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律法師經典開示】怎樣應對婚姻問題
有一個學佛的,她五十幾歲了,她跟她老公很恩愛。
突然聽到她老公有小三,突然之間哦!
跑到很高的地方跳下去!咻——學佛二十年呢!
沒有辦法接受這個小三。
你這樣~怎麼會那麼笨呢?
你這樣跳下來,能分到財產嗎?對不對?
不是便宜了小三嗎?
活得最好,不是給他最好的報復嗎?是不是?
我說:你這樣觀念不對的。
女人有兩個不退轉:
一、發菩提心,不可以退轉。
二、分財產也不可以退轉。
她說:哦!我知道了。
活著才有時間分財產嘛!
死了哪分得到財產?
好了小三,那麼笨!是不是?
師父,你沒結婚,怎麼那麼厲害?
不厲害怎麼當慧律法師?
回去好好地分財產。
這一個念頭轉過來,哦!她知道了。
我說:千萬不要跳哦!
世界上還有比你老公更厲害的,就是釋迦摩尼佛,好好地聽佛的勸告,世間是無常的。
後來看開了。
所以,她在家現在也誦經了。
學佛修行,真的能改變不幸嗎?
一部分人通過求神拜佛,求財求勢求運,一旦不成功就認為學佛修行對改變不幸是沒有意義的,遂半途而廢,這顯然是對修行的誤解。
你的朋友圈裡是否常常會出現這樣一些消息?
這類顯而易見為賺取熱度而生的消息格式,卻意外受到了不少人的追捧,得到了大量傳播。
事業低谷轉一轉 渴望升職加薪
考試不順轉一轉 想要綠燈常開
財運不濟轉一轉 盼著彩票大獎能夠從天而降
這或許是當今社會人們的幸福感仍未得到充分滿足的體現。人們渴求幸福,但大多情況下又認為自己沒有那麼幸運。在一些人的眼中,求神拜佛和轉發錦鯉似乎並無兩樣。
佛弟子們是否偶爾會被問及這樣的問題:
我們修行的意義是什麼?
修行真的能收穫福報,改變不幸嗎?
1
一問:不幸
要答以上疑惑,首先要問,我們的不幸都是從何而來的?
《涅槃經·遺教品一》有曰:「善惡之報,如影隨形,三世因果,循環不失。」有施必有報,有感必有應;今生的善惡業,引生未來世善惡果。需知人非完人,或有感應者修六度結善緣少造業障,然凡人此一生鮮少有全然不造業障者,更妄論三生,如是循環,今世我們所歷劫數、所結仇怨,都是前世的種因得果,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們常說「善惡到頭終有報」的緣故了。
2
二論:修與行
不幸能否靠累生修行化解?答案是,然。
修行二字固為佛教名詞。修,即修理、修正或修持;行,即行路,持之以恆。因此可知,修正之心與體行之毅力,缺一不可。
佛教中將修行分為大器與小器,即大修行與小修行,人們對此通俗的理解,就是「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善天下」。但對於佛教而言,不論是獨善其身或是兼善天下都只算作小乘,只有「廣大、崇高、無量之利益他人」才可稱之為大乘。
聖嚴法師解大乘時,將其類比為人之乘用交通工具,他認為:「自修自度的人,乘用小的交通工具,自度度他的人,乘用大的交通工具。」大乘者不但要自我修行,還要使天下修善行。歸根結底,大乘小乘的基礎,都在乎切實的修行:不該做的事情不再做,該做而未做的事,應即刻開始去做。從今生起,為未來世多種善因少行惡業,求來世福報。
3
三解:六度
那麼又有人要問了,既然「後世果,今生所為者是」(《因果經》),是否也意味著今生的不幸已無力靠修行度化了呢?
非也。
佛弟子們應當對六度,都有或多或少的了解。六度是大乘菩薩的主要修行方式,即從煩惱的此岸度到覺解之彼岸,不再以眼所見、耳所聞、口所嘗、鼻所聞及膚所親,而憑空生喜怒哀樂諸多情緒,不受聲色等五欲之迷亂。
六度分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六者,逐一而進。布施,救人身,而濟人心;持戒,諸惡不做,眾善奉行;忍辱,小忍痛苦、侮辱,大忍快樂、自滿;精進,行萬事持之以恆,以養法身慧命;禪定,應修「應無所住,而生其心」(《金剛經》);而達智慧境者,開智慧而發智慧心,解脫一切煩惱。
一部分人通過求神拜佛,求財求勢求運,一旦不成功就認為學佛修行對改變不幸是沒有意義的,遂半途而廢,這顯然是對修行的誤解。
泛泛說,修行是一種途徑,讓人堅固啟智,降伏其心,長養不貪不嗔不愚痴,就能於無形中規避生活中的諸多的誘惑風險。修身以養性,心穩定了,就能用福慧雙目,在生活中發現更多的幸運,譬如當下生而為人,即是幸運;家庭美滿,即是幸運;身心康健,即是幸運;多快樂少憂愁,即是幸運;有人愛重、受人愛重,即是幸運;能聆佛法、常誦經文,更是幸運。
找婚姻伴侶應該注意什麼
達真堪布
現在很多人找終身伴侶的時候,只看相貌,根本不觀察對方的人品和條件。其實第一應該看人品,這是最重要的;第二應該看必備的一些條件,家庭背景等,這也是很重要的;第三才是看容貌。但是現在的人都顛倒了,把容貌放在第一位,條件放在第二位,人品放在第三位。甚至有些人根本不觀察、不考慮人品。
應該先觀察人品,為人怎麼樣,然後反覆斟酌,這是最重要的。如果人品不錯,家庭背景也不錯,容貌還可以,然後仔細考慮、思維,跟自己是否合適,能否白頭偕老,最後再決定是否組合一個家庭,這叫成家。決定之後就不能輕易改變了。
現在很多人新鮮感過去就離婚。有的新鮮感過得快,幾個月後就要離婚了;有的新鮮感能持久點兒,能夠堅持一年或幾年,然後就要離婚了……不應該這樣。這是自己做出的決定,你要理智,這是過日子,跟誰過都差不多,為什麼要換來換去呢?應該堅持,不能動搖。若是動搖了,遇到了另一個看似更好的,就開始要拋棄先前的伴侶了,這是壞人。
還有很多這樣的人,最困難的時候在一起,一旦自己有點出息了,就背信棄義,這種人不會有好下場的。我們不能這樣,這是違背因果,也是在糟蹋自己的人格。因果是不假的,一切所做都是不會浪費的。所謂「縱經百千劫,所造業不亡,因緣會聚時,果報還自受。」這樣做將來要遭受痛苦,遭受報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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