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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西彭措堪布:破人倫關係和離間別人婚姻關係都極其消福報

 

何為離間語?

 

離間語。事者,謂諸有情或和不和。

 

離間語的事,包括:一、諸有情和合;二、諸有情不和合。

 

意樂分三:想及煩惱如前。等起者,和順有情,樂乖離欲,不和有情,樂不合欲。

 

離間語的想,是對有情和合或不和合無錯誤想。煩惱,是貪嗔癡中任何一種。等起,包括:一、樂意和順的有情分離的心;二、樂意不和的有情不和合的心。

 

加行者,隨以實語,若非實語,隨說所說,若美不美,隨其所求,為自為他,而有陳說。

離間語的加行:不論所說是真實語還是不真實語,不論表達的言辭美不美妙,不論動機是為了自己還是為他人而說。《瑜伽師地論》說,教他人說離間語,也是離間語加行,犯離間語罪。

 

究竟者,《攝分》中云:“究竟者,謂所破領解。”謂他了解所說離言。

 

離間語究竟,《攝抉擇分》說:“所謂究竟,就是所破的對象領解語意。”即聽者了解離間語的意義。

 

引公案說明離間語及其果報

 

《閱微草堂筆記》中有一則巧舌罰啞的公案,這樣說:

 

江寧有一位書生,住在老家的廢花園裡。某個月夜,有位豔女在窗戶邊窺視,書生心想,不是鬼就是狐,因為見她容貌姣麗,心生愛慕,也不害怕,招她進來,但女子始終不說話,問她也不答應,只是含笑顧盼而已。

 

過了一月多,書生始終不理解。有一天,書生一再盤問,她才提筆寫出自己的身事,她寫道:“我本是明朝某位翰林的侍妾,不幸短命而死。因為我平生很會挑拔離間,使一家骨肉矛盾,形同水火。死後遭冥司譴責,罰我作喑啞之鬼,已經沉淪兩百多年了。如果你能為我寫《金剛經》十部、得蒙佛力超脫苦海,我生生世世感念你的恩德。”

 

書生滿她的願,等到寫經完畢之日,女鬼又來拜謝書生,仍然提筆寫道:“憑藉寫《金剛經》懺悔,已脫鬼趣,但是前生罪重,只能帶業轉生,還須要作三世的啞女才能說話。”

 

侍妾舌頭很巧,為什麼會被罰作啞鬼啞女呢?如果用巧舌說和合語、軟語、誠實語,會不會損壞舌根做啞巴呢?決定不會。以巧舌積德,舌頭會越來越靈活,但是侍妾沒有智慧,以舌頭挑拔離間,造下罪業,結果巧舌變成啞巴,一句話也說不出。

 

四明有位秀才叫葛鼎鼐,每次他去學堂的時候,必定要經過一座土地廟。廟中的廟祝,一天夢見神對他說:“葛狀元經過時,我必定要起立,請你為我修一道屏障來遮擋一下。”

 

廟祝按照神的吩咐,正準備動工,這一天又夢見神告訴他:“不需要建了,葛生代人寫離婚書,功名已被削盡。”原來,同鄉人想休棄妻子,自己不能寫,就叫葛生代筆,沒想到這事損壞福德這樣嚴重。葛生明白了事理之後,心裡生起大懺悔心,盡力使這對夫妻重歸於好。後來他中榜,做官只做到副使。

 

葛生造了離間語罪,夫妻不和,本來應勸他們和好,寫離婚書實際是樂意他人家庭破裂,這樣的結果對於夫妻雙方都不會有安樂,所以很損福德。最開始,葛生有考中狀元的福德,廟神不得不起立致敬,但是寫離婚書之後,功名削盡,廟神也懶得理他。所以,感應迅速,一言一行都有因果。積德行善,人會變得越來越尊貴,而造惡損人,就會變得很卑賤。

 

清朝順治年間,浙江有一位孝廉,他的朋友貪戀某人妻子的美色,就想佔有。孝廉為他出主意,散佈流言蜚語,挑撥其夫,說他妻子和外人有私情。那人聽信之後,打算把妻子休掉,就和孝廉商量,孝廉竭力促成,而且幫他寫休書。草稿寫好,那人抄完後就走了。

 

這時來了一個賣筆的,孝廉就去買筆,回來後草稿不翼而飛了。後來他參加會試,帶著那支筆進入考場,沒想到那張休書草稿竟從筆管中掉出來,被搜查的人發現,定為作弊,他在監考官前大呼冤枉,最後被處罰除名。

 

以上兩則都是破人婚姻或者參與破人婚姻方面的公案,造這種業很快就會削減福德。其中的道理,我們再作一些分析:

 

有情之間的關係,有和合和乖離兩種。《辨法法性論》當中說:有情界共同就是彼此之間作增上緣。當互相和合的時候,處在良性交流當中,對雙方都有利益,如果彼此關係惡化,互相乖離,一定是兩敗俱傷,而且因為業增上廣大,乃至沒有和好之間,在無量生死之中,兩人都是違逆的關係。

 

所以,我們存心,應當是願全世界的夫妻、兄弟、朋友、父子、君臣彼此都能和睦相處,願一切眾生彼此和合。如果眾生出現矛盾,樂意他們不和好,從中做了破人關係的兇手,以這種業會有嚴重的後果。

 

人倫之中,夫妻是重要的一倫,破壞夫妻關係,會大損福德,自己隨喜、參與,表面上看,只是兩個人分開而已,實際上關係一旦破裂,就很難破鏡重圓,造成雙方很深的痛苦。而且伴隨家庭的破裂,父子、母子、公婆等一系列的人倫都會損壞,比如,家庭好似組合好的機器,在沒有破散時,會運轉,會發揮它的功能,能避免殘缺的後果,一旦破碎,就像機器破散,屬於機器的部件都會變得不完整,對於子女、父母以及自身,都會造成缺陷。所以前後的因果算起來,是一筆很沉重的業債。

 

我們不大可能會蓄意挑撥夫妻關係,但可能會覺得,和合的夫妻我們不能破壞,但是有一種家庭,夫妻在一起整天爭吵,應該是破開重新組合為好。其實這在意業上已經是離間,為什麼呢?因為這是幸災樂禍、願夫妻關係破裂的心。人倫是以業決定,彼此以緣份走在一起,未作不會相遇,已作不會空耗,所以不能以個人的分別心強行左右。

 

舉一個公案可以說明婚姻關係都是緣定:

 

宋朝末年,有個臨川人姓王,他的妻子被元朝軍兵搶走,因為妻子守貞,不屈服而死去。過了十幾年,王還想再娶,但是總不成功。一天晚上,他夢見死去的妻子對他講,我出生在某某家,今年十七歲,再過七年,就會嫁給你做妻子。第二天,他派人去尋找,果然是如此,他直接上門,以禮定婚,一句話就成功了。

 

所以夫妻姻緣都是前定,姻緣有兩種,就是善緣而來和惡緣而來,如果是善緣而來,不結親是不會休止和合的念頭,如果是惡緣而來,也是不完結怨害之情不會罷休,兩者都是隨業緣而轉。這樣就知道,婚姻關係不是以人力所能破壞的。

 

如果是善緣,唯願它能保持,如果是惡緣,唯願它能化解,這樣存心就是善,可以產生福德。相反,心用錯了,彼此是善緣,願它破裂,彼此是惡緣,樂意它破裂,這樣存心就是惡,會損福德。所以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說離間語,只能存一種心,就是希望人人都和好。

 

上面說了夫妻關係不能離間,依此類推,一切倫理關係。譬如:兄弟、朋友、師生、主僕等關係,都不能挑拔離間,如果說離間語,會有慘重的果報。

 

《感應篇彙編》當中講:

 

有個安庭柏,喜歡搞離間,而且極賦口才。即使是至親,一旦被他離間,立即形同水火。有親兄弟經過他挑撥而發生爭鬥的,有情投意合的朋友,因為聽信他的讒言而斷交的。後來他貧困潦倒,臉頰生瘡,喉嚨和舌頭潰爛,最後絕食號叫死去。

 

再看,在離間語當中,以破壞僧眾和合,果報極其嚴重。往昔提婆達多,破壞僧團和合,導致整個三千大千世界的眾生相續當中都沒有生起善根。今天不會有真正破和合僧的情況,但挑拔上師與弟子的關係、寺院與寺院的關係之類的離間語卻很容易產生。

 

《文殊根本續》說:如果有人在寺廟之間、上師之間製造矛盾,這個像攪拌血液的棍子一樣的人,死後立即墮入無間地獄。《極樂願文大疏》上說:如果挑起僧眾糾紛,乃至沒有緩解之間,當地的所有眾生都因生起嗔心而墮入地獄,好像焚燒的大地無法生長苗芽一樣,發生糾紛的村落所在地數由旬以內,不能生起修持佛法之果。

 

造離間語的後世果報如何呢?後世會墮入三惡趣中,墮在拔舌、烊銅、犁耕等地獄當中長劫受苦,或者墮在畜生道中噉食糞便,象鵜鶘鳥一樣沒有舌根。即使以少許善業得到人身,俱生就有生理殘障,舌根不具,口氣發臭,喑啞不能說話,或者語言不流順,牙齒不整齊不潔白,縱然口中說善語,他人也不信用。而且由於餘業所感,在人間會有眷屬鄙惡、彼此不和合的果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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