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嚴法師
快樂有很多層次,而一般人所追求的「欲樂」,是一種刺激、發洩以及官能的享受。例如,看美景以滿足眼睛的享受、聽音樂以滿足耳朵的享受,或是大吃一頓以滿足口腹之慾等,都是透過身體的官能所產生的快樂,是在刺激感官以後,心中出現的陶陶然、非常享受的感覺。
但是這種快樂只不過是短暫的麻醉而已,並不是全然的放鬆。以喝酒為例,黃湯下肚時的確很快樂,但是喝醉以後的痛苦卻難以言喻,尤其第二天宿醉的折磨就更難受了。所以,刺激身體官能所產生的快樂都會有後遺症,而且刺激的強度還必須隨著次數的增加而不斷地提高,永遠不可能滿足。
在欲樂之中,除了幾種感官的刺激以外,還有一種是成就感所帶來的快樂。人生在世,並不只是為了滿足官能的享受,內心成就感的享受,也是人們追求的目標。例如,在文藝創作的過程中,會帶來內心的快樂;或是讀書讀得非常開心,忽然心有所體悟,也讓人感到很快樂;又或者本來不會的技藝,突然之間學會了,而且還博得他人的欣賞、讚歎時,都會讓人覺得很高興、很有成就感。但是這種快樂也很有限,短暫的快樂消失之後,馬上又會感到不滿足,而且一旦滿足到了驕傲的地步,痛苦就會隨之而來。
所謂「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境界是永遠追求不完的,當自己的成就到達某一層次以後,還是要繼續不斷地往上爬。但人的生命畢竟有其終點,到最後根本不可能再突破時,只好對自己喊停,此時會有一種失落感。因為自己的生命即將結束了,卻不知道該何去何從,不禁懷疑自己一直向前衝究竟是為了什麼?此時如果沒有宗教信仰的引導,難免會茫茫然,感嘆著說:「真不知為誰辛苦為誰忙!」其實,追求成就感的滿足和快樂並沒有什麼不好,因為它是促使一個人在生命過程中,一直不斷往上、往前進步的動力。一般人如果沒有成就感做為生命的動力,就會覺得活著沒有意思。但矛盾的是,千辛萬苦地追求成就,卻發現所追求的目標並不是真正的快樂。
這是因為普通人的心不斷地在動,不是心猿意馬,就是三心二意、心不由己,總是無法掌控自己。在這種情形下,連自己也不知道這究竟是樂?還是苦?但這種不明苦樂的焦灼本身就是苦。因此,一般人在感到無聊時,往往需要找其他人談話、聊天,或者是看小說、看報紙、聽音樂,找些娛樂來消遣自己、消磨時光,讓自己的注意力有所寄託,否則就不知道該把心放在哪裡?
修習禪定能讓我們的心念集中、統一,而得到失卻身體負擔的定樂,能夠免除享受欲樂所帶來的後遺症。在定中的人心無所寄,如果一定要說有所寄的話,也是寄於「一念心」上。因為寄於一念心上,所以心能夠安定下來,內心世界非常穩定,根本不需要再向外求取寄託,就不會再受外在環境所動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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