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法印

宗薩蔣揚欽哲

許多人誤以為佛陀是佛教的神,甚至在一般認為的佛教國家,如韓國、日本、不丹等,對佛陀和佛教都有這種神化的看法。難怪局外人會認為佛教徒就是追隨這位外在的稱為佛陀的人。然而,佛陀本人曾說,我們不應該崇拜個人,而應該崇拜此人所教導的智慧。有許多人也同樣先入為主,認為轉世、業報是佛教最重要的信念。另外還有許多這類粗略的誤解。舉例而言,藏傳佛教有時被稱為“喇嘛教”,而禪宗在某些狀況下甚至被認為不是佛教。有些略懂一點卻還是被誤導的人會用諸如“空性”或“涅槃”等字眼,卻不了解其真意。  

如何才是佛教徒?假設你要給他們正確的回答,那麽答案就會直指佛教2500年傳統的基礎。

如果一個人接受下列四項真理,他就是佛教徒:

一切和合事物皆無常 /諸行無常

一切情緒皆苦 /諸漏皆苦

一切事物皆無自性 /諸法無我

涅槃超越概念 /涅槃寂靜

這四句佛陀宣說的話,稱為“四法印”。“印”在此處意指確定真實性之印記。雖然一般認為這四法印包含了佛教的一切,但在絕大多數的情況下,這種回答通常會沖淡了興頭,無法引起更多的趣味。四法印的意旨原本就是讓人們直接了解,而非隱喻或神秘性的,他不應該像餐後幸運餅干裏的字條一樣看看就算了。然而法印也不是教令或聖誡。稍做思維,也許大家就能看出來,其中沒有任何道德性或儀式性的內容,也沒有提到善或惡的行為,他們是根據智慧而來的實際真理,而佛教徒最關注的就是智慧,道德和倫理是次要的。偶爾抽一兩口煙或有一點風流韻事,不表示你就不能成為佛教徒,但這並不是說我們就被容許去做邪惡或不道德的事。

廣泛地說,智慧來自佛教徒所謂具有“正見的心”,但一個人甚至不需要自認為是佛教徒就能具有正見。究竟而言,是這個“見”決定了我們的動機和行為。也就是“見”,在佛教的道路上指引我們。如果我們能在四法印之上再發展善行,會讓我們成為更好的佛教徒。但什麽令你不是佛教徒呢?

① 如果你認為並非一切和合或造作的事物都是無常,你認為有某些基本的元素或概念是恒常的,那麽你就不是佛教徒。

② 如果你不能接受一切情緒都是痛苦的,如果你相信實在有某些情緒是純然愉悅的,那麽你就不是佛教徒。

③ 如果你不能接受一切現象都是如幻而性空的,如果你相信有某些事物確實本具自性而存在,那麽你就不是佛教徒。

④ 如果你認為證悟存在於時間空間及能力的場域之內,那麽你就不是佛教徒。

那麽什麽令你是佛教徒呢?你也許不是生長在一個佛教的國度或出生在一個佛教家庭,你也許不穿僧袍或剃光頭,你也許吃肉,而且崇拜饒舌歌手Eminem或性感名模Paris Hilton,這不表示你不能是佛教徒。要成為一位佛教徒,你必須接受,一切和合現象都是無常,一切情緒都是痛苦,一切事物無自性以及證悟是超越概念的。

當然,你不需要隨時隨地不停地專註於這四項真理,但它們應該常存於你的心中,就好像你不需要隨處都憶起自己的姓名。但當有人問起來,你馬上就記得,完全不會猶疑。任何接受這四法印的人,即使沒有接受過佛陀的教法,甚至從未聽聞釋迦牟尼佛的名字,也可以與佛同道。


佛教徒對「正常」的定義不見得是一種正規或共識,而是自然和清明。

而要達到自然、清明,我們必須記得所有現象都內含三種特質:無常、無我、不滿足(苦)

什麼是心?花十秒鐘的時間,不要去標籤註解它,不要批判,只是看著它就好,然後不要期待有什麼特別的事情會發生。


法印之說法--三法印。四法印。五法印。一法印

三法印,為佛法的重要教義;判斷佛法的是否究竟,即以此三印來衡量。

若與此三印相違的,即使是佛陀親說的,也不是了義法。

反之,若與三印相 契合──入佛法相,即使非佛說所,也可認為是佛法。

法是普遍的必然的理性, 印是依此而證實為究竟正確的;

依此三者來印證是佛法,所以稱為法印。

三法印 的名稱,是「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

也有於諸行無常下, 加「諸受皆苦」一句,這就成為四法印了。

三法印,可作為佛教特徵之三種法門。

 

三法印,就是指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等三項根本佛法。

此三項義理可用以印證各種說法之是否正確,故稱三法印。

小乘經典若有此「無常、無我、涅槃」三法印印定其說,即是佛說,否則即是魔說。

此語未見於巴利語系經典,漢譯雜阿含經卷十則有類似之說法。

 

三法印的內容:

一、諸行無常,又作一切行無常印、一切有為法無常印,略稱無常印。一切世間有為諸法概皆無常,眾生不能了知,反於無常中執常想,故佛說無常以破眾生之常執。

二、諸法無我,又作一切法無我印,略稱無我印。一切世間有為無為諸法概皆無我,眾生不能了知,而於一切法強立主宰,故佛說無我以破眾生之我執。

三、涅槃寂靜,又作涅槃寂滅印、寂滅涅槃印,略稱涅槃印。一切眾生不知生死之苦,而起惑造業,流轉三界,故佛說涅槃之法,以出離生死之苦,得寂滅涅槃。

以上,諸行無常唯明有為,涅槃寂靜唯明無為,諸法無我則通明有為無為。

 

四法印,乃顯示諸法真理之四標印,可作為佛教特徵之四種法門。

三法印加「一切行苦」,則稱四法印、四法本末、四憂檀那。

增一阿含經卷十八,以四法印次第稱為四法本末,即:

一、一切諸行無常,稱為初法本末。

二、一切諸行苦,稱為第二法本末。

三、一切諸行無我,稱為第三法本末。

四、涅槃永寂,稱為第四法本末。

 

五法印

復加「一切法空(一切現象虛幻不實)」,則為五法印。

一、一切諸行無常,稱為初法本末。

二、一切諸行苦,稱為第二法本末。

三、一切諸行無我,稱為第三法本末。

四、涅槃永寂,稱為第四法本末。

五、一切法空(一切現象虛幻不實),則為五法印。

 

一法印,指大乘教所示諸法實相義理之信印;又作實相印、一實相印。

一法印,與小乘教之三法印相對稱。

大乘教以說諸法實相之義理為本,故謂諸法實相之義理為大乘教之信印;離開此種說法之其他一切法,大乘教皆稱之為魔說。

整理自佛光山編撰之佛光大辭典

 

“法印"如皇帝的印信,表示一種不變的原則和絕對的權威。在佛教中有一法印,三法印,四法印的說法。一法印指“萬法性空"的空性法印,藏傳佛教中的“大手印",也指此意。

四法印是:諸行無常印、有漏皆苦印、諸法無我印、涅盤寂靜印。三法印,是將四法印中的前二印合而為一稱諸行無常印,加上諸法無我印,涅盤寂靜, 共稱三法印。密法中的“法印"、“四印"等有不同的含義。但在顯宗經典中出現的法印,不出上諸類。


在佛經《律經》中有“三法印",但以此斷定“三法印是小乘教的",是十分錯誤的說法。

在彌勒的《大乘經莊嚴論》中,明確提出“四法印",並對四法印義作了詳細的論述。歷代大乘佛教善知識,都將四法印看作區別佛教和外道門的最主要的判斷根據,即凡承認四法印者為佛教徒,不承認四法印者為外教徒。

所謂的“一法印"即“性空法印",和四法印中的“諸法無我印"意義相同。如果說,大乘佛教只承認“一印"而不承認其餘“三印"的話,就等於說“大乘教不承認諸行無常苦諦,不承認涅盤滅諦"。不承認“四諦",也能算佛教嗎?所以,所謂“三法印乃小乘,大乘只有一法印"的說法,即無佛經根據,也違背一切大乘經論,純屬胡說。

 

玄義八曰:「釋論云:諸小乘經,若有無常無我涅槃三印,即是佛說,修之得道,無三法印即魔說。

大乘經但有一法印,謂諸法實相,名了義經,能得大道,若無實相印,即是魔說。」

蓮花面經曰:「一切行無常,一切法無我,及寂滅涅槃,以三是法印。」

法華經方便品曰:「我以相嚴身,光明照世間,無量眾所尊,為說實相印。」

三法印與一實相印是佛法與外道理論的不共區別,為如來親口宣說的。得著這法印的人,即能於一切法通達無礙。

大智度論曰:「得佛法印故,通達無礙,如得王印,則無所留難。」


大智度論二十二曰:「佛法印有三種:

一者一切有為法,念念生滅皆無常;

二者一切法無我;

三者寂滅涅槃。.……初印中說五眾,二印中說一切法皆無我,第三印中說二印果。……摩訶衍中說諸法不生不滅,一相所謂無相。」

 

由此也就可以知道,合乎三法印與一實相印的道理是佛法,與三法印一實相印不符的道理,就不是佛法。學佛法的人,對於其有這正印的教法,即可信受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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