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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化上人:把水果拿來祭鬼神,鬼神是怎麼「吃」的?

又有一種鬼,專吃水果。首先略釋四種食:一切眾生,皆以食為依。

食有四種,就是:

(一)分段食:有情眾生,凡有血氣、形相者,皆是分段食。分,就是你有你一分,我有我一分。

段,就是一段一段,或一頓一頓。好像早上吃、中午吃、晚上吃,而中間留一段時間不吃,故為段。人及畜生,都是分段食。

(二)觸食:接觸一下,就能得食。鬼是觸食。

(三)思食:只要想一想,便吃飽了。天人是思食。

(四)識食:連想也不用想了,就是在第八識內,有吃東西的機能。四空天是識食。

畜生都有它的同類,就拿鳥來說罷,同類者則和平共處。非同類者,若想到它家裡做客人,是不可以的,一定會打架的。

記得在萬佛聖城萬聖林裡,那些白鶴有時與老鷹打架,去年一只白鶴被打傷了,也或者是從窩裡摔下來而受傷了。

小果陀往昔曾與它做朋友,果陀前生也許曾為鶴,但他聽過一些佛經,故今生轉為人,這也不一定的。

他見到這個鶴朋友在受難,於心不忍,便把它送到醫院去救治。可是群醫束手,愛莫能助,結果又把它送回樹下。

雖然大白鶴挺身保護,但也終於被老鷹擒去了。由此可知,一切眾生,是各從其類,各有其眷屬的。

言歸正傳,眾生都是依食而住。譬如吃水果,剛從樹上摘下來的水果,它是兩個的。好像一個蘋果,它不單是一個,在蘋果上面,還有另一個蘋果。

有人說:「我為什麼沒有看見呢?」你若看見了,便會偷吃啦!這兩個蘋果,其中一個是影子,又可稱為蘋果的「性」。

同樣,每個人不單是一個人,他還有一個靈性隨身。可是人的靈性是藏在人的身體內,而不外露;這個靈性若是跑出來,就會被妖魔鬼怪吃掉。

無論是什麼種類變成的人,其背後仍然留著那個影子,又叫鬼魂(人有三魂七魄)。譬如前生為馬,這個人背後就有一個馬的影子;前生為騾,乃至牛羊雞犬豕,背後都仍然留著那個影子。

開了五眼的人,一看便知道了,「啊!原來這個人前生是只狗!」但並不是人人都能開五眼,因為恐怕他把別人前生的問題都揭穿了,所謂「天機不可洩漏」也!

水果並非動物,它無血氣,但也是生物。有生命者,就有「性」。把水果拿來祭鬼神,鬼神就吃了那水果的性。

鬼不是拿著水果咬一口,才是吃,他只要往前觸一觸,吸去水果的性,就是吃了。所以拜過鬼神的水果,你再吃它,就覺得沒有水果的味道。

我的故鄉東北山上,有一種大熊,它吃東西也不用嚼,就是整個兒吞下去。山上長了一種梨子,叫鐵彈梨,十分堅硬,但熊也不用嚼,一咕噜就把那梨咽下去。


供佛或鬼道的東西能吃嗎?這些供品不能吃!吃了可能會招致災禍!

信眾:請問師父,受菩薩戒的人及出家眾是否不可吃普度過或蒙山過的東西?

傳喜法師開示:

按照那個來說的話,不僅是受菩薩戒或者出家眾,包括我們大家,如果供過三惡道眾生的這些,其實都不可以吃的,不太好,你跟鬼搶東西吃嘛,不太好。

應該說那個也是沒營養了,這是普遍的一個現象。

上供的食物跟下施的食物有很大區別的,上供的食物放到那邊,它腐爛的速度會比較慢,下施的食物腐爛很快,馬上就會臭掉。

像蘋果,一個是上供的,一個是下施的,下施的那個蘋果很快就會腐爛掉,而且如果你人去吃沒什麼味道的,沒味道,沒營養,那營養早被鬼吸掉了。

我們念變食真言啊,已經供給它們了,所以按照嚴格的來說,你就上供過的,你本來已經供給佛了,也不可以再拿來自己吃,也不可以的。

所以一般性是上供下施,上供完了之後它已經是屬於佛的,接下來就是下施給十方法界眾生。

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說,不要說下供過的,蒙山啊,普度過的這些食物我們不能吃,就是供過佛的最好也不要吃,嚴格的來說。


嘎瑪仁波切:佛菩薩為什麼不喝我們供的水?

很多學佛之人,平常總在心裡問:“佛菩薩到底在不在?如果在的話,我為什麼看不見?”這幾乎成為每個人都會有的疑問。

我的一個鄰居,雖然修得不怎麼樣,但也從小當喇嘛,因為經常恐嚇別人,搞得自己名聲很壞。他偶爾也穿上袈裟去到昌列寺。

有一天,他怔怔地問我,“佛,到底存不存在?你給我個答案!”我說:“我說當然有。你不能自己感受到佛的存在嗎?”他說:“不行啊。我每天早上都供佛,晚上供杯裏的水,也看不出來他是喝了沒有。佛如果真的存在,他把水喝一喝總是好事吧,可他又不喝水。所以我才一天到晚感到莫名其妙,不知道他到底在不在……”我說:“你想看到水被喝掉?那簡單,你在家裡養幾隻老鼠,也許它們每天會幫佛祖喝一點。”這當然是玩笑話了。

佛菩薩不食人間煙火,不會吃我們的供品、喝我們供的水,我們的一切清淨供養也是佛菩薩們慈悲方便眾生,為了能以一種合情合理的方式,讓大家慢慢累積福報資糧。

佛菩薩們比我們人類的層次高太多了。我們每個人身體裏都有幾十萬億細胞,每天都可能產生幾十萬億的細菌,這麼多的細胞和細菌,怎麼才能知道“我”在這裡呢?它們生存在自己的世界裏,在那兒延續它的家族和事業,它們並不知道有一個長得像“我”這樣的人,在掌控著它,帶著它到處遊蕩。

一隻昆蟲也好,一隻螞蟻也好,都不可能知道外在有那麼大的星球存在。我們的能力也是如此,根本就不可能看到佛菩薩,等到你有能力看到佛菩薩,你就跟佛菩薩差不太多了。

以我們現在的能力,連二度空間都無法透徹究竟,更不要說三度空間及更多維度的空間。連我們自己身上的細菌,還要借助顯微鏡來觀察,可見我們的本事根本不夠認得出佛菩薩,凡夫俗子不要高估自己的能力。

雖然我們看不到空氣,但空氣一直在身邊包圍著我們。當你清淨自己的內心,用心感受諸佛菩薩的存在,你就會深信不疑:佛菩薩無時無處不在。實際上“佛性”,就是每個生命的意識層面,最純潔、最無暇、最慈悲、最智慧的一面。當你悟出這個道理以後,要學會讓自己內心深處的意識,我們叫靈魂深處,像海浪一樣的雜念逐漸沈澱清淨。把煩惱和痛苦的根源一點一點清乾淨。將通過我們貪婪的心、嗔恨的心、痴迷的心、嫉妒的心、傲慢的心、懷疑的心等等激盪造作的一切雜質污染給清乾淨,連剩下的最後一些小習氣都清乾淨,讓心海裏無風,風平則浪靜,泡沫沒了,沈澱再沈澱,清淨再清淨,就能散發出最深意識本具的圓滿光輝。隨著心海的沈澱,你才會發現原來有那麼多的如“海洋生物”般的雜念在我們心的“海浪”下飄蕩,真的是數不勝數,能夠囤積這麼多的雜念,正是我們思想最深層的阿賴耶,它就像一個儲藏室,像電腦的芯片,像智能儲存的“雲端”。我們把做過的事情,不知不覺中用眼睛“拍”下來,你對所見的一切喜好與厭惡都會灌輸到阿賴耶中。

從此,你看到某個人,就會歡喜;你看到另個人,就會討厭。這又像高倍數的“監控器”會自動拍下並進行儲存一般。在眼、耳、鼻、舌、身、意捕捉信息並儲存到阿賴耶後,慢慢你開始有了各種分別心,你的喜怒哀樂不斷在上演。以我們人的習慣,在善惡兩者的權衡中,大部分時間心念都是不太好的。

西藏一位非常著名的高僧,通過黑白石子觀察自己的起心動念,一天下來,卻發現代表善念的白色石頭很有限;代表惡念的黑色石頭卻黑壓壓一大片。造作十不善業是我們痛苦煩惱的根源,如果沈迷於此,卻沒有絲毫棄惡向善之心,我們內在的佛性如何才能顯現呢?


問:佛教徒需要持守五戒等,密法中供護法為什麼採用酒等供品?

索達吉堪布:這個問題在密宗中有解釋。當年蓮花生大士來藏地時,降伏了很多鬼神,讓他們發願護持佛教,不危害眾生。這些鬼神本來是吃肉喝酒的,許多惡習不能改變,蓮師就特別開許:“只要你們今後竭力維護佛教、不殺害眾生,原來的生活習俗可以不變,你喜歡酒的話,我們也可以供奉酒。”如此承諾之後,他們甘願當佛教的護法。

包括現在漢地的關公,在南方一帶也有供肉、供酒的現象。雖然有些是民間傳統,但對於世間鬼神,有時候不能要求太高,就像有些居士一樣,讓他的所作所為完全像出家人,他暫時沒有達到這種境界,所以可有特殊開許。同樣,對那些鬼神而言,只要是過失不太大、不傷害眾生的供品,可以暫時滿足他們,但有一個條件是:他們必須要維護佛教、維護高僧大德,不能殺害眾生。如是共同簽訂協議之後,佛教徒可以給護法供酒。

——《前行廣釋》


供護法一定要用酒嗎? 

關於藏傳佛教,為什麼那麼注重供護法的問題,已經在上一次說明過。我們都知道不管是藏傳、漢傳佛教,只要是顯宗方面,在別解脫戒,不管是比丘、沙彌,乃至居士五戒,都有不飲酒這一條戒律,可是為什麼藏傳佛教都是用酒來供護法? 一定得用酒嗎?   

單純來看酒本身,應該是穀類的精華。因為是用穀類去釀造,而提煉出來的精華。但因為酒有一種會使人迷醉,令人神志不清的作用,因此在居士五戒等,都有不飲酒這條戒律。其它的戒律,殺、盜、淫、妄,本身就是一個罪業。酒戒,它是屬於遮戒,也就是說,酒本身沒有什麼問題,但是飲了酒會使我們喪失正知正念,會讓我們去放逸而導致違犯其它的殺、盜、淫、妄等戒律。 

過去有一個公案,有一個出家人到山上,而有一個魔女變成婦女,想要毀壞這個出家人的修行,於是她就拿了一瓶酒及一把刀,再帶了一隻羊去見這位出家人。魔女威脅這個出家人說,你要嘛就拿刀殺了這隻羊,要嘛就跟我做不淨行,或者喝下這瓶酒,反正你今天一定要做三件事其中的一件。這個出家人就想,我殺了這頭羊是殺生,罪業很重;跟這個女孩子行不淨行,也是犯了淫戒的罪業;只有喝酒是相對來說比較輕的罪,所以他就選擇了喝酒。結果這位出家人喝了酒之後,因為喪失了正知正念,就開始放逸,就神志不清了。最終他也跟這魔女行了不淨行,也把這頭羊給殺了。因為這樣的緣故,在五戒裡面會特別提醒戒酒的重要性,就是因為飲酒很容易導致酒後亂性。包括現代的酒駕,也因喝酒會導致駕駛人反應遲鈍、判斷失誤,會造成車禍。酒醉的人因為自制力減弱,容易做非法的事,常常會飲酒誤事。所以佛教將不飲酒戒列為戒律,規範所有四眾弟子。 

以過去西藏的風俗,是非常好客的一個民族,是很豪邁的民族。不管是蒙古族也好,西藏民族也好,對於來訪的客人,他們一定會熱情地款待,大碗喝酒、大口吃肉,他們覺得這樣是表達對客人最尊敬的一種方式。現在還有很多地方仍保留這種習俗,就是你一定得跟他對飲幾杯才能盡歡。也因為這樣子的原因,在西藏供護法的時候,除非你真的非常沒有條件,不能兩手空空地供。但再沒有條件,一杯清水還是得有的。 

不管是供養三寶也好,供護法也好,盡量以自己能力所及,用最好的供品去供。我們知道藏式的護法杯,上面有一個杯子,下面還有一個盤子。上面的杯子用來倒酒水飲料,不管是中國的還是西洋的,各種各樣的酒,可能最貴的還是酒類供品,就是以最好的那一份來供養。這在西藏裡面還有一種稱呼叫”喷”,中文是獻新的意思,也就是說西藏人如果喝酒,他們都會沾一下,把最好的那部分,先去供養。早上燒的奶茶,也會把最好的那部分先供養。酒或飲料等等,最好的那一份,最開始的那一份,在我們還沒有喝之前那一份,拿去做供養,這個叫獻新。以世俗來說,這也是一種交朋友的方式。例如請客,客人都還沒有動筷子之前,如果主人自己就先開吃,是很不禮貌的行為。還有上次講關於供護法也有提過,你要談事情,請辦事的有關人員吃飯,如果客人都還沒有到,你就自己開始開酒,自己先開動,這樣肯定是不行的。一定要等客人到了,然後請客人先動筷子,類似這樣子的一種習俗禮貌。 

所以供護法方面,在西藏一定會用最好的那一份,即使實在沒有條件,供茶也可以,但也一定是新鮮的茶,或者說他們自己最好的飲料。一般西藏或漢地來說,還是以酒為最貴最好的飲料。我們因為守居士五戒,及出家人守戒律的關係,自己當然是不能飲酒的,但用來供養護法就沒關係。所以護法杯上面的杯子部分,是裝最好的酒水供。 

放在護法杯底下的盤子,是供吃的部分。正常來說西藏是要做一種護法的食子,就是多瑪。不會做多瑪,也可供一些吃的餅乾、糖果之類的東西。如果你沒有西藏藏式的這種護法杯,可以拿一個平常的碗,或者是杯子,然後再加上一個供盤,就是一個裝吃的,一個裝喝的這樣子。雖然可以將自己覺得最好的東西,拿去供養一樣是可以的,但在這邊我們按照西藏的傳統,最好的是供酒。如果家裡的人會因此容易產生邪見,或者說不太認同,甚至生起反感的話,為了避免他們誹謗佛教的情況發生,我們還是可以供其它的東西,比方說茶。雖然我們沒有把護法當成三寶一樣來供,但還是跟供佛一樣,就像招待尊貴的客人一樣,把最好的,至少不能比自己差的那一份,比較新鮮的那一份,先去供護法。這是藏傳佛教以酒供護法的第一個原因。 

第二個原因是有一種說法,蓮花生大士還沒入西藏之前,這些護法還沒有被降伏成為佛教的護法之前,其實都是吃肉又喝酒的,就像一些傳統宗教一樣,是需要殺生去祭祀的。不管在印度、西藏,基本上也包括漢地的所有傳統宗教都是這個樣子。後來藏地的護法被蓮花生大士降伏之後,殺生這部分,因為跟佛陀的教法是完全背道而馳,所以殺生這部分當然就被禁止了。但是供酒的這一部分仍然保留。也就是說,他們不能吃肉了,但是還可以喝酒,因為酒本身並沒有傷害到眾生。從穀類或水果所釀造的酒來說,並沒有殺害到眾生,而且也不是我們自己喝的,它就是供的。另外跟大家附帶說明一下,供護法的酒跟供品,我們自己是不用的。有的人把供品當成像漢傳佛教的方式,類似供在佛前的大悲咒水,供完之後撤下來,自己會喝。但是供護法的東西是不這麼做的。供護法供完之後,就是供出去,不會自己拿來吃或喝,供出去的時候,還要注意要撒到比較乾淨的地方。所謂乾淨的地方,就是不會被人踩踏過,比較不容易被人家跨過或採踏的地方。以西藏的風俗來說,有時候會供在屋頂,或者是樹下、角落等等之類。你們若看過護法的唐卡,就知道很多護法的眷屬,是一些烏鴉、狼等等動物,就是傍生道的動物。所以把這些供護法的供品撒出去之後,就會有那些護法的眷屬們來享用,我們自己是不去用的。也不會把供護法的酒,供完以後自己拿來喝。 

供護法最主要的還是這一份心,第一個是自己本身的戒律要清淨,第二個就是供護法的供品一定要新鮮,而且是要比較好的。雖然不能說最上等,但至少一定要比自己的好,而且是要新鮮的,沒有用過的。然後以一顆虔誠,就像交朋友的心態,希望護法遣除我們在修行道上,或者在承辦為佛教、為眾生的善事上面的違緣障礙。應該以這樣子的一種心態來供護法。 

感恩大家  阿彌陀佛  


智行答問:護法殿都是可以供酒的麼?

網友提問:護法殿都是可以供酒的麼?怎麼看哪個菩薩前可以供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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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致說來,在藏傳佛教,所有的護法都可以供酒。

2、很多時候,供養護法不僅有酒,還有奶和茶。三個杯子,從左到右,供養奶、酒、茶就好。

3、一般供護法的專門用具叫護法杯。上下兩層。上層供本尊、下層供護法眷屬。

一般來說上下兩層都倒酒。有些上層倒酒,下層放一些餅乾、食子、糖果。兩種方法都對。

4、如果沒有護法杯。用個乾淨的供碗,供杯,也完全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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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漢地的護法基本就指的關二爺,因為認為是伽藍菩薩的化現,還有韋陀菩薩。以及四大天王。一般就這麼幾位。在漢地寺院,是不供酒和肉的。一炷香,一盞淨水,一盞佛燈,足矣。

很多所謂的密宗弟子帶著酒肉去顯宗寺院上供,這種發心值得隨喜,但是這種做法實在不合適。好心辦蠢事的例子太多太多了。

2、密宗寺院的護法殿,有一些會特別指出,女性不能進入,或者女性在經期的時候不能進入。以及有些比較特別的諸如供養龍王,在供品灑淨之後不要被女性觸摸。因為總的來說有些護法並不是圓滿覺悟的菩薩聖者,所以會有一些禁忌。

3、護法殿一般在日落時分出供。就是撤換供品,這些供品是可以分食的。去到寺院裡可以具體請教護法殿的執事阿卡(管事兒的喇嘛),他們會幫您解說。


達真堪布:漢藏兩地處理供品的差異

做善業還是做惡業,製造快樂還是製造痛苦,完全掌握在自已的手裡,就是一顆心。恭敬心也是一樣。沒有恭敬心,表面上看起來很恭敬,然而實際上都是不恭敬的行為。有恭敬心攝持,所有的行為才都是恭敬的。

比如說念佛,只要你對佛的心是恭敬的,那麼你坐著念也行,躺著念也行,怎麼都行;如果你的心不恭敬,你坐著念也不行,躺著念也不行,怎麼都不行!

很多人都說「睡覺的時候不能念」,佛說過這樣的話嗎?沒有!你內心裡沒有恭敬,即使在行為上、表面上恭敬也沒有用,都是假的。這不是欺騙上師三寶嗎?這也是一種罪過。

供品也是。在藏地,供品已經供給佛了,自己就不能用了,一定要送到清淨的地方。在漢地就不一樣了,供品一定要吃,一點也不能丟掉。這兩種情況看起來是截然相反的,但是實際上並不矛盾。

藏地人認為供品既然已經供養給佛菩薩,自己就不能再拿回來;而漢地人認為,供品是佛菩薩賜予自己的加持品,裡面有加持力。這兩個行為都是發自恭敬心,所以都是恭敬的行為,都是如理如法的。

如果你供養佛菩薩了,還心存吝嗇,自己又拿來吃,這樣的發心就是不恭敬的,你吃供品的行為有罪過。如果你把供品送到清淨的地方,自己不吃,但還是覺得很可惜,這樣的發心也是不恭敬的,你不吃供品的行為也有罪過。

供養上師三寶,是恭敬心的一種表現,自己喜歡的東西都可以供。如果你把好的東西留做自己用,不好的東西供養給上師三寶,那就有罪過了,因為你的心不正。如果你的心是完全清淨、完全恭敬的,那麼沒有什麼東西是不可以供的。你看見的、聽見的、想到的都應該供養給上師三寶,不能有貪心。

聽見好聽的音樂、看到和得到自己喜歡的東西,那個時候不能有貪心,應該在心裡供養給上師三寶。自己吃的、喝的、用的,包括穿戴的衣服和裝飾品,對這些都不要有貪心。你在穿新衣服之前,可以在空中甩動一下,這是一種表法。不這樣做也行,你在心裡先供養給上師三寶,然後自己再穿,這不僅沒有罪過,反而還有功德。這都是修行的方法。


星雲大師:在家供過的水果怎樣處理比較如法

供品究竟能不能吃,在藏地,供品已經供給佛了,自己就不能用了,一定要送到清淨的地方。在漢地一般都把供品給吃了。其實分析一下各有道理。

藏地人認為供品既然已經供養給佛菩薩,自己就不能再拿回來;其實供養一方面是積累我們福德資糧,一方面為去除我們的吝嗇心,既然供養了東西不是屬於你了,是屬於佛菩薩了!

猶如喬美仁波切說:「供養佛菩薩的食品,供者不能自己取食,而應倒在潔淨的高處。如果有鳥類啄食,那是可以的,因為鳥類屬空行種性。」

而漢地人認為,供品是佛菩薩賜予自己的加持品,裡面有加持力。猶如根據喇拉曲智仁波切的觀點,供品在供養三寶之後,只要觀想三寶賜予我悉地,自己也可以享用供品。

這兩個行為都是發自恭敬心,所以都是恭敬的行為,都是如理如法的,一切在於發心。反之,如果你供養佛菩薩了,但因心存吝嗇,自己又拿來吃,這樣的發心就是不恭敬的,你吃供品的行為有罪過。

如果你把供品送到清淨的地方,自己不吃,但還是覺得很可惜,這樣的發心也是不恭敬的,你不吃供品的行為也有罪過。

以今後大家可以享用供過佛的供品。至於喬美仁波切的觀點,我們可以從某些特殊修法的角度來理解。對漢地的佛教徒來講,這樣對處理供完佛的供品也比較方便。

漢地不像藏地,藏地到處是清淨的山坡和草地,很容易找到傾倒陳舊供品的地方,而漢地的城市裡很難找到一處乾淨的空地,如果把供完佛的供品吃掉,這樣處理就比較方便。

在享用供品上有一點特別要注意:以前情況只限於有時在漢地寺院見到許多人將自己買的水果等食品供在佛像前,一會兒就拿下來帶回去,這會犯盜戒,對境比較嚴厲。

在寺院既然供養了,就是十方所有,個人無權私自處置分配,除非就是供佛後已經撤換下來的後,由寺院裡的師父統一布施給你吃,你可以收下,這是三寶的慈悲護念。

 

另:供過三惡道眾生的食物(如蒙山施食等法會)最好不要吃,全部布施出去,你給給鬼神,施了鬼神,或者供的那個祖先,或者供了什麼的,那個不能再吃了。

下面就此簡單介紹如何在日常生活積累巨大功德的供養事項:

佛龕上的供養,最佳累積功德法

每天早上起床後,首先禮佛三遍,然後就供香、供水,如果出門在外不方便,就只能念雲供咒進行意幻供養。

思惟:為利益一切眾生,我將做此供養,以達到覺悟的境地。無始以來,所有眾生都曾經是我的母親,都曾經仁慈地對待我。接著念:「嗡啊吽」三遍後獻上供品。

當你注視佛龕上的佛像及聖像時,視他們為十方一切上師及佛法僧,以此種認知供養他們,並思惟他們接受這供養後產生極大的喜樂。再思惟自己正供養十方一切佛、菩薩、羅漢、僧團。接著供養十方一切佛像及本尊像,其代表佛的聖身,然後供養十方一切法典,其代表佛的聖口,供養十方一切舍利塔,其代表佛的聖心,供養包括西藏及印度的所有聖物,以及全世界每個家中所有的聖物。

這是最佳的累積供德法。藉由此法不但可以供養一切聖物,不須出門、也不須花一毛錢到聖地去。思惟一切佛像、佛陀、菩薩等皆是上師的化身,藉此可累積最大的功德。

供養畢,願一切有情眾生得到我所累積的快樂和功德,願一切有情眾生的苦皆由我替代,接著回向功德。

在作真實供養時,我們應當供養四種供物,即我執的三種事物和五供等特殊供品

我執的三種事物即自己所珍愛的身體,飲食、牲畜、住宅等一切受用,以及三世所積累的一切善根。

特殊供品包括供水、淨足水、鮮花、薰香、塗香、酥油燈、香水、神饈、樂器等,這些也要根據自己的經濟條件而作供養。這些特殊的供品各有不同的緣起,來果禪師說:「供香則身口不臭,供花則相貌端嚴,供燈則心眼光徹,供水則惡病全消……」這些供養也可與六度相對應,日本的道範法師在《行法肝葉鈔》中說,水代表布施波羅蜜多,塗香代表持戒波羅蜜多,花代表安忍波羅蜜多,燒香代表精進波羅蜜多,飲食代表禪定波羅蜜多,燈代表般若波羅蜜多。

真實供養是供養自己真實擁有的供品。關於真實供養,有「以淨飲食作供養,以善意樂而印持」的說法,意思是在供養三寶時,必須具足兩種清淨:意樂清淨和供物清淨。

一、意樂要清淨。如果發心不清淨,這樣的供養是不如法的。以前有些地方有這種情況:一些小偷也會到寺院去供燈,但他們的目的就是希望三寶加持自己能偷到東西。我們應遠離這樣的不善發心,乃至供養一元錢、一盞燈、一支香以上,都要以善良的發心印持。三寶的加持不可思議,如果能以清淨的意樂供養三寶,得到的回饋將是更為清淨的身心。有些人本來心情很煩躁,但是到寺院後,在佛像前虔誠地供上一支香,然後專注地合掌頂禮,漸漸地身心變得非常寧靜,令人見而生信,這就是三寶的加持。

二、供物要清淨。既不能供養污穢的飲食、陳舊的衣服等低劣物品,也不能供養通過盜竊、掠奪或者以諂誑手段得來的邪物。如果以不清淨的物品供養三寶,不但沒有功德反而有過失。供物應當是潔淨優質的,連自己都不願意享用的低劣物品就不要拿來供養三寶,有些人把不能食用的陳腐酥油用來供燈,這種做法就是不合理的。供品的來源也要清淨,有些小偷為了以後偷東西順利,用偷來的錢財做功德,這種贓物也是不清淨的供物。

我們應當供養以往昔福德所感而無勤現前,以及通過辛勤勞作獲得的清淨財物。

身邊處處有佛台只要你不忘記每天吃飯,就不會忘記作供

當習慣於供養後,那麼身邊那裡都是供養三寶對境。供養飲食的時候,不應把好的自己留起而供劣質的。連你自己也不會受用的劣質飲食品,當然不宜作為供佛之用途。雖然諸佛並不會真的受用這些供品,但為了吉祥緣起及積集功德,你仍須供上合適的供品,否則就寧可不作供。忘了供養並無問題。諸佛不同於凡俗的眾生,你毋須擔心他們會生氣或報復,他們也不會因你忘記供養而要捱餓。供養只為了自己之積聚功德,並不是聖眾有此需要。

你看見的、聽見的、想到的都應該供養給上師三寶,不能有貪心。聽見好聽的音樂、看到和得到自己喜歡的東西,那個時候不能有貪心,應該在心裡供養給上師三寶。自己吃的、喝的、用的,包括穿戴的衣服和裝飾品都可以先供養再享用,這都是修行的方法。不過修持之要訣在於恆久不輟,每天的修持及供養等最好不要中斷,這才能生出因恆心而得之成就。尤其是過在家生活的行者,反正每天都要買菜購物,只要把買回的食品或未食用之菜式作供即可(素食)。這樣的話,既方便又易行,只要你不忘記每天吃飯,就不會忘記作供。

就是你在路上看到一個特別好看的人,可以馬上想:「供養三寶!供養三寶!」)無論看見任何喜愛或貪執的事物,都要誠心意念供養三寶。

其實,除了我們眼睛看見的以外,還有無形的三寶加持,不管你承不承認,只要供養了三寶,就算財物不是很多,也可以積累許許多多功德。此外,自己獲得現世的幸福美滿、安居樂業、名聲遠揚等任何稱心如意的事情,也要想到這完全來自於三寶的大悲,首先供養三寶,生起恭敬心,並觀清淨心。

這所有的一切又是供養三寶又是在念修歸依!

還要提醒大家的是,供養後不要忘了回向發願,平時無論自己頂禮供養、觀修本尊、念誦咒語等一切善根,也應當先供養三寶,然後回向眾生。比如在放生中,就有專門供養三寶的偈頌,有些人看後覺得:「我自己放生就可以了,還供養三寶幹嘛?沒有必要。」其實不是這樣的,無論你做任何一件善事,將善根先供養三寶,後回向眾生,如此既有供養的功德,也有布施的功德。表面上看這是一種耽著,但實際上,這種耽著可令我們積累很大的菩提資糧。佛陀在世時,許多弟子都具有不共的功德,這些功德都是他們往昔供養三寶後,作了回向發願才成熟的。因此,今後大家作完供養後,應立即以清淨意樂來回向發願,這樣一定會如願成熟果報。

用意緣來供養三寶

回向非常重要!如何迴向才能讓功德享用不盡?

 

回向護法神很重要


夢參老和尚:供過鬼神的東西不要吃

在台灣很多做佛事放焰口,那個撒的饅頭和米啥的,大家搶著吃,說吃這個不牙疼,我說你撿鬼吃的了,你還不牙疼呢,你跟鬼搶吃的,那不能吃的。還有供神的東西也不要拿來吃,供佛菩薩的東西,你可以吃。供了神的水果你都不要吃,懂得這個道理嗎?

有人說不吃不是浪費了嗎?供給人家是人家的了,你還浪費啥子呢?好比你供養我,我不要了,我就在那兒擺著,哎,師父你浪費了,我拿回去,你拿回去就拿回去吧,你等於不供啊。

你施給鬼神吃了,或者供給祖先,或者供了什麼的,你不能再吃了,他已經吃了,他吃剩下的你還吃做什麼,那浪費啥呢?沒有這種講法的,因為你不知道這種道理,哎呀,會把東西浪費了,你供養過的東西啊,自己不能用,供養人家東西不能再取回來,再取回來犯盜戒的,已經捨過的東西,不能自己再用,好比我想把這個東西,供養給某位師父,東西還沒給他,還在我這兒呢,你心已經給了,你要再拿來用,你就在他的那份中犯盜戒。

盜戒講的很詳細吶,盜戒最難持了,隨便都犯盜戒,心裡想給誰什麼東西,一時高興啊,我這兒東西給誰了,完了你沒給還要拿回來用。或是後來又後悔不給了,這就糟糕了,都叫犯盜戒。給人家東西了,不能再拿回來,雖然你也沒跟他說,他也不知道,但是你自己心裡知道,菩薩戒裡頭,多分約心,舉離本處,心裡頭一作意就犯了,都不應該的,你心裡已經捨了,不能反悔。


夢參老法師開示:哪些供品不能吃?哪些供養犯盜戒?

居士問:齋跟素?

夢老答:吃素就是不吃葷,不吃蔥、韭、薤、蒜,不吃肉;吃齋不是,齋是過午不食。持八關齋戒,那個齋就是晚上不再吃東西;晚上不但不吃東西,水果、茶水、有顏色的水都不可以喝。如果你長期的有病或者年老,那你賒戒,可以喝喝牛奶、喝喝豆漿,液體的也可以,這叫方便。若你受一天的八關齋戒那不行,一天都要方便,那你不如不受了;不能方便。這是一個。

吃齋,齋者是齊也,是有分際的,過午不食。為什麼?早起做天食,中午是佛菩薩吃、一切比丘吃,晚上是鬼道,鬼神道吃。如果要成佛起碼要一天,所以不吃晚上的、不吃鬼神的飲。

還有些人,我看見很多,做佛事,放焰口,撒的饅頭,撒的米,大家搶著吃,還說吃這個不牙疼。我說:你撿鬼吃的,你還不牙疼呢?你跟鬼搶吃的,那個不能吃的。

還有上供,供神的東西不要拿來吃。供佛菩薩東西你可以吃,供神的水果等,你都不要吃。懂得這個道理吧?

 

居士問:那不是浪費了嗎?

夢老答:你供了,怎麼還浪費呢?供給人家是人家的,你還浪費什麼呢!好比你供養我,我不要了,我就在那擺著。你說:師父,你這個浪費了,我拿回去。那你拿回去就拿回去吧!你等於不供。

你給給鬼神,施了鬼神,或者供的那個祖先,或者供了什麼的,那個不能再吃了。他已經吃了,他吃剩下的,你還吃做什麼?那浪費啥呢!你吃完東西了,除非狗,狗吃大便怕浪費,沒有這種想法的。這是因為你不知道這種道理,認為這把東西浪費了。

供養過的東西不能用,供養人家的東西不能再取回來,再取回來犯盜戒的,我講盜戒時候要跟你講的。心已經舍過的東西不能自己再用,好比這個東西我要供養宏覺師父,沒給他,還在我這。你心已經給了,你要再拿來用,你就在他的份中犯盜戒。盜戒詳細得很,盜戒最難持了,隨便犯了就犯盜戒。心裡想給什麼東西,一時高興,「我這東西要給誰給誰」,就給了。完了,你要拿回來又用,第二天沒給,後來又後悔不給了,這也犯盜戒,給人家東西不能再拿回來。正面沒跟他說,他也不知道,但是你自己心裡知道,特別犯盜戒。菩薩戒裡頭,五戒多分舉離本處,菩薩戒心裡頭一作就犯了,在菩薩戒在五戒都是犯的、都不應該的,你心裡已經舍了,不能反悔。

 

居士問:跟年紀大的人講這個要給你、那個要給你,後來忘了。

夢老答:忘了,也犯。給了,當時就給人家了。你說:我給你了。真要給人家,後來又捨不得了,這種情況很多。說:我還是捨得,忘了。忘了,就犯忘的罪吧!那不是沒罪的,那有罪。還有,給人東西馬上就給,不要三心二意的。說想給誰東西,一定立時就給,別再等。供養的,一定要當時供養,別等,三等兩等;就像你要成佛,成得非常之慢。做什麼事不果決。斷生死,真正要斷,發願,下決心,生極樂世界,我一定能生,堅決生,真能生。

【以上文字依夢老宣講《佛說無量壽經》圓滿時答居士提問法音自行整理,仰請參考】

愛出者愛返,福往者福來。隨喜轉載,功德無量。


供祖先、鬼神、放焰口的祭品可以吃嗎?

請問供鬼神、祖先,或放焰口用的祭品可以吃嗎?

最好不吃。

孔子說「祭神如神在」,祭拜鬼神也好,祖先也好,或者是放焰口施食給餓鬼也好,要想到,這些祭品就是他們的。

就是說,祭品的所有權,已經屬於這些鬼神、祖先,不可以自己再帶回來,再自己享用。這樣也缺乏恭敬,好像到別人家裡去送禮,或者是扛一袋米去布施給人家,結果給別人看一看又拿回來,這當然是不恰當的。

比如清明節去上墳,擺一些果品、祭品,那麼放那裡就不要帶回來了;供完之後,可以撒給周圍的蟲蟻,布施給這些眾生吃。

再來,我們做這些上供的儀式、活動,相應的鬼神必然是感召而來的,而且他們也食用了,就是取掉了這些水果供品的氣味,這樣這些供品的性質就已經變了。

豬吃過的東西,人還不吃;何況鬼神道享用過的,人拿來吃,這可能也會消福報。

但供佛的完全不一樣,因為佛並不享用這些水果之類的。佛是滿滿的正能量,有絕對的慈悲心。當我們上供給佛的時候,會得到佛慈愛的加持。

所以這些水果供在佛前,和供在墳地的,作用、功能大不相同。

所以老百姓都知道,佛菩薩聖誕,比如二月十九、六月十九,一定到寺院裡來討一個平安果,這是有道理的。

當然,也有一種極端的情況,就是說,你沒有這些吃的就要餓死的話,那也是可以用的。

還有,如果供品太多,會不會顯得浪費?

其實祭拜祖先、鬼神,不必擺大排場。它是通過一些做法儀式,念一些經咒,以「唯識變現」的道理,讓食物變得廣大,讓這些鬼神眾都可以享用。

所以寺院裡出食,一般不超過七粒米,所謂「七粒遍十方」。祭拜祖先、鬼神,多數是一種紀念,表達一種恭敬,另外也是一種慈悲、憐憫和施捨,也就是六道眾生之間相互交往的一種手段。

因為佛法的生命觀是非常廣大的,眾生有六道存在,都是凡夫。當然,聖人、佛菩薩就另當別論了。

所以這也不是所謂的偶像崇拜,或者說拜邪鬼邪神。這就像和人打交道一樣,在一些特殊的場景當中有這種心境的表達,這是正常的。

 

早、午齋供佛與出食


供養鬼道眾生的祭品可以吃嗎 -- 美佛寺性仁法師

供養鬼神、餓鬼道眾生之後的供品我們可以拿來吃嗎?不吃會不會是不惜福,吃了會不會惹鬼道眾生煩惱?

2019.02.16 宣講於洛杉磯淨宗學會

我們做施食,做大蒙山,或者有寺廟放焰口,供養那些鬼道的眾生。那些東西,供養的東西,那些供品,我們看起來的時候,那些供品是原封不動,好像感覺到沒有被那些鬼道的眾生吃過。但是有些同修,你如果有吃過那些供品,那些供品的那些味道,就是吃起來可能已經,味道已經是有改變。有些身體特別敏感的人,他們吃了供品就會生病。我覺得我的身體是,就是屬於那種特別敏感的人。我如果吃了那些供給那些鬼道眾生的那些供品,我吃了當下就會吐。所以我從來是不吃那些供鬼神的東西。

但是講到這個問題,那這個供品要不要吃?這個其實是歷來是有爭論不休。我們一般大家公認的就是,就是一般來說,供佛的那些東西,我們是可以吃的,對吧。我們經常講『供佛及僧』,就是供了佛了之後,然後再供養出家法師。我們出家法師是可以吃的,包括我們在家居士。吃了供佛的東西,那會健康,會無病。

但是有些人他們認為,就是供那些餓鬼的東西,他們認為不能吃。他們說出不能吃的理由就是,就是我們不要跟那些鬼道眾生搶吃。我們跟祂搶吃的東西,有時候這些鬼道眾生祂吃不到東西,看到我們吃得,在那裡很開心,祂們難免會起嗔恨之心。所以至於要不要吃這些供品,我覺得這個是真的是因人而異。

有些道場,有些居士,他們是為了惜福,他們要把那些供品拿來吃。我覺得這個是可以講得通。如果不吃的話,因為我們身體很敏感,或者吃了不消化,我覺得這個也可以接受。因為佛法畢竟是法無定法,何況非法。

但是關於這一個問題,我看到有居士問我們的導師。他問老法師,他說那些供過的供品,就是供佛菩薩的,吃了一般不會有事。但是供過鬼神的,人吃多了之後會變傻。有居士這麼問老法師,有沒有這麼一件事情。然後他問老法師,他說如果是不吃的話,那麼一場法會下來,許多的供品沒人吃,那這個是否過於浪費,該怎麼樣去處理。大家猜老法師是怎麼答的?老法師回答說,他說如果說你們說這些供品沒有人吃,吃了會變傻。老法師說你可以送來給我吃。你們都怕變傻,他說我不怕。他說你們不吃才傻,他說我吃了不傻。

所以他特別指出來,他說這些東西,供完之後,當我們去聞這些東西的味道。如果這些東西的味道沒有變,那就說明可以吃。如果是放太久,這些東西的味道變了,就是變壞了,反而我覺得吃了不衛生。就是從衛生從健康的角度來說,如果是放的時間過長的話,它這個東西已經變質已經變壞的話,那我們可以不吃。尤其是在夏天。你看我們有時候做大蒙山,做焰口,一做就是五六個小時。有些東西很快就會變餿掉,就馬上就會變味,變壞掉。那這個東西吃了其實對身體是不好的。所以我們如果要為了健康,為了懂衛生,那我們不吃,這個是可以理解的。但是這個跟鬼神,沒有多大的相干。所以這個東西,供過的東西,供過鬼神的東西,吃不吃,我覺得這個因人而異。

因為有些道場,他們是吃的。有些道場,他們是不吃的。所以站在惜福的立場,不浪費東西,拿來自己吃,我覺得這個是沒有問題。因為我們沒有跟那些鬼道的眾生在搶吃。但是如果是實在是身體特別敏感,那我們不吃,把那些東西給處理了,這個其實也是可以理解。我的恩師夢參長老,他就特別主張,供過鬼道眾生,就是供過超薦臺的所有的一切東西,為了出於對那些眾生的尊重,他們會原封不動地把它給包好,然後拿去,就是供給那些眾生,包括其它的眾生,餵鳥也好。他們是這麼處理。但是每個道場,他們處理的方法不一樣。我不知道我們淨宗學會,我們大家都有吃嗎?所以這個沒有關係,吃了也沒有問題。吃了,我們是站在惜福的立場。如果是不吃,我們站在,就是為鬼道眾生考慮的這麼一個因素。所以這個在佛門當中,沒有千篇一律,沒有一個絕對的答案。所以吃不吃,都沒有甚麼問題,這個不重要。所以這裡特別提到一下。

一般來說,你看像我們供鬼神。供鬼神,一般都是,就是供鬼道的眾生,一般都是選擇晚上去供。因為鬼道的眾生,祂們一般吃飯都是選擇在晚上。所以大家看一般放焰口,你看所有的寺廟裡面的焰口,他們一般都是選擇在晚上施放《瑜伽焰口》。當然在美國有時候也是為了方便,有時候中午就開始的,然後差不多到五六點鐘結束。但是這個在佛教界,有這麼一個,就是一個就是不成文的規定。你看像我們一般是齋天,齋天是選擇在早上。因為早上是天人吃飯的時間。然後一般供佛,我們供佛選擇在甚麼時候?一般選擇在中午,中午是佛菩薩吃飯的時間。我們有沒有晚上供佛的?一般我們晚上不做供佛。所以晚上都是供鬼道的眾生。然後下午一般是,就是供畜生道的眾生比較多一點點。

所以早上是天人吃,中午是佛菩薩吃,下午是畜生道的眾生吃,晚上是鬼道的眾生吃。所以這個在佛門裡面有這麼一個不成文的規定。所以我們講到這個意食,講到觸食,講到分段食,跟同修,就是簡單介紹一下。這個也算是佛教當中的一些常識。因為我們同修聽經這麼多,所以有些人家問起的話,我們大概知道怎麼去回復。所以這個有時候也是挺管用的。就是說我們為甚麼早上齋天,中午上佛供,然後晚上放焰口。它的原因是在這裡。阿彌陀佛!


佛堂供品處置,能不能吃供過佛的東西?

供品究竟能不能吃,其實盡在發心經常有人問:能不能吃家裡佛堂供過佛的東西?在藏地,供品已經供給佛了,自己就不能用了,一定要送到清淨的地方。在漢地一般都把供品給吃了。其實分析一下各有道理。 

藏地人認為供品既然已經供養給佛菩薩,自己就不能再拿回來;其實供養一方面是積累我們福德資糧,一方面為去除我們的吝嗇心,既然供養了東西不是屬於你了, 是屬於佛菩薩了!猶如喬美仁波切說:“供養佛菩薩的食品,供者不能自己取食,而應倒在潔淨的高處。如果有鳥類啄食,那是可以的,因為鳥類屬空行種性。 ”

而漢地人認為,供品是佛菩薩賜予自己的加持品,裡面有加持力。猶如根據喇拉曲智仁波切的觀點,供品在供養三寶之後,只要觀想三寶賜予我悉地,自己也可以享用供品。

這兩個行為都是發自恭敬心,所以都是恭敬的行為,都是如理如法的,一切在於發心。反之,如果你供養佛菩薩了,但因心存吝嗇,自己又拿來吃,這樣的發心就是不恭敬的,你吃供品的行為有罪過。如果你把供品送到清淨的地方,自己不吃,但還是覺得很可惜,這樣的發心也是不恭敬的,你不吃供品的行為也有罪過。

以今後大家可以享用供過佛的供品。至於喬美仁波切的觀點,我們可以從某些特殊修法的角度來理解。對漢地的佛教徒來講,這樣對處理供完佛的供品也比較方便。因為漢地不像藏地,藏地到處是清淨的山坡和草地,很容易找到傾倒陳舊供品的地方,而漢地的城市裡很難找到一處乾淨的空地,如果把供完佛的供品吃掉,這樣處理就比較方便。

在享用供品上有一點特別要注意:以前情況只限於有時在漢地寺院見到許多人將自己買的水果等食品供在佛像前,一會兒就拿下來帶回去,這會犯盜戒,對境比較嚴厲。在寺院既然供養了,就是十方所有,個人無權私自處置分配,除非就是供佛後已經撤換下來的後,由寺院裡的師父統一布施給你吃,你可以收下,這是三寶的慈悲護念。

另:供過三惡道眾生的食物(如蒙山施食等法會)最好不要吃,全部布施出去,你給給鬼神,施了鬼神,或者供的那個祖先,或者供了什麼的,那個不能再吃了。

 

下面就此簡單介紹如何在日常生活積累巨大功德的供養事項:

佛龕上的供養 --最佳累積功德法

每天早上起床後,首先禮佛三遍,然後就供香、供水,如果出門在外不方便,就只能念雲供咒進行意幻供養。

思惟:為利益一切眾生,我將做此供養,以達到覺悟的境地。無始以來,所有眾生都曾經是我的母親,都曾經仁慈地對待我。接著念:「嗡啊吽」三遍後獻上供品。

當你注視佛龕上的佛像及聖像時,視他們為十方一切上師及佛法僧,以此種認知供養他們,並思惟他們接受這供養後產生極大的喜樂。再思惟自己正供養十方一切佛、菩薩、羅漢、僧團。接著供養十方一切佛像及本尊像,其代表佛的聖身,然後供養十方一切法典,其代表佛的聖口,供養十方一切舍利塔,其代表佛的聖心,供養包括西藏及印度的所有聖物,以及全世界每個家中所有的聖物。

這是最佳的累積供德法。藉由此法不但可以供養一切聖物,不須出門、也不須花一毛錢到聖地去。思惟一切佛像、佛陀、菩薩等皆是上師的化身,藉此可累積最大的功德。

供養畢,願一切有情眾生得到我所累積的快樂和功德,願一切有情眾生的苦皆由我替代,接著迴向功德。

在作真實供養時,我們應當供養四種供物,即我執的三種事物和五供等特殊供品

我執的三種事物即自己所珍愛的身體,飲食、牲畜、住宅等一切受用,以及三世所積累的一切善根。

特殊供品包括供水、淨足水、鮮花、熏香、塗香、酥油燈、香水、神饈、樂器等,這些也要根據自己的經濟條件而作供養。這些特殊的供品各有不同的緣起,來果禪師說:“供香則身口不臭,供花則相貌端嚴,供燈則心眼光徹,供水則惡病全消……”這些供養也可與六度相對應,日本的道範法師在《行法肝葉鈔》中說,水代表布施波羅蜜多,塗香代表持戒波羅蜜多,花代表安忍波羅蜜多,燒香代表精進波羅蜜多,飲食代表禪定波羅蜜多,燈代表般若波羅蜜多。

真實供養是供養自己真實擁有的供品。關於真實供養,有“以淨飲食作供養,以善意樂而印持”的說法,意思是在供養三寶時,必須具足兩種清淨:意樂清淨和供物清淨。

一、意樂要清淨。如果發心不清淨,這樣的供養是不如法的。以前有些地方有這種情況:一些小偷也會到寺院去供燈,但他們的目的就是希望三寶加持自己能偷到東西。我們應遠離這樣的不善發心,乃至供養一元錢、一盞燈、一支香以上,都要以善良的發心印持。三寶的加持不可思議,如果能以清淨的意樂供養三寶,得到的回饋將是更為清淨的身心。有些人本來心情很煩躁,但是到寺院後,在佛像前虔誠地供上一支香,然後專注地合掌頂禮,漸漸地身心變得非常寧靜,令人見而生信,這就是三寶的加持。

二、供物要清淨。既不能供養污穢的飲食、陳舊的衣服等低劣物品,也不能供養通過盜竊、掠奪或者以諂誑手段得來的邪物。如果以不清淨的物品供養三寶,不但沒有功德反而有過失。供物應當是潔淨優質的,連自己都不願意享用的低劣物品就不要拿來供養三寶,有些人把不能食用的陳腐酥油用來供燈,這種做法就是不合理的。供品的來源也要清淨,有些小偷為了以後偷東西順利,用偷來的錢財做功德,這種贓物也是不清淨的供物。

我們應當供養以往昔福德所感而無勤現前,以及通過辛勤勞作獲得的清淨財物。

身邊處處有佛台,只要你不忘記每天吃飯,就不會忘記作供。

當習慣於供養後,那麼身邊那裡都是供養三寶對境。供養飲食的時候,不應把好的自己留起而供劣質的。連你自己也不會受用的劣質飲食品,當然不宜作為供佛之用途。雖然諸佛並不會真的受用這些供品,但為了吉祥緣起及積集功德,你仍須供上合適的供品,否則就寧可不作供。忘了供養並無問題。諸佛不同於凡俗的眾生,你毋須擔心他們會生氣或報復,他們也不會因你忘記供養而要捱餓。供養只為了自己之積聚功德,並不是聖眾有此需要。

你看見的、聽見的、想到的都應該供養給上師三寶,不能有貪心。聽見好聽的音樂、看到和得到自己喜歡的東西,那個時候不能有貪心,應該在心裡供養給上師三寶。自己吃的、喝的、用的,包括穿戴的衣服和裝飾品都可以先供養再享用,這都是修行的方法。不過修持之要訣在於恆久不輟,每天的修持及供養等最好不要中斷,這才能生出因恆心而得之成就。尤其是過在家生活的行者,反正每天都要買菜購物,只要把買回的食品或未食用之菜式作供即可(素食)。這樣的話,既方便又易行,只要你不忘記每天吃飯,就不會忘記作供。

就是你在路上看到一個特別好看的人,可以馬上想:“供養三寶!供養三寶!”,無論看見任何喜愛或貪執的事物,都要誠心意念供養三寶。

其實,除了我們眼睛看見的以外,還有無形的三寶加持,不管你承不承認,只要供養了三寶,就算財物不是很多,也可以積累許許多多功德。此外,自己獲得現世的幸福美滿、安居樂業、名聲遠揚等任何稱心如意的事情,也要想到這完全來自於三寶的大悲,首先供養三寶,生起恭敬心,並觀清淨心。

這所有的一切又是供養三寶又是在念修歸依!

還要提醒大家的是,供養後不要忘了迴向發願,平時無論自己頂禮供養、觀修本尊、念誦咒語等一切善根,也應當先供養三寶,然後迴向眾生。比如在放生中,就有專門供養三寶的偈頌,有些人看後覺得:“我自己放生就可以了,還供養三寶幹嘛?沒有必要。”

其實不是這樣的,無論你做任何一件善事,將善根先供養三寶,後迴向眾生,如此既有供養的功德,也有布施的功德。表面上看這是一種耽著,但實際上,這種耽著可令我們積累很大的菩提資糧。佛陀在世時,許多弟子都具有不共的功德,這些功德都是他們往昔供養三寶後,作了迴向發願才成熟的。因此,今後大家作完供養後,應立即以清淨意樂來迴向發願,這樣一定會如願成熟果報。


什麼供品供佛最好?

只要是盡自己所能,你心裡認為最好的東西,都可以用來供佛,都是最好的供品。

供水:能令聲音美妙、障礙消除、內心調柔、神智清明、戒律清淨、身心堪忍、身體壯健等功德。

供花:能使人美麗如花、令人歡喜,人緣極佳;能使人嗅覺正常;身體不會有惡臭;道德聲名遠播;在人群中成為領導者;能令人成就至善至美的事物;能使人獲得廣大的財富;能使人出生在較好的來世;能使人迅速地完成懺罪,成就解脫,圓滿證德。

供香:能消除罪障、增長福報、來世尊貴、所求如願、遠離惡趣、漸獲解脫。

供養水果等食物,能延長壽命、令臉色紅潤、身體有力、心無憂怖懈怠、眾所敬仰、眾人愛樂、具大福報、命終生天、速證涅槃。

供燈:能增長智慧,生生世世如同世間的明燈,常受生為人王,智慧的光明能照亮整個世界;肉眼不壞而明亮,不會變成盲人或近視眼;未來能獲得五眼中的天眼;能辨別善法和惡法,懂得一切因果取捨;具有超勝的智慧,能滅除自他相續中的一切愚痴黑暗;不受外界的各種誘惑影像,有辨別取捨的能力;生生世世不會轉生在邪見或者黑暗之處,常住於光明殊勝之地;具大福報;命終往生天道;能速疾證得聖者果位。

需要注意的是,供品應乾淨、新鮮,擺放要盡可能美觀端嚴,這樣能使自己將來獲得端莊美麗之身。不應把好的給自己用,而用不喜歡東西的供佛。也不能供養通過盜竊、搶劫或者以諂誑等手段得來的物品。應盡量發起善心去做供養。

 

淨空老法師開示:居士在家供佛的水果,供應如何處理?

我現有一個問題懇請老法師慈悲開示,我們這裡的師父講祭祀過鬼神的水果、糕餅人就不能吃,吃了會生病,吃過這些東西的人所生的小該都不好,為了怕路過饑渴的人吃這些東西,祭祀祖墳的水果也要把它切成小塊放在墳前,讓他們吃不成,這樣做是不是有失慈悲,鬼神以意為食,每年的7月15日寺院上要切的水果是幾盆,這是不是太浪費了。 ­

一般的做法,都是將水果洗乾淨,供完整無損的水果。下面有兩則問答,提供您做個參考。­

問:居士在家供佛的水果,供應如何處理? ­

答:這有個簡單的規矩,自古以來傳下來的,我們不能不知道。供養佛菩薩的,撤供之後都可以用,沒有忌諱。供養鬼神的,佈施鬼神的,這些供品撤下來,譬如三時繫念,做三時繫念的這些人,不管是法師、居士,都不可以吃,吃了以後你再做就不靈了。但是沒有參加做的,或者是跟著一般隨喜的,沒有在台上敲法器的,行,可以,這是一般規矩我們要懂。就是供佛的沒有問題,上供、供佛的,我們出家人都可以吃;供鬼神的,燄口施食、蒙山施食,主法的人不可以吃,吃了就不靈了。­

問:每逢年節祭拜祖先,請問是否會有靈魂回來收領這些食物?­

答:有,也有的沒有。怎麼說有?他在鬼道,他就來了;他如果又投生到人道,投生到畜生道、其他道,他就不會來了。這個要知道。人在六道裡頭永遠不斷的在輪迴,隨著業力流轉。但是我們每一年祭拜祖先,這是禮節,這是報恩,報本反始。教育的意義比鬼神來領食物的意義還重,因為現在人都不孝,我們能這樣做,帶動讓很多人看到,他能孝順父母,他能紀念祖先,這個功德就很大。所以不要重視祖先來不來,要重視我們對社會這分的貢獻。 ­


海濤法師:拜地基主的水果可以吃嗎?

問:拜地祇主的水果可以吃嗎?

海濤法師:基本上出家人是不會吃,在家人隨緣。

但是如果你能夠把這個拜拜過的食物,送給流浪動物和貧窮的人吃,功德更大,因為你等於除了拜地祇主,又替地祇主做了布施的功德。


淨空法師:將可吃的食物燒掉做火供,鬼神能吃得到嗎?

問:浙江省浦江縣及上海市等地區,有些同修常買油米、餅乾等糧食,以火燒化供養無形眾生吃。有些人認為長期下去,燒掉這麼多糧食太可惜了,中國有些地方的人都還沒得吃。請問老法師,這樣的火供如法嗎?

答:我同意你的看法,供養鬼神這些飲食不要燒掉,鬼神,燒掉他也不吃,他也吃不到,這個道理你要懂。供養鬼神之後,這些食物可以布施給貧窮的人,布施給需要的人,冥陽兩利。不可以用這個方法,這是錯誤的,這也破壞佛教的形象。實在講佛教裡頭本來沒有這些東西的,佛教裡面做超度的法事是隨緣的,不是佛門有這個東西。佛陀在世一生從來沒有做過一次法會,沒有做過一次超度,這個不可以不懂。這是佛教傳到中國來之後,一些祖師隨俗,原本是附帶的,現在變成主要了。從前主要的是講經說法教化眾生,現在賓主顛倒,講經說法教化眾生沒有了,完全為餓鬼道去服務。你想想,為餓鬼道服務,你將來到哪裡去?肯定到鬼道。人到六道投胎是業力牽引,不是別的,就是你的習氣。你常常喜歡跟他接近,將來就入了他的俱樂部,就這麼個道理。你要跟佛在一起,佛是天天講經說法,天天教學,這個道理不可以不知道。


淨空法師:每一頓飯都要供養佛和一切眾生嗎? 如果吃的是剩飯,必須單供品嗎?

供養是敬意,佛菩薩還會要吃你這個菜飯嗎? 這是表敬意。 佛是日中一食,你早晚都供,你不是把佛就破齋了嗎? 決定不可以。 所以供佛不能過午,過午之後,供佛的飯菜要撤下來,不能過午。 過午,飯菜還供在那裡,這是不恭敬。 供鬼神,供鬼神在晚上,供天在早晨,天是早食,鬼神是晚上吃,這個都要懂。

所以施食都不能用吃剩的東西,如果我們吃剩下來的東西供鬼神都不恭敬,何況供佛菩薩。 在寺院裡面,供佛菩薩的菜是專門燒的,為什麼? 我們一般吃菜的時候要嘗菜,嘗味道,嘗菜的時候這個菜你吃過了,你吃過怎麼可以供佛? 所以供佛的菜裡面沒有油、沒有鹽,真的是淡的,這是最恭敬的。

所以飲食方面,對於調味,中國最好的廚師他不需要嘗,他經驗老到,他加多少他有分量,他拿得很准,高級廚師。 沒有這個功夫,沒有這個本事,那我覺得還是外國的方式好。 外國的東西沒有調味,他的調味都擺在你面前,小瓶的鹽、醬油、糖跟胡椒,都擺在那裡,你自己調,拿出來的東西沒有味道的。 這是外國人習慣,我們中國人不習慣,實際上這很衛生。

而且是每個人口味不相同,有人口味重,有人口味輕,自己調是非常合理的一樁事情。 尤其是大眾在一塊,用外國這種自助餐的方式,一點都不浪費,你吃多少拿多少,喜歡吃的菜你可以多拿一點,不喜歡吃你也可以不拿。

在寺廟裡面,我的主張,「三德六味,供佛及僧」,幾個菜? 六個菜,六個菜是有講求的。 三德六味,早晨三個菜,早餐,晚上如果是當藥石,也有吃晚餐的,三個菜,中午六個菜。 統統用自助餐的方式,乾淨,吃多少拿多少,不糟蹋。

這當然有很多地方是我們的理想,可是供佛的時候一定要恭敬。 自己家裡面不方便,飯煮好之後,第一碗一定是供佛的,供佛的一小碗,在鍋當中取一小杯供佛;菜也是如此,燒好之後,先夾出來供佛的。 供完之後,我們大家都可以吃。 供鬼神的也可以吃,都可以吃。


在家裏佛堂供過佛的供品還能不能吃?

供品究竟能不能吃,其實盡在發心經常有人問:能不能吃家裏佛堂供過佛的東西?在藏地,供品已經供給佛了,自己就不能用了,一定要送到清淨的地方。在漢地一般都把供品給吃了。其實分析一下各有道理。

藏地人認為供品既然已經供養給佛菩薩,自己就不能再拿回來;其實供養一方面是積累我們福德資糧,一方面為去除我們的吝嗇心,既然供養了東西不是屬於你了,是屬於佛菩薩了!猶如喬美仁波切說:「供養佛菩薩的食品,供者不能自己取食,而應倒在潔淨的高處。如果有鳥類啄食,那是可以的,因為鳥類屬空行種性。」

而漢地人認為,供品是佛菩薩賜予自己的加持品,裏面有加持力。猶如根據喇拉曲智仁波切的觀點,供品在供養三寶之後,只要觀想三寶賜予我悉地,自己也可以享用供品。

這兩個行為都是發自恭敬心,所以都是恭敬的行為,都是如理如法的,一切在於發心。反之,如果你供養佛菩薩了,但因心存吝嗇,自己又拿來吃,這樣的發心就是不恭敬的,你吃供品的行為有罪過。如果你把供品送到清淨的地方,自己不吃,但還是覺得很可惜,這樣的發心也是不恭敬的,你不吃供品的行為也有罪過。

以今後大家可以享用供過佛的供品。至於喬美仁波切的觀點,我們可以從某些特殊修法的角度來理解。對漢地的佛教徒來講,這樣對處理供完佛的供品也比較方便。因為漢地不像藏地,藏地到處是清淨的山坡和草地,很容易找到傾倒陳舊供品的地方,而漢地的城市裏很難找到一處幹淨的空地,如果把供完佛的供品吃掉,這樣處理就比較方便。

在享用供品上有一點特別要注意:以前情況只限於有時在漢地寺院見到許多人將自己買的水果等食品供在佛像前,一會兒就拿下來帶回去,這會犯盜戒,對境比較嚴厲。在寺院既然供養了,就是十方所有,個人無權私自處置分配,除非就是供佛後已經撤換下來的後,由寺院裏的師父統一布施給你吃,你可以收下,這是三寶的慈悲護念。

另:供過三惡道眾生的食物(如蒙山施食等法會)最好不要吃,全部布施出去,你給給鬼神,施了鬼神,或者供的那個祖先,或者供了什麼的,那個不能再吃了。


這些供品不能吃!吃了可能會招致災禍!

供品是指在禮佛、拜神、祭祖時使用的食物水果、酒水飲料;按照供奉的物件不同,供品也有差別。居士比丘禮佛一定要使用素食、水果和清水;百姓拜神可以葷素搭配,有酒有水;家庭祭祖就跟家庭用餐一樣,家裡吃什麼,就供什麼,沒有禁忌。

在供奉儀式結束或者香火燃盡後,就可以把供品撤下來;一般來講,大部分人會把供品分食掉,一是避免浪費,二是有食用供品可以沾染福氣的說法。

但是根據夢參老和尚開示,並不是所有的供品都可以食用的!有些供品吃了會招致災禍!

給佛菩薩的供品是可以吃的

給佛菩薩供奉的水果素食是可以吃的,供奉的清水也可以倒在杯子裡喝掉。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拿到寺院裡的供品,供奉完不能自主拿回,必須由寺院主事僧人主動贈送才可以拿回食用。否則就犯了「破用常住」的戒律,和偷盜是一樣的罪過,不過你偷盜的是佛菩薩的東西,罪過更大。

因為你發心送出去的東西,就不是你的了,過後又覺著浪費,拿回來,第一等於沒供,第二供給佛菩薩的東西就屬於寺院的財物,只有僧侶有權利處置,你自主拿回來,就是犯偷盜戒!

佛教儀式「放焰口」的東西不能吃

在很多佛教節日和儀式中,都有給餓鬼施食的善舉,叫做「放焰口」,體現了諸佛菩薩的廣大慈悲,幫助餓鬼道的眾生暫離苦痛,早生善道。

施食時使用的饅頭、米等,絕對不能吃。為什麼,普通眾生的肉眼看不到施食情景,萬一出現與鬼搶食的情況,絕非善舉,弄不好會被怨親纏身。儀式結束最好也別吃,鬼食剩的東西,氣場不對,凡人吃了會出毛病。

拜神的供品最好也別吃

很多商家拜財神、拜關公時會擺上很多雞魚點心、水果甜酒,認為反正不會浪費,擺一擺就拿下來吃掉了,多買些就是了。

實際上,供了就是人家的東西。如果送出去的東西,還認為是自己的,吃下去天經地義,會有福氣,這種想法就大錯特錯了。

你供奉了,就沒有浪費的說法因為這些東西已經供養給神靈了;如果認為供奉多了會浪費,那就不要供這麼多,你在送出去的時候,就已經想著拿回來,覺著浪費,這個神估計拜了也沒用。誠心送出供養,比什麼都重要。

那有人會問,供財神的供品怎麼處理呢?最好的辦法就是分給別人,大家一起食用,自己也可以吃一些,但是要明白吃的是別人的東西,吃別人剩下東西,為什麼吃,是為了結善緣,為了表達恭敬。

祭祖的食物可以吃一部分

在上墳、祭祖或鬼節的時候,很多家庭會製作菜肴供奉祖先,來表達對已故先人的追憶哀思;希望在這個時節,亡魂能夠歸家食一餐飯,重享家庭溫暖。

祭祖的菜肴就像家庭聚餐一樣,每人都有份,一起享用。你拜祭完,就覺著別人已經吃過了,然後全部吃光,不是孝道;應該每樣食物留出一小部分,近河流的倒入水中,或者埋入土裡,使異界靈體真正享受到家庭成員的待遇,不生怨恨。

祖先的供品要量力而行發心供養了就不要有供養是浪費的想法,俗話說:「心誠則靈」,不明白這個道理,再豐盛的供品都是形同虛設。


印隆法師:拜過鬼神的東西可不可以吃?

之前曾寫過一篇:「贊普略談(20151025)」,提到「贊普」原是出於民俗信仰或道教用語,有「請大眾一同成就普度」的意思。而因為台灣人尊崇鬼神的習俗,習慣擺放大量供品,因此也將此習俗帶進了佛教中。

為此,聖嚴法師也分享大陸與台灣放焰口的差別,後來他也隨順台灣習俗,置放大量的供品,但在法會結束後,會將供品分送給低收入戶。

印隆個人去年修持金光明關時(2015金光明關(20150304-0423)),也於供佛齋天後,將所有供品與育幼院的孩童們結緣。除了虔誠觀想其化為無量無邊的上味香積妙供外,也啟白三寶及護法諸天說明準備這些供品的因緣與用意。希望能與育幼院的孩子們廣結法緣,讓他們也有因緣聞法修行。也祈求三寶與護法諸天慈悲攝受,並加持檀越施主福慧增上,富樂吉祥,速成佛道!

以上是談法會供品,另一個與法會供品有關的問題是:「拜過鬼神的東西可不可以吃?」因為有人傳說,被鬼吃過的食物,就沒有營養了,因為裡面的「精華」已經被吃掉了。這是真的嗎?

有云「一切為心造」,若真的做如是想,那也會產生相應的感覺。韓國元曉法師是一位高僧,在唐朝時候來到中國。有一夜晚睡在郊外墳地,半夜很渴沒有水喝,看到旁邊廢墟亂瓦中有一些水,就把水捧起來喝。第二天天亮的時候,一看這是從死屍流下來的水,他當時心裡覺得很噁心,然後豁然大悟說:「三界唯心,萬法唯識,美惡自我,何關水乎?」他喝的時候以為是泉水,喝得非常舒服,到第二天才知道是死屍流出來的水,他從這個地方覺悟了。「一切唯心造」,心清淨平等,死屍的水也與泉水一樣好喝。

而佛教施食給鬼神的食物,都是在供養三寶後,才作薦食。已經得受三寶的加持,是能量滿滿,鬼神吃了止飢渴,我們吃了增福慧!

心念一動,心裡就顯現出世界的一切,天堂、地獄在我們每個人的心裡,十法界都在我們的心中。法界的一切萬象,其實都在我們的心裡。《華嚴經》云:「心如工畫師,能畫諸世間。」心有多大,世界就有多大。


印隆法師:普過的食物是否能吃?

有法友詢問:「很多人說,受菩薩戒不能吃普過的食物,犯戒。但查了菩薩戒,又沒這條文,不知 法師可曾看過經律論中有記載過?」

關於這個問題,如果先從「拜過的食物」上來談、先不看是否受過菩薩戒,就有很多的說法;因為一般認為拜過的東西最好不要吃,但供佛的可以。為何有這樣的說法?之前在這一篇「拜過鬼神的東西可不可以吃?」提到,因為有人傳說,這些食物被「普」過,等同被鬼神都吃過,裡面的「精華」已經被吃掉了;或是這些祭品屬於鬼神,因此不適當再帶回食用。以上這是偏向民間信仰或部分神道教的看法。

而佛教界的「贊普」,是贊助普施於六道眾生齋食及法食之意,敬備各式供品,由主法法師觀想持咒,施食給無量無邊的餓鬼道眾生,祈願受享甘露法食的餓鬼、與會同業大眾的祖先與冤親乃至於十方法界一切眾生,皆能仰仗佛菩薩的慈悲願力,蒙佛法之恩澤而得度。

而因為薦食的時間也通常也相當長,尤其是熟食部分,較容易產生變化,所以味道產生變化乃至質變腐敗,是非常有可能的現象。因此若要在祭拜後食用,一定要注意新鮮與否,不然吃下去的確可能會影響身體。

進一步來談,「受菩薩戒是否能吃普過的食物?」會提這樣的問題,可能是因為菩薩戒「第二盜戒」的戒條:

「乃至鬼神有主,劫賊物,一切財物,一針一草,不得故盜。」[1]

查詢了一些資料,的確有說法是認為這個「鬼神物」,指供鬼神之物,如城隍廟、土地廟等財物之類;若以物奉獻鬼神,鬼神認為是自己的物,就決不可「盜」:

《菩薩戒本疏》:「鬼神有主物者。謂神廟中物或鬼神即為主。或餘為守護主也。」[2]

《梵網經記》:「鬼神等者,約所主以辨物。鬼神物者,有三句:一、鬼而非神,尋常家墓中物及祭祀物等;二、神而非鬼,謂四天王等所有;三、亦鬼亦神,謂諸祠廟中物,鬼趣攝故。」[3]

《梵網經菩薩心地品下略疏》:「乃至鬼神之物。亦是有主。如祠廟中供具等物。亦不得盜也。」[4]

或也有認為「鬼神物」是指供鬼神之物,但為「有主施捨之物」:

《梵網經菩薩心地品下略疏》:「乃至廟堂中供器、鬼神物,咸是有主施捨之物。」[5]

但也有認為「有主」是有「守護主」者:

《梵網經述記》:「鬼神有主者,欲顯鬼神物若有守主,守主邊結罪;無守護人,即不成重,故言『鬼神有主』。或鬼神者,謂鬼神物有主者,謂有主無守及有守護。」[6]

《梵網經菩薩心地品下略疏》:「鬼神物者,謂祠廟中供具,有人守護,或山林鬼神自為守護。」[7]

另外也有將「有主」二字,特別提出解釋,認為若物品有主,自心知是有主、做有主想,盜即成罪。這樣的觀念著重在「心」,並做「有主」物的想法:

《梵網經菩薩心地品下略疏》:「鬼神有主劫賊物者,是指其財物所屬主也。論主,有大小上下之分;論物,有輕重之別。上則佛法僧、君親師,中則官民,下則鬼神、劫賊、禽獸等。但物有主,自心知是有主,即是有主想,盜即成罪。」[8]

再來,若是供品的處理,在漢地與藏地,因為文化地理風俗等不同,也有不一樣的處理方式。藏地是放在林野空地,分享禽獸鬼神等眾生;漢地則是在供品下後,自行或分享食用。

夢參老和尚則是認為,既然是供給鬼神的,那麼供品就歸了鬼神,決定權在於他們在不在於人們,也最好不要吃。這樣的說法,在過去的確有法師解釋,最好「問卜」鬼神的心意;這樣的方式,或許是為了避免「不與而取」,但「問卜」並非適宜的方式,也非菩薩戒所制定的盜戒精神。

 

何謂「盜」?「有主之物,若不問,物主不給予而取,名之為盜。」因為盜有主之物,令主人受損失,心內愁苦,故佛制盜戒。《永嘉禪宗集註》引用律典,說明各種「盜心」之相狀:

《十誦律》有六種盜心,謂:苦切取,謂乞憐狀;輕慢取,有現威狀;以他名字取,謂我是善知識;觝突取,謂慢罵使伏己;受寄取,謂昏昧他寄附;出息取,謂以錢責人之息者。
《五分律》有四種,謂:諂心、曲心、瞋心、恐怖心。
《四分律》有十種,謂:黑暗心,謂不知因果;邪心,謂不識正理;曲戾心,謂諂附;恐怖心,謂恐失之;常有盜他物心,既言常有,則不問多寡,必欲盜耳;決定取,若以力強取,不問可否;寄物取、恐怖取,謂以言恐之,如談他地獄搖撼之事而取財;見便取,謂伺其可取之便而盜之;倚託取,謂假借權勢。
《摩得伽論》有三:強奪取、軟語取、施與還取。皆犯盜戒。[9]

菩薩戒是著重在「心」的戒,諸惡莫做,眾善奉行,發菩提心,廣利有情!所作所為,只要發心不正,就有違菩薩之心。所以從起心動念開始,即要審視自己的發心,是否真正為利益眾生?

而盜戒,必須要具足五緣,方為成就:一、有主物,二、有主想,三、盜心、四、值五錢,五、舉離本處:
一、有主物:鬼神物--下品,結輕罪。
二、有主想。
三、盜心:非與想、非己物想、非糞掃想、非暫用想、非親後想,正是業主。
四、值五錢。
五、舉離本處。

回到「普過的食物是否可吃,吃了是否犯戒」的問題?或許需要更多的研律大德來分享與開示。在此印隆提出一點自己的管見,也歡迎大家討論與賜教。

供養的心意一定要純正,要發真正的供養心。

供養物品不是以多取勝,若發心與觀想如法,則能成就殊勝妙供!

印隆之前在閉關時(2015 金光明關(20150304-0423)),每天早上都有修持一座供佛齋天。因為有計畫於於供佛後,將所有供品(乾貨類)與育幼院的孩童們結緣;而熟食部分(一盤花米),則是到空地撒食,施食與眾生。因此在修法時,除了虔誠觀想這些供品,化為無量無邊的上味香積妙供外;在每一座香,也啟白三寶及護法諸天,說明準備這些供品的因緣與用意是希望能與孩子們廣結法緣,讓他們也有因緣聞法修行。祈求三寶與護法諸天慈悲攝受,並加持施者與受者,福慧增上,富樂吉祥,速成佛道!相信這樣的安排,應是與《金光明經》的供養與施食之慈悲本懷相應。

「持戒的總原則」,是「少欲知足」,如此方能離苦得樂,自利利他,也方為 佛陀制戒本懷!少欲則少煩惱,知足則常樂;我們凡夫會犯過就是多欲,有了還想要更多,不能知足,因此就容易造惡業。因此要時時觀照起心動念,對治貪嗔癡習氣。心念一動,心裡就顯現出世界的一切,天堂、地獄在我們每個人的心裡,十法界都在我們的心中。《華嚴經》云:「心如工畫師,能畫諸世間。」心有多大,世界就有多大。

 

[1] 《梵網經》,CBETA, T24, no. 1484, p. 1004b21。

[2] 《菩薩戒本疏》,新羅 義寂述,CBETA, T40, no. 1814, p. 664c21。

[3] 《梵網經記》,唐 傳奧述,CBETA, T38, no. 682, p. 251c15。

[4] 《梵網經菩薩心地品下略疏》,明 寂光直解,CBETA, T38, no. 697, p. 841c04。

[5] 《梵網經菩薩心地品下略疏》明 德玉順硃,CBETA, T39, no. 699, p. 48a17。

[6] 《梵網經述記》,唐 勝莊撰,CBETA, T38, no. 686, p. 407c22。

[7] 《梵網經菩薩心地品下略疏》,明 弘贊述,CBETA, T38, no. 695, p. 712b02。

[8] 《梵網經菩薩心地品下略疏》,明 弘贊述,CBETA, T38, no. 695, p. 712b02。

[9] 《永嘉禪宗集註》卷上,明 傳燈重編并註,CBETA, X63, no. 1242, p. 290c11。


「民」以食為天,下地獄做「鬼」同樣要煩惱下一餐的著落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饑餓的痛苦對於鬼魂也不例外,所以如果撇開鬼的結局不談,無食可進對鬼魂也未嘗不是件極嚴重的事了。

文:栾保群

鬼也會餓肚子

民以食為天,因為沒有飯吃就要死掉,也就是成了餓死鬼。從這結局來看,鬼的飲食問題就沒有生民那麼嚴重了,即便是餓死鬼,那就繼續餓下去是了,還又能怎樣?但鬼挨餓的感覺卻是與生人一樣的。如今的年輕人已經很少有機會體驗什麼叫餓了,「我餓了,找個麥當勞吧!」如果讓咬文嚼字的人來說,那也只能叫「饑」,而不能叫「餓」。

饑可以忍,而餓就只能挨,而挨餓是一種很折磨人的痛苦,《基度山恩仇記》中唐格拉爾肯用十萬法郎買一隻雞,不是因為他怕死,而是他受不了餓火的煎熬烹炸,那種在死與不死之間的折磨。饑餓的痛苦對於鬼魂也不例外,所以如果撇開鬼的結局不談,無食可進對鬼魂也未嘗不是件極嚴重的事了。

靠子孫吃飯

不知道為什麼,中國的冥界有官有民,牽強一些也可以說有工(但大多是到人世打工)有商(鬼市似也介於人鬼二界之間),但就是沒有農民,那裡沒有春種秋收這一行。然而,沒有農民並不是說鬼就不需要吃飯,「鬼猶求食」,這道理是載於聖經賢傳的(《左傳》宣公四年)。早在冥界還沒有從天界分離出來的時候,祖宗的飲食就是靠人間子孫的祭祀來供應的,子孫如若滅絕,祖宗的在天之靈就只能「若敖氏之鬼餒而」了。

而且這好像也不是中國獨有的特色,由周作人先生所譯,希臘《路吉阿諾思對話集》中有〈關於喪事〉一篇,其中說道:「他們的營養似乎專靠我們在墓上所供獻的奠酒和祭品,因此假如在世上沒有親戚朋友活著,那麼這鬼在陰間只好餓著肚子過這一世了。」

可是子孫的祭祀並不是送去整車的冷凍食品供祖宗慢慢享用,而是只管這一餐,除了請祖宗盡力多吃一些以外,可能連打包都不好通融的。所以鬼魂如果還沒有擺脫人間一日三餐的習慣,那就難免饑腸轆轆了。而佛經傳入中國之後,對冥界的吃飯問題並無改良,且有雪上加霜之勢。原婆羅門教中,閻王爺就是主管地獄的大老闆,所以那裡的社會就等於是公堂加監獄,而這監獄又是不搞外快的兢業模範。

所以「黍稷稻粱,農夫之慶」是不會有的,自然也就沒有麵粉廠,更沒有饅頭鋪、豆腐坊,飯館、食堂就更無須提及了,所以吃飯對於鬼魂確實是一大問題。唐人谷神子《博異志》中記一餓鬼向人哀訴:「我本江淮人,因饑寒而離鄉打工,前月至此縣,死於旅舍。現在實在是又餓又冷,很想做您的僕役,以求一食,再請賞頂小帽禦寒,不知可否?」

這是路死之鬼,本來就是困於饑寒,死後無業,仍然饑寒,也在情理之中。但南宋洪邁《夷堅乙志》卷八〈秀州司隸廳〉條中記一已經死了兩年的鬼魂,雖然口袋裡不缺錢,但卻無處買吃食,只能靠偷人間廚房中的食物或沾享人家祭祀來充饑。

至於那些冥役,本是吃官飯的,也是空著肚子出官差(主要是勾魂),結果便是「無薪不能養廉」,常常出現吃人家一頓飽飯就可以洩漏天機或放犯人一馬的事。唐人《會昌解頤錄》中有一故事:一個大雪天,牛生在一家村店無意中請個又冷又餓的冥吏吃了四五大碗麵片,這冥吏感激不盡,竟把冥簿中有關牛生的機要洩漏出來,知道牛生將來要遇到三次災難,便學著諸葛亮,把解救之法寫入三個信封,讓牛生到時候拆信解災。李玫《纂異記》則記一冥吏四十年方得一飽,而這一飯之恩居然就讓他把一個貪財好殺,見利忘義的狗官給放過了。

冥吏如此,高級的陰官也不例外。唐人戴孚《廣異記》言一高級冥吏對放還的裴齡索求錢財,並言:「鬼神常苦饑。燒錢之時,可兼設少佳酒飯,以兩束草立席上,我得映草而坐,亦得食也。」洪邁的《夷堅志補》卷六〈細類輕故獄〉中一位陰官說:「鬼神均苦饑。若子孫歲時享祀精潔,則可一飽。否則不得食。」鬼神均苦饑,冥神和幽魂全都吃不飽,大約是冥間上下的一般狀況了。

鬼得一飽,可耐一年

唐初的唐臨《冥報記》中有一冥官對生人訴苦:「鬼神道亦有食,然不能得飽,常苦饑。若得人食,便得一年飽。眾鬼多偷竊人食。我既貴重,不能偷之,從君請一食。」這位冥間的貴官既吃不飽,卻又礙著面子不肯去偷竊,守著清規不肯去搞官匪一家的勾當。故事中常說人間的廉吏死後就榮任陰官,寫到故事中真是羨煞活人。但我想老天爺在這一惠而不實的獎勵之外,還有一個考慮:反正這些清官在陽世已經餓慣了,繼續餓下去也不會鬧罷工,而且不只如此,他們顧惜生前的羽毛,此時也許會特意餓出個樣子給大家做模範的。

冥間這種難得一飽的境況,就讓鬼魂們練就了忍饑挨餓的本領。子孫在年節時祭祀,可得一飽,平時不知吃的是什麼,總之是不能果腹的,於是就有了「人得一飽,可耐三日;鬼得一飽,可耐一年」之說,一頓飯才能抵上三天,這個不爭氣的肚子真讓尚在人世的老百姓感到慚愧!

鬼魂不管怎樣,都是生民的祖先,如果祖先在冥間總是吃不飽肚子,那麼以孝治國的人間子孫是不能不感到責任重大的,所以儘管他們不能一日三餐地祭祀祖先,但逢年過節總應該對祖先有一些表示。所謂「鬼得一飽,可耐一年」,那就是給人間子孫限定的最低標準。

餓鬼四處打牙祭

人餓了要求食,是不能責怪的,即使是懶漢也要填飽肚子,才能讓他聽得進規勸。而對於饑餓的鬼魂,就連勸誡都大可不必了。無地可種、無工可打、無物可買,陰山道上連「嗟來」之聲都聽不到(《禮記》中,齊國鬧饑荒,黔敖在路邊發放糧食,因其態度輕慢,一饑民曰:「不食嗟來食。」拒絕接受接濟最終餓死)。

那麼鬼魂們如何取得食物以解決肚子問題呢?除了那一年一度或數度的子孫祭祀,最體面的就是等人施捨了,此外的取之之道都不大光彩:有智有勇的去搶去騙,力氣小些就去偷,最不濟的就只有向人乞討了。

但也不要誤解,好像冥世裡滿街都是乞丐騙子,一片陰暗面。其實那裡真是個太平世界,家家都家徒四壁,根本不必擔心會有不速之客光顧,所以夜不閉戶是自然現象,閉戶的鬼可能倒是有些毛病了。至於鬼魂的乞食,那也只能到人間,冥界是行不通的。一個社會要想沒有乞丐,除了大同世界之外,只有兩種情況,一是有法令嚴禁,見一個抓一個,二是大家全都釜中生塵(鐵鍋都生灰塵了,可見生活之清貧︱其實冥界哪裡還有釜),無物可以乞討。

冥世應該屬於後一種情況,所以那裡的餓鬼只能盲流到人間(六十年代,大陸三年災害時期,一些農民沒飯吃而跑到城裡討飯,稱之為盲流),豈知裡面卻是治安模範,一個乞丐也沒有,頗可作為政績申報玉皇大帝的。而且如果按照考亭夫子的定義,填飽肚子是天理,品咂滋味是人欲,那裡就是只有天理,即使讓最苛刻的道德家去考察,也要嘖嘖不絕於口的了。

子孫祭祀不算是求食,有個好稱呼叫「歆享」,是要冠冕堂皇端著架子來接受子孫們孝敬的,而且別有重大取義,放到最後另說。

無祀幽魂的官辦收容所

提起人間對鬼魂的施捨,厲壇之祭要放到首位,因為它是官辦,列入祀典的。關於厲壇之祭說來話長,此處僅說與鬼魂飲食相關的,所謂厲壇,正如人間的收容機構,只是它收容的是無祀幽魂,即人世間已經斷了香火的孤魂野鬼。「遭兵刀而橫傷者,死於水火盜賊者,被人取財而逼死者,被人強奪妻妾而死者」如此之類,這些鬼魂生前多是人間的下層百姓,「死無所依,精魄未散,結為陰靈,或倚草附木,或作為妖怪」,如果不加以收容,就要為害於社會了,所以天下各級政府都要設有厲壇。但是厲壇之祭只能施捨野鬼幽魂,至於枉死城裡關著的冤魂,就如竇娥進了死囚牢,是不能享受這種社會福利了。

厲壇之祭在明代為一歲三次,即清明日、七月十五日和十月初一。京師的泰厲之祭要設城隍神位於壇上,無祀鬼神等位於壇下之東西,羊三、豬三、飯米三石,這些東西也只是僅具形式,只要弄得熱熱鬧鬧,要黎民百姓明白聖天子的仁政已經澤及九幽就夠了。

實際上,厲壇不僅是無祀之鬼一年三餐的聚食處,平時無家可歸,也往往要到此處棲身,那情景就與街頭的叫花子一樣。因為有了這樣一個處所,平時免不了有些行善的人來燒香上供,這樣那些孤魂就在一年三餐之外,也有一些零星東西打打牙祭了。

民間施食之俗

厲壇的中元節施食是官府的事,民間另有中元節施食之俗。農曆七月十五日,古代號稱鬼節,道教稱為中元節,佛教稱為盂蘭盆節。其實這是典型的中國本土節日,即道家所謂「正月望為上元,七月望為中元,十月望為下元」也,但佛教傳入後,目連救母的故事與中國的孝道一拍即合,到唐代便有了盂蘭盆節,也定在七月十五日,而這天僧侶們正好歷時三個月的「安居」結束,也開始出來活動了。

這一天,依中國民俗是要祭祖宗,而依佛教說,是目連因母親死後陷於餓鬼獄中,故設此功德令諸餓鬼一切得食。中外二節這一湊合,正如俞理初所論,也就是「佛用道家中元,是僧徒爭分中元之利而為之也」(《癸巳存稿》卷十三〈中元施食〉條),那結果就出現了一個意外的場面,本家的祖宗與外來的餓鬼都聚於一堂了。明人于慎行對此頗有微詞,在《谷山筆麈》卷十六中指責唐朝的皇帝於中元節祭祖,道:「是以七廟神靈皆在餓鬼中也,其不道而辱先甚矣!」

但這種道學家的口吻極為討厭,國人講究宅心仁厚,為富而不能不仁,你家的祖宗聚在一起大吃大喝,何妨同時向無家的野鬼做些施捨?而且不過就是一年一次,做做平等的樣子,和諧一下也不算困難吧?

也是明朝的蕭山人魏驥,每年除夕之夜,肅衣冠立於大門之外,祝曰:「凡無主孤魂,今夕無處棲止者,都到驥家過歲。」廳堂上則盛設牲醴以享之,至元旦一早,複衣冠送出(這用心真是令人感動,但倘若此公能把人間的叫花子招到家裡開除夕派對,那我就更為佩服了)。

謝肇淛《五雜俎》卷二說的閩人風俗也很得體,一面是「家家設楮陌冥衣,具列先人號位,祭而燎之」,一面是「是月之夜,家傢俱齋,餛飩、楮錢,延巫於市上,祝而散之,以施無祀鬼神」。所以有見鬼本領的人,往往會看到放焰口(讓僧眾夜間誦經渡亡魂,施食餓鬼,稱之為放焰口)時餓鬼紮堆兒搶饅頭的火爆場面。

除了中元節之外,人家或做水陸道場之類的法事,對於鬼魂也是一次得以果腹的機會,他們得到哪家要做水陸的消息,總要奔相走告,呼朋引類,成群結隊地去趕齋的。

在平時則多是乞討求食。即使是英雄豪傑,也或有過窮途末路的時候,饑火中焚,事關性命,向人乞討食物並不是什麼丟人的事,對於鬼界中的乞丐尤應作如是觀。元代統治者把人分為十等,乞丐就列於儒者之後,算是比鄰而居吧!這安排其實並無大錯,有的儒者有乞丐風,有的乞丐有儒者風,戔夫小儒(小人物或自謙學識淺陋的文人)也無須因為自己比乞丐多個學歷就忿忿不平的。《閱微草堂筆記》卷十二記一乞食之鬼,吐辭蘊藉,儼然是一飽學窮儒:

其人恧然(慚愧的樣子)曰:「君既不畏,我不欺君,身即是鬼。以生為士族,不能逐焰口爭錢米。叨為氣類,求君一飯可乎?」

清人俞樾《右台仙館筆記》卷九中的老者,能報一飯之恩,也是乞食中的賢者。至於某些餓鬼為了求一食之飽,小施騙術,也確有不得已處。

比方說,唐臨《冥報記》寫一野鬼冒充人家亡弟,卻被本主揭破,打出戶外,最後說一句「饑乞食耳」,則頗讓人心酸。《閱微草堂筆記》卷二十四敘一野鬼冒充名人蔡邕的鬼魂以求野祭,但此鬼只看過《趙五娘琵琶記》的唱本,把故事當了漢朝的那些事兒,所以就露了餡。但冒充蔡中郎而不冒充高衙內,還算是近於風雅,而且面紅知恥,不僅在鬼界,就是在人間也算是難得的了。雖然紀昀也許借鬼事來諷刺世情,但揆以情理,鬼趣中也不應少此一種。

但有時為了騙一頓吃喝,弄得人家虛驚一場,也著實可恨。《夷堅丁志》卷一五〈詹小哥〉條寫一野鬼冒充老太太的兒子,讓老人家以為兒子死了,請來和尚誦經超渡,野鬼趁機大快朵頤。但數月之後,那兒子從外地回來了,家人卻以為是鬼,操刀動杖,差一點兒惹出人命。

鬼界中還有一種大型騙局,類似於《聊齋》中寫的「念殃」、「局詐」者,那就不是一疊紙錢和一場野祭就能打發掉的了。《閱微草堂筆記》卷十三記一廖太學,悼其亡妾,幽鬱不適。諸鬼就幻出亡妾之形,捆綁起來,伏地受杖,讓廖太學大放焰口,施食超渡。廖太學不敢不從,可是諸鬼嘗到甜頭,一而再地來詐騙,而且胃口愈來愈大,硬要做七晝夜水陸道場才行,結果是事跡終於暴露。

偷食之鬼

靠偷竊得一果腹,在鬼界也屬於盲流之類,算是小偷,也最為可憐。

北宋劉斧《青瑣高議》前集卷一〈彭郎中記〉說一野鬼入廚房竊食,被灶神捉住,鞭打一頓。主人見此,質問灶神道 :「餓而盜食,汝何責之深也!」

在仁者看來,因餓極而偷食是不足深責的。而人間不少冠冕人物,尸位素餐,把他們拿來跟偷食之鬼相比,就未免有些從輕發落了。

清人梁恭辰《北東園筆錄三編》卷四〈為師惡報〉一條,專有偷食鬼的名目,雖談報應卻頗有理致。有楊御史者與一道士善,而道士目能見鬼。一日,道士來楊家,笑道:「君廚下有偷食小鬼,今投生矣,特不知何家償其債耳。」楊因言近日得一子,令媼抱出,道士審視愕然,道:「不知君曾造何孽業,這偷食鬼竟投生為爾子矣。」楊道:「吾自信一生無大過,只是未得功名之前曾教過私塾,授課有些不大盡責。」道士拍其背道:「妄食東家粥飯,廢卻子弟歲月,尚不為大過乎!」後來楊御史的兒子長大,日事酒色,田地賣盡則掘屋磚換酒,竟不識一字而終。

當教員就開始混飯吃,後來官至中央監委的大幹部,也不過就是那麼混上來的,其惡劣遠勝於偷食之鬼了,由這樣的人掌監察之責,國家的吏治也就可想而知。袁枚《續子不語》卷三〈鍋上有守飯童子〉一則,記人家中有一小神,專防餓鬼竊食。看來此等竊食小鬼易防,對於尸位素餐的大人先生們就只好求之於因果報應了(董含《三岡識略》中對這種人的懲罰是讓他本人做狗吃屎三年)。

最後補充一點,鬼魂中也有靠到人間打工混口飯吃的,如前面提到的谷神子《博異志》中的那位,但這究竟算是另類,而且鬼到人間打工的事以後可能有機會另文詳說,此處就從略了。


奈河就是佛經中的「地獄」,但在中國譯文中變成了河流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奈河只是佛經中「地獄」(Naraka)一詞音譯的變化,奈河就是地獄!但既然這地獄在中國譯文中變成了奈河,於是也就只有把它當成河流了。

文:栾保群

奈河橋

冥界本來就是人間的複製品,人間的山河樹木也會很合理地在冥界出現,但奈河卻不同於一般的河流,它是一條血汙之河。嚴格說起來,奈河只是佛經中「地獄」(Naraka)一詞音譯的變化,奈河就是地獄!但既然這地獄在中國譯文中變成了奈河,於是也就只有把它當成河流了。

這裡先看看這條奈河自唐代以來的演變。與人世的河流日久則變小以至湮沒相反,奈河是由小溪而變為巨河的,在唐人張讀《宣室志》中,那是一條「廣不數尺」的小河溝:「(董觀)出泥陽城而西去。其地多草,茸密紅碧,如毳毯狀。行十餘里,一水廣不數尺,流而西南。觀問靈習,習曰:『此俗所謂奈河,其源出於地府。』觀即視其水,皆血,而腥穢不可近。又見岸上有冠帶褲襦凡數百,習曰:『此逝者之衣,由此趨冥道耳。』」

這樣的河溝不需要橋梁,亡魂至此要脫光衣服,全部留到此岸,然後赤著身子過河,就算正式進入冥府了。這條奈河頗像是幽明二界的分界處,說成陰陽界也是不差的。在《大目乾連冥間救母變文》中也有相似的描寫:「目連聞語,便辭大王即出。行經數步,即至奈河之上,見無數罪人,脫衣掛在樹上,大哭數聲,欲過不過,回回惶惶,五五三三,抱頭啼哭。」

這奈河自東向西流,水勢十分湍急,不同於《宣室志》的小河溝。河的南岸有樹,亡魂掛衣其上,卻還是要涉水而渡,渡水前要點名,「牛頭把棒河南岸,獄卒擎叉水北邊」,想不下水是不行的。北宋彭乘《續墨客揮犀》卷五〈獻香雜劇〉條記伶人作劇中提到奈河,在人們的理解中,那水也應該是深的:

戲裡面有一和尚道:「我近日打坐入定,神遊地獄,見閻羅殿側有一人穿著官服,走近一看,原來是工部都水監的侯老爺,他手裡擎著一物。我就悄悄問左右人等,他們說:『因為奈河近日水淺,侯老爺上一圖,請示要另開河道呢!』」當時侯叔獻正準備興作水利以邀恩賞,讓百姓們甚感不安,所以伶人就在戲中編進這麼一個段子來影射他。

演變為對罪魂的刑罰

小說中寫奈河者以《三寶太監西洋記》第八十七回和清初人丁耀亢的《續金瓶梅》第五回最為鋪張。丁書說,河上雖有三座橋,有罪的亡魂卻不能過,只能涉水,只見那奈河:

這奈河是北方幽冥大海內流出一股惡水,繞著東嶽府前大道,凡人俱從此過。茫茫黑水,滾滾紅波,臭熱濁腥,或如冰冷,或如火燒,就各人業因,各有深淺,也有淹到脖頂的,到中腰的,到腳面的,那些毒蛇妖蟒伸頭張口,任他咬肉咂血,哪裡去回避!

原來這奈河對於罪魂已經成了一道刑罰,其深淺寒熱俱因各魂罪業而自動變化。現在讓人看來,也不免想到,自唐而至清,原來整治人的想像力有了這麼大的進步!

清人所編《玉曆寶鈔》中也有一條大河,但它不在進入冥界處,卻在罪魂受過十殿的刑罰,喝了孟婆湯,要進入六道輪迴之前,也就是離開冥界之處;墮入河內,也就是進入到輪迴中了。那段文字寫得渾渾噩噩,不知所云,也像喝過迷魂湯似的:

諸魂飲畢(指「忘醧」,即迷魂湯),各使役卒攙扶從甬道而出,推上麻劄苦竹浮橋,下有紅水橫肉流之澗,橋心一望,對岸赤石岩前上有斗大粉字四行,曰「為人容易做人難,再要為人恐更難,欲生福地無難處,口與心同並不難」。鬼魂看讀之時,對岸跳出長大二鬼,分開撲至水面,兩旁站立不穩,……落於紅水橫流之內,根行淺薄者歡呼幸得人身,根行深厚者悲泣自恨。……男婦等魂如醉如癡,紛紛各投房舍,陰陽更變,氣悶昏昏,顛倒不能自由,雙足蹬破紫河車,奔出娘胎……。

《玉曆寶鈔》的其他地方沒提奈河,不知此河是否指奈河,也許是奈河繞到陰山背後那一段了吧!

而在《聊齋》中,奈河索性就成了市廛中(商店雲集之地)的臭水溝,九幽十八獄的垃圾糞便全部歸納於此。王十一篇中說它「河水渾赤,臭不可聞」,淤積的全是「朽骨腐屍」,而在〈酒狂〉中更添了個小道具:「水中利刃如麻,刺脅穿脛,堅難搖動,痛徹骨腦。黑水雜溲穢,隨吸入喉,更不可耐。」這都是蒲翁小說中的隨意點綴,從而讓我們知道古代的都市中本有此一景,至於距離奈河的原始位置太遠了些,也就不必太認真奈河橋的出現了。

入冥的關口

再來看奈河橋,奈河上的橋梁自應比奈河較為後出,如果把條件放寬一些,則最早見於唐人段成式的《酉陽雜俎》,其前集卷二〈明經趙業〉條提到,趙業病中入冥:

初覺精神遊散如夢中,有朱衣平幘者引之東行。出山斷處,有水東西流,人甚眾,久立視之。又東行,一橋飾以金碧。過橋北入一城,至曹司中,人吏甚眾。

此河即奈河,而飾以金碧的那座橋雖沒有名稱,自然就是奈河橋了。後來見於宋人筆記中,或稱冥司橋(南宋洪邁《夷堅支戊》卷四〈太陽步王氏婦〉),只是在《夷堅志補》卷三〈檀源唐屠〉一條中才明言是奈河橋,這則故事很重要,言屠夫唐富為冥吏所拘,緣由是他殺了一隻蟢子(即蜘蛛):「唐富求道:『自念平生不妄踐踏蟲蟻,只記屠牛十三頭、豬二十口,若得放還,誓願改過。』」於是:

吏云:「此非我可主張,到愛河橋(明朝的鈔本中寫作「奈河橋頭」),汝自告判官乞檢簿。」遂偕進。至一河邊,高橋跨空,有緋衣官人執簿立,吏附耳語曰:「此判官也!」兩犬極獰惡,迎吠河津,不容人過。於是再拜致禱。緋衣為閱簿,曰:「幾乎錯了,殺蟢子者乃彭富,與汝不相干。兼汝壽數未盡,更當復生。」

這項記載不僅是奈河橋初次見於文獻,而且確立了奈河是入冥的正式關口,專門設有判官來對入冥鬼魂進行審核,不該死的,即時遣回陽世,就是想見閻羅也不行,因為有兩條惡狗遮攔著(這也許是想防範陽世的刁民,如席方平之流的來告陰狀吧)。這是此前此後都不再提及的,但這兩條惡狗也不是沒有來由,就是古印度傳說中,地獄之主閻摩的那兩條四眼犬娑羅彌耶(見《梨俱吠陀》)。

《夷堅丙志》卷十〈黃法師醮〉說到陰間有一條灰河,與唐人所說奈河相似,應是奈河之誤,灰、奈兩字形相近耳(佛經中的地獄有灰河獄,或由此而誤也未可知)。其中提到奈河橋,但只給無罪之人渡河用,也沒有冥吏和惡犬看守,而罪重者則仍與以往記載一樣,要脫下衣服涉水而渡,而岸上有大柘木數株,鬼卒就把脫下的衣服掛在上面(註)。與以往不同的是,衣服上都寫上每個人的名字,然後裝到車上,由橋上運過,再讓本人穿上。一絲不掛地見閻羅,終是讓人難堪,可見陰司也逐漸人性化了。

明清兩代的小說和戲文中提到奈河橋的地方很多,但也眾說紛紜,最為人所熟知的自然要數《西遊記》中唐太宗入冥時過的奈河橋了。冥河上設有三橋,一是金橋,二是銀橋,三是奈河橋,冥司很是勢利,金橋是只給帝王將相預備的,忠孝賢良之輩,公平正大之人,也只配過銀橋;倘若是無功無德的鬼魂,那就只能過奈河橋了。那橋「寒風滾滾,血浪滔滔,號泣之聲不絕」:

橋長數里,闊只三皻,高有百尺,深卻千重。上無扶手欄杆,下有搶人惡怪。枷杻纏身,打上奈河險路。你看那橋邊神將甚凶頑,河內孽魂真苦惱,椏杈樹上,掛的是青紅黃紫色絲衣;壁鬥崖前,蹲的是毀罵公婆淫潑婦。銅蛇鐵狗任爭餐,永墮奈河無出路。

丁耀亢的《續金瓶梅》也說是有三座橋,卻是金、銀、銅,統稱為奈河橋了。但這橋對於沒有資格過橋的罪魂卻是看不見的,他們只能泅水過河:

這奈河是北方幽冥大海內流出一股惡水,繞著東嶽府前大道,凡人俱從此過。只有三座橋:一座金橋,是佛道、聖道、仙道往來的;一座銀橋,是善人、孝子、忠臣、義士、節婦、貞夫往來的;又有一座銅橋,是平等好人,或有官聲,或有鄉評,積德不醇全,輪迴不墮大罪,或托生富家、轉生官爵,或女化男身、功過相准的,才許走這橋。各有分別。這橋神出鬼沒,該上金橋的,一到河邊,金橋出現,即有童子引導;不該上橋的,並不見橋,只是茫茫黑水,滾滾紅波……

但《三寶太監西洋記》第八十七回中的奈河上卻只有一座橋,只有好人可過:

只見前面一條血水河,橫撇而過,上面架著一根獨木橋,圍圓不出一尺之外,圓又圓,滑又滑。王明走到橋邊,只見橋上也有走的,幢幡寶蓋,後擁前呼。橋下也有淹著血水裡的,淹著的,身邊又有一等金龍銀蠍子,鐵狗銅蛇,攢著那個人,咬的咬,傷的傷。王明問道:「姐夫,這叫作甚麼橋,這等兇險?卻又有走得的,卻又有走不得的。」判官道:「這叫作奈河橋。做鬼的都要走一遭。若是為人在世,心術光明,舉動正大,平生無不可對人言,無不可與天知。這等正人君子,死在陰司之中,閻君都是欽敬的,不敢怠慢,即時吩咐金童玉女,長幡寶蓋,導引於前,擁護於後,來過此橋,如履平地。若是為人在世心術暗昧,舉動詭譎,傷壞人倫,背逆天理,這等陰邪小人,死在陰司之中,閻君叱之來度此橋,即時跌在橋下血水河裡,卻就有那一班金龍銀蠍子,鐵狗銅蛇,都來攢著咬害於他。」

清人小說《青樓夢》第三十六回中所說奈河橋也是只有一座,高有百丈,闊僅三分,如同在三峽上空架了一條鐵索,亡魂無論善惡都是不好過的。而橋下的水卻是血汙池,裡面沉溺著無數男女。

說起「奈何」,陳叔文《回陽記》說,進了鬼門關便見有一座橋,但橋上卻分為三條道,其中一道就名喚奈何。而橋下之水廣數十里,也不叫奈河,卻叫苦海。編鬼故事總要標新立異,否則就難以引人注目,但每個人都隨心所欲地編起來,結果往往讓人無所適從,只感到所有的招牌全是騙人了。

鬼山下的奈河實景

守著長江的鬼城酆都似乎沒聽說有奈河一景,人間的奈河要到另一座「鬼山」泰山腳下去尋找。因為最晚到了元明之際,人們就把奈河當成冥府的標誌性景觀移到山腳下了。

《新編連相搜神廣記・後集》:

李琚,本衛州三用人。周世宗朝為將,善騎射,於國有功。後因病至重,有問疾者甚眾。公無別語,告眾曰:「我授山東渿河將軍也。」言訖公卒。後人立祠於此。至唐玄宗開元年(原文如此)封為靈派將軍,宋真宗大中祥符間封為靈派侯。

這位渿河將軍是五代時人也好,宋真宗封侯也好,都是後世傳說,靠不住的。可以確信的就是《搜神廣記》的編寫者是元人秦子晉,而明查志隆《岱史》卷九進一步確立了渿河的位置:

靈派侯廟在州城渿河東涘。其神舊名渿河將軍,後曰通泉侯。

顧炎武《山東考古錄》有〈辨渿河〉一條提及:

岳之西南,有水出谷中,為西溪。自大峪口至州城之西而南流入於泮,曰渿河。其水在高里山之左,有橋跨之,曰「渿河橋」,世傳人死魂不得過而曰「奈何」。此如漢高帝云「柏人者,迫於人也」。

高里山即蒿里山,現在的蒿里山在泰安市區內,已辟為公園,從火車站東南行數分鐘便可到達。那裡的酆都大帝廟早已焚毀,失去了瞻仰的目標,所以我至今也沒有實地看一看那小山包之左的渿河。

而泰山開合萬象,儀態千方,地方上也沒有必要用鬼界的東西作招攬,估計這渿河也和酆都峪、望鄉嶺一樣漸漸為遊人所忽略了吧!

最後補充一句,奈河橋或稱奈何橋,近人林紓《鐵笛亭瑣記》記:

福建人為死者求冥福,必延請道士設醮做道場。法事做到第七天,就支塊板當作橋,橋下點燃蓮燈,把幡幢滿插橋上,稱為奈河橋。然後糊個人形,算是死者,把它塞進一個紙糊的轎子裡,讓死者子孫把紙橋抬過橋,到門外燒掉。我問道士,這奈河有什麼來路,道士說:「無可奈何也。」

註釋

這樹在《宣室志》時就是供亡魂當衣架用的,但北宋劉斧的《青瑣高議》橫生枝節,讓它變成一棵高有百尺,粗有六十圍的枯木了。這大樹無法掛衣,只能供亡魂休憩其下,弄得這樹為罪鬼的業火所熏灼,樹葉都沒了。只是此樹高百尺,粗六十圍,這哪裡是樹,分明是個高粗相近的木頭柱子了。

書籍介紹

本文摘錄自《極上恐趣・鬼怪神州:中國千百年來的鬼怪搜奇錄》,柿子文化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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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栾保群

比《妖怪台灣》更深入靈界、更了解鬼怪。從先秦兩漢到明清現代,橫跨2000多年的「幽冥誌」,明白鬼事,才能真正了解人事!你總有一天會成為「那個東西」,當然更要知道它!洪荒以來,最敢從古今文獻典文中扒開生死縫隙,一窺幽冥世界的鬼情風流、衣食住行、生死變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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