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一大師「改過實驗談」

弘一大師於1933年正月,在廈門妙釋寺講「改過實驗談」,分為總論、別示二門。

總論:說明改過之次地

一、學:預先多讀佛學,詳知善惡之區別,及改過遷善之法。

二、省:既已學已,及需常常自己省察,所有一言一動,為善?為惡?若為惡者,即當痛改。除時時注意改過之外,又於每日臨睡前,再將一日所行之事,詳細思之。能每日寫錄日記,尤善。

三、改:省察以後,若知是過,即力改之。

過而能知,可以謂明。知而能改,可以即聖。

別示:分別說明五十年來改過遷善之事

一、虛心:常人不解善惡,不畏因果,絕不承認自己有過,更何論改?

二、慎獨:吾等凡有所作所為,起念動心,佛菩薩乃至諸鬼神等,無不盡知盡見。若時時若如是想,自不敢胡作非為。

三、寬厚:造物所忌,曰刻曰巧。聖賢處事,惟寬惟厚。

四、吃虧:古人云:「我不識何等為君子,但看每事肯吃虧的便是。我不識何等為小人,但看每事好便宜的便是。」

五、寡言:此事最唯緊要。

六、不說人過:古人云:「時時檢點自己且不暇,豈有功夫檢點他人?」

七、不文己過:子夏約:「小人之過也必文。」我眾需知文過乃是最可恥之事。

八、不覆己過:我等倘有得罪他人之處,即需發大慚愧,生大恐懼,發露陳謝,懺悔前愆。萬不可顧惜體面,隱忍不言,自誑自欺。

九、聞謗不辯:何以息謗?古人云:「何以息謗?曰無辯。」

十、不瞋:瞋習最不易除。......但我等亦不可不盡力對治也。

求佛加被

改過之事,言之似易,行之甚難。

故有屢改而屢犯,自己未能強作主宰者,實由無始宿業所致也。

務請諸君更需常常念阿彌陀佛名號,觀世音、地藏大菩薩名號,至誠至敬,懇切懺悔無始宿業,冥冥中自有不可思議之感應。

承佛菩薩慈力加被,業消智朗,則改過自新之事,應幾可已圓滿成就,現生優入聖賢之域,命終往生極樂之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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