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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人壽命無常,從出生以後,慢慢長大,經過幾十年,一百年,或者更長的時間,總得一死。普通人以為死就完了,那並不是一件什麼大事。但佛法說,一個人的生命,不是出生以後才有,也不是死了就算完結,如果只是這麼簡單,人生就可糊裡糊塗地混過,不成為什麼大事。其實生命在未出生以前就已經有了,死了之後又會引起新的生命,生到別地方去,生死死生,生生不已,是件難得解決的問題。要想解決這不易解決的問題,所以才成為大事。好比做生意的人,今年年初開始營業,到了年終,計算盈虧,欠人人欠,要還清楚;明年又是一樣,年年如此並不是一結賬就完結。一年年下去,要求得永久的盈餘,這就不是容易事了。

怎樣處理這個問題呢?今年生意好,賺了很多錢,明年經濟有把握,萬事如意;今年虧本了,來年經濟拮據,東移西借,困苦不堪。人生也是這樣,一生一死,在生死當中,就要考慮得失。如果這一生沒有好好的做,下一次失了人身,就算是虧本。如能進步而勝過現在,那就好了。有一點值得注意的,是雖然年終結算,經濟狀況不佳,但如調度得宜,也可勉強過去。所以學佛人,臨終極要緊,平常固然要向上行善,臨終的時候,也得好好注意。

平常都說生死,有的誤以為一死百了,所以現在就先從死說起,從死說到生。普通人對死都有一種懼怕的心理,其實死並沒有什麼可怕,例如平常生意做得好,年關又調度得宜,新年到來,一定有好日子過。所以沒有病的時候,固然歡喜,真的有病痛要死,也並不必怕,只要平時預備好就得了!

佛法說,死有三種不同:一、壽盡而死:壽命真的完了,無論活到好大的歲數,從前生業報所感的壽命,一定會死的。如燈盡油乾,現在每人可活到一百歲左右,到這個時期就得死,無法挽救。二、福盡而死:日常生活需要衣食住行,有的還沒有到老的年齡,不應該死,但是福報完了,沒飯吃,沒衣穿,就餓死凍死。三、不應該死而死:遇到戰爭、水災、火災、失手打死,病無醫藥,不知調養,營養不足,操勞過度等而斷送了生命,這與壽盡福報盡是不同的。

學佛的人對於死,要記著兩個道理:一、什麼時候都可以死,從少到老都有死的可能。人類的壽命,雖大致相近,然由於福盡或枉死,所以從初生就死起,一直到壽盡而死的,都是無定期。所以信佛學佛,要立刻前進,切勿等待他年明年。二、不要以為壽命全是前生業報,實在多數是現生的惡果。不應做的去做,不好好自己保養,或者懶惰放逸,弄得衣食不足,少年、青年、壯年的死亡,勿以為這一定是屬於壽盡而死的。

沒有了脫生死以前,死了還有生,輪迴生死,究竟是什麼一回事,上升,墮落,以什麼做標準?佛法說,由於業力。業力,就是所作所為所引起的力量。今生的受報人間,是前生的業力,前生(沒有得報的)與今生的善惡業,又決定來生的前途。佛教徒每指業力為壞的,其實不然,起心行事所留下的力量,好壞都是業。依自己的業力,來決定自己的果報,所以佛法說:「自作自受」。但是,前生剩下的,今生造作的,或善或惡,業力無邊,來生到底是由那一種業力去促成呢?這有三類分別:一、隨重──無論怎樣,一到病重將死時業力就現起來,平時所做好事壞事都很多,當這個時候,有一項強大的──不管是好或壞會現起來,人就依這個力量去得報。一個弒父的人,心裡常常記在心中,忘記不了,即使忘記,也還是強有力的存在。臨死的時候,這些罪行就會現前。同樣,一個非常孝順父母的臨命終時,孝順的善業,也自然會呈現眼前。這與負債的人到了年終,債主都來,其中一個強而有力的,追討舊債特別厲害,不得不先還他一樣。二、隨習──有的人,沒有頂好與頂壞的業,但平生的作事,習以為常,也可產生偉大的力量,雖小惡終可得惡報,小善也可得善報。所以說:「水滴雖微,漸盈大器」。佛舉例說:猶如大樹,生長時略向東斜,如以斧頭砍斷,勢必向東倒無疑。中國人常說冤鬼要命,宰豬羊的見豬羊,殺蛇的看到蛇,都叫苦連天,驚慌失措。豬羊畜牲等被殺後,牠們早是依業而受報了,但動手屠殺的,都無形中不斷的留下殺業,愈積愈重。所以業相現前(見牛蛇豬羊等索命),隨業去受報。有一故事是這樣說:一個人要謀財害命,夜裡把有錢的人殺害,拿了錢回家。他感覺到被害的人,時常跟在背後要錢要命,恐懼而死。不久,被害的人來了。其實他只受傷,並沒有死。所以說這是冤鬼索命,便不可通,因為此人並沒有死。佛法稱為業相現前,才合乎事理。為惡的臨終現苦惱相,為善做功德的,臨終時必定會安閒愉快,這都是由於所作業力,隨重或隨習而顯現出來。三、隨憶:也有人平生沒有重大的善惡事情,也沒有積習的事情,最後忽然想到什麼,就以此善念或惡念而受報。佛法平常指示對待病重的人,必須叫他念佛、念法、念僧,稱讚他平時布施持戒功德等,使其憶起了功德,心生善念,依這個力量,就會走上好的前途。有人善業很多,可是臨終時受了刺激,心中難過,惡念現前,以致墮落。如一年之中,生意不錯,可惜年終調度不宜,使整年努力付之東流。所以當人臨終,無論年紀老少,均不宜啼啼哭哭,打擾心神,使生起煩惱。應該勸他把一切都撇開,專心念佛、念法、念僧、念施等。如生意不佳,年終處理得法,還可過年一樣。不過,到底平時重於臨終時,如平時造成重惡,每每要他起一善念而不可得。平時能有重大善業,或習善成性,那末加以命終時的助其憶念,就決定可靠了。

怎麼又從死而生呢?一息不來,精神作用停頓,身體的溫度消失叫死。通常說,從母親胎裡出來叫生,在佛法說並不如此。以前生業識為因,配合父精母血的結合(約人類說),從結胎時就開始了新生命,這就是生。所以為了子女眾多的牽累而打胎者,也犯了殺生的戒。為什麼死後要再生呢?這可不一定,有的死後再生,有的就不會再生。所以死後再生,是因為業力的驅使。但依善業得善報,惡業得惡報,一個人總有善業與惡業,那就不是永久解決不了生死嗎?真實的說,單是業力,還不一定能使我們再生;除了業力,還要煩惱作助緣。煩惱中最重要的,是生命之「愛」。貪戀世間,希望生存,這一念存在,就種下生死死生的根源。修行佛法的人,要了生死,就是要斷除生命之貪愛。例如雖有種子,如不澆水加肥,就不會發出芽來。這樣,業種雖多,如無煩惱──愛等水潤,也就不會再感來生的苦芽。如只圖榮華富貴,愛戀生命,那就死死生生,永無了期。要了生死,須徹底看破,沒有生之愛戀,那麼舊的生死結束,新生死就不會發生了。

在沒有了生死之前,希望大家記住:不要作惡,要多作善業,種善因以得善報。不要把生死看作好事情,才會厭離生死,出離苦海。 (本文錄自《妙雲集•佛法是救世之光》227–2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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