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為捨法罪?何為謗法罪?

堪布索達吉

 

下面講頂禮導師無量光佛:

除造捨法無間罪,諸誠信您發願者,

如願往生極樂剎,佛臨中陰引彼剎,

頂禮導師無量光。

除了造五無間罪(一、害母。二、害父。三、害阿羅漢。四、破和合僧。五、起噁心出佛身血。Blog注)和捨法罪的人以外,只要對阿彌陀佛您深信不疑,並誠心發願往生的一切眾生,皆能如願往生極樂世界,因為阿彌陀佛會在此人臨終或中陰時引導他往生彼剎,所以誠心誠意頂禮導師無量光佛。

可見,學淨土宗的人聞思很重要。如果沒有聞思,那阿彌陀佛到底是什麼樣,或他具有什麼樣的功德和特點,就一無所知。在這樣的情況下,雖然口裏面念阿彌陀佛,但一旦生起惡分別念,就沒辦法對治。如果在聞思的時候知道佛的特徵,也了知基本的佛教教義,那就會清楚哪些該做、哪些不該做,也會明白該生起信心、不該生起邪見等。所以我認為,修學淨土的佛友一定要聞思。當然有關世間瑣事的種種分別念一定要拋棄,而維護自己正見和信心的廣聞博學卻不可缺少。

繼續講:暫時有兩種人不能往生極樂世界,即造捨法罪及五無間罪者。然而並非是佛陀根本不慈悲攝受他們,最終這兩種人也能如願以償往生極樂世界。但因為這兩種人惡業深重,暫時無有成就所願的機會。《佛說大阿彌陀經》中也宣說了此兩種人不得往生極樂剎土。《無量壽經·四十八願》云:“設我得佛,十方眾生,至心信樂,欲生我國,乃至十念,若不生者,不取正覺,唯除五逆,誹謗正法。”這個教證講得很清楚,乃至十念都能往生極樂世界,但造五無間罪和謗法罪者除外。

雖然漢文經論對往生極樂世界的兩大障礙講得非常清楚,但現在很多修學淨土法門的道友並未引起重視。所以所有念佛人,皆應靜下心來好好觀察自己到底能不能往生,也即該具足的往生極樂世界的四種因是否具足,應排除的兩大障礙是否排除。如果有這兩大障礙,那即使你天天念佛也不可能往生,所以大家一定要引起重視。

藏傳佛教任何高僧大德,在開極樂法會或給大家講經說法時,都會特別強調不能有這兩種障礙。尤其對謗法罪,很多高僧大德都要翻閱眾多經典,並給大家再再宣講,以前上師如意寶(晉美彭措尊者(西元1933-2004年. Blog注)就專門為此傳講了《彌勒請問經》、《大乘研磨經》等大乘經典。所以大家一定要好好學習,否則很容易造下這樣的罪業。

而這樣的罪業極難懺悔,印光大師云:“以五逆罪大,謗法不信,此種罪障,豈悠悠泛泛之修持所能滅乎?” 意即:這兩種彌天大罪一定要通過強有力的對治或懺悔才能消除。所以我們只在口頭上說“我要懺悔”,而在實際行動中什麼都沒有做的話,那也不行。《大乘方廣總持經》中記載:“佛告文殊師利,我於往昔七年之中,晝夜六時懺悔身口及與意業所作重罪,從是已後乃得清淨,經十劫已獲得法忍。”所以造了這樣罪業的人,一定要認真懺悔。為此上師如意寶要求:要往生極樂世界的人,一定要先念四十萬遍金剛薩埵心咒。

可能有人會想:佛經中說,念阿彌陀佛名號也能清淨罪障,所以不用念金剛薩埵心咒。雖然念佛號也能清淨罪業,但每位佛菩薩的發願不同:在往生淨土方面,阿彌陀佛的加持最殊勝在生起大悲心方面,觀世音菩薩最具加持力在生起智慧方面,文殊菩薩的加持最大而在懺除罪障方面,金剛薩埵的加持無與倫比。世間也是這樣,雖然學理科的人也懂一些文科知識,學文科的人也懂一些理科知識,但畢竟他們的專業不同,在專業方面,非專業的人士就無法與之相比。所以一切欲往生者,皆應遵循法王的教言,認真念誦四十萬遍金剛薩埵心咒。而且無數修行人都在念誦金剛薩埵心咒,不可計數的人皆依此咒獲得了成就,再加上它並非藏地個別人的發明,而是佛陀親口宣說的妙法,所以大家今後再也不能排斥金剛薩埵法門。

還有人有這樣的懷疑:《無量壽經》說,造五逆罪和謗法罪的眾生不能往生極樂世界;而《觀經》卻說,造作五逆十惡的眾生,在臨終地獄相現前時,若遇善知識勸慰而念佛,也能往生極樂世界,那這兩部經的觀點是否矛盾呢?並不矛盾。《無量壽經》的意思是,造五無間罪和謗法罪後,如果沒有懺悔清淨則不可能往生極樂世界而《觀經》的意思是,如果罪業懺悔清淨則可往生。因為此時有地獄之苦緊逼,所以念佛之心極為猛切,故能滅滔天大罪。又因為此時無有不信,故不言謗法。密宗也認為,造這兩種罪業的人,如果能趨入密宗的壇城接受灌頂,且依密法的加持清淨罪障後,也有往生淨土和解脫的機會。


到底什麼是捨法罪呢?

有些稍微知道求學的人,根本未懂得了義不了義、所化眾生根機差別的密要,而認為所有佛法之中存在各種各樣的矛盾,將顯密宗派上下全部混為一談,認為一者存在一切都需要存在、一者無有一切都不需要……,將正法轉為非法而宣講,被貪執自造宗派之觀點所染汙,以致將非法說為正法,令他人也造捨法罪。

現在許多人都沒有接受過佛教的正規教育,所以根本無法理解佛經的甚深密意,甚至有些法師也不懂,故一遇到經典中的不同說法就認為有矛盾,於是就隨隨便便譭謗其實佛陀說法要觀待眾生的根機,所以不同說法並不矛盾。如果硬要認為,這一部經典是這樣講的,所以其他經典都必須這樣,那就不合理。

比如,部分一轉法輪的經典說人我存在,而二轉法輪的《般若經》則說萬法皆空;一轉法輪和三轉法輪相比,很多說法也不相同。就阿彌陀佛因地時於世自在王如來前的發願而言,《無量壽經》和《大寶積經》是四十八願,《佛說無量清淨平等覺經》是二十四願,《佛說大乘無量壽莊嚴經》是三十六願,藏文《無量壽經》則講四十九願,而一些梵文版本則是四十六願。有些經中說,釋迦牟尼佛最初是在這位佛陀前發菩提心的,另一些經中則說是在另一位佛前最初發心。就是釋迦牟尼佛教法住世的期限,其說法也不盡相同。但我們卻不能說誰對誰錯。

通達大乘佛法的人都明白,佛經有不同說法非常合理比如,從成都到拉薩有兩千五百公里 ,但這只是公路的里程,而航空里程並沒有這麼遠。對一些人來說,張三是個好人,但對另外的人來講,他卻是個壞人。同一種食品,對部分眾生來講很好吃,但另外的眾生卻不喜歡吃。總之,對某個事物下的結論,在某種情況下是正確的,但在其他情況下就很有可能是錯誤的。同樣的道理,因為佛陀是觀待眾生的根機而說法,所以就會有多種說法,就像小學生的課程與博士的課程不可能相同一樣。而且佛是量士夫,所以他絕不會有自相矛盾的地方。

講經說法的法師和居士而言,如果既懂得佛法的意義,又能給別人正確傳講,那就有很大的功德;如果自己根本不懂佛法,反而憑著分別念胡說八道,那就很危險。現在有些人膽子非常大,自己從來沒有受過佛教的正規教育,連基本的佛教術語都不懂,但他卻敢講經說法,甚至有時候還敢故意亂講。就我本人而言,無意中講錯了的情況確實有,但自己明明不懂,還要硬著頭皮講下去,甚至故意亂講,這絕對不敢。

其實講經說法並不那麼容易,它需要一定的資格。我們學院在這方面非常嚴格,比如要選一位傳講因明的法師,首先他必須在因明班學習過,而且還要在因明班當過輔導員,另外因明班的堪布對他的水準也認可,這樣他才能擁有傳講因明的資格。想獲得傳講其他佛法的資格也是同樣,可見傳講佛法並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在世間,非專業人士在講專業問題時,專業人士一聽就清楚他的錯誤所在。同樣,有些人並沒有正規聞思過佛法,只是大概看了一些佛經,就開始給別人傳法,而真正了知佛法的人一聽就知道:他又講錯了。有些人膽子真大,連自生、他生、共生、無因生都解釋不來,但他卻敢傳講中觀。有些人在講淨土法門時說:“發願往生極樂世界的心就是菩提心。”請問:菩提心的法相是什麼?為自我解脫而希求往生是否是菩提心?所以講經說法若不注意,表面上看來是在弘揚佛法,其實是在造謗法罪。但很多人卻胸有成竹地說:我肯定能往生。如果是真正的大聖者,因為菩薩可以示現各種各樣的形象,那我們也沒有資格說;如果不是,可能就要引起注意。

律藏中云:“劣慧宣邪道,稱為邪法師,彼法若正法,非法將如何?”如果以下劣的智慧宣說邪道,那這樣的人就是邪師,如果他說的法是真理,那世間再也不會有非法了,就像糞土全是黃金,那哪里還會有糞土呢?所以,今後如果想講經說法, 自己首先要無誤通達法義,否則不但自己會造下捨法罪,也會讓其他眾生造下捨法罪。以前我上學時,有一位老師教我們分數的加法,因為她自己也不懂數學,結果教成:分子與分子相加,分母與分母相加。因為她教錯了的緣故,所有學生也跟著錯,這就叫“一盲引眾盲,相牽入火坑”。

末法時代很多人都很容易造下捨法罪,有些是無意中謗法,有些人是故意謗法,但無論如何,只要發現自己造了謗法罪,就要好好懺悔。法王如意寶年輕時,在辯論的過程中,顯現上也造過謗法罪,所以上師晚年經常在僧眾前懺悔,並一再強調不要誹謗正法,尤其臨近圓寂那幾年,他老人家一直反復強調這個問題,所以佛友們今後一定要重視。

此外,自稱只學密宗的那些人以此為藉口說別解脫學處是聲聞乘,視其為低劣的法門而捨棄,認為有些是賢妙之法等等,這些都屬於謗法。本來顯宗和密宗圓融無違,但有些人卻取一捨一,他們說:“顯宗別解脫戒最低劣,密宗最高。”這種說法並不合理。 因為對小乘根機者來講,小乘法是最高最好的法,所以我們就不能說它低劣。就像對小學生來講,小學課本最好,而大學課本對他並無利益一樣。但有些法師卻偏偏說:“不要學密宗,只要念佛就可以了。”那請你想想:密宗是不是正法?如果它是正法,那你這樣排斥密法是不是捨法罪?若是,你又怎能往生?

月稱論師云:“貪執己見嗔他見,此等皆為邪分別。讚歎自宗、詆毀他宗,此乃謗法罪業。或者試探別人後妄加評價說這是智者、這是愚者,就算是極為愚癡之人,如若他僅了知一句法義,比如諸惡莫作、眾善奉行,那也是教法。所以,他直接誹謗某人而間接詆毀了正法,也成為捨法者。以這個標準衡量,可能很多人在評價別人時就造了謗法罪。而誹謗相續具有正法者的罪過又非常嚴重,《大乘方廣總持經》云:“若有誹謗其法師者,即為謗佛等無有異。”故大家一定要慎言。

本來,只有智者才能了知智者和愚者的差別,而自己愚昧無知,又怎麼能辨別他人是智者還是愚者呢?人貴有自知自明,所以少言為妙!當然如果自己是智者,那就應留清白在人間。《入中論》云:“論中觀察非好諍,為解脫故顯真理,若有解釋真實義,他宗破壞亦無咎。”但是在自己一無所知時,就不應隨隨便便評論他人、他宗,否則很容易造下謗法罪。

總之,非常希望通過這次學習,很多人都能改邪歸正,大家皆能遠離謗法罪和五無間罪,而真正修持往生極樂世界的因,若能如此而行,則無比圓滿。

 

下面繼續傳講《藏傳淨土法》。現在正在講,除了造捨法罪和五無間罪的人以外,其餘一心一意祈禱阿彌陀佛的人皆能往生極樂世界。下面緊接著講:又如,給別人講法、聞法等造違緣,是捨教法。

有些人認為:燒毀佛經或將佛經扔到河裏,以及誹謗前後世和業因果,諸如此類的行為才是捨法罪,所以捨法罪並不容易造。其實這種想法完全是錯誤的,若不注意,平時很容易造下捨法罪。比如,有人勸正在傳法的法師說:“你整天這樣講經說法沒什麼用,還是停一段時間課,好好休息休息,大家也聽累了。”“現在許多人感冒得那麼厲害,要不要停幾天課。”“這個法以後再講吧!”“這個道理很簡單,用不著給別人輔導。”其實,這樣阻撓別人講法就是捨教法還有人很想聽聞佛法,但其他人卻說:“別去聽法了,我們還是去朝拜某寺院的上師吧!”這樣讓別人斷傳承也是捨教法。

所以大家一定要認真聽聞佛法,若懂得佛法的道理,一方面自己不會輕易造下捨法罪,另一方面對自己的修行也有很大的幫助。前一段時間開極樂法會時,有一位公務員每天都聽法師講開示,聽完後他感覺收穫很大。從前他認為只要心善良,好好念佛就可以了,而對聽聞佛法並不是很重視;但現在他的觀念完全轉變了,不但清楚自己以前的行為有很多不如法之處,而且還認為以後一定要多學佛法,否則無意之中就會造下許多罪業。

一般來講,只要長期以佛法來薰陶,自己的行為就會如法。但現實生活中,雖然很多人都想好好學習,但過一段時間熱情就沒了,其實這也是有原因的。佛陀在世時,很多修行人都從大乘菩提道中退轉,彌勒菩薩見到這種情況,便以種種方便勸慰曉諭他們,並帶領其中的六十位比丘到佛陀前受教,世尊也為他們宣說了退轉的因緣。

原來在拘留孫佛時,這六十人都是戒律清淨的比丘,他們具有多聞和頭陀行的功德,但他們對自己的功德產生了執著,內心常生驕慢。

當時有兩位法師有豐厚的名聞利養,這六十人對他們生起了嫉妒心,於是無因誹謗他們犯淫戒。以此惡業,他們在無間地獄、等活地獄、黑繩地獄、燒熱地獄中感受了無量痛苦。從地獄轉生為人後,也於五百世諸根不具,而且經常生在邊地。現在雖然出家修法,偶爾也能發起智慧光明,但以業障的緣故,很快又退失了……很多道友在行持善法的過程中也經常退失,比如今天發願好好聞思修行,或好好發心,但過幾天就沒興趣了這很有可能是前世誹謗法師、誹謗正法的惡業所致,所以大家一定要好好懺悔前世所造的謗法罪業。


那今生有沒有造謗法罪呢?我覺得很多人肯定有,為什麼呢?

因為這些罪業很容易造下。現在很多人經常說:你不用聞法,聞法幹什麼?好好念佛就可以了。那請你好好想一想,這是不是給聞法製造違緣?

雖然他自己認為這是一件好事,但卻沒想到已經造了捨法罪,若沒有懺悔清淨,今世根本不可能往生,所以大家在平時學習的過程中,一定要小心謹慎。《賢愚經》云:“身口意行, 不可不慎。”可見大家皆應經常觀察自己的身口意,若未觀察,造下罪業自己也不一定知道。就像有些人自己犯了法都不知道,當公安局把他抓起來時,他才醒悟:原來這是非法,它還違背國家法律!若是這樣,那後悔也莫及。可見,不懂佛法的人和懂佛法的人所賜的教言,就像專業人士與非專業人士所講的課,以及名醫與庸醫所開的藥一樣,完全不相同。

以上是捨教法,下面講捨證法。

若對於他人受出家戒等製造障礙,這也是捨證法。

本來有人想出家,但其他人勸他:“末法時代哪里有清淨的出家人?很多出家人都還俗了,你還是以在家的身份度化眾生吧!”這樣說就是捨證法。以前,有些人想在我面前出家,但我不知道他的道心穩不穩,於是說:“先觀察四個月再說。”那這是不是捨法罪呢?不是。因為《毗奈耶經》要求,對發心出家者應先觀察。但有些人並沒有任何依據,隨隨便便就勸別人不要出家,他們的語言聽起來特別可怕,一聽就知道,他並未好好學習過佛法,否則不會這樣說話。這樣的話我們根本不敢講,因為自己畢竟長期聞思過教理,對什麼該說、什麼不該說還是比較清楚。

若對他人受持少分戒律學處製造違緣,這也是捨證法。人的根機千差萬別,很多人很難圓滿受持出家或居士戒律,但他們願意受持少分戒律,比如不吃肉、不飲酒、不抽煙、過午不食、八關齋等,但有些人則以譏諷的語氣說:你是假裝的,勝過你的高僧大德們都不受持這些學處,你還是跟我吃肉喝酒吧!諸如此類唆使別人捨戒的言行,都是在造捨證法罪。

現在個別學禪宗和密宗的人,以“不執著”為擋箭牌而大口吃肉,實際上他們特別執著吃肉。有些人說起來倒很好聽:你不要太執著,吃點肉沒什麼。其實真正的不執著,是吃肉、不吃肉兩者都不執著,並不是不執著不吃肉,而偏偏要執著吃肉。

若對修法者製造違緣,這也是捨證法。本來有人想修持佛法,但旁邊的人勸他:“不用修空性和菩提心,只要念佛就可以了!”“不要修這些法,觀明點就可以了!”……這些都屬於捨證法。總之,捨證法就是毀壞法身,罪業非常嚴重。

但有人想:讓別人中斷一部大法的傳承才是捨法罪,而讓別人中斷一部小法的傳承,或讓別人斷一兩天課,這並不是捨法罪。其實這種觀點也是錯誤的。假如你在上課時跟別人說話,影響他人聽法;或者某人本來要聽法,可是你卻讓他上街買東西,結果他沒聽成這堂課,這些都是捨法罪。不但是講法聞法,持戒修行也是這樣。因為,如果為一句一義之法製造違緣不是捨法,那麼對眾多正法造違緣也同樣不是捨法了。

《大乘方廣總持經》云:“若彼愚人於佛大乘,乃至誹謗一四句偈,當知是業定墮地獄。”這裏的“誹謗一四句偈”,並非僅指直接說某個偈頌的道理不正確,它可理解為:對別人聞思修持一個四句的偈頌製造違緣。《大乘大集地藏十輪經•有依行品第四》亦云:“若有於我為欲利樂一切有情所說正法:謂依聲聞乘所正法,或依緣覺乘所說正法,或依大乘所說正法,誹謗、遮止、障蔽、隱沒下至一頌,當知是名謗正法者,亦名毀滅八聖道者,亦名破壞一切有情正法眼者。”可見對聞思修持一句一義之法也不能造違緣,否則便是捨法罪。

捨法的罪過極為嚴重,它遠遠超過五無間罪,《般若八千頌》云:“何人若造五無間,不及相似謗佛法。”最後佛陀還說:我連謗法人的名字都不願意聽到,更何況說與他接觸呢!上師如意寶在晚年也一再強調不能誹謗正法,故大家一定要小心謹慎。但現在看來,很多人造的謗法罪都比較嚴重,因為他們經常說:這個法最殊勝、那個法不殊勝;這個法師是好法師、那個法師是壞法師……當然如果你有智慧眼,那也有資格說,但一般人的觀察能力都比較差,所以大家一定要觀清淨心。雖然現在很多人早上四點鐘就在殿堂裏一邊轉一邊念佛,但若下殿后經常誹謗佛法,那也不能往生,所以這方面一定要引起注意。

在謗法罪中,尤其可怕的是譭謗密法。以前格魯派有一位帕翁卡巴格西,因為前世的業力所感,他經常誹謗寧瑪派的大圓滿法,而且砸毀了拉薩附近的蓮花生大師等密宗佛像,後來他和他的眷屬活活陷入地獄。他當年生陷地獄的遺跡至今尚存。這則公案在《協慶加查佛教史》等眾多史書中都有記載。五世達賴喇嘛、法王如意寶等高僧大德,也經常引用這則公案勸誡有緣弟子千萬不要譭謗密法。

所以所有誹謗過密法的人皆應好好懺悔,在這方面弘一大師堪為楷模。在《佛法宗派大概》中,大師講過自己的親身經歷:“在大乘各宗中,此宗(密宗)之教法最為高深,修持最為真切。常人未嘗窮研,輒輕肆譭謗,至堪痛歎。余於十數年前,唯閱《密宗儀軌》,亦嘗輕致疑議,以後閱《大日經疏》,乃知密宗教義之高深,因痛自懺悔。願 諸 君不可先閱《儀軌》,應先習經教,則可無致疑惑矣!”弘一大師當年看的只是唐密的經典,並未看過其他藏密續部,因為很多密續都未翻譯成漢文,如果他能看到這些續部,相信他對密法的評價會更高。

在顯現上,虛云老和尚最初對藏密也有一些看法,這從他的《年譜》中也看得出來,但後來他老人家明確地說:“密宗的確是釋迦牟尼佛的教法。”他還說:“…… 至於密宗,由於不空尊者、金剛智等傳入中國,經一行禪師等努力,才發揚光大的,這些都是佛法,應當互相揚化,不得分別庭戶,自相摧殘,若彼此角力互攻,便不體解佛祖的心意了……如果再這般下去,便是死路一條。”虛老還建議學佛的人應多看永明大師的《宗鏡錄》,因為這裏面有各教各派的究竟觀點。

所以只要懂得佛法,尤其了知密法的殊勝,就不可能譭謗密法。如果從前因為智慧沒有成熟,曾經誹謗過密法,那就要趁早懺悔,只要精進懺悔,在臨死前這些罪業都能清淨。若未懺悔清淨就死去,那就非常可惜。

○ 摘錄自堪布索達吉《藏傳淨土法講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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