捨棄對家人親友的執著
漢地古代有個員外,生了兩個兒子,一個特別孝順,家中事無大小,均盡心儘力而為;一個不務正業,終日吃喝嫖賭、花天酒地。後來在同一天中,兩個兒子皆因故突然離世。員外萬分傷心,昏厥倒地。
他的神識離開身體後,到閻羅王那裡哭訴。閻羅王聽了,便命人將員外二子押至面前。員外見後喜出望外,立即要長子跟他回去,可原本孝順的長子,此時冷冰冰地說:「我已不是你兒子了。我之所以給你當兒子,是因為前世受你三年恩惠,需要償還這段恩情。十幾年來,我日夜工作,替你效勞,現已還清,你我之間互不相欠,你還是自己回去吧。」
員外聽後深感意外,失望之餘,只好又勸次子回去。次子說:我也不是你兒子了。我之所以給你當兒子,是因前世你借我五百兩銀子,一直未還,我是專門來討債的。現在債已還清,我也沒有回去的理由了。
所以,大家明白親人的本來面目後,對他們就不要特別執著。若是懂得了輪迴的真相,這種執著確實沒有實在意義。
為了維護子女,父母常積累下滔天大罪,到了後世必然被引入地獄。如《心地觀經》云:「世人為子造諸罪,墮在三塗長受苦。」
父母即使希望修持正法,卻常常受到子女親友的牽連拖累,或者父母捨不得子孫,子女拋不下父母,雙方一直依依不捨,以至於耽擱修法、坐失良機,相互間成了修行的最大違緣。寂天菩薩在《入行論》中也說:「無常眾親友,亦壞真常法。」貪愛無常的眾多親友,可毀壞我們對常有安樂的證悟解脫。
現在被認為是怨敵的人,將來可能會轉生為自己的骨肉;如今親密無間的親友,來世也許會投生為水火不容的敵人。所以,如果將今生的親怨顯現執為實有,懷著貪嗔積累惡業,這會成為墮入惡趣的墜石,令自己永遠不能從中解脫,這樣做又有什麼必要呢?
此生若須舍,親友亦如是,
獨行無定所,何須結親仇?
不僅受用不可靠,就連自己存活的今生以及朝夕相伴的親友都要捨棄,唯有我孤單一人前往後世,既然如此,又何必對親友特別耽著、對怨敵特別嗔恨呢?貪執這些真的沒有任何實義。
印光大師生前,房間里始終掛著一個大大的「死」字,以此來提醒自己死亡無常。
實際上,我們死亡的時候,不管是什麼東西,全部都要統統捨棄。我們俱生的身體也要捨棄,父母、兄弟、子女、同事、同學等全部要遠離,那時候只有孤零零一個人,什麼東西會跟隨你呢?「善惡之報,如影隨行」,「萬般帶不走,唯有業隨身」。所以,我們應該執著什麼?就是善業和惡業,暫時沒有離開輪迴之前,善業對你生生世世都是有利的,惡業不但無利反而有害。這種執著是非常長遠的。
每個人在死的時候什麼都帶不走,悽悽慘慘的,完全到一個非常陌生恐怖的地方,那時候唯一要看你有沒有行善的福德,沒有的話,自己將會感受到什麼,希望大家想一想。當然,解脫是你們自己的事,你們沒有任何理由認為來世不受果報。
從無始以來到現在,大多數人對親人特別執著,尤其是現在所謂的感情,好像沒有對方就活不下去,這種執著太過分了,若對佛法的信心和出離心有這份執著,解脫早就沒有問題了。尤其是我們出家人,若對親人和怨仇執著太深,這不一定是件好事,剃光頭也沒有多大意義了,儘管外相上是個出家人,但內心實際上根本沒有出家。
作為在家人,要像出家人那樣割愛辭親,你們恐怕也做不到,但我們遲早有一天會離開人間,那個時候你所造的惡業一點也不會空耗,所作的功德也不會無端消失,這些方面你難道不應該注意嗎?
留言列表