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心于事;無事于心!
法藏法師
佛法好象沒有要我們變成槁木死灰!或者,變成一個面對發心的環境,而卻躲躲閃閃的人。
有一種人,他不是不發心做事,只是他發了心,做了事之後,往往禁不住環境的誘惑,發心往往變了質,因而生起「名利顛倒」與「貪欲我執」來。
他自己是自知的,所以他退縮起來了,這並非由于「看破」,更非「放下」,而是就「理論上」的認知,使他決定必須淒淒然地抽離現實。
為什麼說淒淒然呢?事情總要有人做的,于是這一群「自知危險」的人,凝結成一股「山林式」的、「清談」的、「沾沾自喜而又酸溜溜」的「清高」團體。
自喜,是因為滿意于自己目前「清高」的身份。(其實這不也是另一種「貪」?);酸溜溜,是因為心中總是預計著看到別人貪圖名利的「事實」:別人失敗了,他會加額稱幸;別人成功了,他會憂惱地說:「都是名利心作祟!」這種一則自喜,一則冷眼旁觀的心態,正是淒淒然。
其實並非「心不清淨」就不能發心做事,果真如此,天下幾人能做事?做事,對一個大乘修道人而言,往往是為了「修行」的增上,而非為了「事」的本身。
隨緣地承擔,在雜染心生起時,給予認清、照破、放下,這是在不忍聖教衰的願心下,同時促成了自己的增上。凡夫的事,總是雜染、紛擾的,既然是發修道的心而做事,如何在心靈也跟著雜染紛擾的同時,努力地忍耐、反省與淨化,這應是菩薩「有心于事」的歷煉。
為的既是修道,因此事情並非自己找來的,而是在善巧的悲念之下,努力地分別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先做、什麼後做。
然後,當沒有更適合或願意的人去做時,你隨緣地把它承擔起來,盡心盡力地讓事情做得如法些。沒有所謂的成功或失敗,既是修行,那麼事情的過程即是目的。
如果有錯誤,自可坦然地檢討,甚至讓給更適合做的人,並無所謂的「失」;如果有成就,那也是因緣和合之下結果,連多看一眼都不必,更何況有「得」的感覺?菩薩「無事于心」的況味大概與此差不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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