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居士行儀 (417)
- Oct 27 Tue 2009 17:34
男女身體都是不淨物組成 沒有一處是乾淨的
- Oct 19 Mon 2009 18:08
如法求財不以非法
一、非國法所許:如從事的職業,沒有違犯國家──或是居留地國家禁令的,便是正業。如國法所不許的──或不許民營的,不許外僑經營的,不許種植(如鴉片)或出賣的,就不可以作。國家的法令,不論國民或僑民,都應該遵守。雖然國家的法令,未必都是對的。如不同意國家的法令,認為不合理,也得依正當的辦法來求補救,求改變,切不可陽奉陰違,觸犯禁令。
二、非佛法所許:有些職業,不一定是國法所禁的,但依據佛法,卻是一種不正當的職業,這就是以殺、盜、淫、妄、酒等,解決生活的職業。如屠宰,漁獵,或被雇負責殺人,或製造殺生的器具等,便是與殺有關的非法職業。又如專門偷盜──小偷,土匪;或開設淫窟,出賣淫畫、春藥為生的;或東欺西騙,以說謊為職業的;或釀酒,開設酒館等,便是與盜、淫、妄、酒有關的職業。這些,凡是良好的佛弟子,是要避免的。這一點,不論在家或出家眾,都要互相勸勉,不但自己不作,還得勸教內善信,共同避免觸犯。我們中國佛教徒,對職業問題,每不夠注意。有的是不知道,有的明知道自己的職業是不合佛法的,但或為了是祖先的遺業,或為了生計改變的不容易,還是做下去。其實有真切的信仰,真實的信解善惡因果,就應該拿出勇氣來改革,不惜犧牲,忍受痛苦來改革!信佛就應依法而行,希望作佛弟子的,應特別重視這點。
- Oct 17 Sat 2009 04:56
兒女與父母有四種因緣
- Oct 09 Fri 2009 17:42
世尊告訴我們六件事損財,不可做!
六損財業者。
- Oct 09 Fri 2009 17:36
怎樣才能變得運氣好起來
- Oct 09 Fri 2009 17:33
夫妻是緣
夫妻是緣,善緣惡緣,無緣不聚。自己有時會想不通,為什麼求夫求妻可以求得到?為什麼會感得一個好的伴侶。人不是都有感情的嗎?難道感情也是可以勉強的嗎?難道可以要求一個人來愛我麼?自己一個很奇怪這個問題,所以,對於求夫求妻,或者對於今生注定有好伴侶,總是持有懷疑的態度。
- Oct 05 Mon 2009 12:26
佛教對感情的處理
古德云:『愛不重不生娑婆。』愛是生命的根源,根據佛教的『十二因緣』說明,人因為有情愛,所以輪回生死;人因為有情感,因此稱為『有情眾生』。情愛並非專指男女之間的愛情,舉凡父母與子女之間的親情、朋友之間的友情、同胞之間的袍澤之情、忠臣愛國之情等,都是情愛的表現,乃至個人的興趣、愛好,也是一種情感。
- Sep 12 Sat 2009 16:04
人緣是靠善待別人去爭取的
- Sep 11 Fri 2009 18:12
假如你在寺院或道場遇到前世愛人
現在,很多寺經居士道場常舉行各種各樣的大小型法會,來參加的男女居士們一回生、二回熟,都認為彼此在佛門相識,實在是「很有緣分」。其實,男女之間接觸一定要格外小心,否則寺院道場就會成為未來婚姻的媒介場所。來寺院參與法會、聽經聞法,非但不能了生死,還會製造出糾纏不清的情緣,那將是很可悲的一件事。不可不慎也。
- Sep 03 Thu 2009 20:06
佛教徒如何打扮才得體?
- May 28 Thu 2009 18:28
生財之道
淨空法師 講【因果與佈施】
無論古今中外,一切眾生對於財富、智慧、健康、長壽,無不羨慕、追求。佛常講:「佛氏門中, 有求必應」,世間最難的是了生死出三界、明心見性、成佛作祖,這都能求到。而富貴、健康、長壽,以佛法的觀念來看,是微不足道的小事,沒有求不到的道理。 我們所希求的是果報,果必有因、必有緣,因緣具足,果報就現前。佛教導我們修因結緣,果報自然現前。佛說的句句都是真話、至理名言,果能依教奉行,真正是 有求必應。
- May 26 Tue 2009 18:03
精近學佛後,婚姻卻亮紅燈!婚姻不幸?來源於這件事!
- Jan 12 Mon 2009 15:21
佛教徒應該遵守的為人之道
佛教徒應該遵守的為人之道
由阿底峽尊者發掘、西北民大盧亞軍先生翻譯的《柱間史——松贊干布遺訓》一書中,記載了尼泊爾赤尊公主在遠嫁松贊干布、離開父王然那迪巴之前,其父王一段精彩的囑托,不僅文詞優美,而且道出了作為一個佛教徒應該遵守的為人之道。摘錄,與朋友們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