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佛教的本質上說,從佛教的史實上說,佛教確是世界各宗教中最最愛好和平的宗教。
佛教主張慈悲主義,能給予他人乃至一切眾生之樂稱為慈,能拔濟他人乃至一切眾生之苦稱為悲,在慈悲主義的實踐下,不會見到可瞋可恨的人,只有見到可憐可憫的人。所以,在佛教徒的觀念中,戰爭是最最殘忍的事,寧可犧牲了自己的生命,貢獻出自己的生命,來感化強暴,來贏取和平,也不願以牙還牙、以暴抑暴地從事戰爭。在佛教史上,佛教徒們常常遭受到異教或政治的迫害,除了從容殉教,從未有過暴力的反抗。
雖然,在佛經之中,也有說到以金剛怒目的精神,摧毀邪魔惡怪的勢力,但那畢竟是屬於精神界的修持工夫,而不是現象界的實力表現。
不過,菩薩為了適應各類眾生的根性及各種環境的需要,化現的姿態是可以活用的,比如《華嚴經》善財童子的五十三參之中,就有從事於烽火戰爭及嚴刑峻法的菩薩;觀世音菩薩的三十三應化身中,也現有大將軍身。在《瑜伽菩薩戒本》之中也說,菩薩如果見有惡賊為了貪劫財物而要殺很多的人,或者有人要殺已證聖果的大小乘聖人,菩薩為了不使那個殺人者因了殺死多人或聖人而墮無間地獄,寧可自己先把他殺了,讓自己墮地獄──這種出於悲憫之心而非出於貪心及瞋心的殺人,佛教是許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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