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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原始聖典阿含部及律部中看,居士的宗教生活,也就是三皈、五戒、八正道、五法具足、四攝法等的生活,居士與一般俗人生活的不同處,也是從這些德目的實行之中表露出來,這些德目,上面已講過了。

 




 



所未講的,是修持解脫道的問題。解脫道不離戒、定、慧,這可參閱我的另一篇拙作〈怎樣修持解脫道?〉,便可獲得一個概要。在此不再贅述。 

 



  

 



但是,在一個居士的日常生活中,必須每日抽出最低限度的時間,來將身心全部交給自己的信仰,如能定時定數那是最好,至少每天不得少過兩次。這樣才能得到修持的力用。配合自己的生活環境,拜佛、靜坐、誦經、念佛(如環境嘈雜,觀想默念即可)、懺悔(包括毫不容情地反省,至誠懇切地悔過,以及對於三寶恩德的感仰),選定一兩種,作為日常的恆課,但於懺悔一項不能缺少。唯有在不斷地懺悔之中,才能不斷地改往修來,才能不斷地邁向成佛之道;唯有天天都是生活在「覺今是而昨非」的新境界中,才是最能變換氣質的人,才是最有新希望、最有新發現的人。





古人的宗教經驗,往往也是從懺悔之中得來的。懺悔不一定要儀式,跪著、坐著、站著,均無不可。不過,凡在功課之時,必須放下萬緣,一心皈命,縱然少到每次僅僅數分鐘,行持久了,日子長了,必有效驗可觀,至少,對於人生的境界,必將開朗豁達。這也就是解脫道的實踐工夫。 


如果時機因緣許可,應當設法多參加寺院中比較長期的法會,全力精進。但也不能僅靠參加法會,否則便成一曝十寒,得不上力。

 




 



居士如果希望吃素,那是很好的,但你一定先要求得家人一致而充分的諒解;如果希望在每月的六齋日受持八關戒齋,那你至少要預先徵得你丈夫或妻子的同意。否則,因了學佛而使家庭失去和樂,那是不應當的。

 




 



總之,一個居士應當是一位菩薩道的實行者,首先要變換自己的氣質,再來佛化家庭,然後佛化社會。居士當擁護三寶,切不可毀謗三寶。附記:本篇及下一篇〈怎樣修持解脫道?〉,係應佛教文化處的要求而寫,曾於一九六四及一九六五年單行印刷兩版。列為法鼓小叢刊的兩種。

 




 



本文摘自法鼓文化出版「學佛知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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