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虛法師:破邪顯正不違菩薩戒
居士問:師父吉祥!弟子最近在學習淨界法師講述的《菩薩戒修學法要》,其中講到“說四眾過”,曰:“一個菩薩如果宣說在家菩薩、出家菩薩,或者出家的比丘、比丘尼,犯了殺盜淫妄等重大過失,即便你所說的是真實,那麼你也犯了菩薩波羅夷罪,結重。”
同修之間談到某法師知見問題,這算不算說四眾過?是否犯菩薩波羅夷罪?請師父慈悲開示!南無阿彌陀佛!
大虛曰:淨界法師說的應該是指“破戒”不能亂說,但不是指“破見”!這裡他說的殺盜淫妄的“妄”,應該是泛指一切欺騙他人的言行,而不是指“未證言證,未得言得”的“大妄語”。
否則如果有人胡說自己是佛菩薩的化身,自己已經開悟證果,或者胡說某人是佛菩薩再來,某人已經開悟證果等等,我們也不能依法破斥的話,那就太扯了!
如果菩薩明知有人妄語邪見誤導眾生壞亂正法,而不能護法,不能依法破斥,那麼這樣的菩薩還是菩薩嗎?佛陀豈不是在縱容魔外肆無忌憚?
換言之,佛陀是在自己挖坑埋葬佛教,這個有可能嗎?
居士問:那麼只要是護法,不令眾生退失對佛法的信心,這樣的破邪顯正就不犯菩薩戒,對嗎?
大虛曰:把正見說出來,怎麼會令眾生退失對佛法的信心呢?這個說法有點怪……
如果眾生原來不知正見而迷信妄語邪見,那麼菩薩依法破斥之後,只會產生三種結果:
第一,眾生回歸正見,不再迷信妄語邪見。
第二,眾生繼續相信妄語邪見,不信正見。
以上這兩種情況都談不上是“退失對佛法的信心”!
第三,眾生因此既不信正見,也不信邪見——這種人簡直就是絕種的奇葩!這種人我目前還沒見過呢?
而且,這種人他本來迷信的就是妄語邪見,不是真正的佛法,所以他就算什麼都不信,那也談不上是“退失對佛法的信心”,對不對?
在現實生活中,很多人對佛法的“信”裡,往往是夾雜很多邪見迷信的,如果害怕破除迷信邪見後這些人反而完全不信佛了,所以閉嘴不說,或不痛不癢地說,任由眾生被妄語邪見帶入地獄險坑——這樣的菩薩你們覺得會是菩薩嗎?佛陀希望我們成為的是這樣的菩薩?完全不合理!
居士曰: 師父六時吉祥!
弟子晨起繼續學習《菩薩戒修學法要》。其中“說四眾過”的 “開緣情況”,與師父您講的“破戒不可說,破見可說”,見解相同!
“這個人不但破戒,還[破見],那菩薩就要擊鼓而攻之了。因為這不是私下行為有問題,他所宣說的法是錯誤的,開始在誤導眾生,一盲引眾盲,相牽入火坑。好比他說:世界上沒有因果、沒有極樂世界的存在、大乘佛法非佛說……那就跟這條戒的情況不一樣了。”
弟子最初是擔心把握不好這條戒,以為說某邪師[破見]之事就是“說四眾過”,現在明白了!師父的慈悲開示讓弟子受益良多!頂禮師父!南無阿彌陀佛!
大虛曰:所以看法師開示要看全了,不能斷章取義。南無阿彌陀佛!
淨界法師:菩薩有兩種因緣會失去戒體
《業疏》云:於本藏識,成善種子,此戒體也。簡單講:「戒體」就是在阿賴耶識成就一個「善種子」,這就是「戒體」。
有一個觀念我們需要解釋一下:
《唯識學》上,把一切法分成兩類:一類叫「現行的法」,一類叫「種子」。「現行」是表現在外——身口意的活動,就是我們能夠感覺得到的、能夠見聞覺知的,叫做「現行」。另外一種,就是我們不能見聞覺知,但是它存在,是潛伏在內心的一種功能。它雖然沒有境界的刺激,暫時不表現出來,但是佛法認為它是存在的。
這種「斷惡修善」的種子,道宣律祖說,為什麼戒體不依「現行」,而約「種子」安立呢?因為我們今天受完戒之後,也可能因為一時地糊塗,而造了殺盜婬妄,但這樣不一定就破壞了戒體,因為你當初是面對十法界的有情、無情,而發斷惡、修善、度眾生的誓願。雖然你在整個法界當中,在「某一點」上造作惡法,我們只能說你的戒體有所瑕疵,不能說你的戒體就這樣全部喪失掉。
換句話說,你今天受了戒體,你就是一個菩薩。菩薩有「凡位菩薩」、「聖位菩薩」。聖位的菩薩,內心清淨沒有煩惱的障礙,他的菩提道走得很順利;凡位菩薩內心有煩惱,控制不了自己,還是會造罪業,但是只要他不毀犯戒體,他還是一個菩薩,誰也不能否定。我們只能說,他是有過失的菩薩,他是一個有瑕疵的菩薩。因為他當初發願是面對十法界而發願,他只是在整個願當中的「某一點」造作惡法,而且這個惡法,如果他能夠如法懺悔,還是可以恢復清淨的。
所以「戒體不約現行」。如果約「現行」的話,任何一個惡法的現行,就把戒體給破壞了;但是若約「種子」,它是一種「潛伏的功能」:他內心當中有一種潛在的意識,要面對一切的境界斷惡、修善、度眾生,就是約著種子、約著那個潛伏的功能來安立戒體,不約現行。
菩薩有兩種因緣會「失戒體」:
第一個,你以上品煩惱「犯四重戒法」:犯殺盜婬妄,戒體失掉了。
第二個,你「捨棄菩提心」:你面對一個眾生說,從現在開始,不再追求無上菩提,我願意過放逸的生活,我對無上菩提不再好樂。當下就失掉戒體,因為你放棄了努力。
只要你內心當中,不放棄對無上菩提的追求,雖然我做得不夠好,但是我要求自己一步一步地往光明方向邁進,你這個戒體就沒有失掉;只要你不毀犯四重戒法,無意的一些小過失,你的戒體沒有失掉。我們只能說,你在這個清淨廣大的戒體當中,有一些瑕疵,你是一個有瑕疵的菩薩,你還有很多努力的空間。
所以「戒體」是一種潛伏的功能,不約「現行」而安立,因為「現行」只是遇到某一種境界的刺激,才會出現的偶一行為。
大虛法師:破邪和顯正是整體,不可分割
居士問:師父好!大安法師說過,只要把正的豎起來,邪的就張揚不起來。淨界法師也說,多做顯正的工作,少做摧邪的工作。
末學認為兩個師父說的很好,如果跟邪眾太對立了,也就錯過了引導的機會……請問法師,以上理由有必要辯駁嗎?
大虛曰:少做不是不做!
破邪和顯正是整體,不可分割。
要顯正就必須破邪,必須依法分辯,否則佛陀何必破斥外道,何必破斥五十陰魔?
當然,有的法師傾向於顯正多一些,那當然可以!但是有的法師傾向於破邪多一些,那也沒什麼錯!都對,都是互補的,都應該互相理解和支持才對。
望了解,南無阿彌陀佛!
指出別人對佛法的理解的正誤和批評別人的區別?
所謂批評,是在講人家的身口意業上的對或者不對,這叫作批評。指出別人對佛法的理解有誤,是法義辨正。法義辨正是純粹從法上來講,說你講的這個法是對還是錯;如果是對,為什麼是對?如果是錯,為什麼錯?要講清楚,要有證據,要有正理;而不是像有些人只說你講錯了,卻不舉證說你什麼地方錯,為什麼錯,都不講;他只是一味地說你錯了,這樣就不是法義辨正。得要舉證人家錯誤的事實出來,再從理上來證實分辨,還得要引據經教來辨正,這樣從「理、教」二方面都來作辨正,這才是真正的法義辨正。
法義辨正是在救護被誤導的眾生。如果的確有人指出我的錯誤,我一定很感激他,我會馬上就去研討:究竟有沒有錯?如果真的錯了,我就會趕快改,並且公開地改正;因為我可以因此而改正,就免除原來誤導眾生的惡業因果了。
佛經上說,會有魔示現為很有名氣的出家在家人來誤導學人。有很多人,總是誤以為:魔化現來人間時,一定是頭上長角,手上長滿了很多的毛,面目猙獰而有獠牙。事實上不是這樣的。魔化現來人間的時候,他往往是會示現得彬彬有禮的,非常善良的,持戒很清淨的形像;也會常常勸人:「大家都應該很圓融,都應該很和氣,都不應該評論別人說的法有沒有錯。各人傳各人的法,互相尊重。」他會示現很和善、很圓融的樣子出來,但是言外之意就是:只要有人出面作法義上的辨正時,指出其對佛法的誤解,他就是壞人,就是批評人。這樣子故意將法義辨正,說成是說人是非。這就是魔的一種。
另外一種魔,也是示現得很清淨的樣子,也是示現得很慈悲的樣子;但是在說法時,講到重要的地方時,他一定要跟你講錯;他一定要誤導你,讓你誤以為他所講的是正確的,讓你感覺不到他在誤導你。
那你看他持戒清淨,看他溫文儒雅,看他非常慈悲無瞋,而且又不貪你的財物,你就會相信他說的法,就跟著他走上魔所要你走的路。所以,世尊看見末法時會有這樣的情形,知道眾生無智辨別,一定會受到誤導,所以才會掉下清淚。佛是究竟解脫、究竟涅槃的聖者,怎麼會因為傷心而掉淚?祂不是為自己,而是因為慈悲,所以為眾生掉下無苦之淚。
也就是說,魔的手段很高超,他很清楚:眾生只會看表相。所以當他來人間受生的時候,一定表現出非常的慈悲、非常的慈祥、非常的清廉、非常的有威儀、又有長壽相;然後再加上持戒非常的清淨,你想要跟他巴結,他卻不讓你巴結,讓你覺得他很清淨、很清高的。但是在弘法上面,他卻一定要跟你講錯,讓你走錯路頭。你如果走錯了路頭,那你就永遠在欲界天魔所掌控的欲界範圍之內,這就是他的目的。
所以魔所示現出來的模樣,都是隨和的、委婉的,具有慈悲表相的;但是菩薩卻常常示現勇猛、雄猛、強勢的金剛相,來破邪顯正而救護眾生;如果不用這種勇猛的金剛相,個別「大師」,憑仗著大名聲、大勢力,才不理你呢!讓你根本就不會受到廣大學佛人的注意。然而菩薩這麼做,是要冒大不韙的——要冒著千夫所指的大不韙的;但是,這才是真正的大慈悲啊!沒有大悲心的人,可都不會為了救護不認識的眾生而得罪「大師」呢!可是有幾個佛子知曉這個道理呢?這就是末法眾生的可悲處!
所以法義辨正,純粹只是從法上來作辨正,不是講他們個人的身口意行為上的是非。所以,法義辨正不是人身批評。這樣具體地舉例辨正以後,大家了解正法與邪法的分際,就不會再跟著「大師」們走錯路了。
一定要 破斥邪見嗎?
《佛藏經》記載——佛問舍利弗:
「若人殺生、偷盜、邪淫、妄語、兩舌、惡口、綺語、貪嫉、嗔恚、邪見。···舍利弗,是十不善道中何者罪重?」
舍利弗回答:
「世尊,十不善中邪見罪重。」
世尊問舍利弗:
「何以故?」
舍利弗回答:
「世尊,邪見者垢常著心,心不清淨。」
世間的邪惡行為,害人不過一世。邪知邪見,如果種入人的八識田裡面,斷眾生慧命,不僅害人這一世——使人久修佛法,一無所獲;而且,將會影響到人的後世無量生的修行!世間一切罪惡,無有超過此者!
所以,菩薩出世,必然會不顧自己安危得失,不顧及個人面子,為救護眾生出離邪見火坑的緣故,而作法義辨正。
自古正邪勢同水火,難以並存,當受邪法邪見誤導的人數多了,當持有邪知邪見的人的力壯大以後,必然會將正法淹沒在邪法邪見龐大的勢力中而消失掉。是以善知識出世,必然會作法義辨正。
法義辨正是針對混入佛教內的邪法邪見--偽佛法所作的辨析與指正。法義辨正是為了使佛子明了何為正法,何為邪法邪見,令這些邪法邪見無處遁形,從而使今世後世的佛子得以修學正法,避免被邪知邪見導入歧途。
佛教正法有表相正法、實質正法的區別,實質正法又有了義、不了義正法的區別。表相正法是指:正受三壇大戒之比丘比丘尼住持的佛寺道場、佛像、佛經等,能起到住持三寶之法的作用。對於表相正法,一切佛門學人應隨緣供養。實質正法是指:若人於三乘菩提之一,有所修證,則此人即具有實質正法。此人弘法利生之處,即是實質正法道場。不了義正法是指二乘的解脫道。了義正法是指:以證得真如佛性為基礎的成佛之道。對於正法,特別是了義的正法,一切佛門學人悉應護持。
邪法就是將外道法套上佛法名相的偽佛法,修此,不僅不能解脫生死,反而導致沉淪生死輪迴。邪見就是在佛法知見上存有的錯誤見解,違背佛教經典義理的見解。邪見是佛教界的大危機,如果不能把邪見從佛法上根除,而讓邪見滲入於佛教之中,在佛教中繼續弘傳,讓佛子們誤以為那些錯誤的見解就是佛法,那麼佛教就會變成和外面的一神教及民間信仰一樣,會變得和常見外道、斷見外道沒有差別,若到了這個地步,佛教就名存實亡,只剩下寺院、經典以及一些出家人的表相,而本質也就消失掉了。
大乘別教了義正法,甚深微妙,難可思議,連二乘的阿羅漢、辟支佛尚不能臆測,故極為難修難證。在世尊住世的時候,了義正法,普遍的被弟子信受,證得了義正法的人也很多。在現在的末法時期,了義正法難以值遇,人的根器越來越低劣,真正開悟的人極少,弘揚了義佛法的善知識更少,所以修學了義正法的人永遠是少數,勢力很弱小。
末法時期,邪師說法如恆河沙數,佛門內許多的假善知識,以世間通俗之說,取代佛法,而廣為宣揚。使得邪法邪見很普遍存在於佛門之中,被邪法邪見誤導的佛子,迷於表相,不知「佛法背俗,末法時期通俗之說必非佛法」的道理,而廣為信受。因此,修學、傳播邪法邪見的人數多,等他們的力壯大以後,反而會將了義正法淹沒在邪法邪見龐大的勢力中而消失掉。邪見邪法的在家出家法師們,吸取了佛教資源,壯大了勢力後,必定會排擠到未來了義正法的生存空間。比如,大家都說意識覺知心才是真如,只有一個人說第八識才是真如時,就沒人會信了。所以,邪法與正法是不可能並存的。所以,玄奘菩薩對此非常感慨,故云:「若不破邪,無以顯正。」如果不一代接一代地努力破邪顯正,佛法就不可能延續到七千年後,將會提早滅盡。
因此,在此末法之時期,必然有開悟的菩薩,為菩薩大悲心所使,不忍看到佛子為邪法邪見所誤導,不忍獨善其身,而投入邪法邪說的洪流中,自任中流砥柱,欲救護為邪法邪見所誤導的佛子,乃有種種摧邪顯正之舉。
但是,極少數善知識所宣講的了義正法,完全不同於佛門內假善知識所說的「通俗之說」,被邪法邪見誤導的佛子對善知識的指正,心生煩惱,不能接受,乃至眾口鑠金之,誹謗善知識,誹謗善知識所宣揚的了義正法,往往令宣揚正法者,獨木難支,有口難辯。
所以,針對善知識的摧邪顯正的菩薩作略,要冷靜思考,存疑是對的,關鍵要去求證,要依法不依人,這樣才能逐步擺脫邪知邪見的誤導,從而真正走向解脫成佛之道。
法義辨正,古已有之,就連釋迦世尊,都曾經踵隨六師外道身後,至古印度的各大城,一一破斥他們;後來的提婆、如來賢等人,也和佛一樣於各大城破邪顯正,提婆菩薩甚至因此身遭外道毒手,為法捨命;玄奘菩薩西遊天竺諸國,於各國皆召開法義辨正無遮大會,破邪顯正;在禪宗里,這樣的例子更多,禪宗初期的傳播,只是限於南方,後來,荷澤神會,北上破斥當時以定為禪的北宗,才令禪宗取得正統地位,為大家所接受,後世的黃檗希運、南泉普願、石頭希遷、長沙招賢、玄沙師備、趙州從諗、德山宣鑒、睦州道明、普化禪師、克勤圜悟、大慧宗杲、無門慧開……他們為了正法的流傳,都曾出面摧邪顯正。兩千年多來的佛教史證明,佛門內從來就沒有停止過正法和邪法邪見的鬥爭,破邪顯正與弘傳正法密不可分,要是沒有佛、菩薩們,不計個人得失,不顧生命安危,不畏眾生剛強難化,進行摧邪顯正,恐怕佛的正法早就滅絕了!
法義辨正是就佛門中的邪法邪見所作的分析指正,善知識、真佛子所作的種種努力,目的是令廣大佛子明辨那些是正法,那些是邪法,少走彎路;令當前佛門內邪知邪見泛濫的局面得以根本改觀,回歸到很純淨得佛陀正法時代;令佛教正法可以源遠流長,利益無量無邊的眾生。這實在是件大快人心的好事!
有人說:「真修行人不見人過。」
殊不知什麼是「人我是非」,什麼是「法義辨正」,什麼是護眾生慧命?若是為自己的名聞利養,而指責別人的身口意行,這樣就涉及到「人我是非」,若為了張顯正法,護眾生慧命,而給予揭露,這就是「法義辨正」。法義辨正僅就對方提出的法義進行辨正,非評點對方的修行情況,非評點對方的人品高低,非評點對方於世間法上的優劣,非評點對方長相等等。非法說人是非,不對!如律法理指出人的邪知邪見,則善莫大焉!何以故?佛指出眾生過惡,而制止人造惡故!
目前國內佛教界有一種象就是:對於正常的佛法辨正,教界的人士大都會以扣上「自贊毀他」或以「誹謗佛法」的帽子,來反駁方,作避逃避的理由!自贊毀他是表揚自己修行好,貶低別人的修行。摧邪顯正,則是把錯誤的法列出來,拿正確的法來做對比,讓佛子了解什麼是真正的法。如果自己所學的「佛法」經不起別人的考驗,經不起別人的法義辨正,而自己閉車造車、一廂情願的去「學佛」,那豈能有所長進呢?
有人說:「不要作法義辨正,佛教就可以呈現一片祥和之氣,不是更好嗎?」
如果為了維持祥和之氣,就不破邪顯正,就讓眾生祥和的修學邪法邪見,走入歧路;讓佛教祥和的轉變成外道法,如此則佛法失去了三乘菩提的真義,如此而失去了親證佛法真義的本質。那這樣的祥和,有什麼意義呢?所以,我們希望有人破邪顯正,讓我們可以回到三乘菩提的正法中來,因為我們不需要祥和而錯誤的外道法!
有人說:「法義辨正很好,但在法義辨正時,不要指名道姓,這樣會讓人難堪。」
法義辨正應當指名道姓而說。若不指名道姓,廣大佛子不知道是誰在誤導眾生,則會導致摧邪顯正的功效完全不彰。所以,佛子在作法義辨正時不應存有婦人之仁,不應做濫好人,坐視邪見法師居士,破壞佛之正法,誤導眾生,如是之人有負佛恩,名無慈無悲,乃以佛法作人情者。
有人說:「法義辨正不能針對出家人,那是在呵舉僧。」
佛子在護持正法,破邪顯正時,對於佛教內之出家在家弘法者,應一視同仁。《大般涅槃經》卷七中,佛已預記末法時中,必有魔眾身披法衣--出家為僧,將外道法植入佛法中,壞佛正法。
《佛藏經》卷中亦說:
「舍利弗,如來在世三寶一昧,我滅度後分為五部。舍利弗,惡魔於今猶尚隱身,佐助調達,破我法僧,如來大智現在世故,弊魔不能成其大惡。當來之世惡魔變身作沙門形,入於僧中,種種邪說。令多眾生入於邪見,為說邪法。」
如是之人住僧團之中,往往示現持戒謹嚴,辯才無礙,影響甚大,其實是獅子身中蟲,是佛所最不願見者。為害甚於外道,且極易成功。教中若有如是法師,應優先舉示摧伏,獅子身中蟲是佛遺命須速除者故。
所以不要把破斥「獅子身中蟲」和「呵舉僧」「誹謗僧寶」混為一談。破斥「獅子身中蟲」是破除這些身著袈裟的「魔」所傳播的邪見,而非評點對方的修行情況,非評點對方的人品高低,非評點對方於世間法上的優劣,非對其進行人身攻擊。
破壞正法的出家人,他們其實在破壞佛法的時候,就已經失去了聲聞戒與菩薩戒的戒體了,根本就已經不是真正的僧寶了,本質上只是穿著出家僧服的在家人而已。在這種事實的面前,指正這些失去戒體的假僧寶的法義錯誤,怎麼可能會是誹謗僧寶呢?
如果指出出家人的法義過失是誹謗僧寶,那麼大小乘經中許多的地上在家菩薩,指正聲聞阿羅漢的法義錯誤,應該也可以說是誹謗僧寶了吧?可是為什麼世尊都不說他們那樣是誹謗僧寶呢?卻反而讚嘆那些指正聲聞阿羅漢的在家菩薩們呢?
有佛子見善知識指出某法師、居士的法義錯誤,剛巧,這個法師、居士正好是他的師傅,他的情執又很重,所以這個佛子往往不去了解善知識所作的法義辨正的內容,於是就心生煩惱,而出言誹謗善知識,誹謗善知識所講的正法。這是很愚蠢的行為。因為誹謗善知識,誹謗正法,成就地獄重罪,念佛也不能生西方啊!
譬如:某甲有確鑿的證據證明某乙要殘害某丙,就告訴某丙,某丙聽了以後,不去追究某乙的法律責任,卻反過來責罵某甲,世上寧有如是愚痴之人乎!
佛門中類似某丙這樣的人大有人在。他們對善知識、真佛子想要救助他們,避免他們被邪知邪見所誤導而斷了慧命所作的摧邪顯正、法義辨正,不去分析思索,反而加以責難,這和某丙有什麼不同。同樣的道理,換一種形式,許多人就糊塗了,不可為有智之人!
所以,對於善知識所作的法義辨正,我們應該讚嘆恭敬,他們不計個人利益得失,敢於揭露佛門內種種邪知邪見,沒有他們我們就可能會走上邪路而不自知。
當今之佛教,表面上很興盛。自古以來,除了正法期以外,佛法都是愈興盛,就愈會導致佛法沒落的結果。因為佛法都只是在表相上興盛,而了義正法不興,結果就把真實了義的佛法,湮沒在那些邪知邪見的表相佛法裡面。現在的佛法已經質變為佛學研究教育,及斷見常見外道法了。所以,佛教的滅亡,已經不會很久了;除非我們能儘快的摧邪顯正,不要再姑息養奸、養癰遺患。如果能這樣做,這些邪見反而提供了教育佛子建立正見的一個機會,那佛教就有了轉機,就能如實的具有真實本質而興盛起來。
最後說一點:如何護持如來正法?護持正法的功德如何?
釋迦世尊在《大般涅槃經》裡面說的很清楚。其文如下:
《大般涅槃經》卷三,佛云:
「迦葉,我於往昔護法因緣,今得成就是金剛身,常住不壞。善男子,護持正法者,不受五戒,不修威儀,應持刀劍弓箭鉾槊,守護持戒清淨比丘。」
「過去之世無量無邊阿僧祇劫有佛出世,號歡喜增益如來,住世無量劫,化眾生已,入般涅槃。正法住世無量億歲,餘四十年佛法未滅。爾時有一持戒比丘名曰覺德,多有徒眾,眷屬圍繞,能獅子吼,頒宣廣說九部經典,制諸比丘,不得畜養奴婢、牛羊非法之物。爾時多有破戒比丘聞作是說,皆生噁心,執持刀杖逼是法師。
是時國王,名曰有德,聞是事已,為護法故,即便往至說法者所,與是破戒諸惡比丘,極共戰鬥,令說法者得免危害。王於爾時身被刀劍箭槊之瘡,體無完處如芥子許。爾時覺德比丘尋贊王言:『善哉善哉!王今真是護正法者,當來之世,此身當為無量法器。』王於是時,得聞法已,心大歡喜,尋即命終,生阿閦佛國,而為彼佛作第一弟子。其王將從人民眷屬,有戰鬥者,有隨喜者,一切不退菩提之心,命終悉生阿閦佛國。覺德比丘卻後壽終亦得住生阿閦佛國,而為彼佛作聲聞眾中第二弟子。」
「若有正法欲滅盡時,應當如是受持擁護。迦葉,爾時王者則我身是,說法比丘迦葉佛是。護正法者得如是等無量果報,以是因緣我於今日得種種相,以自莊嚴,成就法身不可壞身。」
「迦葉,言護法者,謂具正見,能廣宣說大乘經典,終不捉持王者寶蓋、油瓶、穀米、種種果蓏,不為利養親近國王大臣長者,於諸檀越心無諂曲,具足威儀,摧伏破戒諸惡人等,是名持戒護法之師,能為眾生真善知識。」又云:「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應當勤加護持正法,護法果報廣大無量。善男子,是故護法優婆塞等,應持刀杖擁護如是持法比丘。若有受持五戒之者,不得名為大乘人也;不受五戒,為護正法,乃名大乘。護正法者,應當執持刀械器杖,侍說法者。」「善男子,是故我今聽持戒人,依諸白衣持刀杖者以為伴侶。若諸國王大臣長者優婆塞等,為護法故,雖持刀杖,我說是人名為持戒。」
《大般涅槃經》卷六世尊又云:
「菩薩摩訶薩,為護法故,雖有所犯,不名破戒。何以故?以無憍慢,發露悔故。」
因此,佛子要護持正法,乃至在十回向位的初回向位--即救護一切眾生離相回向心,要專修救護眾生回歸正法。護持善知識,護持正法,佛可以聽受其人不受五戒的約束,必要的時候,甚至可以拿起武器,護持善知識,護持善知識所弘揚的正法。一切佛子當依其般若證量,依照佛菩薩的聖教量、聖言量,建立的相似般若,親自或幫助善知識去摧邪顯正,護持正法。摧邪而後正顯,雖糾枉過正,亦在所不惜。
大安法師:破斥邪見不是說僧過!別錯解!若要佛法興,唯有僧贊僧
所以在家弟子,無論是誰,只要佛弟子,對邪知邪見要破斥。這個說哪一個比丘是邪知邪見,這不是說僧過。一個比丘不能稱爲一個僧,僧是僧伽的意思,翻譯中文叫和合衆,就是以六和敬的原則,所構建的四個比丘以上的,這個僧團才能稱爲僧伽,一個比丘不能稱爲僧伽,大家一定要明白這個概念。
那這個比丘說法是邪知邪見,那你作爲居士你可以遠離,我就不說你這個事情,但是你就說了他,就事論事,說這個話跟佛言祖語不相應,跟佛的法印不相應,這是沒有關係的。
真理就是真理,不能說他是有一個身份,披了件衣服,你就不敢說他,哪有這個事呢?
因爲他本身在末法時候,就是這些魔子魔孫要進入僧團,破壞佛法,這就是獅子身上蟲,自食獅子肉。
佛已經懸記,佛法是外面的人是難以破壞的,就是佛教內部人破壞的,堡壘更能從內部攻破。
●問:“若要佛法興,唯有僧贊僧”,我推重xx老和尚……
大安法師答:這句話一定要分析:“若要佛法興,唯有僧贊僧”——這個“僧”是指“僧伽”,不是指哪個法師、哪個單個的比丘。如果有某個法師講的不如法,難道還要去讚歎他嗎?就是由於他是出家人就要讚歎他嗎?我們還是要有佛的聖言量作爲唯一的判斷標準——講的跟佛經相應的我們讚歎;跟佛經不相應的就不要讚歎!是這麼一個關係。這又不是搞人際關係,這裏面是很嚴肅的佛法的問題呀!
●問:菩薩戒有不說四衆過戒,還有不教悔罪戒……
大安法師答:這些都是要看具體情況。不說四衆過戒是爲了護持社會人士對佛教的這種信心、形象——不要隨便去說。但是在某種特定的情況下,就好像當年舍利佛要向大衆宣佈“提婆達多分裂僧團、建立邪三寶是不正確”一樣,那是屬於僧團的授權,也是可以去說的,那是要保持佛教的純正性——那就具體情況具體(對待)。如果某個出家人說出一個很邪知邪見的東西,那你說“他的觀點不對”——保護更多的人的正知正見,這也沒有什麼過錯。你不說反而麻煩。
破邪顯正醒群迷——略談正法與邪法的區別
卞正
歷史上,正法就如人類的指路明燈,光耀世界,正教的教主皆為人類文明的導師,流芳百世;而邪法卻似人類的精神毒藥,陰暗世間,邪教的教主都是禍害社會之徒,遺臭萬年。但為何邪教害人甚深,乃至邪教主身敗名裂之後,仍有不少信徒趨之若鶩,直至死不悔改呢?到底如何辨別正法與邪法?邪教的形成有否規律軌跡可循?如何避免?筆者從事正邪對比研究工作二十多年,在此不揣淺陋,從教法、教主和教徒三個方面分析,斗膽提出一些新想法,期望對祛邪扶正有所幫助。
一、 何為正法
法,在此是方法、道路的意思。既然是方法、道路,那就是一個過程,而這個過程是對其連線的起點和終點而言的。因此,能夠將起點與終點正確連線的方法、道路即可稱之為正法;反之,不能將起點與終點正確連線的方法、道路即是邪法。邪與斜同音,在此有傾斜、歪斜之意。顯然,方法、道路如果傾斜、歪斜了,即是偏離目標,到不了終點的。按這個理來講,如果一個人發心只管求財,不管是不是傷害別人,那他按照一個發財的方法去做(即使是偷盜),結果確實發財了,那這個方法對於他來說也是“正法”。當然他會承擔因果,也是他的發心和知見不正造成。在此將正法的範圍普遍化,是為明確法的存在及轉變邪教徒的實際操作。因為要邪教徒改邪歸正,不可簡單先扣下邪法的帽子,而要從他的發心和知見著手,肯定他善的一面,再轉變他的思維,才能以理服人。理雖如此,但這不是我們在這裡所討論的正法。
我們通常所說的正法,是能讓人達到好結果(在修行上即是得正果)的方法。很多人認為,我如果按照一個方法去做,能得到善報,那么這個法就是正法;如果我按照另一個方法去做,卻不能得到善報,那么這個法就是邪法。其實很多人重視了結果——終點,卻都忽略了起點,就是人的發心與他的情況(他所具的知見與所處的環境、條件)。如果一個人的發心是向善,而他對善的知見清晰正確,所處的環境和條件能讓他很好地行善,這時又遇上一個方法、道路能讓他向善的發心實現,並通向善果,那么他按此方法去修行、實踐,最終必得善報,這個法就是正法。上述的幾個因素:發心、對善的知見、所處的環境和條件、方法對路(是善法),缺一不可,才能得到善果。萬象皆是因緣和合,不會獨一而生,而善法只是數種因緣之一,況且很大程度上是由人的發心感應而來的。發心為因,菩薩畏因,凡夫畏果。菩薩從因下手,果隨之變;凡夫不明果為因造,待果顯現時,悔之晚矣。而發心會受到先天(阿賴耶識)、感覺和知見的影響,很難想像一個為一分錢慪氣的人會發心割肉餵鷹。因為人絕大多數的發心都是不太清晰明確的,尤其是念,但不會因為人心念的不清晰明確而不招感來相應的東西。《楞嚴經》中說:“隨眾生心應所知量”,眾生的發出的心念如何,就會招感來相對應的量,此量是按照他的心念而生,並根據他的知見、識見(八識田中所具)而有。《楞嚴經》第九卷中“五十陰魔”尤其是“想陰區宇”的十種魔,都是因為有不正的追求和自身想蘊所招感來的魔。有人可能會想:如果自身正,那么是不是“正人學邪法,邪法也是正”呢?如果此人發心正、知見正、行為正,他當然可以不為邪法所迷惑,取其精華去其糟粕,從中找到適合自己的正修行方法。但若他真的如此之正,他也很難招感來邪法,況且有那么多正法,他知見既正,為何不選正法而去學邪法呢?因此這種情況基本不會發生。
以上指的是一般意義上的正法,在佛法而言,嚴格來說,只有達到終極成佛的方法才是正法。是法非法,亦非非法,本來無法,因眾生而有,有則暫循,達則歸無,亦無無覺,亦能起用,用至妙道,是即佛法。
二、 何為邪法
相對於正法而言,使人走向邪道、引致不好後果的方法。根本上的衡量標準其實就是:使學練的人有不好的結果。當然,這是已經知道結果了,從結果去判斷。假如我們遇到一個教法,只知理論,還沒有知道事實結果之前,如何辨別它是正是邪呢?佛教當中有“四依法”,也有“三法印”,但需要相當的智慧理解才能用之判別。筆者在此提供幾個操作性強的簡單方法,供大家參考。
1、基於自性。法理的導向是讓修學者依靠自己的本性。通過自己覺悟,增長智慧與能力是自我解脫和普度眾生的根本唯一方法。依靠自性而不是依靠外力,那就是內學,而不是外道。依靠自性覺悟可以從根本上杜絕教主崇拜和精神控制,教主就不能欺騙相對愚昧的信徒,更不能完全控制信徒,也不能誘導信徒們完全依賴他,並作無休止的奉獻。如果某一教法的終極導向是基於自性,那么至少可以看出創教者不是追求名利的。這點是衡量內學與外道的基本標準,但並不是衡量正法與邪法的絕對標準,這只是必要條件,並不充分,因為很多正法也有用到依靠外力修行的方法,不過只是作為方便法,不是終極的導向。
2、基於平等。法理的基礎是所有生命本來平等。眾生平等是宇宙的真理,也是真正慈悲的基石。教法的平等會讓信徒得到大愛的心靈震撼,會消除人心中的貪婪與嗔恨,會讓人深信因果,會讓人行為端正。教法基於平等也是從源頭上消除教主崇拜與精神控制:大家都一樣,沒有你高我低,就沒有誰崇拜誰和誰控制誰的可能了。
以上兩點是正法與邪法的基本區別。從根本上說,正法必備,邪法必不具備。有這兩點,教主等於自己斷絕了控制信徒和從他們身上求名求利的路。信徒出於感恩的回饋與出於被控制的給予是兩回事,前者是對個別對象有限而對眾生無限的,後者是僅僅對個別對象(通常是教主)無限而對眾生有限甚至吝嗇的。
3、引導智慧。法理的導向是讓人智慧型增長,並有實際操作的方法與驗證。修行的目的是不受任何控制與約束、系縛,是達到解脫、自由自在。引導智慧能讓人覺得豁然開朗、茅塞頓開,對世界認識清晰,處理問題正確。這點也可以避免教主崇拜與精神控制,信徒有了智慧,教主當然就不好控制了。教法里有沒有這點也可以判別:教主究竟是想讓你自由還是想控制你。
4、引導向善。法理的導向是讓人行善去惡。當然,幾乎所有的法理都是叫人向善,如果一個教法公開叫人作惡,那他絕對找不到聽話的人當信徒。但什麼是真正的善,哪些引導是假善真惡,就需要深究清楚了。大家可以參閱佛經,此處不作詳述。這裡只說一點:如果說殺害生命(包括自殺)也是行善的話,那基本上就可以斷定是邪法了,連生命都沒有了,一切都是空談。例如有些教法說犧牲自己的生命是最高的成就方法,殺生是為了度他們去另外的天國世界。請想一想,如果自殺的成就那么快那么高,教主為什麼不去自殺來證明這個善法呢?絕大多數情況下,說出自殺或殺生是好的話,都是教主想將信徒當棋子、做炮灰、拋棄一切為他犧牲,也就是不把信徒當人看,也即是根本上不平等。
5、造福人道。造福人道就是順應及推廣人倫道德,並以此作為修行的基礎與起點。所有正法的目的都是讓人過上幸福的生活,因此必不違背人倫道德,必定贊同和諧穩定的人倫關係。而邪教由於目的是利己,要信徒被操縱,而家庭、親情與人倫道德就成了信徒能被教主控制的最大阻礙,因此教主必定要求信徒在家庭人倫與教主之間選擇,而又會引導信徒選擇教主而不選擇家庭。故邪教通常會違背人倫道德而行事。
6、造福社會。造福社會是正法能久存於世的基礎,也是信徒們修學正法後自然而然的行止。修行都是從普通人開始起步,如果是正法修行,不斷往上,那么每一步都比之前要好,則個人的福報也會增加,況且正法修行者必定要回向眾生,因此對社會的貢獻也會更大,就必然造福社會。而邪法是為謀私利的,一定要不擇手段攫取社會資源為其服務,損人利己是必然的,因此一定會為禍社會。邪教危害社會的效果通常不會很快顯現,因為在一開始他必須要吸引人進來,也會打著“真理、向善”的旗號,但日久見人心,一般不出幾年,其包藏的禍心就會凸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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