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波法師:不怕得罪人的人才是菩薩
如果我們能像蠟燭一樣,犧牲自己去照亮別人;能夠像朝露一樣,哪怕瞬間死亡,也要用微弱的力量去滋潤萬物的生長。
不怕吃苦和吃虧,如此我們就是菩薩。可是我們有這樣做過嗎?說白了,我們真的很少看到或做到;不但如此,而且看到的就是鬧哄哄的群眾。國外的一個思想家說:我愛人民,但我討厭鬧哄哄的群眾。我覺得這個話是深刻的!我們也不喜歡鬧哄哄、不遵守規則的群眾,雖然信仰告訴我們:不住。有人會說:「你不是慈悲嗎?」極端的慈悲就會出禍害,極端的方便就會出下流……現實中利用善良人行騙的事還少嗎?難道我們不應該引以為戒嗎?
現實之中,大家都不愛得罪人,儘管有責任……最後那個人大代表說:「你看有兩個人在那裡吵架,誰都不管?就你在那裡說,你是大和尚,這事不應該由你出面!」是的,我是大和尚,沒有人管的時候,我能沈默嗎?至少在當時:做小和尚,可以有藉口閉著眼睛裝作沒聽見;我不行!站得高,又看得遠,我不管誰管?如果我再怕得罪人,寺院還會有規矩嗎?
其實,真正為了公心,不怕得罪人的人才是菩薩!我不是在為自己裝扮,更不是在美化自己。因為如果寺院裡的事情沒有人說,沒有人去管理,那麼這就是一個市場或者叫商場,根本就不是道場。如果它叫道場,我們就應當去負責!如果人們總是抱怨社會風氣不好,而自己卻可以置身於事外、麻木不仁,那麼社會風氣永遠不會好起來!所以我們應當反思和反省,而不僅僅是指責和抱怨。
又如同太陽的光熱一般,能夠無私無畏地去普照大地。
太陽不會因為人們長得高或者長得矮,就不去普照他,除非人們拒絕逃避陽光,否則它就一定普照大地,普度眾生。
能夠如此歡喜地捨己為人,就會把幸福、快樂佈施給更多的人。
佛教徒的菩薩行,應當歡喜地捨己為人,不怕吃虧和受委屈。儘管這樣的人實在太少了,一般只會在書本上看到;而在現實生活中,不論我們是孤陋寡聞也好,還是失望也好,確實很少發現這樣的人。這樣的人到底有沒有呢?一定有!而且這些真正付出的人可能正在被人看不習慣:因為都自私,你為什麼不自私?於是受到誤會、貶損、誣陷、誹謗,往往是這樣的情形。
就像有人對某個在寺院發心做事的人有意見,經常會指責和否定……對此,我告訴那個好像是有道理的人說:「好,如果他不行,那麼你來做?我給你機會!」然而對方尋找藉口不做,不但不做還要有理……請問:你有什麼理?如果不做,就沒有任何道理。做的那個人或許確實不完美,但是他在行動!完美的人為什麼不去擔當?如果自己不擔當,還要去指責和否定別人,那麼這樣的人,可能是最壞的人!因為他的目的就是讓所有人都做麻木的壁上觀、看笑話……而我會給任何人機會,甚至如果有人覺得我這個位置不錯,只要能夠負責任,我可以考慮讓出來。如果有人比我做得更好,那麼為什麼不可以讓出來呢?如果不讓,那就說明自己有問題,而且我的信仰也不是有說服力的。
我們現在有病的原因,就是因為我們沒有擔當;沒有行動和證明,只有牢騷、心裡不平衡和自私。那又如何改變命運的困擾呢?佛教是一個行動的宗教。如果沒有行動,那麼這個宗教就不會有生命?
如果能夠這樣,那麼我們每個人心中的貪病就會痊癒。
如果不能這樣,請問我們今天說佛法和踐行之間有多遙遠?更何況我們在說的時候,說沒說對都是一個問題,這是值得注意的問題。雖然有時候我們會一本正經地讀誦佛經,但是讀誦之後,行的還是自己的貪嗔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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