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斷是不是「依法不依人」?

問:家中的小孩就讀大學,參加學校學佛社團,孩子行為也變得更好,但卻常常為了趕某位法師的演講,而臺灣南北跑。雖然他不是為了某位明星,不辭勞苦去參加簽唱會等等,但他的行徑好像是另類的追星一族,如何引導他應「依法不依人」?

答:一般人在親近佛法、學佛的過程中,往往會因某位宗教人士的言行身範所感動,而生起孺慕之情,因此而追隨著他的腳步。

學佛的過程中,很容易有上述的情形,尤其對於正在成長中的孩子,並不易覺察自己是為佛法所吸引,或是執著於個人。其實,只要孩子人格能健全,不影響學業與生活規律,經濟上能負擔,加上確定那位法師的知見正確、行為正當,應該可以放心讓他去。因為他已從那位法師那裡,得到佛法的好處,對那位法師已有信心之故。這跟追星不同,因為人格成長的學習,若跟著同一個老師學一段時間會比較適當。

如果您自己也學佛,不妨以學佛過來人的身分來分享,當初學佛時,也是先藉由親近道場、法師,而且從共修中得到精進,更堅定修行的心意,但是還是掌握「依法不依人」的原則。說明在人格成長與佛法正知見的學習過程,法師的確是我們的善知識,彼此可以互相砥礪,法師要的不是弟子偶像式的崇拜,而是遵循佛法、依序修行。

文:轉載至《人生雜誌》241期


【慈誠羅珠堪布︰依法不依人】

概括而言,依法不依人有兩種不同的內容︰一個是佛經上講的內容;另一個是論典中比較強調的內容。

1、佛經上講的內容

從釋迦牟尼佛的經典來看,「法」指的是法性——諸法的本性=空性+光明;「人」是指從凡夫到佛陀之間的所有人,包括聲聞、緣覺阿羅漢,登地以上的菩薩以及佛陀。

也許有人會提出疑問︰既然不依人,那是否連佛也不能依靠、不能相信?

雖然從表面上看,佛陀是淨飯王的太子,是由血、肉、骨骼等構成的五蘊綜合體。甚至小乘佛教也認為,佛的身體是有漏的。因為有漏皆苦,故而佛陀的身體也屬於苦諦。普通眾生與十地以下菩薩的身體,更是血肉組成,屬於有漏苦諦,沒有什麼可靠的。大乘佛法認為,在印度金剛座成佛、轉法輪的釋迦牟尼佛,只是當眾生福報達到一定水準的時候,為了度化眾生,便以眾生的福報與佛的願力等因緣相結合,而在眾生面前顯現出的一個化身——多世累劫精勤修行,在圓滿福慧資糧以後,示現成就,並任運自成地度化眾生——雖然這種化身與佛的法身有一定關係,但卻並不是佛的法身與報身,不是真正的佛,而是佛的一種形象。

綜上所述,一切萬法,包括佛的化身在內,都是內心的顯現,都屬於世俗諦,隨時都會變化,是無常、如幻如夢、千變萬化的東西。唯一可靠的,就是從佛到普通眾生之間所有眾生的心的本性——如來藏空性。除此之外的其餘諸法,都是業的顯現。惡的業力顯現出地獄、旁生等等;善的業力顯現出天人、菩薩、
淨土、剎土等等。

2、論典中比較強調的內容

(1)何謂「依法不依人」

本來經典和論典就沒有矛盾。經典強調的法性如來藏光明,論典中也承認。但論典所指的法不僅是如來藏空性,還包括教法和證法︰教法指所有的經典和論典,證法是指戒、定、慧。

在論典強調的依法不依人,也就學習和研究佛法的時候要相信、依靠正法或真理,而不能依靠人的名聲、地位、勢力的大小等等。要觀察此人所說的話是否符合佛法的內容,是否符合事實,符合就可以相信;如果發現其言談與佛法有所不符,則無論對方再有名聲、地位再怎麼高也不能盲目聽隨。

(2)公案

撰寫《俱舍論》的世親大師,跟喀什米爾的達摩巴吒論師學阿毗達摩﹝論﹞時,發現師父的見解有問題,故在自己撰寫的《俱舍論》中,表示了對師父見解的不滿,之後在《俱舍論自釋》中,也明顯地批評過達摩巴吒的觀點。

世親大師講解《般若經》的時候,抱持唯識宗的觀點,但他的一位著名弟子的見解卻超過了世親大師,是以中觀觀點解釋《般若經》的。弟子站在中觀的立場去破上師的唯識宗觀點,就是依法不依人的具體體現。

撰寫《集量論》等許多因明論著的陳那大師,是印度非常著名的論師。他依止的第一位上師,秉持犢子部的見解。犢子部雖然也屬於佛教,但卻是佛教聲聞十八部裡見解最低劣的,與外道的見解十分相似——承認不可思議的自我存在。陳那大師並沒有因為自己的上師承認不可思議的自我,就隨聲附和、人云亦云,反而故意做出一些行為來表示對上師觀點的不苟同。

他白天打開所有的窗戶,四處尋找「自我」;晚上也在四周堆上木材點燃火,並脫光衣服坐在中間,然後虛張聲勢地假裝觀察自己的身體上有無自我。他的上師聞訊趕來,便問他在幹什麼,他裝模作樣地故意回答說︰「師父呀!我太愚蠢了!根本發現不了您所講的自我!我想是否被衣服遮蓋了,所以脫衣服尋找不可思議的自我。」上師聞言,生氣地說︰「你竟敢諷刺我的見解,不許住在此處!」陳那大師只好頂禮而辭。

撰寫了《釋量論》等七部因明論著的法稱大師,曾向陳那大師的一位著名門徒學習《集量論》。在聽第一遍的時候,對《集量論》的理解相當於他的這位師父;聽第二遍的時候,理解程度與陳那大師相仿;聽第三遍的時候,便發現師父的觀點有誤,繼而告知師父,使師父日漸意識到自己見解的不足,故開明地允許法稱論師推翻自己的觀點,並鼓勵他撰寫《集量論》解釋。所以在《釋量論》中,可以看到法稱論師針對師父觀點的辯駁,這些都是依法不依人的生動事例。

令人欽佩的是,這些上師絕大多數是心胸開闊的標準善知識,他們不但沒有因為弟子的叛逆而不高興,反而允許弟子駁斥自己的論典,從而澄清了自己論典中的錯誤,以免誤人子弟。歷史上的眾多高僧大德,以他們的行為給我們做出了表率,明確地告訴後人,在佛法見解上,要依法不依人。

希臘哲學家亞里斯多德說過一句很出名的話︰「我愛我的老師,但是我更愛真理!」(「吾愛吾師,吾更愛真理。」)這與依法不依人是同樣的道理。

(3)疑問

這就捎帶出一個問題︰我們的上師們也是人。顯宗密宗都強調,學佛離不開善知識;尤其是密法,更是非常強調善知識的重要性。既然依法不依人,是不是除了釋迦牟尼佛以外,凡是以人的身分出現的所有善知識,都是不可靠的呢?

不然,論典的意思是指︰講法者的身分並不重要,不論什麼樣的身分、地位、名氣、福報,只要口裡說出來的是正法,就可以執行;如果講法者所強調的內容違背了大乘佛法,即便他聲名洋溢、如日中天,也一概不能接受。

那麼,如果自己的上師說的法、他的要求或者教誨與佛法有很明顯的衝突,我們該站在什麼樣的立場呢?從密法的角度來說,弟子是不能違背金剛上師教言的。這與依法不依人的標準是否有衝突呢?

有些人遇到過這樣的問題。首先,不觀察而盲目依止上師,最後發現上師的行為有問題,尤其是有違背大乘佛法的地方——以自私自利為基礎,讓弟子做很多不如法的世間法等等時,我們做還是不做呢?

密法要求我們,在沒有依止金剛上師前,一定要從方方面面嚴格觀察,看對方是否具備金剛上師的標準。在沒有觀察的情況下,是不允許依止上師的。

關於金剛上師的標準,無垢光尊者的《大圓滿心性休息》,智悲光尊者的《功德藏》等論典裡都講得很清楚。但末法時代要找一個所有的條件都具備的上師,可能很多人一生都找不到。所以只能退而求其次,只要對方能具備絕大多數的條件,尤其是最重要的條件,就已經很不錯了。在依止之後,就應該把上師當成佛來看待。

「依止」是什麼意思呢?在小乘戒律裡,依止上師只需一個簡單的儀式,上師念誦三遍儀軌,就成為自己的依止上師,從此以後就要跟著這位上師學習。但密法強調,只要對方給自己灌了頂,或者是宣講了密法的續部、訣竅和修法,那就是自己的金剛上師或根本上師,不再需要其他儀式,這叫作「依止」。在依止上師後,無論發現再大的問題,心裡都不能對上師有侮辱、嗔恨之心,這也是密法的要求。具體詳情,可見《事師五十頌》與《功德藏》等論著。

可是現在很多學密的人,兩個要求都沒有做到。首先,根本沒有觀察上師就盲目地接受灌頂、接受密法訣竅等等;其次,在依止上師後,一旦發現上師稍微有一點問題,立即就對上師,甚至對整個佛法退失信心,甚而生起邪見。

還有一種現象也會影響很多人的信心,此處有必要講一下︰現在冒 充的出家人、活佛、金剛上師比比皆是——只需花二百塊錢,就能在賣袈裟的商家置齊內外整套法衣,再把頭髮一剃。藏傳佛教又沒有戒牒等手續,頭上也不燒戒疤,所以誰都可以偽裝出家人。漢地有些女眾,甚至頭髮都不剃藏在帽子裡,穿上尼姑的衣服,就在大街上要錢,這種情況隨處可見。

在此提醒諸位︰這些人的行為根本不能代表佛法或密法,我們大可不必因為這些現象而對佛法失去信心。如果佛教經論要求、鼓勵人們去做不正當的事情,那是佛教的問題,而不是個人的問題;但佛教從來沒有這樣的教言,所以這些帳不能算到佛教頭上,而只能算到個人頭上!

有些人在世間法上可能很聰明,但在佛法的取捨上卻愚不可及。究其主因,就是沒有經過系統的學習。在《前行引導文》等許多論著當中,都講了依止上師的要求,以及依止上師後,如果發現問題該怎麼看待等問題,想必看過的人都應該很清楚。如果發現給自己灌過頂或傳過佛法的上師行為有問題,則即使生不起信心,也千萬不要有邪見。這時要想︰「這是我自身的問題,是我的觀點或思考問題的方法有了偏差,因為我的心不清淨,所以才會看到不清淨的事物。如果我的心清淨,怎麼會有不清淨的顯現呢?八地菩薩和佛有不清淨的顯現嗎?上師這樣做自有他的理由或密意,雖然暫時看來似乎違背了大乘佛法,但事後的結果卻可能是很好的,只是自己鼠目寸光看不到最終結果而已。」如此說服自己,盡力將邪見、不好的看法壓制、控制住。但如果上師的言行真的嚴重違背了大乘佛法,自己實在無法說服自己,則暫時迴避也沒有問題。

另外,假如依止善知識很多年,卻在聞思修等各個方面沒有得到任何收穫;或者上師經常讓自己去做一些與修行或解脫沒有關係的世間法,即使自己不想做,給上師解釋也得不到諒解,自己的煩惱也因此而增長等等,也萬萬不得對上師生起邪見,但可以與上師保持一定的距離,這樣就可以避免很多問題。這是最好的選擇。但假若因此而對整個佛法和密法失去信心,則肯定是自己的錯誤,是根本沒有任何道理的大錯特錯,只能證明自己的淺薄與情緒化。

總而言之,在一般情況下,如果上師的要求與佛法發生衝突,自己也不能確定上師是卓越的成就者,或具有不造作的菩提心者,則應該按照佛經的標準,根據佛的教誨去做。

如果上師是名副其實的成就者,則即使他的要求與佛經在表面上有所違背,我們還是應該按照上師的要求去做。因為真正的修行人或成就者,永遠不會說出真正違背佛語的話,即使表面上有衝突,其結果也絕不可能有衝突,所以,這種做法也是依法。這是毫無疑問的,很多公案都說明了這一點。

當年,帝洛巴就讓那諾巴去偷農民吃過的一碗粥。雖然那諾巴是大名鼎鼎、成就卓著的比丘、修行人、智者,但他也毫不猶豫地去偷了。表面看來,他犯了偷盜罪,但那諾巴明白,他上師不可能讓他無緣無故地去做偷盜等低俗的行為,其中一定有密意。正因為這種堅定不移的信心,才使那諾巴最終取得了無上的成就。當年密勒日巴苦苦地求瑪爾巴傳法,瑪爾巴不但不傳,還讓密勒日巴給他的兒子蓋房子。這邊蓋完了那邊又蓋一間,那邊蓋完了這邊又蓋一間,蓋完了全部拆掉又重新蓋。

表面上看,這是非常自私的行為,不符合大乘的慈悲理念,但從最後的結果來看,卻是非常特殊的調服弟子的方法。如果沒有這些經歷,也許密勒日巴也不會有後面的卓越成就。但我們不能因為這個公案,就認為所有所謂的上師、活佛、成就者都應該這樣。記得密勒日巴離開上師的時候,瑪爾巴就語重心長地告誡密勒日巴︰「以後你調服弟子的時候,不能採用帝洛巴調服那諾巴和我調服你的這一套方法,因為很多低等根機的人接受不了。」

當然,像法王如意寶這樣的上師,我們絕對可以不假思索地按他老人家的教言去做,無需理由、無須考證。但一般的普通上師,即使他自稱是大活佛的轉世、成就者、空行母等等,曾經也給自己灌過頂、傳過法,但違背佛陀要求的事情,還是不能做,這叫做「依法不依人」。

(4)誤區

現在經常會聽見有人說︰「我上師已經開許我不修加行了!」或「我上師說我不須要修加行!」在此奉勸諸位︰如果你能確定自己的上師真正是像瑪爾巴的上師那洛巴那樣的大德,則無話可說;但如果自己還不能確定,那就要三思而後行。所有大乘經論,無論顯宗還是密宗都一致認為,不修出離心與菩提心,是無法學佛的。如果不按經論的要求去做,而是一味聽從上師的擺佈,就違背了大乘佛法,這種行為就是「依人不依法」。

換言之,只關心對方的名氣大小、地位高低、眷屬財產的多少等等,是非常世俗、愚蠢的做法。所謂「學佛」,就是追求至高無上的智慧與真理。即便對方有名氣、有地位,如果隨意做出違背大乘佛法、違背真理的事情,那是絕不能依止的。

要知道︰即使對方地位高得像羅馬時代的教皇,也與我們自身的解脫沒有關係。之所以大恩上師法王如意寶對我們恩重如山,不是因為他名氣大、有社會地位、宗教地位,不是他讓我們發財、健康、工作順利,而是因為他傳給我們走向解脫的至上法寶,這是再辛苦、再努力、再花大錢也買不到的東西。這就是「依法不依人」。

有些人會四處宣稱︰這位上師是轉了三十世、四十世、八十世的活佛等等;或說︰這位上師很了不起,閉關了多少多少年,今天剛剛出關。很多不辨真偽的人一聽此話,便認為自己很有福報,急急忙忙就去結緣。誰知這位上師明天也說是剛剛出關,後天還說是剛剛出關,天天都是「剛剛出關」,其中的謊言不戳即穿。據說,有些地方經常會有此類不如法的行為發生。

目前,個別佛教徒很容易出現兩個極端︰一個極端,是一聽說誰是某某人的轉世活佛或成就者,就既不觀察,也不思維,便盲目地崇拜迷信、趨之若鶩;第二個極端,是一旦發現某某上師的一點毛病,就對整個佛法失去信心。這都說明我們還沒有找到正規的路,還缺乏應有的智慧,故而會導致這樣的問題。

如果之前不觀察,就去接受灌頂,甚至還遊說其他人接受灌頂,那是要負因果責任的。若在灌頂之後,又發現上師的某些過錯,便大肆誹謗,上師弟子之間拒不來往,道友之間也爭相傳說誰誰誰犯了密乘戒,原來非常好的朋友也斷絕了關係,最後自己感到走投無路、一塌糊塗,那就更得不償失了。

3、結語

彌勒菩薩的《經莊嚴論》中講得非常清楚,即使對石頭、木頭等無情物,也不能有嗔恨心,那盲目地誹謗佛法或修行人就更不合章法了。

凡夫就有這樣的毛病——不願意去尋找別人身上的優點,更不願意傳頌別人的功德;偏偏喜歡觀察、談論別人的過失。一發現別人的少許缺點,就幸災樂禍地四處傳播,並誇大其詞。本來很小的事情,竟越傳越嚴重。

本來佛陀要求我們,要把所有的眾生當作善知識來看待。這個要求很高,我們不一定能做到,但無論如何,也不要輕易誹謗別人;但同時,也不能因個人目的而到處吹噓某人,從而為某些人招搖撞騙製造機會。否則很可能會對其他人造成很大傷害,自己也有很大過失。一方面,對真正的出家人或修行人,我們必須恭敬;但如果要去聽法、灌頂,就需要嚴格觀察。如果不能確定對方是否具備金剛上師的條件,那就只能暫時放棄。

總而言之,正確的做法,是用中立的觀點去對待不了解的修行人——既不要隨意毀謗他人;也不要輕易幫不熟悉的人做宣傳、打廣告,以免助紂為虐、害人害己。

追求真理和智慧,不追求個人崇拜!

恭錄自 《顯密萃要.四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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