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友書》云:“父轉為子母為妻,怨仇眾生轉為親,及其返此而死歿,故於生死全無定。”
《親友書》說:父親轉為兒子,母親轉為妻子,仇敵轉為親人,以及與此相反,即兒子變成父親,妻子變成母親,親人變成敵人。所以,生死當中根本沒有固定不變的關係。
下面以二則公案說明。
《法句喻經》中說:當年,舍衛國有一婆羅門很富裕,但性格慳貪,每次吃飯時,都要關緊大門。有一天,他家煮雞吃,夫妻倆關著門一起享受美味。小孩坐在二人中間,他們時不時地夾雞肉給小孩吃。
佛陀知道此人以宿世的福德,到了應該度脫的時候。於是,佛化現成一個沙門,直接出現在他們面前。婆羅門看見後,生氣地說:“你這個道人真是無恥,為什麼跑到我們家裡?
沙門說:“是你自己愚痴,你殺父、娶母、供養怨家,怎麼反而說道人無恥呢?”婆羅門不明白這句話的含意,便詢問原因。
沙門說:“餐桌上的雞,是你前世的父親。因為他性格慳貪,所以常常墮為雞身受苦。這小孩前世是羅剎鬼,你前世常被他損害。你們之間的宿業未了,所以他又來投胎當你的小孩,讓你償還宿債。你現在的妻子是你前世的母親,她對你感情深厚,所以今世又轉為你的妻子。這種輪轉的戲劇,愚人不知,只有道人看得清楚。”
佛陀顯現威神,讓婆羅門看見自己的宿命之後,婆羅門便懺悔受戒。佛為他說法後,他就證了初果。
在《中阿含經》中也曾說:都提的父親死後轉生為都提家的狗,偷吃盤中食物。旃檀的父親轉生為乞丐,乞討至旃檀家時,被看門的人打斷手臂。
安士先生評論說:世間極為駭異之事,正是世間極平常之事。這些不是駭人聽聞的特異現象,而是家家戶戶極平常的現象。我們身處的環境,正是輪迴。一旦認識自己正身陷這樣的處境中,才知輪迴是令人厭惡的大苦海。
《安士全書》中記有這樣一則公案:
清朝順治年間,有個名叫梁石柱的富商,十分疼愛兒子。兒子十九歲時身患重病,梁某因此非常悲痛。
有一天,兒子忽然直呼父親的名字說:“我前兩世住在徐州,有三百兩金子,當時和你一起做生意。路上我拉肚子上廁所時,你趁機用利刀刺入我的胸部,將我殺死。然後,你用刀割破自己的手腕,假裝我是被強盜殺死,你的手是因抵擋強盜而受傷。我死後投胎到睢陵縣的王家,二十年前的王某便是前一世的我。你比我晚三年死,死後也投生在睢陵,就是今天的你。
往年我一直找不到你。有一次,我上縣城交納條銀,在櫃檯邊忽然遇見你,當時我非常氣憤,用拳頭猛擊你。我也不知道自己為何如此衝動。你因為與我素不相識,反而不介意。數日後,我便憤悶而死。
死後,我就投生為你的兒子,算算這十九年的帳:小時候我出痘疹,你花了多少醫藥費?請老師教我讀書,又花費多少?替我成家花費多少?考試拜老師花費多少?還有其它零星的小費,總共是多少金子?錢債你已還清了,但命債還沒有還。看在這十九年,你對我很厚愛,我本來不忍心說,但我現在快要死了,怕陰府不會寬恕你。”
兒子死後,梁石柱傷心得早晚痛哭。他對別人說:“我兒子既孝順又聰明,他是怕我傷心,才編故事來安慰我。天下哪有父子是仇人的呢?”不久,他親手磨了一把長槍。有人問他磨長槍作何用?他說:“今年欠收,準備用這把槍來自衛。”有一天,他把長槍的木柄頂在牆上,把槍頭對著胸口,忽然大叫說:“兒子,你等我自己來撞槍。”說完便奮力朝槍尖猛地一撞,槍尖穿入胸部七八寸,一直釘到脊椎骨。
按照這個公案來思惟,便能對輪迴產生厭離。比如,你所疼愛的兒女可能是前世的債主,你能期望他對你做什麼呢?你只是在償還欠他的宿債,直到還完為止。像這樣的法可以依靠嗎?再如,自己現在所迷戀的妻子,上一世也許是條惡狗;或者現在所執著的親友,來世就變成專門壓迫、凌辱自己的怨家。因為輪迴中的法本來就沒有固定的自性。如此思惟,就會覺得輪迴法都是欺誑之處,心執著在這些法上毫無實義。
我們可以想像整個輪迴是個大舞台,台上有父、母、夫、妻、兒、女、親怨、豬狗、天人、餓鬼等各種角色;再將一生縮短為五分鐘,每隔五分鐘就變一次相,夫變成子、子變成妻、妻變成狗、怨變成妻,如此不斷變相。這些假相,哪一樣值得我們貪愛或嗔恨呢?因此,看清輪迴的真相之後,應不再分別並且出離生死中的親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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