他心理上不痛苦,這才是值得關注的,至於是生是死,全憑自然的結果。
達摩難陀談安樂死算不算殺生
一年前美國植物人泰莉事件引起大眾對安樂死的爭議,《登彼岸》本期特從佛教角度來探討安樂死的問題,並走訪達摩難陀法師(吉隆坡十五碑錫蘭佛寺住持)談安樂死與殺生的關係……。
達摩難陀:不能有要殺的心才重要!去年的3月,美國佛州的女植物人泰莉,成了全球家喻戶曉的名字。她在1990年患了飲食障礙疾病,內分泌因此失衡,因此心臟停止了數分鐘。這短短的數分鐘,卻改變了她的命運,她的腦部從此受損,變成了植物人,除了能自行呼吸之外,她不能做任何的東西,包括進食,泰莉完全依賴插管進食和補充水分。
在她躺了15年的病床前,是兩批僵持不下的人,一邊是她的丈夫契亞弗,在1998年5月提出訴狀,要求拔除維生系統,讓她安樂死,另一邊是她的父母,堅決要讓她活下去。
記者針對此事,詢問吉隆坡十五碑錫蘭佛寺住持達摩難陀法師,尋求長老對泰莉事件的看法。
達摩難陀法師的答復是:拔除進食插管之後,泰莉是自然死亡的。這麼做,並沒有構成殺害任何生命,他們沒有殺死這個人的意識,但是大家都知道這個人(泰莉)死了,但,她是自然死的。長老認為,泰莉原本就要自然的死去的,而她是依賴餵食插管來維持生命的。
長老說,有些人讚同,也有些人反對,是正常的現象。不過,泰莉在這個事件中屬於自然的死去,因此,它並沒有違反宗教的教義。
長老表示,沒有“要殺”的心,是整個事件的重心。
當時那個醫生在腦海裡並沒有殺心,當醫生是被迫將輸送食物管拔除的時候,她是屬於自然的死去;如果那位醫生是在憤怒、嗔恨心下殺害泰莉的,那自然的造成了殺生的事實,也自然會產生業力了。長老認為,在處理安樂死的問題上,我們不能有“要殺”的心,這是最重要的。
佛教對死亡看法異於現代醫學,不過,佛教對死亡的看法,還是跟現代醫學有所不同的。一旦腦死,醫生將宣布這個人已經死亡,但是長老說,佛法說,人的意識並不是存在腦袋裡,它就像一種能源,一種電源。
長老認為,在澳洲,也曾經通過立法將安樂死合法化,不過,澳洲政府很快的在6個月後,又撤回了這項法律了,長老認為,澳洲政府此舉,就是不要讓一些厭世的人,要求醫生為他們注射藥劑,幫助他們安樂死。他認為,可能會有人濫用或錯誤的使用允許安樂死的法律。
長老表示,如果醫生是注射一些東西,導致病人死去,那這個行為也構成了殺生;但是拔除維生的插管,讓病人自然的死去,並不屬於殺生。
性仁法師:何謂安樂死?佛教反對安樂死嗎?
“安樂死”是個倍受爭議的主題,縱觀現在世界上所有國家,有些國家立法准許安樂死,有些國家持保留的態度,有些國家則斷然否決。對於這個議題,佛教界內也是眾說紛壇,有人讚成,有人反對,真是不知所措,令人莫衷一是。
首先我們先來瞭解「安樂死」的定義,及其操作方法。目前醫學界對「安樂死」並沒有統一的定義,我們按照字面的理解,安樂死就是“好的死亡”或者“無痛苦的死亡”。從操作層面來說,主要可分為‘主動安樂死’和‘被動安樂死’兩大類。前者是按病人要求,主動為病人結束生命(例如通過注射方式),這是一種殺生的行為,因為這畢竟涉及到業報的問題,果報未完,會再來投胎受苦,佛教極力反對。後者是按病人(或者家屬)意願停止療程(例如除去維生系統或停止服藥),使其自然死亡,這種被動的安樂死,其實就是我們佛教所提倡的臨終關懷。對於後者,我們不僅不反對,還大力提倡。
在半個世紀之前,大多數人都是在家裡過世的﹐但現在多半是死在醫院或安養中心。醫學技術和醫藥科技的進步﹐有助於解救無數的生命和舒緩無可言說的痛苦。在這同時﹐它們也對臨終者﹑臨終者的家人和醫生構成許多倫理道德上的兩難﹐這些問題非常複雜﹐有時候又難以解決。人們於是問自己﹐到底要怎麼做才能保證有人道﹑有尊嚴的死亡﹐而不要讓生命做沒有必要的延長。我們應該讓臨終的親友接上維生系統呢﹖還是拔掉呢﹖那些自己覺得受罪且必須死得漫長而痛苦的人﹐應該同意或甚至幫助他們自殺嗎﹖藉機器來維持生命是一件真實而令人害怕的事實。譬如﹐在嚴重的意外事故之後﹐我們如何決定是否提供維生系統給當事人呢﹖如果有人昏迷不醒﹐不能說話﹐或由於變性疾病而被認定腦死亡時﹐該怎麼辦呢﹖如果是一個嚴重畸形和腦部受傷的嬰兒﹐又該怎麼處理呢﹖經常有人問我這些死亡和臨終的問題﹐我願意在這裡略述一二。
回答這類問題並不容易﹐但有幾個原則卻可以用來指導我們。依據佛陀的教法﹐一切生命都是神聖的﹔一切眾生皆有佛性﹐誠如我們所看到的﹐生命提供給眾生覺悟的可能性,不殺生被認為是人類行為的第一原則。不過﹐佛陀也非常反對教條主義﹐我相信我們不應該固守一種觀點﹐或「官方」的立場﹐或針對這些問題做成規定。唯有根據自己的智慧﹐依據每一個情境來行動。對於是否有必要以人工方式維持生命的問題,達賴喇嘛指出一個重要的考慮因素──臨終者的心境﹕「從佛教的觀點來看﹐如果臨終者有機會可以擁有正的﹑善的思想﹐那麼讓他們甚至只多活幾分鐘都是很重要的﹐而且也有目的在。」他特別提到家人在這種情境下所受到的壓力﹕「如果沒有機會讓臨終者擁有正面思想﹐而花費大筆金錢﹐僅僅出於行孝形式,只為了讓某人活著﹐那就似乎沒有什麼意義了。
這是為什麼呢?因為在死亡的關頭﹐維生系統或使用復甦器可能會成為擾亂﹑煩惱和分心的原因。我們從佛法和瀕死經驗的證據中得知﹐即使在昏迷狀態中﹐臨終者對於週遭所發生的每一件事情仍然非常清楚。在死亡前瞬間﹑死亡時﹑肉體和意識終於分離時所發生的事﹐對於任何人﹐尤其是對於尋求修法或安住於心性的精神修練者來說﹐都是非常重要的時刻。一般說來﹐延長死亡過程的維生系統﹐只會引起臨終者不必要的執著﹑瞋恨和挫折﹐特別在這不是出自臨終者本人的意願時。臨終者的親人在面臨這項困難的決定時﹐應該思考如果確實沒有復原的機會﹐那麼他們所愛的人,在生命最後幾天或幾小時的品質﹐也許比起只是讓他活著來得重要。當一個人世緣已了,沒有痊癒的機會時﹐使用維生系統是毫無意義的。讓他們在安詳的氣氛下自然去世﹐並代替他們採取正面的行動﹐是一件很好的事。當裝上維生系統﹐卻沒有一點希望時﹐那麼停止機器就不是罪惡﹐因為沒有方法可以讓患者活下去﹐你只是以人工方式「維持」他們的生命而已。作為修行人,能否善終,是考驗我們最後的一堂重要功課。眾所周知,我們修行的目標就是為了了生脫死,離苦得樂,讓自己結束六道輪迴之苦,對死亡有個圓滿的交待。如果一個人的壽命至此,世緣已了,所有這些的救助只能增加他的痛苦,何不讓它自然結束他的生命?
讀到這裡,你是否明白佛教對於安樂死的態度?阿彌陀佛!
【長壽和安樂死】
濟群法師
問:我是研究生命科學的,經常去腫瘤醫院,看到很多病人遭受疾病折磨。現在不少科學家研究長壽飲食,希望找到讓人活得更久的方法。事實上,雖然科技使人均壽命達到70多歲,但真正健康的年齡只有50多歲,此後的生活質量並不高。這種讓人活得更久的科學研究有意義嗎?此外,佛教怎麼看待安樂死?如果有人得了無法醫治的重病,活得痛苦不堪,只是耗財耗力,選擇安樂死算自殺或殺生嗎?
答:活到70歲還是100歲,甚至1000歲、10000歲,終究要面對生死,不過是早晚的問題。那麼,活長一點的意義在哪裡?關鍵在於我們怎麼使用生命。如果為了活著而活著,甚至痛苦地、沒有意義地活著,其實長點還是短點,從本質上說差別不大。當然每個生命都有生存的希求,從自身和家人的感覺來說是不一樣的。佛教認為人身難得,在於用它來止惡修善,自利利他。如果能用好這期生命,壽命長一點,就意味著我們有更多的修行時間,可以更好地利益眾生。這個角度說,壽命長短對自身和對社會的意義確實不一樣。
關於安樂死,從聲聞戒的角度,不論在什麼情況下都不能殺別人,也不能自殺。但作為菩薩,如果看到有人非常痛苦,懇請菩薩幫助他結束生命,菩薩為了避免他承受這麼重的痛苦,願意自己承擔殺生的果報來成全他,從菩薩戒的角度來說不算犯戒。
——《西園夜話·生死和無常》之一
何謂安樂死?佛教反對安樂死嗎?
「安樂死」是個倍受爭議的主題,縱觀現在世界上所有國家,有些國家立法准許安樂死,有些國家持保留的態度,有些國家則斷然否決。對於這個議題,佛教界內也是眾說紛壇,有人讚成,有人反對,真是不知所措,令人莫衷一是。
首先我們先來瞭解「安樂死」的定義,及其操作方法。目前醫學界對「安樂死」並沒有統一的定義,我們按照字面的理解,安樂死就是「好的死亡」或者「無痛苦的死亡」。從操作層面來說,主要可分為『主動安樂死』和『被動安樂死』兩大類。前者是按病人要求,主動為病人結束生命(例如通過注射方式),這是一種殺生的行為,因為這畢竟涉及到業報的問題,果報未完,會再來投胎受苦,佛教極力反對。後者是按病人(或者家屬)意願停止療程(例如除去維生系統或停止服藥),使其自然死亡,這種被動的安樂死,其實就是我們佛教所提倡的臨終關懷。對於後者,我們不僅不反對,還大力提倡。
在半個世紀之前,大多數人都是在家裡過世的﹐但現在多半是死在醫院或安養中心。醫學技術和醫藥科技的進步﹐有助於解救無數的生命和舒緩無可言說的痛苦。在這同時﹐它們也對臨終者﹑臨終者的家人和醫生構成許多倫理道德上的兩難﹐這些問題非常複雜﹐有時候又難以解決。人們於是問自己﹐到底要怎麼做才能保證有人道﹑有尊嚴的死亡﹐而不要讓生命做沒有必要的延長。我們應該讓臨終的親友接上維生系統呢﹖還是拔掉呢﹖那些自己覺得受罪且必須死得漫長而痛苦的人﹐應該同意或甚至幫助他們自殺嗎﹖藉機器來維持生命是一件真實而令人害怕的事實。譬如﹐在嚴重的意外事故之後﹐我們如何決定是否提供維生系統給當事人呢﹖如果有人昏迷不醒﹐不能說話﹐或由於變性疾病而被認定腦死亡時﹐該怎麼辦呢﹖如果是一個嚴重畸形和腦部受傷的嬰兒﹐又該怎麼處理呢﹖經常有人問我這些死亡和臨終的問題﹐我願意在這裡略述一二。
回答這類問題並不容易﹐但有幾個原則卻可以用來指導我們。依據佛陀的教法﹐一切生命都是神聖的﹔一切眾生皆有佛性﹐誠如我們所看到的﹐生命提供給眾生覺悟的可能性,不殺生被認為是人類行為的第一原則。不過﹐佛陀也非常反對教條主義﹐我相信我們不應該固守一種觀點﹐或「官方」的立場﹐或針對這些問題做成規定。唯有根據自己的智慧﹐依據每一個情境來行動。對於是否有必要以人工方式維持生命的問題,達賴喇嘛指出一個重要的考慮因素──臨終者的心境﹕「從佛教的觀點來看﹐如果臨終者有機會可以擁有正的﹑善的思想﹐那麼讓他們甚至只多活幾分鐘都是很重要的﹐而且也有目的在。」他特別提到家人在這種情境下所受到的壓力﹕「如果沒有機會讓臨終者擁有正面思想﹐而花費大筆金錢﹐僅僅出於行孝形式,只為了讓某人活著﹐那就似乎沒有什麼意義了。
這是為什麼呢?因為在死亡的關頭﹐維生系統或使用復甦器可能會成為擾亂﹑煩惱和分心的原因。我們從佛法和瀕死經驗的證據中得知﹐即使在昏迷狀態中﹐臨終者對於週遭所發生的每一件事情仍然非常清楚。在死亡前瞬間﹑死亡時﹑肉體和意識終於分離時所發生的事﹐對於任何人﹐尤其是對於尋求修法或安住於心性的精神修練者來說﹐都是非常重要的時刻。一般說來﹐延長死亡過程的維生系統﹐只會引起臨終者不必要的執著﹑瞋恨和挫折﹐特別在這不是出自臨終者本人的意願時。臨終者的親人在面臨這項困難的決定時﹐應該思考如果確實沒有復原的機會﹐那麼他們所愛的人,在生命最後幾天或幾小時的品質﹐也許比起只是讓他活著來得重要。當一個人世緣已了,沒有痊癒的機會時﹐使用維生系統是毫無意義的。讓他們在安詳的氣氛下自然去世﹐並代替他們採取正面的行動﹐是一件很好的事。當裝上維生系統﹐卻沒有一點希望時﹐那麼停止機器就不是罪惡﹐因為沒有方法可以讓患者活下去﹐你只是以人工方式「維持」他們的生命而已。作為修行人,能否善終,是考驗我們最後的一堂重要功課。眾所周知,我們修行的目標就是為了了生脫死,離苦得樂,讓自己結束六道輪迴之苦,對死亡有個圓滿的交待。如果一個人的壽命至此,世緣已了,所有這些的救助只能增加他的痛苦,何不讓它自然結束他的生命?
讀到這裡,你是否明白佛教對於安樂死的態度?阿彌陀佛!
慈誠羅珠堪布:能對患重病的寵物實施安樂死嗎?
問:如果看到受了重傷的小昆蟲或是家裡的寵物病得太嚴重了,很痛苦而且又醫不好,對它們實行安樂死,是造業嗎?
慈誠羅珠堪布:
在佛陀的年代沒有「安樂死」這樣的說法,但是有一些類似的情況發生過。小乘佛教認為,一旦你有想結束其他人的生命的這種念頭,起心動念本身注定就是罪過。大乘佛教認為還要看另外的條件,比如說你看到對方真的是很痛苦,這個裡面你沒有任何的自私的心,它的生命提前結束與否跟你的利益沒有任何的關係,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你提前結束了它的生命的話,這個罪過還是有一點點,也不是沒有罪過。
所以,不管是大乘佛教還是小乘佛教都不贊同安樂死的做法。因為它畢竟是一條生命,你要尊重它。它的有生之年活得幸福還是痛苦,這是我們沒有辦法控制的,這個和很多其他的因緣、因素有關係,但是你不能結束它的生命。大乘佛教、小乘佛教都這麼認為。
學佛答問-淨空法師 香港佛陀教育協會2006.11.03
問:寵物病重,以「人道毀滅」處理,希望減輕牠臨終時長達幾天的痛苦,有沒有不良因果?
答:有。你要問問你的寵物,牠願不願意?牠要不願意,牠就有怨恨。如果牠同意,大概沒有問題。你如何跟牠溝通?所以說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我們自己想想,萬物皆有貪生怕死的念頭,能夠在病重的時候,怕病苦而捨身,甚至於自殺的,在佛法裡面都不許可。為什麼?那是你的業報,你的業報你就要承受;你不承受,死了之後還要受這個果報。這就說明人不能造惡業,造惡業跑不掉。
自殺不能解決問題,只有把問題搞的更複雜、更麻煩。不但佛教反對自殺,幾乎所有宗教都排斥自殺,沒有主張自殺的。所以對於其他動物也是一樣,你應當好好照顧牠,用藥物、用調整飲食,養牠的環境,注重牠的衛生,這樣減少牠的痛苦,這是對的,不可以殺牠;殺牠是不人道的,沒有什麼「人道毀滅」。人道毀滅,這不是人說的,這是魔說的。魔用原子彈,一個下來,叫你們這一個城市都毀滅,人道毀滅,你們能相信嗎?他不說他不人道,他說他很人道,因為你們人太壞了,要遭受人道毀滅。這個觀念錯誤,不可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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