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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求他過
首先,從今而後對於弘法的善知識,無論他是在家、出家,看到他犯了過失,或是聽到他犯了過失,決定不說,要確確實實做到「視而不見。聽而不聞。」。
我們是凡夫,他是什麼境界,我們怎會知道?他如果是凡夫,他造罪業,他自有果報,我們要是到處去宣揚,到處要分別、執著,我們自己要受果報,這個太不值得了。這就是絕不障礙弘法利生,絕不障礙這個地區的大眾聞法之機緣。
不可以常常去找別人的缺陷,存這個念頭已經就不好了,何況還有這種行為?對於自己的修持產生重大的障礙,那我們修行修的是什麼?這個不能不知道。
我們所修的是覺、正、淨,覺而不迷,正而不邪,淨而不染,淨宗在這三條裡,特別著重在清淨心,心淨則佛土淨,常常去找別人的麻煩,你的心怎麼能清淨?要想得清淨心,什麼人的事都不要去管,我們的心才會清淨。存心找別人麻煩,絕對不會有清淨心,這種人絕對不會得定。
沒有定就沒有智慧,沒有定慧,他一定是為無明煩惱所覆蓋,一個人一天到晚生無明,他怎能不造罪業呢?不可能嘛,這是我們一定要記住的。
錄自<淨宗入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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