寬運法師:佛教的愛情觀

佛教的愛情觀(上)

──和諧家庭.菩提眷屬

近日有網友給我留言說,因遭受感情波折而情緒低落,希望尋求解決的方法,為此,我特別寫了《佛教的愛情觀》一文以作響應──世間上男女情感的問題,及由之而起的種種煩惱,可以說是數之不清,說之不盡,我們要如何面對?唯有以佛法平等、慈悲、柔軟、清淨等原則去處理,如此自然就能得到真確的解答。

《詩經》三百篇第一首《周南.關睢》曰:「關關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詩中描述一位年青人,聽到水邊有一對水鳥(雎鸠)在一遞一聲的鳴叫,於是引起了無限的情思,想到自己所戀念的一位在河邊采荇菜的姑娘。但他並沒有因愁苦而失望,而是想象總有一天把這位「窈窕」──品德貞娴幽靜的「淑女」迎娶過來,共同過著美好幸福的生活。

這種樸實真摯的情感,編織成千百年來優美動人的愛情故事。可見兩情相悅是有情繁衍的基礎,海枯石爛是人類愛情的美好追求。但如何能發乎情止乎禮,其中所依據的是人心的善良本性與質量,由此而建立人生倫理的道德准則。

中國儒、釋、道三家均以探討人的價值為最高理想,而情感與欲望都屬人之所有。儒家孔、孟講五倫:君臣、父子、兄弟、夫婦、朋友;「夫婦」一倫便是以愛情為核心。夫婦之道,依世間法來說,是天經地義之事。對此,佛教到底抱持何種態度,如何是佛教的愛情觀?

欲愛與法愛.小愛與大愛

在原始佛教經論中出現的「愛」,主要是指貪求、渴欲、性愛等有染污之愛,可說是種種煩惱所以產生的根源。大乘經論中有所謂的無染愛、善愛或慈愛等,包括對親人、師長之敬愛,以及關懷人類社會一切事物之廣大胸襟。而《大智度論》卷七十二也說及欲愛、法愛的區分:

欲愛──指對妻子等的愛念所起貪欲。(此為「小愛」)

法愛──慈愛一切眾生所表現的慈悲心。(此為「大愛」)

大乘經論中強調慈愛一切眾生為菩薩行。此種無染污的愛的本質,實與大乘菩薩道所特別強調的「慈悲心」或「四無量心」:慈、悲、喜、捨相等同。梵語「悲」(karuna)──原意為「呻吟」,後則由自己的病痛而引申為對他人的病痛與苦惱,有共感而生憐憫不忍之情。梵語「慈」(maitreya)──從「友」(mitra)而來,意指最深的友情。「慈」與「悲」兩者都是對他人無條件的關懷與愛謢。

由此可見,佛教將愛情,轉化為更具價值的一種宗教情感。然而正如《六祖壇經》所說:「佛法在世間不離世間覺。」站在世間的立場,佛教與儒家一樣,以人為本,非常注重人倫的關系,所謂「佛由人成」、「人成即佛成」,佛教積極且正面地肯定人間與人生的價值。

情關難過.欲界難出

佛陀告訴我們:「愛不重,不生娑婆。」又稱我們人類是「有情眾生」,可知人是有情感、有情愛的生命,也就是說,「愛」,是生命的根源。
然而,這世間的「愛」究竟是怎麼樣的呢?具體地說,愛是有漏身心的渴望與欲求。愛如繩子,會束縛我們,使我們的身心不得自由;愛似枷鎖,會困鎖我們,使我們片刻不得安寧;愛更像苦海,所以說「愛河千尺浪,苦海萬重波」,它可以使我們在苦海裡滅頂傾覆。
因此,愛與情及由此而來的婚姻,佛教認為是欲界生死之根本,是最難破除的煩惱。然而在男大當婚女大當嫁的社會習俗中,形成了一種理所當然的論調,從而令年輕的學佛人在愛情與道情之間,產生了不少矛盾與困惑。事實上,世上的愛情,雖然看似甜蜜,但墮入情網之中,往往是苦多樂少;很多時候,網內的人想要往外跑,而網外的人卻要往內鑽,在這個過程當中,尋尋覓覓,趺趺碰碰,可是人們依然是樂此不疲,很難做到揮慧劍斬情絲,總是情關難過,欲界難出。就是證到初、二果,也難免因一念男女情愛而再生於人間,何況是道前凡夫?

正如《維摩經》所說:「從癡有愛,是我病生。」一般學佛之人,雖有出離生死的願望,卻被許多與生俱來的愛欲與渴求所束縛;因此佛說八萬四千法門,無非是希望六道中的愚癡眾生能看破紅塵,透脫情網,返途歸真。因此,學佛即是遵循如來教法,發願自己與其他一切眾生皆能脫離六道輪回之苦,求得永恆清淨的解脫與安樂。這當中,最基本的就是要遠離男女情欲的煩惱。

居家學佛.和諧家庭

縱觀全部佛法,雖力說男女之愛為欲界生死之根,但並非一概教人不婚不嫁。愛情、婚姻一事,多由前生的習氣和業因所決定,能有緣結為夫妻,大部份都是既定的業報。愛情婚姻固能障道,所以出家修行確是最好,若是業力所定,隨順因緣而結婚成家,亦可效法維摩居士,雖有妻子而不著五欲;如果夫妻二人能和諧共處,以佛法互相鼓勵、增益,如此則不失為幸福家庭。釋迦牟尼佛以一生補處菩薩示現成佛,是在成家之後再出家尋求解脫生死之道的,其中有著深刻的寓義──當時的悉達多太子,看見熟睡中的妃子耶輸陀羅,丑態畢露而感悟世間美貌的虛幻與情愛的不實,因而更加強了出離之心。

經教中多處談及戀愛與婚姻的問題,除了力說愛欲、家庭的過患,引導具緣者出家修行外,同時亦對宜居家學佛者說夫妻和諧之道,如《長阿含經》中《善生經》說夫妻雙方應互相「愛敬」,為人丈夫者必須以五事敬妻:

一者「相待以禮」,對妻子予以適度的尊重;
二者「威嚴不媟」,言行舉止合宜得體,不失威嚴;
三者「衣食隨時」,家庭內的衣食所需等一切開銷,皆能不令匮乏;
四者「莊嚴以時」,隨時注重自己的衣冠形象和威儀;
五者「委付家內」,男主外,女主內,一切家中事務均尊重妻子的決定,並取得雙方的共識。
同樣的,為人妻者,亦應以五事恭敬丈夫:一者先起,二者後坐,三者和言,四者敬順,五者先意承旨。如此則能令丈夫安隱、無有憂掛。
總之,男女之間,無論是夫妻或是交往中的朋友,若能本著佛法平等、慈悲、柔軟、清淨等原則,互相尊重、恭敬、誠信、不欺騙,以禮相待,那麼彼此的相處必能平和、安樂。

佛教的愛情觀(下)

──和諧家庭.菩提眷屬

《玉耶女經》中載佛陀教誡少婦玉耶女如何盡婦道:

佛告玉耶:「作婦之法,當有五等。何謂為五?一如母婦,二如臣婦,三如妹婦,四者婢婦,五者夫婦。何謂母婦?愛夫如子故,名母婦。何謂臣婦?事夫如君故,名臣婦。何謂妹婦?事夫如兄故,名妹婦。何謂婢婦?事夫如妾故,名婢婦。何謂夫婦?背親向疏永離所生,恩愛親昵同心異形,尊奉敬慎無憍慢情,善事內外家殷豐盈,待接賓客稱揚善名,最為夫婦之道。」 

對於「同心異形」、矢志不渝的愛情,經中持同情贊賞的態度。


佛陀還以結婚戀愛為度化眾生的一種方便。如《須摩提女經》載,佛弟子王捨城美女須摩提,遇信奉外道的滿財長者子求婚,不知是否應該下嫁,於是前往請教佛陀,佛陀謂須摩提女若嫁與滿財家,當「大度人民不可稱計」。須摩提女依佛教導出嫁,後來果然感化大家及滿財城多人皈信三寶,得到佛陀的稱贊。

大乘經中還多處說摯愛行菩薩道者及菩薩隨順眾生愛欲以結緣度化的功德。如《華嚴經》卷七五說,妙德女因摯愛修菩薩行者威德主太子(釋尊前身),求為其妻,而生大功德,「雖以愛染心,供養彼佛子,二百五十劫,不墮三惡趣」。《大寶積經.大乘方便會》載,眾尊王菩薩「以地大心執女人手共一床坐」,勸一位愛他的姑娘發菩提心,受到佛的贊歎,謂「成就如是悲心,雖受五欲,不犯眾罪」。樹提梵志對一女子起悲心,答應她的求愛,為作丈夫十二年後出家,因此「得以超越十百千劫生死眾苦」。

又《惟日雜難經》中說「有婦不得道」,又說菩薩娶婦有四因緣:一者「宿命同福」,謂前世已結就夫婦之緣;二者「畢罪」,謂以結婚形式償還宿債;三者「應當共生男女」,謂有共同生兒育女的業緣;四者「黠人娶婦疾得道」,意謂有智者結婚,反而能成助道之緣,如釋尊之娶婦,就有助於道。


學佛青年對愛情、婚姻應有的態度

因此,學佛的青年對待愛情、婚姻問題的基本態度及原則應該是:一、若宿根深厚,欲念淡薄,既無情愛的因緣,且道心堅固,具備出家的各種條件,當然出家修道最為適合。二、如果愛欲較重,又有戀愛結婚之緣,遇到結婚的對象,雙方情投意合,這種情況就應該戀愛結婚,居家學佛。若對方不信仰佛教,應以方便耐心引導,漸漸使其接受佛法,雙雙修學,建設佛化家庭;常懷慈悲、平等心,常為對方著想,尊重、關心對方,可使戀愛更加親密,夫妻關系更為和諧。但是雖然夫妻恩愛,也應觀情愛過患與愛別離之苦,發出離心,居塵不染。在戀愛、家庭生活中,只要善於運用佛法,可以使愛情、家庭生活過得美滿幸福。

至於出家佛子,對待異性的誘惑,唯有靠勤修戒定慧三學。嚴持戒律,攝護根門,謹慎與異性的接觸,不受欲塵的誘惑,則內心自少擾動;堅持素食,甚至過午不食,欲望自然減少:堅持坐禅修定,或課誦經行,則浮躁之氣自然轉化為智慧。只要在禅修中得到身心輕安,享受到禅悅與法樂,則粗劣之情欲,自易伏斷。

結語──美好因緣.菩提眷屬

修行本來就是為求了生脫死,不入輪回,但誰能保證今生修行必定能成就呢?如果效法佛菩薩行菩薩道,也必須要有願,重返世間,自利利他。以居士身修行,隨順因緣,婚姻問題在所難免,如果出家修行,自然沒有婚姻的障礙與苦惱。居士在家,最好的情況是夫妻共修,共組佛化家庭,成為菩提眷屬,了今生之緣,又能共行菩薩道。

所謂「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來共枕眠」;人海茫茫中,從相識到相愛,從相愛到結合為夫妻,在同一個屋檐下過著朝朝暮暮的生活,這是多生多世的緣份。

在《增支部》中,佛陀說:「若夫婦兩人,互相信任,寬容和自制,如法生活,互相愛語,他們的幸福會增加,安樂會生起。如果夫妻嚴守清淨戒,怨敵不亂意。如此實踐的話,實為共住善男子,善女人。」

既然夫妻是在因緣具足下聚合,就應以同見、同行與同願為基礎,互相接納,互相感恩與肯定。為美滿的因緣,幸福的家庭鋪路。佛法鼓勵我們發揮「法味同嘗」,以慈悲的精神去愛護與勉勵身邊的人。若能引導終身伴侶成為菩提道上的同修,這將是人間的美滿因緣。


寬運法師:男大當婚 女大當嫁?─佛教的婚姻觀

男大當婚.女大當嫁?(上)

───佛教的婚姻觀

日前有網友留言給我問:「男人養小三已不是新鮮事,對此大師怎樣看的呢?」要回答此問題,首先必須對世間「婚姻」一詞,以及男女之間情愛的關系,有一清晰的認識與了解,才能正確、客觀地去討論、分析。因此,本文先從社會對婚姻的定義與看法,然後以佛教的角度,去透視愛欲的來源與婚姻的本質,明白了這些根本概念後,婚姻的真正面目,自然就不會再模糊了。「養小三」只是眾多婚姻問題其中之一,希望大家明白了「婚姻」的道德意義與社會責任後,能夠更理性地,以智慧面對婚姻的種種問題。

一、婚姻的社會定義

中國傳統文化提倡「五倫」,如《孟子.滕文公上》說:「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五倫中,夫婦是不可或缺的一環,可知婚姻是人類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

依現在社會的共識,婚姻,是指男女兩性互為配偶的結合,並為當時的社會制度所確認的夫妻關系。婚姻是人類為滿足兩性生理及繁衍下代多元需求的追求和選擇。

婚姻定義包含了三個要素,即:

(一) 婚姻必須得到社會的承認;

(二) 夫妻之間有一定的權利和義務;

(三) 夫妻和他們的子女之間有一定的權利和義務。

因此,婚姻是家庭產生的基礎,家庭是婚姻成立的必然結果。從社會的角度來看,家庭與婚姻,完成了許多的功能,諸如由合作分工而獲得經濟上的保障與安全感、種族繁衍的滿足、子女的教育與社會化、個人獲得情感、心理上的歸屬感與寄托等等。

所以,婚姻家庭是一種社會歷史的現象。但它並不是自始存在、永恆不變的,而是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才出現的體現兩性和血緣關系的社會形式。

以我國《婚姻法》為例,它規定了以下幾項基本原則:

第一,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

第二,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三,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

家庭,可以說是生命的延續,是個人身心調和、價值觀念養成的基礎,是社會組成的基本單位,也是國家社會安定的主要力量。

二、佛教的婚姻觀

1.男婚女嫁.宿世因緣

俗語謂:「男大當婚,女大當嫁」。從男女的相親、相愛,進而結為夫妻,成立家庭,負起了生兒育女,撫養教導之責,這是大部份人對生活的共同選擇。有些夫妻十分幸運,彼此一見鐘情,終生相愛,建立了美滿幸福而溫馨的家庭,不過亦有不少的夫妻,婚後才發覺彼此性格不合,時常爭執,矛盾重重,以致一生為情所困,為愛所苦,甚至以離婚為結局,吃盡了婚姻的苦果。

由此可見,婚姻是一種緣份的結合與延續。

佛經雲:「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未來果,今生作者是。」人與人的關系是十分微妙和不可思議的,但緣份是從何而來?婚姻既是緣份,就應該知道此緣份有可能是善緣(俗語叫還債);亦可能是逆緣(俗語稱為討債)。

善緣者,會促使婚姻更加美滿幸福,彼此相敬如賓,同甘共苦,終身相愛。逆緣者,可導致婚姻破裂,因愛成恨,反目成仇,苦不堪言。神仙眷屬往往都是少數,許多夫妻都是怨家聚頭,彼此相責,破口相罵,甚至對證公堂,上訴法院,最後婚姻破裂,造成多少家庭悲劇,後悔莫及。

另外更有一些人,有緣無份或有份無緣;在生活中,有不少人情有獨鐘,覺得自己所愛無怨無恨,可是因家庭環境或社會習俗,甚至是事業的因素,彼此之間只有見面的緣,卻沒有終身相伴之份,僅能在默默祝福心中的情人;卻永遠不能成為現實生活中的夫妻;甚至有一些情侶將要結婚時,對方突然因病死亡或臨時變卦,而使另一方頓失依怙,悲痛欲絕。又有些情人既有緣亦有份,可惜婚姻如過眼煙雲,剎那即逝,只有留下過去的記憶,卻不能終身相愛,永遠相隨。

由此可見,緣份其中所包含的,也就是「業力」的牽引,因此婚姻的本質,並不是永恆的、不變的,反而是無常的、不實的,所以佛教教世人不要被婚姻所迷惑,而是要認清楚婚姻的真正面目。
  

2.貪愛為本.男女結合

在《長阿含.世記經》中說到人類起源的問題:「光音天」的天神,本來過著平靜安逸的生活,後來,由於「末世洪水」的暴發,連二禅的光音天亦被波及,世界變成一片漆黑大暗,其中一些天神,便開始流竄到這一個「欲界」的「閻浮提洲」世間,他們原本都具有「歡喜為食,身中有光,神足飛空」的超能力,但後來因貪食「地味」的緣故,身體日漸變得粗濁憔悴,而開始失去了原先的飛行本領,就這樣一步一步地,產生男、女二根,開始變成了生活在大地上的人類祖先。可見人類的起源來自貪愛。

另外,在《樓碳經》裡講,原來人都是無性的,因為某個人生了病,一個朋友對他特別關心,給他燒飯,撫摸他,安慰他,結果時間一長,那個被愛的人,就變成了女的,她要感受到溫暖,她需要安慰,漸漸地她變成了異性。這樣就有了男、女。這說明男、女是煩惱性的,執著性的。

因此,從佛法出世間法去看,愛情乃屬於有染污的貪愛,是欲界貪愛中最基本、最強烈的執著。佛在《四十二章經》言:「愛欲莫甚於色,色之為欲,其大無外。」此色欲,即指性的欲望。人類的性愛,主要由對方的色(整體形象)、形貌、威儀(舉止)姿態、言語音聲、皮膚細滑、人相引起,稱「六欲」,不出色、聲、香、味、觸、法六塵的范圍。《捨利弗阿毗昙論》卷十九說,男女喜歡欣賞異性的身體、形、相、服飾、欲、音聲、璎珞(裝飾品),想與所愛的異性交合取樂,名「七共染」。佛典中一般將夫一妻之間的愛歸於貪愛,如《俱捨論》卷四雲:「有染謂貪,如愛妻子等」。貪愛,終以我愛為本。《楞嚴經》卷四謂「同想成愛」,即心意的一致產生愛,又說:「汝愛我心,我憐汝色,以是因緣,經百千劫,常在纏縛。」

佛教在這層次上講是要「破」除的,經中說男女性欲是墮落的,男的看女的是毒蛇,是猛虎,是妖惑人心的,使人無法修行的。其中的真義是使人把欲望這種向外追求的心轉移到道上來。《圓覺經》上講眾生有愛欲,所以眾生造業,系縛於三界輪回當中。如果世界上還有第二種像男女之愛一樣重的欲的話,那就沒有一個人可以超越了。愛欲是以貪為本的,沒有貪就沒有愛,貪身體的柔軟、貪聲音的悅耳,所以從一開始就要破除,要做一些觀想,觀男女的染污性、危險性、墮落性,明白它是眾苦之因,使人從迷惑中清醒過來,這是第一層次。

3. 異體同心.宿命同福

第二層次,從世間的立場,從人的角度講,男女的婚嫁、結合,是正常的。家庭、夫妻是維系社會安定,人類發展的基本要素。沒有子孫,人類不可能延續;沒有家庭,社會不可能成為社會。一個沒有父母的孩子,不可能成為有教養的孩子,通過夫妻的恩愛,對家庭的責任,社會才能成為社會,才能向美好的、幸福的方向發展。家庭、夫妻是社會的基本要素,這是正常的,符合道德、倫理的,非常美好的事情。沒有家庭,就不可能有子孫,沒有子孫,就沒有出家人,就沒有人可以修道了。所以在這個層次上講,佛教肯定夫妻的關、男女的愛情,這是是可以成「立」的,是社會成立的必然基礎。

男大當婚.女大當嫁?(下)

───佛教的婚姻觀

(接3月1日文)

如《雜阿含經》卷三六中,佛謂「貞祥賢良妻,居家善知諺。」《別譯阿含經》卷十二中,佛稱「妻為最親友」,說夫妻應「異體同心」。佛陀並不是勸世間所有的人都出家斷愛,而教導善生、玉耶女等在家弟子恪盡人道。《給孤長者女得度因緣經》說長者女善無獨要求出家,佛陀不許,令她嫁給信奉外道的牛授童子,感化夫家多人令入正道。大乘《惟日雜難經》一方面說「有婦不得佛道」,教誡菩薩「見妻子當如見冤家,意莫隨貪愛」,一方面又說菩薩若具四種因緣,也可娶妻結婚:一者「宿命同福」,享受前世共同創造的福報;二者「畢罪」,酬償宿債;三者「應當共生男女」,有共同生子女的業報;四者「黠人娶婦疾得道」,有智能者的婚姻是快速得道的助緣。

由此可見,第一層次的「破」和第二層次的「立」,是同時成立的,在修道的本質上講要破,在人乘上講要立。

4. 貞廉自守.夫妻相敬

在正常的夫妻關系中,佛教對婚姻倫理道德首要的規范是「不邪淫」,在這一基礎上強調夫妻之間互相忠誠和尊敬。

「不邪淫」是佛教最基本的戒律「五戒」(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飲酒、不妄語)之一,是直接針對在家弟子制定的,是佛教徒的道德底線。對於出家人而言,必須離欲清修,所以第一大戒是「不淫」(連起心動念都不可以),否則即被逐出僧團。對在家居士來說,在尊重個人意志,合乎國家法律或社會公共習俗的前提下結成夫婦關系,是人口生產、人類繁衍的健康基礎,也是人類最重要的生活形式,因此,正當的夫妻生活是佛教所認可的。《增一阿含經》卷五十中,佛陀教人應「貞廉自守,一夫一妻,慈心不怒」,主張一夫一妻制。佛教反對婚外情、同性戀等。

俗語所謂「飽暖思淫欲」,現今社會問題最多的莫過於金錢及男女色。五戒中的不邪淫戒,必須是夫妻共守的。因為邪淫不僅是家庭問題,同時也破壞了社會的和諧,這種罪業是很重的。男人有錢以後,可能就會忘記親情,所要求的就不只是愛情,而是色欲,有些人以為逢場作戲沒有關系,假戲真演,變得無情無義;有些人自命風流,朝三暮四,左右逢源,甚至「養小三」,事發東窗,最終導致婚姻破裂,家散人離。中國民政部10月初發布最新的《2010年二季度全國民政事業統計數據》顯示,全國有84.4萬對夫妻在2010年上半年辦理了離婚登記,這意味著每天都有近5,000對夫妻結束婚姻關系。而前一年的前兩季度離婚登記數字為77.1萬對,顯示2010年二季度辦理離婚登記同比增長9.99%。離婚數據呈現逐年遞增之趨勢。這實在是一個令人擔心的現象。

《長阿含經》卷三雲:「恩愛無常,合會有離」。《佛說五無反復經》亦說:「我之夫婦,譬如飛鳥,暮棲高樹,同共止宿,須臾之間,及明早起,各自飛去,行求以食。有緣則合,無緣則離。」情變之事,歷來習見不鮮,當今更為普遍。專家說:人類大腦中激發愛情的化學物質,在男女結合36個月之後便會耗盡。男子的情欲尤其具有沖動性、不穩定性。現今社會離婚率之高實足為證。

離婚已不只是家庭問題,而且演變為社會問題。夫妻難以終生相守,往往由於現代人感情不成熟或對婚姻的尊重不夠。據專家分析,離婚原因可分為六大類:經濟糾紛、感情破裂、草率結婚、婚外情、異地婚姻、低生育率。其中感情破裂與婚外情,起碼占了過半數。雖謂「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來臨各自飛」、「喜新壓舊」、「見異思遷」乃人之習性,但是同襟共枕、朝夕相對總有難捨難割之親情,何以一朝緣盡,即形同陌路,甚至因愛成恨,反目成仇,各不相識?這實在值得深刻思考。

通常來說,一般世俗男人有錢之後便會作怪,養小三、包二奶、三奶,金屋藏嬌,非但不以為恥,還引以自豪,實在是傷風敗德的行為!而且以生理健康而言,男人在外面拈花惹草,都可能感染性病、愛滋等病毒,然後帶回家傳染給太太,贻禍給後代。所以健康的夫妻,對於性生活要有所節制,即可以避免故意放縱的危害,從而增進家庭的幸福。縱欲是最可畏的,應該「嚴」加防范。佛言:「節己莫淫她,自妻生知足,是故妻愛己,不為他人侵。」這是道德的自制與考慮。因此,男人除了妻子以外的情感與行為,都是不正當的、不道德的,都應該加以揚棄!

就心理層面而言,不論男女,一旦有了外遇,便會造成另一半的不平衡,因而各種問題接踵而至,不斷衍生,造成夫婦的糾紛、家庭的不和、社會的不安,這個責任實在太大了。所以婚姻的家庭及社會責任實在不容忽視!

5.夫婦共修.菩提眷屬

因此,佛教特別重視家庭的價值,強調維護家庭的穩定;提倡夫妻間的相互尊重,取長補短。對於已婚者,如果有嫖妓和通奸行為,必須嚴厲譴責:「不滿意於自己的妻子,與娼妓厮混,與他人的妻子糾纏,這是人類毀滅的原因。」《長阿含.善生經》中指出:妻子對丈夫要敬愛服侍,料理家務;丈夫對妻子要提供服飾飲食,忠誠愛護。

經中教導青年善生:要盡到夫妻之間的倫理責任,為每天應禮拜的六方之一。丈夫應敬妻、憐念妻子,妻子應愛念夫主、重愛敬夫、恭敬於夫。為人之夫,當以五事「愛敬供給」妻子:1.憐愛,愛妻子;2.不輕慢,尊重對方;3.供給衣物化妝品;4.委付家事;5.念妻親親,善待妻子的親屬。為妻者則以五事「敬順」其夫:1.愛敬關懷;2.備設衣食,照顧好丈夫的生活;3.和言實語;善攝眷屬,善於教育子女,尊長敬老,和睦家庭。

《玉耶女經》中,佛陀教導少婦玉耶:為人妻婦,應做愛夫如母愛子的「母婦」、如妹事兄的「妹婦」、如良朋益友的「知識婦」,或孝敬公婆、善於持家的「婦婦」,服侍夫婿如婢事主的「婢婦」,不做「怨家婦」、「奪命婦」。

所以,妻子要身兼母婦、臣婦、婢婦、夫婦、妹婦之職,把丈夫當成孩子一樣疼愛,當成君王一樣敬重,當成主人一樣順從;像夫婦一樣互相敬重,像兄妹一樣相互提攜。丈夫要當君子憐惜妻子,當英雄保護妻子,當勞工為妻子服務,當禅者給家庭歡笑幽默,當個養活家庭的責任者。

蓮宗十三祖印光大師對夫妻間的關系也有精辟的論述:他在《覆周法利書二》中說,夫妻之間,當常以悅親之心為念。夫妻互相恭敬,不可因小嫌隙,或致夫妻不睦,以傷父母之心。

當代弘揚人間佛教的大德們,都將教導人們如何正確處理情愛、和諧家庭作為佛法實踐的重要內容。如《星雲日記》說:人間佛教對夫妻感情的看法是:「只有愛,才能贏得愛,恨永遠是得不到愛的。」夫妻相處彼此要真誠,互相忍耐與包容,好話不怕多講,會講好話,懂得贊美,如《華嚴經》中言:「常作潤澤語、柔軟語、聞者喜悅語,善入人心語。」加上互相時時制造歡樂氣氛,這樣充滿關愛且富有幽默感的家庭,必然是和樂而幸福的。

6.情愛欲望.淨化超越

如此的話,婚姻就會提升到第三層次,就是「破」和「立」同時存在。有些在家佛弟子,他們懂得了佛法後,明白到情愛與欲望的危害性,知道這是煩惱的根本,但他們不能離開現實社會中的家庭、夫妻、工作、人際等關系,所以他們以清淨的心,用人生的智慧,從事人間的工作、履行人生的責任──在工作中把工作做好,在家庭中把家人照顧好,在朋友中與朋友相處好。在社會上不刻意追求金錢、地位,但亦不妨擁有地位、金錢,只要內心是清淨的,用正確的思想,將兩者好好地結合,好好地運用,即不失為好事。

夫妻生活仍然依舊,但不貪著──不以欲望為出發,不以執著心而行事,自己超越的同時,使對方慢慢地受影響,漸漸地也超越出來。這個轉變與淨化的過程,有些人比較快,有些人比較慢。

如果是出家人,則完全離欲清淨,把所有的身心都投入到佛法的修行與弘法利生的事業中去,以自心的解脫無礙去攝受、度化一切有情。

如是獨身的居士,則身居紅塵其行清淨,身雖未出家,而心已出家,也就與出家無異了。

最後,通過修證,完全超越男女、超越世俗,通達了世俗、通達了眾生生理的、心理的、社會的現象,對一切的存在都以道的智慧去體現。到這時候,他可以超越睡眠、饑渴、冷暖等生理的執著,這些境界他都可以超越。而在超越的同時,他又在這世上做一切事業,來接引眾生,教化眾生。這是第四階段,也就道的階段。

以上四個層次,既可以分開,亦可以融和,四個即是一個,這取決於個人的智能,最終這四層次都是要超越的。要在紅塵滾滾的波浪中還能保持清醒與清淨,這才是真正的智慧與覺悟。

結 語

婚姻,為居家俗人的終身大事。以世間法來說,沒有任何事情,比建立與維持美滿幸福的家庭來得重要、來得更有意義。夫妻之間的感情,包含了友情、親情與恩情。夫妻相愛,除了要同甘共苦,還必須互相勉勵與尊重。有人提出:夫婦和諧的訣竅,是彼此尊敬,尊重對方的自由,看輕自己的利害,不算舊賬,不要計較,不要比較。做好丈夫的秘訣是:「吃飯要回家,身邊少帶錢,出門成雙對,出門有去處。」而做好太太的秘訣則為:「溫言慰辛勞,飲食有妙味,家庭像樂園,凡事要報告。」這真是相當的有意思。

祥和的氣氛、幸福溫暖的家庭,是需要以智慧來建立、以凈化的愛心──慈悲來維持。如果是真心相愛的配偶,就會心甘情願,在任何時間與空間,盡自己的所有能力,去做每一件讓對方感到幸福與快樂的事,自然必定能從對方身上得到相應的回報。

雖說婚姻中有太多的變數與不穩定性,但有責任、有情感且有智慧的人,絕不會放棄任何一個能鞏固婚姻基礎的行為。從另一個角度去看,就因為知道婚姻的道路荊棘叢生,有太多的不定性,人們才需要更珍惜、更專注於愛情。唯有這樣,人世間的家庭,才能幸福、祥和與美滿!

(全文完)


一個學佛者對愛情、婚姻和家庭的思考

前幾天,一個很久沒有聯繫的、我在大學教書的女學生打來電話,講述了她最近的感情遭際。她本來有個幸福的家庭,一個可愛的兒子,夫婦感情還算不錯。但是自從與公婆住到一起後,她感到丈夫、公婆和兒子之間有一種天然的親密,彷彿水乳交融,而自己卻融不進去,像一個孤單的外人。在她與公婆產生矛盾的時候,丈夫由於左右為難而呈現出一種「不作為」的狀態,令她非失望;加上結婚已久,婚姻生活本來就很平淡,於是她就寄情於愛情小說,從中尋求安慰。這個時候,一位已婚男士出現了,他向她傾訴自己婚姻的苦惱,二個「同病相憐」,很快墮入愛河。女的如飛娥一樣,撲向一段新的、所謂的「美好」感情。不久,在女方的強烈要求下,女人的丈夫與她離婚了;而後,那個已婚男人也離婚了。

如果事情就到此為止,那也沒什麼。只是,女人在領導和同事的輿論壓力下身心交瘁,春節前想到男方那裡去休養幾天,可是就在這個時候,男方卻告訴她,自己馬上就要結婚了,婚禮正在緊張的籌辦過程中--可是新娘不是她。女人立刻懵了,她簡直不能明白眼前發生了什麼:她已經離了婚,而且懷了男人的孩子,可是現在他居然要跟別人結婚?!男人痛哭流涕,說自己是愛她的、跟別人結婚是非自願的,男人故作猶豫不決。離男人的婚禮只有三天的時候,她給我打來了電話,問我該怎麼辦。

 聽了他的講述,我太息不已。想當年那個年輕純潔的女孩子,如今受到了這樣的身心重創,不禁深為惋惜。不學佛的人,只有告訴她認清形勢、不要再對那個男人抱有幻想、好好調養自己之外,也沒有什麼太多可說的了。

但是這件事卻勾起了我的思考。佛教徒也是人,也生活在這個社會上,一樣不得不面對各種婚戀問題和家庭問題。據我的耳聞目睹,遇到婚變和其它的家庭變故的時候,居士們處理成功的少,陷入困境中不能自撥的多,尤其是女居士。在處理問題的時候,很多人的心態、水平和表現,與沒有學佛的人沒有什麼兩樣。究其原因,首先是沒有從佛法的角度,對愛情、婚姻和家庭樹立起正見;其次是沒有把佛法真正地應用於生活實踐。

那麼什麼是愛情?

筆者自己總結了一個定義:愛情,就是戀愛雙方對對方我執的最大限度的滿足。

凡夫都是有我執的,一般的小人物,又不是古代的皇上,隨時有人觀察你的臉色、等著滿足你的需求,大家都只是芸芸眾生而已,那麼這個時候,由於業力的推送,人群中冒出一個人來,他(她)格外地欣賞你、在乎你,盛讚你是多麼地與眾不同,如鶴立雞群,如明月處星;你的容貌多麼美麗,你的心地多麼善良,你的性情多麼溫柔;你多麼有才情,多麼能幹,多麼優秀,等等等等,千好萬好,數之不足。總之,在此時,萬千人中,我眼中只有君一人而已。遭逢這種情況,如果不是因緣不偶,作為凡夫,你的「我執」便被這一切深深地陶醉了,感到一種分外的愉悅。於是你懷著一種類似於被伯樂發現了千里馬的心情,投桃報李,對這個「獨具慧眼」的人刮目相看,青眼有加,二人彼此發掘,彼此欣賞,遂成其姻好。

讀罷上述過程,你看出來了嗎?除了前世的業力的作用之外,一般情況下,雙方總是有一個人先愛上另一個人,不遺餘力地滿足對方的我執;對方受到感動,又反過來去滿足追求自己的人的我執。對於追求者來說,他的投入是要求回報的,也就是說,我先滿足了你的我執,之後你也要滿足我的我執。如果不滿足會怎麼樣呢?他(她)就會痛苦不堪,甚至因愛生恨;而對於被追求者來說,則是我愛你,是因為你愛我,你令我的我執感到愉悅。實質上被追求者愛的是什麼呢?是他(她)自己。自己的我執得到充分滿足時候的陶醉感覺,就是愛情的感覺。

由此可見,愛情和婚姻的男女主角相處的過程,就是兩個人的我執此消彼長的過程,是兩個人我執的一種遊戲。

據筆者多年來的觀察和體會,愛情有三個特點:

第一,「如露亦如電」--愛情是短暫而無常的。

愛情就像花一樣,從一粒種子開始,發芽,抽枝,到含苞欲放,初放,盛放,乃到凋零,這是一個自然的發展過程。世界上沒有人能夠阻止花兒的凋零,因而也就沒有人能夠阻止愛情的凋零與終結。

愛情又像人的青春,曾幾何時,我們也曾「指點江山,激揚文字」,豪氣干雲『也曾貌美如花,也曾如臨風玉樹,而今或是人到中年,或是垂垂老矣,神采飛揚的那一剎那青春,又安在哉!人生本已如白駒過隙,青春更是稍縱即逝,而愛情,則不過是青春鼎盛時期的一道閃電罷了。誰人見過閃電永遠停駐在天空中?又有誰見過露珠兒在太陽底下不被曬化、之後蒸發得無影無蹤呢?

既然一切有為法都是無常的,那麼愛情作為有為法的一種,又豈能獨免?除非愛情是無為法,而要是那樣的話,我們就不必追求佛法了,只需去追求愛情就好了;我們也不必學佛了,只要去學習那些痴男怨女就好了。推論到此,作為佛弟子的你,豈不覺悟得可笑?

第二,如「夢、幻、泡、影」----愛情是空幻的。

為什麼說愛情是空幻的呢?由於無始劫以來的業力糾纏,大部分人一生中不只跟一個異性有緣,而最終得以結婚的,通常只有一個。請你試著回憶一下,從你青春萌動的時候開始,你所心儀的那個人,那後來你為之心動的一個個異性,他們是否都還鮮活地留存在你的記憶裡?如果每一個人都細節清晰地保存在你的記憶裡,那麼我只能說:佩服你是天生的情種。事實上,除了眼前整天面對的那個人,其它的人,早已湮沒在現實的瑣碎中、歲月的煙海裡。

是的,偶然當你回想的時候,你知道是有這麼回事兒,但是,當時的事,當時的人,就像老照片一樣,有些模糊不清了。回憶到往事,就像做了一切夢,而一段段的感情經歷,就像一個又一個內容相異的夢。有的時候感覺往事是那樣的遙遠,以至於覺得彷彿發生在前世。甚至有的時候會相:它真的發生過嗎?還是沒有發生過?雖然答案常常是肯定的,但是沒有什麼比自己的這些感受更能說明感情經歷的空幻了。

唐人李商隱在《錦瑟》中寫道:

錦瑟無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華年。

莊生曉夢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鵑。

滄海月明珠有淚,藍天日暖玉生煙。

此情可待成追憶,只是當時已惘然。

這首詩描述了一種倘恍迷離、如夢似幻的心境,把追憶時的那種悵惘心情寫到極致。其實大部分人回憶志事隔不遠的感情遺憾時,是會有一些惆悵的,但是等到他到中年、晚年,惆悵亦不已,只有無言了。當代著名作家余華在《活著》中借著主人翁福貴的口唱道:「少年去遊蕩,中年想掘藏,老了做和尚」。為什麼老了想做和尚呢?因為他用了一生體會到了人生的幻滅,觸摸到了生命和生活的空性。

對於學佛的人來說,其實應該注意去體會人生的空性。你看過電視連續劇嗎?當戲中的人正歡天喜地、或者正悲痛欲絕的時候,你拿起遙控,把電視「啪」地一關,這個時候,不管故事是多麼地九曲回腸、情節正進展得多麼如火如荼,螢屏上唯余一片空白和沉寂。那些戲中人、戲中事,那些愛恨情仇,又在哪裡呢?

每個人的一生其實就是一部電視連續劇,有的精彩些,有的平淡些,但是不管你正進行到哪裡,只要閻王爺拿起遙控「啪」地一關,你的人生屏幕立刻就會一片空白,你曾經如此投入的一切喜怒哀樂都化為泡影、無影無蹤,你的這一期業報就結束了。事如至此,你覺得自己這一生中所經歷的任何事情,還有什麼真實可言嗎?如果說整個人生都是空性的,那麼,作為人生的一個組成內容的愛情,又焉能不空?

第三,「諸法因緣生,諸法因緣滅」--愛情是因緣法,是有條件的,因而也是有生有滅的。

兩個人的相愛是諸多因緣和合的結果,它有很多的條件,比如前世的因果,今世的外表、相貌、氣質、性格、家庭背景、生活條件、文化修養等等。這些條件中的任何一樣發生變化,只要在戀愛一方的心目中認為它是重要的,就會產生嚴重的後果。比如男人通常很注重女人的色相,當一個女人人老珠黃的時候,男人厭棄她,而喜歡靚麗的青春少女,是最常見的。這個時候,由於女人的衰老,色相這一條件發生了變化,原有的愛情就消失了,男人便撒手去追逐新的愛情了。當然,在現實生活中,事情往往不是;這麼簡單的,經常是很多條件發生了變化,愛情也便隨之搖擺變化,乃至逐漸磨滅掉了。

了解了愛情是因緣法,我們就理解了它的生與死。當條件具足的時候,它就生起;當條件為不具足的時候,它就消亡。這是再自然不過的了。萬物有生必有死,有始必有終;因緣有聚,亦必有散,散了的時候,讓我們到哪裡去尋找愛情呢--它已經屍骨無存了。

愛情既然有上述三種特性,那麼,愛情是不是壓根兒都不曾存在過的一件事情、是我們的幻覺呢?也不是。當初那個人說「愛你一萬年」、「海枯石爛不變心」的時候,他(她)是真的;現在他(她)變了,愛上另外一個人,這也是真的。這恰好說明了愛情的無常和生滅變遷,正所謂「假作真時真亦假,無為有處有還無」。

世人都說,愛情是婚姻的基礎。愛情本身既已疑幻疑真,那麼這基礎的堅固與否,我們也就一目了然了。婚姻就好比一條繩子,它想把愛情捆綁住。愛情既是空性,用婚姻捆綁它,就像用繩子捆綁空氣一樣,能綁得住嗎?愛情既是無常的,用婚姻捆綁著它,它就永恆了嗎?愛情既是因緣和合而生的,用婚姻捆綁著它,它就不分崩離析了嗎?不,愛情的特性不會因為婚姻的形式而改變,否則就不成其為特性了。

那麼,我們人類為何還要選擇婚姻這種形式呢?這是因為:

第一,所有的愛情滋味都差不多,過程都大同小異,「三千溺水,我只取一瓢飲」,人們常常把這視為對愛情的專一,實際上,這一瓢水,與再取它三千瓢水,滋味會有什麼差別?不都是水嗎?體驗過了一次愛情,就不要再浪費人生了,省下精力幹點別的,比如學佛修行什麼的。佛陀曾經說過,世界上如果再有第二件象愛慾這樣的事情,就沒有人能修行得成了,可見愛慾的為禍之大。這樣的大患,一已足矣,何可再三再四?第二,為了人類的集體安全和個體安全。如果沒有婚姻約束,每個人都隨心所欲,就會產生很多的社會問題,財產、子女、淫殺等等問題,不勝枚舉。如果人們打著愛情的旗號,毫無節制地放縱自己的慾望,人類社會就會被慾望的潮水所淹沒,陷入痛苦和混亂之中。

所以,為人類全體計,為自己的切身利益計,我們都需要婚姻。

既然婚姻從愛情那裡承襲了無常、空性和生滅的特性,那麼它出現任何變化或變故,也就絲毫不足為奇了。作為修行人,此時我們要注意的是如何面對和處理,而不是被變故所震驚和擊倒。在生活中,通常被動的一方,也就是被遺棄的一方,會感到自己被全盤否定了--他(她)不要我了,他(她)選擇了別人。被遺棄者的我執遭受了毀滅性的打擊,因此變得自卑起來,常常盡其餘生也走不出這個心理陰影,這一生就被摧毀了。實際上,正如我們前面所分析過的,婚姻的離散從根本上是因為愛情的無常等特性,也因為前世的緣分已盡,還因為對方的不覺悟--他(她)只是業力之河上的一隻空瓶子,隨波逐流而已,絲毫沒有把握自己的能力。被遺棄者雖然不能說一點兒責任也沒有,但是如果從心理上認為自己是個失敗都而把自己全盤否定掉,也是不明智的,毫無必要。作為學佛者,你應清楚地知道,人人都有佛性,人人都有一顆明月珠在心裡,所以你不比任何人差。

事實上,作為修行人,或許我應該說,我要恭喜你,尢其是女性修行人,為什麼呢?這都是因為你比較虔誠、發了菩提心的緣故。正因為你發了真修行的心,所以佛菩薩很歡喜,很欣賞你,看著時節因緣成熟了,於是便借著生活這位大禪師的巨手,給你來了個「德山棒,臨濟喝」,給你設下一道大「無門關」──但看你透得過、透不過了。透不過,你就是祥林嫂一樣的怨婦,反覆述說著自己的悲慘故事,直到無人同情、人人都厭煩你為止;透得過,你就是生活中的大丈夫、修行路上的一條好漢了,你就沖破了修行第一緊要大關--情關。女性修行者的情執尤重,這一關的考驗對她們就更是必不可少的了。

因此說,情感的挫折是佛菩薩送給我們的一份厚禮,一份考卷,我們一定要頭腦冷靜,爭取成功闖關。

那麼,沒有感情變故的婚姻,他們是靠什麼維持的呢?

一般的人,是靠前世因緣,靠人性中善的一面,靠良心、道德,以及生活習慣的力量。

作為修行人,最穩妥的相處之道莫過於化比翼鳥為同修。婚姻中兩個人為什麼經常出現摩擦?因為我執。上文已說過,婚姻的男女主角相處的過程,就是兩個人的我執此消彼長的過程,是兩個人我執的一種遊戲。雙方都希望對方能聽自己的,能遷就自己、滿足自己的欲求。

凡是為自己想的多、為對方想得少的人,就會對對方產生很多要求和不滿,就會經常爭吵;反之,凡是為對方想得多,為自己想得少的人,就易於寬容和諒解,能夠包容和體貼,二人就能夠和睦相處了。雙方我執都重,婚姻便很難有美滿的下場;一重一輕,可保全;二個都輕,都能儘量為對方著想,就是世人眼裡的美滿姻緣了。

所以,婚姻的相處之道就在於「損」。損什麼?損我執。「為道日損」,損的是什麼?也是我執,看誰總是在「要」、誰「捨』罷了。譬如最常見的婆媳相處問題,都是因為婆婆想,「那是我兒子,他是我的」;而兒媳則想,「那是我老公,他是我的」。於是婆媳二人互不相讓,矛盾日益增多,如果婆婆能想,「他不但是我的兒子,還是別人的老公,最多有百分之五十是我的」,而兒媳也想,「他不但是我的老公,還是別人的兒子,最多有百分之五十是我的」,會怎麼樣呢?婆媳的矛盾必定會少很多。話又說回來,那個男人,他真的是某一個人的嗎?不,他誰的都不是,他只屬於他自己,甚至連他自己都不屬於。因為凡夫把握不住自己的心念。又或者說,他同時屬於很多人,有很多角色:老公、兒子、父親、朋友、同事、公民等等,他有太多的身份,他不屬於任何一個人。女人之所以會產生「他是我的」的念頭,不過是因為我執而導致的「我所」罷了,其實是一個錯覺。

總而言之,在家庭生活中,相處的訣竅也是「損」字,以損為主,損已利人。凡發生一切事情,都用修行的原則來處理,這樣,家庭也就變成了道場,親眷屬也就變成了法眷屬了。

不過,在現實生活中,大部分家庭成員與我們有善緣,也有一些是披著親人的外衣、報仇討債來的,這個時候難度就大了。不過不管善緣也罷、惡緣也罷,只要我們死死抱定修行的心,就沒有過不去的火焰山。譬如古時候的舜,他的後母和弟弟多次加害於他,欲置他於死地,而他只一味抱定「孝悌」的心,從不報復,也毫無怨言,真是堪稱聖人,所以最終堯才會選定他作繼承人,他是真有國君之德啊。只要我們有真修行的心,如舜一樣堅定,那麼我們一定能透過一切境界,從而取得今生的修行勝利,

《優婆塞戒經》中說,菩薩有二種,一種出家,一種在家,而在家菩薩修行尤難。何以故?「多惡因緣所纏繞故。」

在多年的艱難探索中,我總結三句話,願與在家菩薩們共勉:

心是道場,

家是寺廟,

生活是大禪師。

落實了這三句話,我們就能隨時、隨地、隨事、隨人修行了,就能「立處皆真」,不負此生。

(此文原載於《禪》刊,作者鐘鎮鰉,原題為《一個學佛者對愛情、婚姻和家庭的思考》)
                                                                                                                                                              
附:什麼是我執?

佛告訴我們:「因緣所生法」,一切都是條件的假合,世界上絕對沒有單一存在的事物,都是條件的組合。但是,由於人們不明白這個道理,硬是執著有個「我」。因此,稱「我執」。有了「我」以後,就有「我欲」、「我愛」、「我喜」、「我厭」等。總之,一切煩惱,皆由有「我」而起,因執著有我,就產生了自我意識,並以此為出發點,產生了愛恨,利害,得失等觀念,造無數業,受無盡苦,墮入輪迴,不得解脫。破我執,就是要通過學修體悟「人無我」的真諦,看破「我」的真面目。悟出了「人無我」,就可以斷除其產生「五障」的根源,得到徹底解脫。

 

 

夫妻相處,不要天天當警察 《善生經》

 

問世間情為何物?直叫人障礙往生,六道沉淪!

 

學佛人如何解決在婚姻、家庭和性生活之間存在的苦惱和誤區

 

真正的好夫妻緣,也很難超過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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