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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嚴法師

語言文字是傳達思想情感的工具,人類對事物的描述說明、人際之間的交誼溝
通,及人類歷史文化的累積保存,都必須有語文來傳遞和記錄。文字的性質是一
種抽象符號的組合,語言則是這種抽象符號的音聲化,兩者本是一體。

了解了語文的功用和性質,現在從禪的立場來看「文字與不立文字」的問題。我
一開始就強調禪是不能講的,這是為什麼?禪的本身是智慧,智慧無法透過任何
抽象性的符號來表達,文字所說明的只是字典上的意義和概念上的名相,不是智
慧本身,從這個觀點上我們說「不立文字」,就是希望你不要去執著文字所構成
的理念或名相,直接去修行體證。

佛陀說法四十九年,講經三百餘會(這是一般的說法,在此不做學術性的考證),
結集成三藏十二部經典,這些是不是已經達到傳佛心法的目的?沒有!語言或經
典上的文字記載,只是指點你通向修行的路徑、方法、過程和目的,這只是指示
月亮在什麼地方的指頭,根據指頭所示的方向,你去尋找月亮,指頭不等於月亮
本身。因此,佛心必須心心相傳,所謂「直指人心」,不能依語言文字來傳,叫
做「教外別傳,不立文字」。

世界上文字起源最早的四大文明古國,至今也不過五、六千年的歷史,人類運用
語言文字做工具來傳達思想、感情,說明事物、見聞,記錄經驗、歷史,文字的
性質包含了抽象性的一切理念、概念、名相,不一定狹義的限於寫或印在紙面上
的符號。這些符號不能直接傳達佛心,佛心必須從修行中去如實體證。可是在世
諦流布的層面,為了傳播佛法,把修行的方法和目的告訴人,必須假借語言文字
來傳達,因此,禪宗表面上看起來非常矛盾,它既講「不立文字,教外別傳」,
而歷來禪宗的語錄、公案比任何一個宗派的教理記載還要豐富,如《景德傳燈
錄》、《五燈會元》、《指月錄》、《續指月錄》等,近代有人繼續編《續燈
錄》,你從《卍續藏》裡可以看到禪宗語錄之卷帙浩繁,比起華嚴或其他講教理
的宗派還要多,這並不奇怪,只要你了解「不立文字」的含意,並不是要你像個
啞巴或文盲,不說不寫,而是要你先認識文字的限制,不去執著文字相,語文只
是一種權巧的工具,我們能夠借語文來說明修行的方法和目的,但透過語文所陳
述的方法和道理都落第二義,第一義必須直觀現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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