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絜仁(蕭平實)犯散佈文字誹謗罪,處拘役五十五日

「正覺教育基金會於網路上特闢官司專區,將本基金會與正覺教育基金會等相關人士之訴訟公佈於網路,令諸多關懷本基金會及藏傳佛教者不時關懷並探詢案件進度,故有鑑於目前雙方爭訟之刑事第一審判決業已公開於司法院網站,特爰引全文,並檢附以下連結,以供諸位自行至司法院網站查詢確切之判決內容,同時亦感謝諸位於訴訟期間對本基金會所展現無比的關懷與協助。」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裁判書請參閱 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

以下判決書取自司法院網站的內容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裁判書 -- 刑事類

【裁判字號】 101,自更(),1

【裁判日期】 1010827

【裁判案由】 加重誹謗

【裁判全文】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1年度自更()字第1

自 訴 人 財團法人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

兼 代表人 達瓦才仁48歲( 民國52923日 生)

共   同

自訴代理人 顏文正律師

      程昱菁律師

 

被   告 蕭絜仁

選任辯護人 陳鎮宏律師

      張泰昌律師

 

上列被告因加重誹謗案件,經自訴人提起自訴,本院於民國100

1223日以100年度自字第28號判決自訴不受理,自訴人提起

上訴,經臺灣高等法院於10129日以101年度上易字第285

撤銷原判決,發回本院更審,判決如下:

      

蕭絜仁犯散佈文字誹謗罪,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

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後略……

Ps:詳細內容,請下載『判決書』(點擊連結)

 

以上轉自: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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