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佛人當知何謂 修行
佛法講修行(修是修正,行是行為)
就是修正自己錯誤的行為。
行為實在太多了,豈能說得盡!
所以,佛法把無量的行為歸納為三大類:
一、是身體所造作的身業行為;
二、是言語所造作的口業行為;
三、是起心動念,意業行為。
行為無論有多少,總不出這三個範圍,所以稱為「三業行為」。
思想錯誤
見解錯誤
言語錯了
動作錯了,
這就是錯誤的行為;把一切錯誤修正過來才是修行。
如果人可以衷心改過,不重蹈覆轍,那是件不容易的事。
常人不解善惡,不畏因果,決不承認自己有過,更何論改?
吾等凡有所作為起心動念,佛菩薩乃至諸鬼神等,無不盡知盡見。若時時作如是想,自不敢胡作非為。
印光大師 開示
有些人宿業舊習太重,屢改屢犯,自己不能強作主宰。
這怎麼辦呢?
弘一大師提示大眾
還須常常持誦阿彌陀佛名號
因念佛蒙佛力加被,業消智朗了,這時,不管什麼頑污塵垢,一洗即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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