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著時貪執什麼,中陰時就會以九倍的程度貪執
摘自索達吉堪布藏傳淨土課
如果活著時執著諸法實有並貪執不已,只是口中說臨終不貪執是沒有意義的。生前你對自己的房屋特別貪執,天天想著它,臨終時要放下恐怕有點困難。為什麼呢?因為夢中的神識比醒時的神識清明,進一步來講,中陰的神識又比活著的神識清明九倍,所以活著時貪執什麼,中陰時就會以九倍的程度貪執。而且那時只要稍微一憶念,立刻就會投生為低劣之身。比如你貪執某個動物或人,一瞬間就會轉為惡趣眾生。因此從即日起我們就要放下一切,專心憶念往生極樂世界。所謂的修行,就是將自己的心轉入正道,如果在有生之年念念不忘往生淨土,這就是一種最好的破瓦法。
《經律異相》中記載,以前有一個居士,他平時持戒、修行很精進,死的時候妻子哭著說:“如果你走了,以後我靠誰呀?兒子該怎麼辦啊?”他聽後產生了貪執之心,結果變成妻子鼻中的小蟲。有一位阿羅漢和這個居士關係很好,他去居士家安慰居士的妻子,可是越安慰她哭得越兇。(有些女人就是這樣,哭的時候不能勸,越勸哭得越厲害。)結果小蟲隨著鼻涕掉在地上,她非常不好意思,伸腳要踩死小蟲。阿羅漢說:“不要踩,它就是你的丈夫。”女人很奇怪:“我丈夫持戒、修行那麼精進,怎麼會變成蟲?”阿羅漢說:“因為他臨終時你一直哭,他生起了一念貪戀,結果變成了這個小蟲。”阿羅漢為小蟲說法後,它才得以超升天界。
按照佛教的傳統,人死後親人不能哭泣,可是我在醫院裡經常聽到哭喊:“你走了以後我該怎麼辦啊?”“***,你不要走啊……”一聽到呼叫死者的名字,我就擔心:說不定死者會轉生為這些人身上的旁生,那就太可憐了。按理來說,人死後應該馬上念經、念佛,死者在這種聲音中離去是很好的,如果一直哭喊,很可能像上面的公案一樣,死者會變成親友身體中的旁生。
為了順利往生淨土,我們應該發願:願我不貪執飲食、財產、親友等世間的一切。當然,一說不貪執,有些人容易走極端,從此以後不吃不喝,對親友毫不關心,把他們看成怨敵一樣。我覺得這也沒有必要。貪執跟關心不能劃等號。作為大乘佛教徒,要有感恩心、報恩心、孝順心,如果這些都沒有,連基本的人格都不具足了。感恩心並不是貪執心,對於上師、父母、親友等於己有恩者,我們也應該去關心。
世間人如果貪執一個人,哪怕對方離開自己一步都不放心,一直跟在後面不放,甚至到死都不瞑目。這樣很不好,不僅對死者本人不利,對活著的人也沒有益處。
為了說明貪執的過患,下面我們將宣講一些公案。這些公案看似簡單,不要說在座的一些知識分子,甚至小學一年級和幼兒園的小朋友聽了以後都能重複,但其中的意義卻很深刻,要真正做到其中的要求,不要說那些不修行的人,甚至多年在山洞、茅棚裡閉關的老修行能否做到也不好說。因此,大家不要輕視這些公案,否則甚深的法義不可能融入你心中,這也是修行的一種違緣。前面我要求大家以恭敬心聽法,原因也在於此。
如今我們擁有的家宅就像蟲穴一般,一旦遇到洪水等災難,瞬間就會被徹底摧毀。在世間,有些人貪執房屋,有些人貪執車輛,有些人貪執錢財,還有些人貪執親朋好友,一直把這些執為己有,甚至臨死時還不願意放棄。其實從道理上看,這些貪執完全是沒有必要的。世間的一切都是無常的,如幻亦如夢,親友就像市場上集聚的客人一樣,遲早都要各奔東西,所以大家應該放棄對他們的貪執。往昔,釋迦牟尼佛如拋棄唾液般捨棄了王位和榮華富貴,毅然選擇出家修道,最終成就了無上的佛果。蓮花生大士的傳記中記載,他也捨棄了父王恩扎布德的王位,最終依靠密宗獲得了金剛持果位。佛陀和蓮師連王位都能捨棄,為什麼現在有些人放不下微不足道的家室、地位、財富呢?
自古以來,印度、漢地、藏地出現過無數修行人,他們都放棄了世間的享受,選擇了修行佛法之路。我們應該隨學他們。這些人之所以拋棄世間,並非如現在某些人說的那樣,因為家庭出現違緣、感情受到挫折或者心續有點混亂,所以才捨棄家庭前往寂靜處。這些都是不懂佛法的愚蠢說法。
如果貪戀親友,死後將轉生為他們身邊的魔鬼、旁生等可憐眾生。對修行人來講,親友是解脫的最大障礙,所以我們千萬不要貪執這些解脫的怨敵。
倘若生前貪著飲食,死後也會因此而遭受痛苦。以前雅多地方的寺院中有一個老僧人,某年秋天他買了一條牛腿,由於捨不得吃,他一直把牛腿藏在柴房裡。(現在這種現像不多了,以前人們在秋冬季節會買一些豬肉或牛肉,捨不得一次吃完,一直掛在屋簷下或者走廊裡。)老僧人死後,除了那條牛腿,其餘的財物都被布施了。從那以後,每天晚上人們都看見一群狗追著一條牛腿到處跑並且狂叫亂吠,之後牛腿又回到老僧人家裡。當時正在閉關的華智仁波切說:“看來那裡藏著一條牛腿,你們最好把它拿來燒焦煙作佛事。”僧人們在柴房裡找到了那條牛腿,用它作燒施儀軌後就平安無事了。
可見生前貪執什麼,死後神識還會纏著不放。《現果隨錄》中記載,以前某寺院有一個監院,此人性情慳貪,從不捨得花錢。這個監院死後,每天晚上都要現形:首先整理好僧眾脫在殿堂外的鞋,然後進入地藏殿,登上佛座,摸一摸地藏菩薩的華冠,然後心滿意足地離去。僧眾向三昧長老請問此事,長老說:“這個業障鬼,一定有東西藏在華冠裡,死後還戀戀不捨。”便讓人查看地藏菩薩的華冠,果然發現裡面有八十兩銀子。僧眾用銀子為監院供齋、作佛事,從此以後他就再沒出現了。
不信佛的人覺得鬼魂是迷信的說法,其實並非如此。現在有些人親眼看見一些東西、親耳聽見一些聲音,科學對此根本無法解釋,我們不能將這些簡單地歸為迷信。所以世界上確實有許多隱蔽的事物,對此我們不能一概否認。
以前藏地有一個小孩夭折了,一位具證的上師為他作超度,可是小孩的神識一直往酥油桶裡跑。上師對眷屬們說:“看看酥油桶裡有什麼?”結果發現桶裡有別人給他的一個燒餅。上師用燒餅燒焦煙作迴向後才超度了他。
《大智度論》裡有一個類似的公案。印度有一個沙彌特別喜愛奶酪,沙彌死後僧眾處理了他的遺物,只剩下一點奶酪還沒有分。沙彌的上師是一位阿羅漢,他對僧人們說:“你們分奶酪時要注意,不要傷害我的沙彌。”僧人們仔細看,結果在奶酪上發現一隻小蟲。他們說:“這是一隻小蟲,哪有你的沙彌啊?”上師說:“它就是我的沙彌,因為臨死時貪執奶酪,所以死後變成了小蟲。”
有些人前世也許是豬狗等旁生,所以今生特別貪吃。有一個人說:“我不喜歡衣服,也不喜歡親朋好友,我就喜歡吃火鍋,火鍋是我生命中的最愛。”其實,如果過於貪執飲食,人的內心是不會寂靜的。作為一個修行人,我們要追求內在的寂靜,不應該貪執飲食。《正法念處經》中說:“若人常喜樂,知諸論中義,不貪著飲食,名寂意比丘。”如果喜歡聞思修行,了知經論的意義,對飲食無有貪執,只要能維持身體就可以,這樣的出家人就叫做心態寂靜的比丘。當然,這樣的在家人也叫做心態寂靜的居士。
現在有些人天天貪執飲食,吃完早飯想午飯,吃完午飯想晚飯,一直想這些,而對利益眾生、修行佛法、獲得解脫卻從來不想。其實對飲食的貪執是沒有必要的。證嚴法師說她一頓飯只要五六分鐘就解決了。特蕾莎修女的傳記中說,她從來不挑剔飲食,有什麼就吃什麼。所以人的心思應該放在幫助別人上,如果對飲食特別關心,每天想的就是吃什麼,似乎人生的目標就是一頓飯,這是不是太庸俗了?畢竟我們還有很多值得思考和做的大事。
除了親友、飲食以外,貪執財產也有很多過患。《賢愚經》中記載,往昔鹿野苑有一個施主,他通過做生意賺了七個金瓶。這個人特別吝嗇,他害怕別人偷走金瓶,於是將金瓶埋在地下。由於特別貪執金瓶,他死後轉生為一條毒蛇纏繞在金瓶上。毒蛇死後又轉為毒蛇,一直守護著金瓶。就這樣經歷了許多生死,在數萬年中連續轉生為毒蛇,最後當地的城市已經空無一人了。(這個人真的很可憐,因為最初一念貪心,導致數萬年中連續轉生為毒蛇。)
終於有一天,它知道自己因為貪執金瓶而在許多世中轉為惡劣眾生,由此生起了厭離心,便想用金瓶供養僧眾。於是它藏在路邊的草叢中,等待來往的路人。不久有一個人走了過來,毒蛇便呼喊他。那人四處觀瞧,什麼也沒見到。毒蛇又喊:“你到我跟前來。”這一次他發現了毒蛇。他說:“你是毒蛇,會害我的,我不敢過去。”毒蛇說:“如果我要害你,你不過來也能害到你。”
那個人膽戰心驚地走過去,毒蛇對他說: “有件事情想請你幫忙,我有七個金瓶,你能不能幫我供養僧眾?”那個人答應了。毒蛇便給他一個金瓶,交代道:“你先把這個金瓶帶到寺院,用它給僧眾供齋。供齋的那天,你把我裝在箱子裡也帶過去。”
到了供齋的那天,那個人把毒蛇裝在箱子裡,然後前往寺院。路上遇到一個人,對方問:“你到哪裡去?背的什麼東西?累不累?”連問了三次,帶蛇的人都不說話。毒蛇特別生氣,心想:別人問了三次,你都不回答,我真應該咬你。正要咬時,毒蛇轉念一想:算了吧,他今天幫我做功德,也算對我有恩德。於是毒蛇說:“停一下,我有事對你交代。”那個人放下毒蛇。毒蛇對他說:“你要注意了:以後別人和你說話時,不能再這樣傲慢不搭理,否則我就對你不客氣。”那個人聽後作了懺悔,之後又帶著蛇趕路。
到了寺院以後,毒蛇讓他用飲食、香、花供養僧眾,自己在旁邊高高興興地看著僧眾接受供養。僧眾為毒蛇念經,並引導毒蛇轉繞佛塔。毒蛇又讓那個人為僧眾洗手。僧眾應供後為毒蛇說法,毒蛇聽後特別高興,把剩下的六個金瓶也供養了僧眾。供養完畢後,毒蛇在歡喜心中死去了,死後轉生到三十三天。那條毒蛇就是舍利子的前世,帶蛇的人是佛陀的前世。由於貪執黃金,舍利子尊者都多次轉生於惡趣,可見貪執的過患有多麼大。
在《大寶積經》裡,佛陀教誡難陀說:“親友共交歡,往來相愛念,貪名著利養,難陀汝應捨。”因此,不管貪執親友還是名聲、利養,對修行都是極大的障礙。如果我們一直貪這個、貪那個,不僅障礙來世的解脫,即生中也會很痛苦,沒有一點自在。輪迴中的每個眾生都是獨來獨去,所以沒有必要貪執他人。雖然對於需要幫助、關心者,我們應該給予幫助,但過分的貪執是沒有意義的。
越執著越苦,這是事物本身的一種規律
節選自夏壩仁波切《一切都還來得及》
人一旦對自己所愛之物產生了非常強烈貪心的時候,就會想盡一切辦法去得到。
但是,你越執著就越得不到,即使得到了也很容易失去。這是事物本身的一種規律。
愛離別苦:越執著越得不到活在這個世上還有許多其他的苦。比如說,人們對所愛之物越愛越執著,越執著越把它當成“我的”,把它歸到“我的”範疇內,成為“我所執”。但是,你越把它當成“我的”,就越容易失去。
再比如說,愛自己的孩子,愛自己的妻子、丈夫,因為你太愛了,這個愛已不是那種愛護和關愛,而是變成了一種“在乎”的愛,變成了“我需要你”的這種愛,變成把“你”當成“我”的一部分的那種貪愛。產生了這樣的貪愛之後,就會忽視對方自我意識的存在,就會要求對方所做的一切必須符合己意,有一點點不符合己意的時候,就會感到非常失望、痛苦,難以忍受。
如果你把對方的一切行為,包括言談舉止等等,全部用你的意志架空了,他不就變成了你的傀儡了嗎?這有誰受得了啊?只能離開你了。
在佛經裡,這就叫“愛離別苦”。你只會控制他,佔有他,而不會真正地去理解他,因而導致“愛離別”。一旦離別了,就會想不通,認為我們如此相愛,為什麼會離別呢?有些人就去吸毒,有些人選擇了自殺,有些人酗酒成了酒鬼等等,又進一步地受苦了。
自古以來,人一旦對自己所愛之物產生了非常強烈貪心的時候,就會想盡一切辦法去得到。不過想得到的不止你一個人啊!
你只不過是許多想得到者之一而已,而這個心愛之物只有一個,許多人在追求,怎麼能保證一定是你得到呢?得到了痛苦,得不到更痛苦!
所以,你越執著就越得不到,即使得到了也很容易失去。這是事物本身的一種規律。因為你的功利心太強烈了,你以非常強烈的貪心和自私的行為來獲取它的時候,不但不會得到,反而使它離你而去。
怨憎會苦:越不想碰到的越容易碰到什麼叫怨憎會呢?就是越不想碰到的東西就越容易碰到,沒完沒了地糾纏不清等等,這也會帶來許多的痛苦。
總之,我們一旦有了色蘊( 肉體)、受蘊( 感受)、想蘊( 觀察事物的分別心)、行蘊(善、惡行為)、識蘊(意識形態)這五蘊,就會產生許多許多的痛苦、災難、障礙、違緣等,數也數不清。想脫離苦,應當先認識苦。就像你要報殺父之仇,首先要知道是誰殺了自己的父親,誰是仇人。要不然的話,你怎麼去報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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