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達吉堪布
問:大乘修行人會有仇人嗎?
索達吉堪布:如果發了菩提心,則意味著無論眾生如何加害於我們,我們也不能有捨棄之心。
此話說起來容易,做起來卻困難重重。業障深重的人們常常令人失望,即使你對他恩深如海,他卻視而不見,甚至恩將仇報。這就會使一些菩提心不堅固的人心灰意懶,滋生出捨棄眾生的青苔,蜷縮進利己的蛋殼中,原本搖搖欲墜的菩提心,也在頃刻間化為齏粉。
金厄瓦曾想閉關,但又怕捨棄眾生,就帶著捨棄眾生界限的問題,專程趕到熱振詢問仲敦巴尊者。尊者回答說:“一旦你生起對此等眾生不饒益的心,就是捨棄眾生。眾生遭遇損害,甚至全部毀滅,自己也幸災樂禍。無論黑茶、白茶也不給,就犯了捨棄眾生罪。對自己周圍的眷屬,你盡心利益他們,換來的卻是仇視。這樣,你就會發願再不利益他們,就捨棄了菩提心。所以,即使對此等人,也應恆時以大悲心利益他,以善妙心攝持他。”
《大日經》云:“佛法以菩提心為正因,以大慈悲為根本。”與眾生樂,除眾生苦是我們義不容辭的責任,沒有任何附加條件。正如慈父不因頑子的難教而失教子之念,我們也不能因眾生的難度而懈度生之心。即使阻礙重重,即使道路崎嶇,也要沿著利益眾生的道路披荊斬棘、勇往直前。
如果你已視某人為仇敵,那麼就應捫心自問,自己相續中是否還具有菩薩戒?
——《旅途腳印》
問:修行人會像一般人那樣降服仇敵,維護親人嗎?
索達吉堪布:世間上的伏怨護親與修行人的伏怨護親有著本質的差別。世間俗人的怨敵,如果制伏殺死一個,那麼他的子孫後代以及親戚朋友等又與你結成仇敵,結果仇人會越來越多,怨敵永遠消滅不盡。可是修行人卻截然不同,我們所謂的怨敵就是煩惱,如果調伏一個煩惱,則大多數煩惱都將被壓制。世間人的怨敵暫時被制服,但他們還是重整旗鼓,當獲得一定的實力以後,便會捲土重來,再度向你進攻。而煩惱的怨敵與之完全不同。《入行論》中云:“常敵受驅逐,仍可踞他鄉,力足旋復返,惑賊不如是。”正如其中所說,一次摧毀煩惱的敵人,從它再生的能力來看,絕對是一去不復返。修行人的怨敵如若一次調伏,必然已經服服帖帖,這樣修行人很快就會大獲全勝,而世間上的人們卻永遠也不會戰勝敵人。
對於世間的親友,無論如何盡心盡力地維護,也沒有一個心滿意足的時候,到頭來,親友反目成仇,甚至可能殘忍地斷絕自己的性命,以貪心護持親友除了造惡業以外毫無善法可言。而修行人的所謂親友就是普天下的所有眾生,由於對一切有情均是無有貪嗔之心、一視同仁,以大慈大悲心予以救護,致使所有的眾生都不勝歡喜,並且喜愛善法的天神們也會竭力庇護以免遭受違緣,又不會受到毒物與兵器的威脅,心情經常處於安樂無比的狀態中,無勤之中心想事成。即便是今生中未能解脫,但死後也會轉生於梵天界中,獲得慈法八德。如《寶鬘論》中云:“人天將歡喜,彼等亦護之,不為毒刃害,恆常具安樂,無勤成諸事, 雖未得解脫,亦生梵天界,獲慈法七德。”在對眾生修慈心的同時,自己也會得到廣大的功德利益。同樣,通過修悲心也能獲得速成佛果的功德利益。經中云:“何者若有頭顱具壽命,何者有悲心具菩提心,何者有菩提心具佛果。”誰人對眾生有一顆無偽的慈悲心,自然會獲得經中所說的功德。
世間人因為執著自方而以貪心維護親友,對自己而言,不用說是獲得功德利益,反而只會以所積累的彌天大罪,在後世中墮落到地獄中去。修行人本著慈悲為懷的宗旨救護六道的一切眾生,因此非但無有過患,反而能獲得巨大的功德,最終必定成就佛果,哪裡還有比這更大的利益呢?簡要地說,世間人的伏怨護親實在無法與修行人的伏怨護親相提並論,它們的本質有著天壤之別。
——《山法寶鬘論》
這就像是我們一般凡夫吵架時,會說「你我生時不處一堂,死後也要埋葬異處」。如果一個菩薩對於任何一位有情,不再有憐憫、利他的心,甚至有機會幫忙時也不管他,或能幫他排除逆緣、傷害時,也不幫他,這都算是「捨棄眾生」。
蔣貢康楚羅卓泰耶在大手印前行的詳細論釋中,引用格西普瓊瓦的說法,所謂「捨棄眾生」,需要下面這三條件聚合時才成立:
一、 對方正在受苦
二、 對方無依無靠,無人可幫助:換句話說,如果他在受苦,但身邊有人可以幫忙,你也因為對方有人幫忙而未出手相助,這種情況就沒有違犯「捨棄眾生」的戒律。
三、 有能力幫助對方:如果你沒有能力幫助對方,則也不算捨棄眾生。
千那瓦大師(Chen Ngawa)說,如果你發自內心認為:「你這個可惡的人,我是永遠不會和你處得來的。」有這樣心態的,就是「捨棄眾生」。
第十七世大寶法王 噶瑪巴 鄔金欽列多傑
《解脫莊嚴寶論》
17th KARMAPA 大寶法王噶瑪巴官方中文網
回到岡波巴大師在《解脫莊嚴寶論》中的說法,他認為,捨棄眾生並非指「捨棄一切眾生」,而是僅捨棄「一位」眾生,就等於捨棄「所有」眾生,此處指的是你不再憐憫、同情他,你有機會幫他得到快樂、消除障礙和逆緣時,卻真心地、發自內心的不想幫忙,這就是「捨棄眾生」、「捨棄有情」的意思。
同時,文中也提到,所謂「眾生」有三種:
一、 利益自己的眾生
二、 傷害自己的眾生
三、 正在受苦的眾生:指的不僅是正在遭受「苦果」,而是包括正在「苦因」當中的眾生,例如處於煩惱中的眾生,也都算在內。
三種之中,第一種「不捨棄對你有恩德者」較為容易,因為對於曾經幫助自己的眾生,我們會有感激之情。
第二種「不捨棄傷害你的眾生」,這點比較難。於此,阿底峽尊者曾說,我們可以如是思維:他今生傷害你,是因為往昔你曾傷害他。這是對於相信輪迴者的思維方式。
另一個我們可以思維的觀念是:的確,對於傷害我的人,從傷害或事件上來講,傷害是不好的,但從人的角度來講,它他和我們一樣身而為人,都希望能離苦得樂,可能就是因為他過度想要離苦得樂,因此傷害到我或他人。如此,我們帶著這樣的觀念:「傷害」本身是不好的,但從「傷害者也是人、也是生命,在同樣希望離苦得樂」的基礎上,不要喪失對他的尊重和珍惜。這樣的思維也有助於不捨棄傷害我們的人。
第三種是不捨棄正在受苦者。苦分為兩種:苦果及苦因,當你看到第一種正在受苦報者時,你若能生起強烈的大悲心,心想:「如果他能不再受苦,這有多好啊!」這就是不捨眾生。
再者,就是見到在苦因中受苦者,當你看到處在業力和煩惱中的眾生時,你生起慈心,心想:「若他能免於痛苦和苦因,這有多好啊!」這樣就是不捨棄眾生。
總而言之,如同第一世法王噶瑪巴杜松虔巴所言:「就算對方會損害自己身體、財物,你仍不絕望、不氣餒的盡力利益他,這樣就是不捨棄眾生。」各位可以看到,這段話中提到了一個要素:「你是很勇敢的」,你願意放下自利,先為他人的利益著想。唯有做到這樣,才是不捨棄眾生。
第十七世大寶法王 噶瑪巴 鄔金欽列多傑
《解脫莊嚴寶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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