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嚴法師著 

 

    分別是一種知識、知能。如果沒有分別作用的話,則天下渾沌。然而,佛法是要我們從有分別的執著心達到無分別的解脫心。

  

  因為有分別所以有煩惱,有煩惱所以不離生死,不離生死所以在生死裡流轉不已;在生死裡流轉不已,所以你欠我,我欠你,自無始生死以來,不知道跟多少的眾生產生了恩恩怨怨的因緣關係。

  

  有的人認為彼此有緣是好事,若有善緣當然是好事,能以佛法結緣就更好。若有惡緣,卻不是好事。因此,你、我、他能夠碰在一起,不論是過去的善緣或惡緣,都是有緣。為什麼有人要說:「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那是由於善緣少而惡緣多,所以相遇時,多半會你推我一把,我踢你一腳。但有些人在某些時候,也會你扶我一把,我謝你一聲的,這是什麼原因呢?是由於人與人之間有了善惡與恩怨的分別。

  

  但是,有分別心並不一定不好,人世間文明的推展,人類生存品質以及生活環境的改善,都需要我們以自我中心的分別,來完成自利利人的目的。為了長遠地保護自己,為了個人的更大利益,我們必須健全與自己有關的每一個人及每一件事。亦即說,除了個人的身心之外,家庭、家族、社會、國家、世界的每一個人員以及每一件事物的利害關係,都和我們不可分割。可見,初以自己為中心,漸漸地,也能擴展成為利益他人,乃至利益全體人類一切眾生。

  

  不過,修行佛法的最終目的是要達到無分別的境界。何謂無分別?若依《金剛經》的說法便是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我、人、眾生,是空間相,壽者是時間相。凡有空間與時間觀念的,都是有分別,有分別便是有執著,有執著便不能無煩惱。不論執小執大、執局部執全體、執空執有、執真執妄,都不出時空的妄想分別,皆是煩惱的異名。

  

  妄想分別的自我,有小有大:個人中心的自我,是小我;而全人類乃至全宇宙的一切眾生的自我,是大我。通常將小我稱為自私的我,大我則被稱為博愛、稱為無我。雖然大我比小我偉大,但依舊未離分別執著,仍然是生滅變遷的世間法。大我對哲學家來說是一種觀念,對藝術家及宗教家則是一種認同和經驗。因此不論是物質現象,心理現象或是精神現象,皆是暫有的,所以佛教主張的無相,才是離開分別執著的自在解脫。

  

  有些人修行,自認為已到無我的境界,但實際上,他們最多只是離開小我,體驗到大我的味道而已。縱然他們已有「宇宙與我一體,萬物和我同根」的經驗,卻還是在分別執著的三界之中。

  

  佛法所講的「無我」,又分作兩個層次:一為小乘證「人我空」,而出三界入涅槃。既離個人的小我,也不見全體的大我,以世間一切現象為因緣生滅的虛幻,以出世間的涅槃境界為不生不滅的真實。他們不執大我為我,卻以不生不滅的涅槃法為我。二為大乘證「法我空」,既不以世間的因緣法為真實,也不以離開世間的涅槃法為真實。

  

  從大乘佛法的立場來看,小乘羅漢的涅槃,也是短暫的,他們雖已從煩惱生死獲得解脫,卻還必須再進一步,迴小向大,迴小乘而轉入大乘,然後才能成佛,才能達到最究竟。因此大乘佛法對三界生死輪迴的這個環境,並不需要逃避、害怕,只要當下能夠對現實的三界生死環境不起執著心,就可以做到處在生死而不受生死的煩惱所困。能在生死之中而不受生死的痛苦所惱,這才是真正的大解脫人。

  

  成了佛的人,不會逃避,也就是說「不住生死」、「不住涅槃」,這樣才是大涅槃。不住生死就是不受生死束縛。不住涅槃是自在應化於眾生生死的環境之中。所以,菩薩是在世間而又是出世間的;並不是逃避了現實以後才稱作菩薩。

  

  大菩薩一定是住於世間而不為世間的煩惱所困擾;成了佛以後,則與法界一切眾生同在,只要有眾生的地方,他都無所不在。(一九八八年元月三十一日農禪寺禪坐會開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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