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惡得的病,什麼藥都治不了!治不了!治不了!
王琬

佛教所說的業病,就是指由宿業而感的疾病,又作業障病。灌頂經雲:“種惡得其殃,合家悉疾病。”因以前的惡業,受報應而得病,非藥石所能治愈。也就是說,作惡得的病,什麼藥都治不了!治不了!治不了!重要的事說三遍!

佛教中“業”字來源于梵文“karma”,意思是造作。業通常分身、口、意三個方面,根據其引發造作行為的動機及結果來劃分,又可分為善業、惡業、無記業(不善不惡業),行為發生後有一種潛在的力量存續下去,並帶來或苦或樂的果報,而果報就通過六道輪回來體現。

《地持論》說,殺生有兩種果報:因前世傷害物命,令其不得以盡天年,故感今生自身亦短命;因前世惱害眾生,令其不得自在,故感今生自身亦多疾病。意思就是說,前世凡有殺罪,今世很難長壽,前生惱害眾生,今生多災多病。

《摩訶止觀》卷八列“業病”一條,與四大不順、飲食病、禪病、鬼病、魔病並列。“業病者,或專是先世業,或今世破戒動先世業。”

五惡業所感的五臟五根病是:“若殺罪之業,是肝眼病;飲酒罪業,是心口病;淫罪業,是腎耳病,妄語罪業,是脾舌病;若盜罪業,是肺鼻病”

有些業病,在成胎的時候就開始出現了。《佛說胞胎經》中說,受胎第二十六周時,假使前世犯十惡,其果報就會在胎兒身上逐漸顯現出來。

釋迦牟尼雖已成佛,卻仍無法免除業病之苦。佛教認為,即使是佛陀也難以免除前世所招感的苦報。佛陀以其過去世的業因,嘗受過的苦報合稱為九罪報。

也就是說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切記切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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