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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業能被分擔嗎?

索達吉堪布

智悲心語
馬斯繞嘉大師:恐懼未出時,應懷畏懼心,一旦恐懼現,不懼而接受。

罪業能被分擔嗎?

對自己再好的人,也無法分擔自己的罪業

在輪迴的道路上,不管是父母也好、上師也好,都不能分擔你的罪業。《地藏經》云:「父子至親,岐路各別,縱然相逢,無肯代受。」父親和兒子的業力各不相同,即使在輪迴曠野中相遇,比如在地獄中遇上,要互相幫助也沒有辦法,自己造的業必須要自己承受。

有人也許懷疑:「既然造業必須自作自受,那我們迴向是不是不管用了?」不是這樣的。我們通過念經迴向,可以減輕他的罪業,但即便如此,自己的罪業也要自己承受。比如你殺了人,按照世間法律,你弟弟不可能代你受刑,你自己必須為所做的一切付出代價。寂天論師說:「命絕諸苦痛,唯吾一人受。」《月燈經》也說:「自作自受,他作不受。」因此,無論造善造惡,一人做事一人當,不可能讓別人來代受。

從前波斯匿王有個女兒叫善光,聰明端正,福報非常大,一直在皇宮裡享受快樂。有一天國王說:「你要知道,你現在的幸福全憑父王之力。」她卻答道:「我憑自己的業,感得這樣的福報,這並非父王的能力所致。」國王聽後非常生氣,馬上密令侍從去找一個身無分文的乞丐,將善光嫁與他,讓她獨立生活。善光仍不後悔,心無反顧地與乞丐離宮而去。

途中,善光問丈夫:「你有沒有父母?」乞丐回答:「我父母先前是舍衛城最大的長者,如今已去世,留下我孤苦伶仃,平日以乞食過活。」善光又問:「你父母的住宅還記得嗎?」「記得,現在那裡是一片空地。」於是他們就到了那裡。以善光的福報力,不論他們走到哪裡,隨處都有地下寶藏自然湧現,他們又變成非常富裕的人。國王聽說此事,感到非常驚訝,當時佛陀在世,他就去問佛陀。佛陀說:「善光在毗婆尸佛時代,曾恭敬供養過佛塔;又於迦葉佛時代,以美食供養僧眾。以此果報所感,生生世世中財富不會離開她。」

所以,我們做善事也好、做惡事也好,一定要牢記自作自受。這種因果觀念,現在很多人將信將疑,對因果尚且如此,那麼甚深的法更不用說了。作為佛教徒,一定要有因果不虛的定解,這是非常難得的世間見解。《正法念處經》中說:「業果善不善,所作受決定,自作自纏縛,如蠶等無異。」善惡業果自作自受,就如蠶作繭自縛一樣,造善業感召人天福報,造惡業則會墮入惡趣,播下種子必然成熟果實,這是無欺的自然規律。

你們可能曾為家人殺過生,如果沒有懺悔清凈,罪業一直跟著你,臨命終時定會找你算賬,這並不是嚇唬誰。所以,有機會的時候一定要好好地懺悔,從今以後不管是為了誰,就算是你的上師或最好的朋友讓你造惡業,你也不要聽他的,不然到時候感受果報,誰也無法替你分擔。就像在世間中,有人讓你去殺人放火,違背法律以後,只有你自己坐牢,誰也替代不了。所以,因果規律真的很可怕,大家一定要有堅定的誓言:「今後無論遇到什麼困難,我再也不造惡業!」若能如此,才算是真正的佛教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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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菩提煉心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