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報有四個根本的原則
智敏法師
第一個是,業果是決定的。你造了善業的話,你感的果是樂果;造了惡業的話,感的果決定是苦果,不會錯的。不會說我造了很多善業結果受苦了,造了好多的惡業反而受快樂了,這個是沒有的。
世間上眼光短淺,喜歡冒險,看見有人做了好事卻受苦,做了壞事卻發了大財嘛,他搞錯了,以為業果是沒有的。你看,他做了壞事還不是發財了,這個發財是他過去的業果,過去他是佈施供養,所以他現在發財了,但是今生所造的業,將來是要受的。
所以說,我們第一個要認識因果是不虛的。造了善業感到樂果,我們不能說造了善業感了善果,這是不行的,果是無記的,不分善惡,只能說是苦樂。所以,善有善報這個話是不科學的,也是不符合佛教的原則的。只能說是善有樂報,惡有苦報,造了善業決定是得樂報,造了惡業決定是得苦報,這是決定的,這是第一個,業果是決定的。
第二個,業果是增長的。雖然你造的業很小,將來的果也不會受很大的果吧?小時候做點小偷小摸的,不會受大苦的,這個錯了。業雖然很小,但是感的果報可以很大。就像我們世間上來說,種樹的時候,樹的種子很小,將來發了芽,長了枝,成了很大的樹,就會結很多的果子,這就是說,因雖然很小,將來發展會無限地擴大的。所以說,不要以為小的壞事就可以做了,也不要說小的善事沒有什麼大果就不乾了。小的善事好好做的話,也會得大果,所以說,業果是會增長的,這是第二個。
第三個,沒有造的業是不會受果的。有的人碰到地震了,那些有共業的都死掉了,假使他沒有共業的話,他就不死的,這個過去海公上師給我們講的公案。
好象是說,過去四川哪裡(過去哪一年我記不清了),他說有一個人,他有一天晚上睡覺,覺也睡不著,他翻來覆去地睡不著,他就乾脆出門散步去了,他散步散步就往城外走了,走出城門的時候,就聽到嘆個聲音,人看不到,「哦,對了,出去了。」他也不知道什麼意思,他就往城外郊區散步去了。結果沒有走了多遠,整個城「轟」的一下,全部蹋下去,很多人就地震全埋了,而他就沒有這個業報,他就跑了,就免掉了。他沒有這個業,這個業來了,他自然而然會跑掉了。所以說,沒有造的業是不會受報的,這是惡報了。好報也是一樣的。賭博、投機啊,你沒有造善業,你再怎麼賭博、再怎麼投機取巧騙人,你也不會發財的。所以說,我們做人要老老實實。
第四個,已經造的善業也好,惡業也好,如果沒有受到真實破壞,它是永遠不會失壞。什麼叫真實破壞呢?假使善業,如果你起瞋恨心,那就是焚燒功德林,燒完了,好容易造了很多功德的樹林,你只要一念瞋恨心起來,就破壞了,那就沒有了。那麼惡業呢,你要修懺悔法,也可以消除。
所以說我們有的人擔心造了罪怎麼辦?乾脆不要管它算了,這個錯了,造了罪就懺悔嘛。不懺悔的話,這個罪都是要受的。假使你懺悔之後,最起碼可以把這個罪減輕,也可能全部消除。造善業也一樣的,你如果造了善業,做了很多的功德事情,但是你一旦起了很大的瞋恨心或者做了很大的壞事,這個功德也就報銷了,沒有了。
所以我們要知道業報的道理,這個道理知道之後,我們可以善巧地利用業報的規律來達到我們的要求。這就是說,業報裡邊,最根本的有這四個條件:一個業是決定的,造善業決定得樂報,造惡業決定得苦報,這是不會錯的。
所以說,我們做事情要盡量做好事,不要投機取巧,做壞事不會得好報的。第二個,不要以為造的業小,就不在乎,雖然種子是很小,但是果可能會很大,是會發展的。第三個,你沒有造的因,沒有造的業,這個果絕對是不會產生的。就是說,你不沒有造惡業的話,你不會受苦報的,你沒有造善業的話,好報也不會到來的。第四個,業沒有破壞的話,沒有懺悔的話,是永遠存在的,一定是要受報的。但是就是說你中間懺悔的時候,惡業可以消除,可以減輕。善業,假使你破壞了,起瞋恨心,做極大的壞事,破壞三寶的事做了,也會把功德林燒掉的。所以業報有這四個根本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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