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教誡居家修持指南—一 1.愛自命者,則不殺生;愛自財者,不盜他物;愛自妻者,不侵他妻。《無字寶篋經》 2.何故名家?其善男子處於居家,樂則同樂,苦則同苦,在所為作,皆相順從,故名為家。《雜阿含‧九三經》 3.於父母、兄弟搥打而罵辱,無有尊卑序,是則墮負門。《雜阿含‧1279經》 4.居家至狹,塵勞之處;出家學道,發露廣大。我今在家,為鎖所鎖,不得盡形壽修諸梵行。我寧可捨少財物及多財物,捨少親族及多親族,剃除鬚髮,著袈裟衣,至信捨家,無家學道。《中阿含•80經》 5.(世尊告曰:)隨其技術,以自存活。或作田業,或行治生,或以學書,或明算術,或知工數,或巧刻印,或作文章,或造手筆,或曉經書,或作勇將,或奉事王。……作如是業,求圖錢財。《中阿含.苦陰經》 6.初當學技術,於後求財物。後求財物已,分別作四分: 7.一食知止足,二修業勿怠,三當先儲積,以擬於空乏,四耕田商賈,擇地而置牧,五當起塔廟,六立僧房舍;在家勤六業,善修勿失時。《長阿含‧16經》 8.由三事現前方有子息。云何為三?一者,父母有染心;二者,其母腹淨,應合有娠;三者,應受生者,中有現前。具此三緣,方有男女。《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卷十九 9.父母生子,養育哺乳,長大欲令見日月光;父母以天下萬物示子,欲令知善惡。《阿遬達經》 10.父母及長兄,和尚諸師長,及諸尊重者,所不應生慢;應當善恭敬,謙下而問訊,盡心而奉事,兼設諸供養。《雜阿含.92經》 佛陀教誡居家修持指南—二 1.是居士令五種養母養視。何等五?一者,治身母;二者,除垢母;三者,乳母;四者,吉母;五者,戲笑母。 2.是時真淨王(淨飯王)聞世尊已達迦毘羅衛城北薩盧園中。是時真淨王將諸釋眾往詣世尊所。是時,世尊復作是念:「若真淨王躬自來者,此非我宜。我今當往與共相見。所以然者,父母恩重,育養情深!」《增壹阿含經》卷十五 3.尊者阿難白曰:「世尊!此大生主瞿曇彌(大愛道)於世尊多所饒益,世尊母命終後乳養世尊。」世尊告曰:「如是,阿難!如是,阿難!大生主瞿曇彌實於我多所饒益,我母命終後乳養於我。」《中阿含‧瞿曇彌經》 4.髮、毛、爪、齒、皮、肉、筋、骨、膽、肝、肺、心、脾、腎、大腸、小腸、白膜、膀胱、屎尿、百葉、倉腸、胃泡、溺、淚、唾、涕、膿、血、肪脂、涎、髑髏、腦,何者是身為?地種是也?水種是也?水種是也?風種是也?為父種、母種所造耶!《增壹阿含經》 5.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二法與凡夫人,得大功德,成大果報,得甘露味,至無為處。云何為二法?供養父母,是謂二人獲大功德,成大果報。若復供養一生補處菩薩,獲大功德,得大果報,得甘露味,至無為處。是故諸比丘!常念孝順供養父母。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增壹阿含經》卷十一 6.若父母年老,少壯氣已謝;不勤加奉養,當知領群特。《雜阿含‧102經》 佛陀教誡居家修持指南—三 1.父母亦以五事善念其子。云何為五?一者,愛念兒子;二者,供給無乏;三者,令子不負債;四者,婚娶稱可;五者,父母可意所有財物盡以付子。《中阿含經》 2.父母及長兄,和尚諸師長,及諸尊重者,所不應生慢;應當善恭敬,謙下而問訊,盡心而奉事,兼設諸供養。《雜阿含•92經》 3.布施及愛語,或有行利者;同利諸行生,各隨其所應; 5.世間無善知識者,則無有尊卑之敘——父母、師長、兄弟、宗親,則與彼豬犬之屬與共一類,造諸惡緣,種地獄罪緣。有善知識故,便別有父母、師長、兄尊、宗親。《增壹阿含經》卷四十 6.父母還以五事報之(子女);一者,至心愛念;二者,終不欺誑;三者,捨財與之;四者,為娉上族;五者,教以世事。《優婆塞戒經》卷三 7.世尊告諸比丘:「教二人作善不可得報恩。云何為二?所謂父母也。若復比丘!有人以父著左肩上,以母著右肩上,至千萬歲,衣被、飲食、床蓐臥具、病瘦醫藥即於肩上,放於屎溺,猶不能得報恩。 8.比丘當知!父母恩重,抱之育之,隨時將護,不失時節,得見日月。以此方便知此恩難報。是故諸比丘!當供養父母,常當孝順,不失時節。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增壹阿含經》卷十二 9.(天人問世尊:)「云何義利勝,誰為最親友?眾生依何等,而得自濟活?修造何事務,而能得聚斂?」爾時世尊以偈答曰:「種田為義利;妻為最親友;眾生依熟苗,而得自濟活;若能勤作者,斯業勝聚斂。」《別譯雜阿含•231經》 佛陀教誡居家修持指南—四 1.世尊告阿難曰:「自今已後敕諸比丘,不得卿僕相向,大稱尊,小稱賢,相視當如兄弟。自今已後,不得稱父母所作字。」 2.(佛言):「阿難!若當世間無善知識者,則無有尊卑之敘:父母、師長、兄弟、宗親,則與彼豬犬之屬與共一類,造諸惡緣,種地獄罪緣。有善知識故,識別有父母、師長、兄弟、宗親。」 3.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此二法令人生貧賤家。云何為二法?不孝父母、諸尊、師長,亦不承事勝己者。是謂比丘!有此二法令人生貧賤家。諸比丘!復有二法生豪族家。云何為二?恭敬父母、兄弟、宗族,將至己家,惠施所有。是謂比丘!有此二法生豪族家。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增壹阿含經》 4.世尊告諸比丘:「有二淨法能護世間。何等為二?所謂慚、愧。假使世間無此二淨法者,世間亦不知有父母、兄弟、姊妹、妻子、宗親、師長尊卑之序,顛倒渾亂,如畜生趣。以有二種淨法,所謂慚、愧,是故世間知有父母乃至師長尊卑之序,則不渾亂,如畜生趣。」《雜阿含•1242經》 5.父母復以五事敬親其子。云何為五?一者,制子不聽為惡;二者,指授示其善處;三者,慈愛入骨徹髓;四者,為子求善婚娶;五者,隨時供給所須。《長阿含•31經》 6.諸比丘!母或在九個月或十個月間,彼其胎即重擔,以大擔心擁護於胎宮。諸比丘!於母經九個月或十個月,於大擔心之下出產彼重擔。彼所生者,以自己血哺育之。《愛盡大經》 7.於父母所,少作不善,獲大苦報;少作供養,得福無量。當作是學,應勤盡心,奉養父母。《雜寶藏經》 8.人有父母,不可不孝,道不可不學。濟神離苦,後得無為,皆由慈孝學道所致。《菩薩睒子經》 9.具有智慧的人出生在家的話,此雄者(出家修行者)的七代父母可淨。……其(出家修行者)兄弟、父母在天界能夠享受不盡的欲樂。《長老偈》、《長老尼偈》 佛陀教誡居家修持指南—五 1.爾時佛告親族:「大王!我們的親族同志應當相互一致和合。親族同志一致和合居住在一起的話,敵人就不能趁機而入。人無論什麼事,必須如無思樹木的和合。昔日在雪山地方,暴風侵襲樹林,那時因為沙羅樹林的樹木、灌木和藪相互的結合,因此風只是從樹梢吹過而已,一棵樹也沒有倒下。」《本生經》 2.誇耀血統,誇耀財產,誇耀氏姓,而輕視自己的親族者,這是敗亡者之門。《經集‧敗亡經》 3.不是由於(人的)出生而成為賤民,不是由於(人的)出生而成為婆羅門;是由於(人的)行為而成為賤民,是由於(人的)行為而成為婆羅門。《經集》 4.(佛言)諸比丘!子(女)尊敬家中的父母如梵天。諸比丘!子(女)尊重家中的父母如老師;諸比丘!子(女)尊重家中的父母如值得供養者。諸比丘!梵天是對其父母的尊稱;諸比丘!老師是對其父母的尊稱;值得供養者是對其父母的尊稱。何以故?諸比丘!因父母為子(女)施與很多的恩惠,保護他們、養育他們,並且將他們引進社會。《增支部》 5.自己過著富裕的生活,而不奉養年老、老衰的父母者,應知彼是賤民。自己過著富裕的生活,而不奉養年老、老衰的父母者,這是敗亡者之門。《經集》 6.奉養父母是最上的幸福。《經集》 7.應當依如法(得財)奉養父母。《經集》 8.在世孝敬母是快樂的,孝敬父是快樂的。《經集》 9.奉順父母的兒子是被讚歎的。《相應部》 10.若依理法奉養父母者,如此奉侍父母者,現世為諸賢者所稱讚,又逝世後昇天享樂。《相應部》 11.觀此等五處,父母於族中欲生子。何等為五?一者,子是由我們(父母)養育,其後(子女)會奉養我們;二者,會幫我們勞作;三者,永續家系;四者,繼承遺產;五者,為祖先奉祀供物。《增支部》 佛陀教誡居家修持指南—七 1.父母恩者,父有慈恩,母有悲恩。依慈父悲母長養之恩,一切男女皆安樂也。慈父之恩高如山王,悲母之恩深似大海。 2.若有男女背恩不順,令其父母生怨念心,母發惡言,子即隨墜,或在地獄、餓鬼、畜生。世間之疾莫過猛風,怨念之微復速於彼,一切如來、金剛天等及五通仙不能救護。《心地觀經》 3.(天人問世尊:)「誰是旅人的朋友呢?誰是我家的朋友呢?誰是事情發生時的朋友呢?誰是來世的朋友呢?」(世尊答曰:)「商隊之主是旅人的朋友;母親是我的家的朋友;好朋友在事情發時,再三都是朋友;自己所作的功德是來世的朋友。」《相應部》 4.母與父也叫為梵天、叫為老師,是孩子們應該供養者,同時是愛孩子者。因此,賢者以食物、飲料、衣服、床坐、塗身、沐浴、洗足(奉侍父母)。如此地禮敬父母的話,在世會被諸賢者所稱讚,又逝世後昇天享樂。《相應部》 5.布施、不傷害、自制、克己、於寂靜處修梵行、奉侍父母,此等是被智者所稱讚的。《增支部》 6.時彼天子說偈問佛:「何等人之物?何名第一伴?以何而活命?眾生何處依?」爾時世尊說偈答言:「田宅眾生有;賢妻第一伴;飲食已存命;業為眾生依。」《雜阿含•1005經》 7.(佛語阿難):「有七法是親友,利益慈愍故。何等七? 8.云何於親友,愛重如己身;不應於親友,伺覓其過失。親友心願同,相念常不忘;如是之親友,不為他沮壞。應當恆敬念,愛重如己身。《別譯雜阿含經》 9.良家子應以五事來奉侍友人朋輩: 佛陀教誡居家修持指南—六 1.舊的東西不再修繕,飲食不節制,性質惡的男女成為家的支配者,皆不能維持家財的相續。反之,舊的去修理,飲食節制,守戒的男女成為家的支配者,祖業才得以相續不斷。《增支部》 2.智者應該回避非梵行(淫),猶如回避燃燒的炭火。如果不能修梵行(不淫),至少不應該侵犯他人之妻。但是在修持一日一夜的八關齋戒時,卻須嚴守不淫。《經集》 3.女人不自守,捨主隨他行;男子心放蕩,捨妻隨外色;如是為家者,斯皆墮負門。《雜阿含‧1279經》 4.假如妻子守持貞節,不屈服於他人之威力,順從丈夫所欲去作,成為可意之妻;(丈夫)應將責備的事、褒揚的事、秘密的事跟妻子說明。《大隧道本生》 5.不滿足自己的妻子,而非禮遊女,非禮他人之妻者,這是敗亡者之門。……依暴力或相愛,而非禮親族、友人等之妻者,要知道彼是賤民。《經集》 6.夫當以五事來敬愛其妻: 7.妻當於五事侍奉其夫: 8.老婦得少夫,心常懷嫉妒;懷嫉臥不安,是則墮負門;老夫得少婦,墮負處亦然。《雜阿含‧1279經》 9.(若有人能供給妻子)妻子復以十四事報之: |
- Jan 04 Mon 2010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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