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蓮師云:“修法時,勿墮十過為至要。”
磋嘉瑪白言:“何謂為十過?”
大師云:
汝縱有修行,若不以之作為妄念之療治,則有不善用口 授之過。
汝縱已瞭悟自心,若不能以知解脫,使見離二邊,則有不獲不共教授之過。
汝縱有誠信心,若不獲加持,則有不與已得證悟上師聯繫之過。
汝縱勇猛精進,若修法無進境,則有心未完全清靜之過。
汝若于修法時感疲累,則有未悟覺性自然之過。
汝縱作修行,然心仍散亂,則有修法未決定之過。
若境界非由汝心直接生出,則有只於奢摩他中迷失之過。
若覺性之力用,非由汝生,則有不知以諸相作助道自過。
若覺難於離妄念之執,則有不知以五毒為道之過。
若不知於苦困中自處,則有不知如何將心轉離輪迴之過。
總之,若自稱修法而內裡充滿過患,又何能達至好之境地歟?
錄自 蓮師教言【密咒道十基礎及甚深口訣乘教授答問】
蓮花生大師口授移喜磋嘉佛母岩藏
楊奴寧瑪俄些及生幾甯巴取岩
艾曆啤瑪恭桑英譯
黃毅英漢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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