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揚彭措仁波切關於佛學重要問題的開示(摘錄一)

請問法師:信佛的未婚居士,如果選擇了不信佛的人做伴侶是否會影響自己的修行?是否應該放棄?

答:若是未婚的男女居士要選擇自己的終身伴侶,最好要選擇同是修行的人,這樣修行就會違緣少一些。若自己已經選擇了不學佛的人做終身伴侶,也不必要去放棄,你可以慢慢將他(她)度入佛門,不過這需要耐心和時間。

若是對方是信仰外道教法的,那就應該放棄。受了三皈就不可以和外道同住同修。

請問法師:在家居士帶的護身符在晚上忘記了摘掉,若帶著護身符行夫妻淫慾之事,是否有罪過?

答:在家居士若是帶著護身符與妻子或是丈夫行淫慾,這樣是屬於觸犯邪淫罪的。不僅是護身符,若是夫妻在有經書、佛像、加持物等處行淫慾,為觸犯邪淫罪。這在《俱舍論釋》裡有明確的教證。

請問法師:有配偶的不能成佛嗎?沒有夫婦生活也不行嗎?

答:若想修行有所成就,就必須要斷除淫慾。淫慾是生死輪迴的根本,若不能斷除淫慾,則輪迴不可出也。如《楞嚴經》卷六云:『阿難,六道眾生其心不淫,則不隨其生死相續,淫心不除,塵不可出,縱有禪定多智現前,若不斷淫,必落魔道,上品魔王,中品魔民,下品魔女,彼等諸魔各有徒眾,各個自謂成無上道。』若在家修行者最終不能斷除淫慾,欲證阿羅漢果尚不可得,何況能成佛?若雖有夫妻之名,但無夫妻之實,平時又能守持齋戒,如是之在家修行者方可獲得出世之聖果也。所謂『斷淫』,若究竟來說是指從內心中斷除淫慾之念,若只能做到身不淫慾,只是斷淫的第一步,還不算是究竟徹底地斷除了淫慾,只有身心具已斷盡淫慾之念,才能稱為斷淫。

請問法師:聽您說「吃自己供給佛的水果,是觸犯了支分盜戒。」請問如何懺悔呢?後來把錢補上行不行?

答:自己已經發心供養佛的水果以及其它物品,若是自己再私自取用,即觸犯了盜的支分罪。若觸犯了支分罪而不懂得懺悔,將來必會因此罪業墮落惡道。因自己發心供佛的物品,從自己發心供佛的那一剎那起,這些水果物品已經成為了佛物,所以若是供完佛後,自己私自取用就是觸犯了盜戒的支分罪。再者,供品被供到佛前之時就成為了佛物,既然成了佛之物品就有護法神來守護,若自己因貪嘴私自享用供品,此時就會令護法神不歡喜,佛雖然沒有執著心,但是護法有守護的執著心,因此也屬犯了盜之支分罪。

那麼犯了這樣的過失如何懺悔呢?其實愚僧在前面已經講過懺悔的方法了,用前面所說的各種方法都可以懺悔的。(備註:如何處理供佛的物品請參看《嘉揚彭措仁波切關於佛學重要問題的開示(二) 》)

(博主補註:關於這個問題,爭議比較大。據堪布益西彭措講授的《走向解脫——三乘根本戒概述‧在家篇》中所說,我們平時在佛堂中對佛像的供養,如水果、淨水等物,可以在供完後食用,此不在盜戒之列,但已受過事部以上灌頂的人(如阿彌陀佛灌頂、釋迦牟尼佛灌頂、大威德灌頂、大圓滿灌頂等),按照事部的戒律,都不能再自己食用對佛像的供養,而只能將供品擱置在屋頂等的清淨地方或作佈施用。)

請問法師:家中不信佛的成員,在到了節日的時候都要宰殺雞鴨等來慶祝。如果我們勸導無用,而且也阻止不了他們的殺生行為。若此時強行去阻止就會發生家庭矛盾。遇到這樣的事情該如何處理?是由他們去呢?還是強行拿這些生命去放呢?

答:世間之人愚昧無知,每逢過年過節皆要宰殺生靈以做慶賀。孰不知這樣已經造下了極重的殺業,將來會遭受很可怕的果報。有些居士家裡的人不信佛,家裡人在過年過節時仍然會殺生。若遇到了這樣的事情,做為居士首先應該要耐心地勸導他們,若是勸導無效,也不要太過強行阻止。若覺得強行阻止也不會發生很大的矛盾,而且自己也真有能力阻止得了,那麼也可以去強行阻止。如果自己沒有能力阻止,還要硬去阻止,這樣就會給自己造成很大的煩惱,所以若沒有能力阻止家人殺生,或者雖能阻止,但會發生很大的家庭矛盾,若是這樣的話,就不應該去強行阻止了。應該發心給這些眾生唸經唸咒唸佛號等,而且自己以後還要悄悄的多放生,而為那些被自己家人宰殺的眾生回向,以多放生而來彌補家人所犯的過失。

請問法師:現在有些居士有『大仙』附體,會給人看病和算命,我們學佛之人是否應該相信?

答:被鬼神附體的現象古今皆有,而且被附體者也會因此有一些小小的功能,諸如看病、算命之類的功能。這些雖然是真實存在的事情,但是我們學佛之人不得去崇拜它們,若是學佛的人去皈依這些鬼神等類的眾生,就會直接觸犯了皈依戒。

對於這些鬼神附體的現象,佛教雖然承認它們(鬼神等類)的存在,但是學佛之人不可以去依附歸投它們。

現在有很多居士在家裡供大仙的牌位,這樣已經把皈依戒完全破掉了。皈依佛後就不可以再去皈依天魔、外道、鬼神等類,若皈依了則為破失三皈戒。供養大仙等是屬於皈依外道鬼神之行列。

請問法師:佛像和大仙牌位供在一個佛堂裡行不行?這樣是否使大仙也皈依了?

答:身為居士本來就不可以供養這些所謂的『大仙』之類的鬼神,更何況把這些鬼神之類的『大仙』和佛供在一起。把佛和『大仙』供在一起有很大罪過,而且也會受到護法神的懲罰。

請問法師:受了在家菩薩戒以後,可不可以做魚肉等菜?可不可以去買魚和肉等?在家居士皈依好幾個法師獲得了好幾個法名,可不可以任意選法名用?

答:在家人雖然入了佛門,但是身為一個未有遠離俗世的人來說,買菜做飯等是在所難免的。在戒律中是允許菩薩戒居士給家人買肉的,買肉是不犯菩薩戒的。至於買魚,若買死魚是可以的,若是活魚則不可以。對於法名的問題,是可以任意選擇的。

請問法師:在家居士能否給齋主做佛事?能不能給人皈依?

答:具足給人皈依的人,必須是出家僧眾,居士沒有入於僧數,故不能給人皈依。就是出家人給他人皈依,也須要具足一定的資格,不是每個出家人都能給他人皈依的。一個出家人若不通達戒律,則不可以給他人皈依。出家人都尚且如此,更何況在家人呢?

出家人給他人做佛事是憑著自己所受持清淨具足戒之功德,而為他人做祈福或是超拔等佛事。在家人連沙彌戒都沒有守持,又如何能給他人做佛事呢?出家人若想給他人做佛事,也須要戒律清淨的五個比丘,或是比丘尼組成的僧團才可以給他人做佛事。戒律清淨的僧團才能具足超度或是為他人祈福的能力。在家人沒有具足戒德,用什麼來給他人做超度或是祈福呢?這樣的在家居士是非常的不如法的,他們已經違背了佛陀的教誡,披著佛衣誆騙眾生之錢財,將來必定要墮落地獄。

若是這些給他人做佛事的居士都已經證得初地菩薩的果位,是可以給他人做佛事的,否則是屬於造惡業。若是自己義務給他人做助念,或者是誦經祈福等,這種是有功德的。

愚僧前面所說是指那些專門以做佛事賺錢的居士,其實這些人也不具足居士的資格,做為一個如法的居士是不會這樣做的。這些專門以做佛事賺錢的居士,實際上是我們佛教的敗類。

請問法師:把經書放在佛像底下的櫃子裡,是否有慢法罪呢?還是經書要放在佛像上呢?

答:經書是不可以放在佛像下面的,經書必須要放在佛像的上面。因為佛法乃是一切諸佛之母,一切諸佛皆從法中生出,故法寶經書要比佛像還尊貴。將經書放在佛像底下確實有慢法的過失。

請問法師:在夢中多次與已故的父母、養父、養母、公公、婆婆交談。在那以後我便將我唸佛、禮佛、誦經、修行的功德都回向他們。可是夢境卻更加頻繁,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兒呢?

答:自己在夢境中見到已故的親人,這並不代表什麼。若是在非常清晰的夢境中見到他們在受苦,這種夢境也許有預測的價值,若是很平常的夢境就不需要在意的。

夢境出現多次且非常清晰,這就說明他們須要你來超度。若是自己在唸佛、誦經時發心給他們回向,但後來夢境更加頻繁了。這就須要觀察一下自己給他們回向時所發的心是否真誠,是否是發的清淨心?若發心不真誠不清淨,就起不到超度他們的作用。若是自己發心很真誠很清淨,但是夢境還是很頻繁的出現,這就說明自己的力量不夠。若是這樣就須要多做放生、印經等功德為他們回向,或者請清淨戒律的僧眾誦經做超度法事,這樣就可以了。

請問法師:如果我造了惡業後,不去執著,也不去懺悔,這樣罪業會成熟嗎?常聽人說:『過去、現在、未來心不可得』,又聽人說:『不知者無罪,一定要空。』不知這樣的說法是否正確?

答:這種說法純粹是謬論。現在有好多居士都有這種邪見。他們認為自己造了惡業,不需要去懺悔,只要不去執著就可以了。他們還經常說:『三心不可得,所以不要執著自己所犯的錯。』一個修行者若造了惡業就必須要發露懺悔自己的罪業,還須要精勤地修學懺悔法。在律藏中明確地指出:『於戒行有所虧損者,必須在半月布薩中出罪懺悔。』若是象上面所說的那種邪見,不去執著就可以將罪滅掉的話,那麼佛陀制定的出罪懺悔法也沒有用處了。世間有好多惡人,他們在造了惡業後,也沒有執著自己是在造惡業,難道他們就不會受因果報應了嗎?在《百業經》《百喻經》《賢愚經》《雜寶藏經》等經典當中記載了好多因果公案,都說明了造惡業者必須要發露懺悔,否則就會遭受很可怕的因果報應。《楞嚴經》中記載:「佛陀時代,有一個寶蓮香比丘尼行淫慾,她自己已經破了根本戒,但還認為是沒有破。她說『淫慾非殺非盜,故沒有罪過』,結果剛剛說完,就從自己的下體女根之處著起火來,後來連肉身也一同墮入了地獄。」這個寶蓮香比丘尼雖然沒有執著自己的罪業,但是卻連肉身都墮入了地獄。從這個公案來看,前面的那種邪見已經昭然了。正所謂:『縱經百千劫,所做業不亡,因緣會聚時,果報還自受。』

又.不知者無罪,這種說法亦是謬論。世間有多少人都不知因果報應之事,而且也不信因果,難道他們造了惡業就不會有罪過嗎?如同一個世間的法盲,因不懂法律而觸犯了法律,難道國法不會制裁他嗎?這個道理顯而易見,若有『不知者無罪』這種邪見的人,真是愚不可及也!

請問法師:我們怎樣唸佛才能精進呢?不能持戒會往生嗎?

答:若想能精進唸佛,就必須要從出離心修起,修學出離心的四個加行,(一)業果不虛,(二)暇滿難得,(三)壽命無常,(四)輪迴皆苦。若能把出離心的這四個加行好好地修持起來,則精進心就能生起來。

修持唸佛法門,若不持戒絕對是不可以往生的。沒有受持五戒的人,也須要守持三皈依的戒律。三皈依的戒律也是很嚴緊細微的,若是連三皈依戒都不能守持,這樣的人唸佛也不會得到一心不亂,或者是功夫成片的境界。功夫成片或者是一心不亂,這是屬於禪定功夫,《楞嚴經》卷四云:『因戒生定,因定發慧,是則名為三無漏學。』要想唸佛得功夫成片就要先受持清淨的戒律,以守戒之德方便地斷除粗重之惡業,再加上精進唸佛,方能得功夫成片之境界,只有得到功夫成片的境界才能有往生的把握。淨土十三祖印光大師說:『持戒唸佛,是為正修。』

請問法師:您講過《佛說阿彌陀經》,而且也已經完全通達,是否密宗的師父很少有能通達顯教經典的呢?

答:密宗的法師都通達顯教的經典。因為無上密乘是以大乘顯宗為基礎的,如果修學密乘的法師連顯宗的經論都不能通達,那就等於沒有基礎,不通達顯宗又如何能通達密法呢?在密乘中要求先要精通內外五明,然後要精通中觀五論。中觀是大乘思想的極說,屬於般若部之教法,若能將這些都通達了,才能成為了一個合格的密宗法師。

另外要申明一件事情,本人是講過《佛說阿彌陀經》,但不能說徹底通達。因為佛陀說法有外意、內意、密意、無上密意四種含義,一般講經的法師最多能講出經中的內意,具足很深修證的法師才能講出密意。能講出經中無上密意的法師,必然已經是證得大菩薩果位的人。

請問法師:一個人造了極重的殺業,懺悔後沒有見到罪業清淨的驗相,罪業到底滅了沒有呢?

答:若欲懺悔罪業,當發起四對治力精進修學懺悔法,直到淨罪之驗相出現為止,如此罪業才完全消盡了。若一直沒有見到清淨罪業的驗相(如:在境界中見佛、見光、見蓮花,或者在夢境中出現非常吉祥的夢境,都屬於清淨罪業的驗相),則罪業並沒有消除,還應該精進地修懺悔,若一年沒有驗相,當再修一年,直到出現為止。如此方能將罪業清除。

請問法師:在家居士給他人做佛事、超度,拿人錢財,及給佛像開光、裝藏是否可以?

答:在家人是沒有資格為眾生做佛事的,更不用說還收信施之錢財,這一點在前面已經講過了。

至於給佛像裝藏開光,在家人更沒有資格了。就是一般稍有修持的出家人若不懂裝藏的儀規,也不可以給佛像裝藏開光。給佛像裝藏開光是有一整套嚴謹儀規的,不是隨便給佛像裝點東西就可以了,也不是隨便念些咒語就可以開光的。再者,若裝藏開光的人不具足修證功德,也很難起到給佛像開光的作用。若是一尊佛像被如法地開光,就會像真佛一樣具足無比難思的加持力。在末法時代鬼神妖魔猖獗,若佛像不能如法地開光,就有可能被鬼怪附在佛像上迷惑眾生。還有的佛像在開光前就被鬼怪附上了,若不能降伏這些鬼怪,所做的一切開光儀規都無有作用,這些鬼怪是不會離開的。若是以開光牟取暴利,罪過非常的大。

請問法師:聽說若能至心唸誦《普賢行願品》就可以消除很重的罪業,甚至五無間重罪也可消除,是否是真實的呢?
答:從這個問題也看出來居士的聞思很是差勁。若能發至誠心唸誦《普賢行願品》即可消除一切重罪,這是真實不虛的。如《普賢行願品》中云:『往昔由無智慧力,所造極惡五無間,誦此普賢大願王,一念速疾皆消滅。』這裡已經說的非常明白了。

請問法師:唸佛人命終火葬了以後,沒有出舍利子,只有舍利花,這樣是否能判斷為往生?

答:若修行人命終火葬後,真實地出現了舍利花,這是可以斷定其人已經往生了。但是所見必須是真實的舍利花,現在有很多人,把一些稍有色彩的骨頭就稱為舍利花,這是錯誤的。能稱為舍利花的骨頭,是一種顏色非常好看,而且是晶瑩剔透的骨花,並不是一些稍有色彩的骨頭,實際上舍利花就是一種有色彩形狀好看的舍利骨,因其有很好看的顏色,故成為舍利花。一般來說修行的女子死後舍利花比較多,男子則舍利子比較多。

請問法師:犯了邪淫罪,怎麼樣才能懺悔清淨?

答:這個問題在前面已經講過了,邪淫罪是屬於五戒根本戒之一,按照前面所講的懺悔法,具足四對治力如法地修持就可以把罪業懺悔清淨,當然也可以通過造佛像來懺悔。縱然是犯過多次,但只要發起清淨之懺悔心,具足四對治力就可以將罪業完全懺悔清淨。

若懺悔後再犯,犯了再懺悔,這樣懺悔罪業是不能清淨的,必須要發心永不再做,這樣才能懺悔清淨。

請問法師:凡夫是否能給佛像開光呢?

答:完全可以。只要具足清淨戒行的出家僧眾,按照佛陀所講的儀規如法地裝藏,然後唸誦開光儀規就可以了。

但必須要說明的是:給佛像開光的行者必須戒律清淨,而且也通達裝藏開光的儀規。若是能遇到密咒士,請密咒士(既是密宗的大瑜伽士)給佛像開光更好。

(備註:本文轉摘自「雪域紅蓮佛教天地」《佛學問答》 )

頂禮十方諸佛菩薩!
頂禮上師嘎瑪仁波切!
頂禮嘉揚彭措仁波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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